这是一首有寄托的咏物诗,通过吟咏那“老尽力”的病马,来表现自己晚年那种落魄的心态。
首联是说自己和这匹马共渡患难相处的时间已经很久了,建立了很深厚的感情。
颔联是承接首联两句,在句法上一句变作三折,具体描写马现在的状态:老了且病了。但是,在艰苦路途上,依旧还在为诗人卖力;在当岁晚天寒的时候,况且又生病,不能不让人为它伤心。老尽力,用《韩诗外传》典故。
颈联两句用先抑后扬的手法,抒发对病马的浓浓深情。
尾联说:马之为物虽然低微,可是对人的情分却是十分深厚,使诗人禁不住为它感动、沉吟起来。“沉吟”二字,写出诗人感慨非常深,有一种人不如马的感叹。
杜甫既受到统治者的弃斥,同时又很少得到人们的关怀和同情,这也是他为什么往往把犬马——特别是马看成知己朋友并感到它们所给予他的温暖的一个客观原因。读者能够从中看到作者自身的影子。申涵光说:“杜公每遇废弃之物,便说得性情相关,如病马、除架是也。”其所以如此,是和他自己便是一个“废弃之物”的身世密切相关的。
杜甫在这首诗里,感情是多么深沉!他抒写了对病马的怜爱,又运用“以彼物比此物”的手法,表达了对病马同病相怜的感慨,令人如见到一个“漂泊西南天地间”的老诗人的艰难蹭蹬的憔悴形象,出现于字里行间。清代仇兆鳌注释这首诗,说它反映了杜甫的“爱物之心”,其实并不止于爱物,而是借马以自况。诗中的“驯良”、“长吟”显然别有寄托,全诗以四十字抒写了辛劳、遭遇、怨怼、不平、感悟的几层意思,归结到自己叹老嗟卑,风尘仆仆,辗转征途,与老马的结局是没有两样的。
和亲,是在帝国看似强盛的肌肉上深深扎下的一根尖刺,让无数帝国有心之士彻夜难安,痛不欲生。在辗转反侧之中,是否会有人扪心自问,这样的决策对于那些如花女子公平与否?事实上,没有人去关怀这些可怜女孩子们的微弱愿望。 在所有胸怀宏伟大业和深陷政治漩涡之中的那些人看来,能够以微小的代价换取数十年的安宁,一切牺牲尽皆微不足道都是值得与舍弃的,如此置换的结局甚至显得十分美好。在汹涌澎湃的和亲大潮翻滚之下,没有人能够看到女子流淌下来的热泪,因为眨眼之间就淹没在这股浪潮里面,无声无息。 边地莺花少 窗外天上云舒云卷,室内史册忽明忽暗,历史烟云终归是繁花一梦,不管是霸图伟业,抑或是神仙眷侣,到底尘归尘,土归土。如果说记忆还有些许温度,也只剩腮边刚刚滑下来的那一行行热泪,滚烫而炽热。
《同李少府观永乐公主入蕃》 作者孙逖,唐朝诗人,大家只要知道他与“燕许大手笔”中的苏颋齐名,知道这一点就够了。毕竟其人阅历事迹,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基本上是茫然地,知道与不知道,没有什么分别。如果说有什么是要补充的,便是《全唐诗》收其诗一卷,共六十首,这才是需要关注的重点。有兴趣的,可以去翻阅一二。 关于这首诗创作的背景,根据新旧唐书记载,开元三年,契丹首领李失活率部来降,第二年唐玄宗封东平王外甥杨元嗣的女儿为永乐公主,并把她赏赐予李失活为妻。那么我们根据本诗题目,可以得知此诗当是写作于这个时间段内。
都说大唐盛世,其实唐朝特不是东西。其中一个庞大的荒谬之处,便在于政治上的“和亲”之举措。把大唐女性都当作了什么?如此看来,大唐上下无一是男儿。可能热血,都已经淹没在了石榴裙之下了,萎了,缩了。如果一个“盛世”是靠出卖来维系的,这样的“盛世”,不要也罢!
这首诗的内容其实非常好理解,在开头两句,诗人主要对边地做了一番叙写,“边地莺花少,年来未觉新。”荒凉的边境地界之上,花花草草非常的稀少,更不用说叫声动听的那些黄莺儿,亦是十分罕见。长年累月生活在这种苦兮兮的地方,对于这种现象早已司空见惯,再也找不出来一丝半分的新鲜感。 然而事实上,诗人本身只是一个旁观者,这种描写大多建立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上。当然,这些虽然只是听说,但却不能怀疑其中的真实性。处在诗人当时的位置上,多少还是能够得到一些与边境上有关的事迹的,其中的艰辛自然会有人讲述。或许正是如此,诗人方才会在诗的开端,对边地恶劣的环境进行一番描绘。
接下来两句,“美人天上落,龙塞始应春”,诗人经过前面的叙述,在此就含有一些夸大其词的成分在里面。美丽的姑娘恍然从天上降落在这里,从此以后,原本荒凉的边境要塞就要变得充满生机勃勃。这只是从字面上来理解,实际上是非常浅显的,也是缺乏意义的。
历史上,对于这首小诗,有着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以《唐诗解》为代表,论述道:“以天上之美人入无花草之地,果能使龙塞生春乎?痛惜之意,见于言外。”意思是,诗人在此所写的,其实全部都是说的反话。也就是说,必须要通过字面背后的阴影,来认真分析诗人真正所要表达出来的内涵。另一种以《唐诗选附注》为代表,认为:“按公主何可以为美人称之?通篇语亦轻薄,不足观,何论者徒以新意见赏也。”这个意思完全和上面相反,并且反驳指责“以新意见赏”是一种是非不分的恶习行径。此种恶习,其实至今仍旧存在,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态,可谓混淆黑白,是非不分。
如果我们把本诗题目和内容结合起来,再仔细地观察考量,就会发现此诗并不简单,它确实包含着自己的意图。所以,《唐诗解》的看法其实并没有错,诗人的确带有正话反说的目的性质。荒凉的边塞之地,怎么可能因为一个“美人”的到来,就突然改变了恶劣的面貌呢?这是根本不会存在的虚无缥缈之幻想。结合题目中“观永乐公主入蕃”之事件,便可以体会到诗人对“蕃人”的痛恨之意。“公主入蕃”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而是一种被逼迫之后的失策,其让大唐男儿面目何在? 基于此点,我们便会体悟到《唐诗选附注》里的愤慨“通篇语亦轻薄”,恰恰便是这种轻薄之意,可以很好地让我们领会到诗人的本意。因为本诗最后两句,诗人的视角开始变换到“蕃人”的角度上来。那么,我们便可以理解此处诗人为什么会大胆以“美人”称呼永乐公主了。只有那些尚未开化的“蕃人”,才会高兴地以“美人”称呼公主,而此处充斥着肉腻气息的无边“春色”,对于唐人来说却是一种带着深深恶意的羞辱之色。
综观此诗,如果单凭诗歌内容上所表现出来的恶俗景象,是无法真正解析此中内在含义的。只有把诗作和题目两相紧密结合在一起,关注诗歌产生的相关背景,才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察觉到诗人隐忍不发的难以排遣的那种愤慨之意。这种小人物“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无能为力感,直到今天,仍旧让我们为之喟叹不已。
这是诗人会试下第,从京城返家,途中题壁之作。诗人感叹科举考试的艰辛,以及饱食终日的当权者不知道朝廷已日薄西山,危机四伏,却依然迷恋着昔日的余晖,因而说出就此归隐,与美人佛经相伴,了此一生的激愤语。诗中既表现了诗人科场失意的愤懑,也流露出对国事时势的深切忧虑。全诗以比喻象征手法刻画社会现实,将个人遭际与国家命运融为一体,深沉蕴藉,耐人寻味。
首联回顾亲身经历的两次科举考试的失败,诗人禁不住发出一声浩叹,这浩叹正如晏殊所谓“劝君看取利名场,今古梦茫茫”(《喜迁莺·花不尽》)的怅惘失望。但是,他并没有因失败而一并失去自信。他相信自己的学问、见识都是独步一时、自成一家的。而也许正因为是“自一家”,他才屡次落第。“莽无涯”三字把时间延伸到遥远的未来,含有无限的感慨,沉痛低徊;“纵横”则又把时间向历史深处推溯再向未来延伸,同时又把现在的一段拓宽,大有纵观古往今来、横视天下当代的气概,充满自信,深沉坚定。这两句一果一因,一叹一转,已经蕴含了全诗的大意。
颔联是全诗的警句,表面是描写此时此地所见的景与物:秋天来了,堂内的燕子还安卧不动;暮色苍茫,路旁的乌鸦依然痴恋夕阳而不归巢。实际上,只要稍微联系一下当时的社会背景,就不难发现这两句诗所隐含的深层意义,那时的清王朝正是处在这样―种秋风衰飒、暮色浓重的局势中,眼看着就有被吞没被覆亡的危险,诗人一路上或许就有许多这样的见闻。而全国上下仍像堂内燕、路旁鸦一样,还沉浸在自我陶醉之中。燕子是候鸟,秋冬之际必须南迁,否则,北方的冬天将冻结它的生命;乌鸦也得在天黑之前归巢,否则将遭遇“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曹操《短歌行二首·其一》)的难堪。而诗人笔下的燕和鸦,居然感受不到秋风、暮气的侵袭,感受不到冬天黑暗死亡覆没的气息,由此引发了诗人的哀叹、焦虑。“夕阳”“暮鸦”意象常见于古诗词中,确有实写景物之义,但这里的“夕阳”应该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李商隐《乐游原》)一类,与“秋气”一起,成为王朝渐趋衰落的象征。这是诗人的深忧,也是他作为政治家的敏锐,先觉者的悲哀,“自一家”的具体表现。
颈联这两句意思比较晦涩、模糊,大意是说:天生丽质而不愿以姿容媚俗的绝色女子,是得不到人的宠爱的;根底深厚而不能绽开鲜花笑脸迎人的参天古木,也不会得到众眼的赏睐。“东邻”“嫠老”似合用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天下之佳人……莫若臣东家之子”及《左传·昭公二十四年》中“嫠不恤其纬,而忧宗周之陨”等典故,却又难以指实。这样就导致对诗句的理解产生一定的分歧。“东邻嫠老”“古木根深”作感慨解可,作自负解也可;“难为妾”“不似花”作伤心语可,作矜持语也可;就主体言,作诗人的自道看可,作为对方设看也可。联系全诗及其创作背景,应该说,这些理解都是可以成立的,而只有同时并存才是较为合理的解释。诗人才华出众,思想敏锐,“常为大国忧”,但因为不愿趋时媚俗,得不到世人的理解和赏识,一再落第。现在面对周仪暐这个理解他的人,其内心活动的复杂是可以想见的,自伤自负、自怜怜人,种种情感交结一起,难分先后主次。这两句照应开头两句,是全诗所有情结的绾合。
尾联是说诗人想望着有朝一日像飞鸿那样高翔远翥,退出名利场的追逐,伴着美人和佛经,度过自己的一生。“何日”是一种期盼的口吻,而“葬”则语含酸痛。冥鸿遂迹,美人经卷,似带着一定的哲理和玄义,予人某种启迪,但同样扑朔迷离,难以指实。这两句自是愤激话。其实,由唐至清一千余年有关科举的诗中,最不能当真的就是落第诗的结尾两句。不管它是怎样的激昂慷慨,还是怎样的意志消沉,都只是一时冲动。拿龚自珍来说,虽然从这一年开始他“收狂向禅”,但并未真的一生礼佛成为高僧,况美人与经卷也是难以同时捧置在手的。这一次失败后他又多次赴举,直至一第,也并未真的“鸿飞冥冥”成为世外高人。这是他的矛盾和不幸,也是时代的悲剧。在“秋气”“夕阳”中,他空有救时扶世而“自一家”的心与才,却没有施展怀抱的时与世。他预感到“堂内燕”“路旁鸦”的危险,却只能希望像“冥鸿”那样独自离开,这也正是那个时代“先觉者”的写照。
这组诗第一首头四句,破空而来,用类似散文的诗语,写胡人游猎生活,晴示胡、汉之异。接着以“谁将汉女嫁胡儿”,接到明妃身上。写明妃以“汉女嫁胡儿”,以“如玉”之颜面,冒“无情”之“风沙”,而且“身行”之处,连“中国(指中原)人”也看不到,明示明妃“流落”之苦。接下用“推手为琵却手琶”,紧承“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却手”,犹言一推一放。“琵琶”本是象声词,如同现代说的“噼啪”,以乐器之声为乐器之名。一推一放,噼噼啪啪,刻画明妃满腔哀思,信手成曲。但琵琶哀音,却十分感人,连胡人听了“亦咨磋”不已。这种写法与王安石“沙上行人却回首”相同。以上三层,由胡、汉习俗之异,写到明妃流落之苦,再写到明妃思归作曲,谱入琵琶,层次井然,而重点在于这一琵琶“新声谱”。因为作者正是要就此抒发慨叹的。
“玉颜”句承上;“琵琶”句启下。脉络十分清晰,而笔势极为矫建。作者所要讲的就是琵琶“传入汉家”以后的反应。明妃的“思乡曲”,本应引起“汉家”的悲悯、同情与愤慨;然而“汉宫”中却将其视为“新声谱”来“争按”,以别人的苦楚,供自己享乐。“遗恨”、“苦声”并没有激起应有的反响。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汉宫中“纤纤女手”“学得琵琶不下堂”,正是因为统治者喜好这种“新声”的缘故;而喜好这种“新声”,正是因为他们“生于深宫之中”,根本不知道边塞之苦。这里讲的就不止“纤纤女手”了。自石晋割弃燕云十六州,北边广大地区在北宋一直没有恢复,有许许多多“流落死天涯”的百姓。仁宗时,辽国、西夏交替侵扰,而宋朝君臣却仍粉饰大平,宴安如故。“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这正是作者对居安忘危、不事振作的宋朝君臣的揭露与谴责。以前写明妃的人,或写明妃个人遭遇,或借以抒发“士不遇”的感慨,欧阳修却从夷夏之辨讲起,从国家大事着眼,这是他高于前人之处。而且,议论国事,却只就琵琶“新声”而言,能从小中见大,因而较《和王介甫明妃曲》后篇的“在诗中发议论”,艺术性更强。
第二首诗中“汉宫”四句化用西汉李延年诗歌之意,略叙明妃事实,笔力简劲。“绝色”两句,紧承前四句,妙在完全用“重色”的君王的口吻说话;“虽能”两句转向责备汉元帝,就事论事,语挟风霜。但这只是为下边两句作铺垫。
“耳目”两句,为全篇警策,宋人说它“切中膏肓”(《诗林广记》引钱晋斋语),得以广泛传诵。诗人说,眼前的美丑尚不能辨,万里之外的“夷狄”情况何以判断?又何以能制定制服“夷狄”之策呢?这是极深刻的历史见解,而又以诗语出之,千古罕见。事实却不是“制夷狄”而是为“夷狄”所“制”。因而自然引出“汉计诚已拙”这一判语。
“汉计诚已拙”语简意深,是全诗主旨所在。汉代的“和亲”与宋代的“岁币”,同是乞求和平,为计之拙,正复相同。诗中表面上是说汉朝,实际上是说宋朝。妙在一经点出,便立即转入“女色难自夸”,以接回明妃身上,否则就成了《和亲论》而不是《明妃曲》。
“明妃去时泪”四句,用泪洒花枝,风起花落,渲染悲剧气氛,形象生动,但主要用以引起“红颜”两句。这两句要明妃“自嗟”“薄命”,怨而不怒。欧阳修对王安石诗中讲的“人生失意无南北”、“汉恩自浅胡自深”等语,也像王回等人一样,有所误解,故下此两句,以使之符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欧阳修、王安石的思想境界之差别,亦于此可见。但解释时也不能太坐实,像钱晋斋说是“末言非元帝之不知幸于明妃,乃明妃之命薄而不见幸于元帝”,则与篇首“天子初未识”,“耳目所及尚如此”相矛盾,有失于诗人“微而婉”之旨。
前一首写“汉宫”不知边塞苦,后一首写和亲政策之“计拙”,借汉言宋,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其间叙事、抒情、议论杂出,转折跌宕,而自然流畅,形象鲜明,虽以文为诗而不失诗味。叶梦得说欧阳修“矫昆体,以气格为主”(《石林诗话》),这首诗正是以气格擅美的。
以极平淡的语言,从极平常的生活场景里,表现了诗人不同寻常的感受,透露出诗人极为闲适的心情。
“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描写诗人尽情地领略着这凉爽的秋气。踏着美丽的月色,才觉得今晚的小宴结束得正是时候,似乎是“追凉”而散似的。一个“追”字,道出了诗人宴散步月平桥,沉浸在这新秋之夜的惬意心情。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写的是宴会结束的景象,表现出诗人的意犹未尽。可见此次宴会是十分成功的,宾主都共同度过了一个愉快而难忘的夜晚。
“残暑蝉催尽,新秋雁戴来”。暑尽秋来,蝉随着秋凉的到来,生命的时日将尽,抱树而鸣之声更切;新秋伊始,北雁结队南翔。诗人抓住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特征,把夏去秋来的自然界变化表现得十分富于诗意,称残暑是急切的蝉鸣之声催促而去尽,新秋季节是群雁方引来。五言律诗以第三字为诗眼。这两句以“蝉”、“雁”二字为诗眼,不仅使这两个诗句本身意象生动,警策动人,而且照亮了全诗,深化了诗的主题和意境,加强了全诗的艺术感染力,因此魏庆之在《诗人玉屑》里将这两字作为“唐人句法”中“眼用实字”的范例。
“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诗人在宴罢闲步时,伴随着明月而来的新秋凉意,诗人兴奋不已,似乎是他首先感受到了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这新秋的凉风,不仅吹散了诗人身上的“残暑”余热,也掀起了诗人心田秋水般的微澜,不知是喜还是悲,睡意全无。但夜已深沉,万籁俱寂,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是该睡觉的时候了。于是诗人,为了今夜酣畅的一觉,又举起酒杯,独酌起来。
这首诗以赴宴归来的情态为描写对象,表现了诗人用山水风月歌颂诗琴酒乐,传达出诗人晚年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表现了诗人的闲适与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