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屏弃当官不走仕途,一生闲云野鹤年老时仍在山间云中逍遥自在。
明月夜常常把酒临风,饮清酒而醉,他不事君王沉醉于自然美景。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注释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
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白首:白头,指老年。
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
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
事君:侍奉皇帝。
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
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其一:这首诗从触发、联想展开情感活动。女主人公住近渡口,每天沿河上下的船只从门前经过;于是她就想,其中也许有从江南来的船。丈夫在江南的某地长久不归。既然有江南船,就可能有丈夫从江南寄回的书信。她可能每天都倚门望几次。每当看到渡头有船只停泊,就不免要上前去打问,可结果总是失望而归。诗中说江南船“常有”,就是说书信“总无”。然而,主人公仍把希望寄托于下一趟船来,她想:大概书信已经寄出,正在途中,所以诗的结句“寄书家中否”便是这位少妇不断幻灭又不断复生的希望。
其二:这首诗表现作者的情趣与倾向。诗人想念故乡,自然是情理之中;而喜欢梅花,则溢于言表。
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一定是作者),是一个久在异乡的人,忽然遇上来自故乡的旧友,首先激起的自然是强烈的乡思,是急欲了解故乡风物、人事的心情。开头两句,正是以一种不加修饰、接近于生活的自然状态的形式,传神地表达了“我”的这种感情。“故乡”一词迭见,正表现出乡思之殷:“应知”云云,迹近噜,却表现出了解乡事之情的急切,透露出一种儿童式的天真与亲切。纯用白描记言,却简洁地将“我”在特定情形下的感情、心理、神态、口吻等表现得栩栩如生,这其实是很省俭的笔墨。
关于“故乡事”,那是可以开一张长长的问题清单的。初唐的王绩写过一篇《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从朋旧童孩、宗族弟侄、旧园新树、茅斋宽窄、柳行疏密一直问到院果林花,仍然意犹未尽,“羁心只欲问”;而这首诗中的“我”却撇开这些,独问对方: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仿佛故乡之值得怀念,就在窗前那株寒梅。这就很有些出乎常情。但又绝非故作姿态。
一个人对故乡的怀念,总是和那些与自己过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事、物联结在一起。所谓“乡思”,完全是一种“形象思维”,浮现在思乡者脑海中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故乡的亲朋故旧、山川景物、风土人情,都值得怀念。但引起亲切怀想的,有时往往是一些看来很平常、很细小的情事,这窗前的寒梅便是一例。它可能蕴含着当年家居生活亲切有趣的情事。因此,这株寒梅,就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成了故乡的一种象征。它已经被诗化、典型化了。因此这株寒梅也自然成了“我”的思乡之情的集中寄托。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独问“寒梅著花未”是完全符合生活逻辑的。
古代诗歌中常有这种质朴平淡而诗味浓郁的作品。它质朴到似乎不用任何技巧,实际上却包含着最高级的技巧。象这首诗中的独问寒梅,就不妨看成一种通过特殊体现一般的典型化技巧,而这种技巧却是用一种平淡质朴得如叙家常的形式来体现的。这正是所谓寓巧于朴。王绩的那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朴质的程度也许超过这首诗,但它那一连串的发问,其艺术力量却远远抵不上王维的这一问。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这一句看起来是问家乡的情况,但诗人只是笼统的以“故乡事”来设问,诗人心里满腹的问题一时竟不知从何问起了。这句描写出诗人的踌躇,对方的诧异。“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这一问倒令对方感到困惑,不问人事而问物事,可是正是这样一问,才是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其实诗人的真正目的,哪里是梅花啊。诗人想说的话,想问的问题不知从何说起,对家乡的思念竟在这一个不经意的问题之中。
其三:这首诗以时序的递进、物候的变化,加深主人公的情感。“已见寒梅发”一句是对上一首询问寒梅著花的呼应。此句是女主人公失望的深深怨情。因为光景蹉跎,不能如期践约,此时在女主人公眼中,寒梅花发已由希望之光变为幻灭之色。不仅如此。便是这象征青春、爱情的春天,欣欣向荣的春天,也发生了质的变化。梅花开了,早春已过。百鸟叫了,仲春也已飞逝。现在是莺飞草长的暮春了。随着节序的推移,女主人公的心绪也由百无聊赖到终日惆怅,以至看花落泪、见月伤心了。以前,她觉得,时间过去一天,距离自己美好愿望的实现就近一日。现在完全是逆反心理:时间愈是过得快,幻灭就愈彻底,犹如滔滔日下的江河,无可如何。此时,鸟鸣,春草都变作主人公情感的对立物。诗人说女主人公是以一颗充满忧愁的心“视春草”,她看到愈来愈茂盛的春草眼看就要连到阶前,禁不住惶恐起来了。
这首词的情绪触发点是词题所示之“歌”,“听歌有感”符合于一般的物感式审美方式。“感”的内涵是”情痴”,其具体对象是“相思”,全词是对“情痴”的性质、状态的表述。况周颐《蕙风词话》卷一有所谓“词心”之说,这首《减字浣溪沙》正是以“词心”所写的绝妙好词。它不同于南宋梦窗有“情痴”之称的《风入松》(听风听雨过清明),本词偏重于对“情痴”这一具体情感型态的描述。
词人“听歌”而不限于歌,歌只是一种媒介而已,由歌引发出情绪,词篇便从情绪切入。词人是描述情绪,但没有对情绪作知性分析,而是从一个感性现象写起:“惜起残红泪满衣”。就意象而言,颇似白居易、苏东坡所写的秉烛看衰红,但情调上更为深沉凄切。词人惜落花残红,不仅流泪,而且泪沾“满衣”,一个“满”字,显示了凄楚之深。这个情感现象描述是“痴情”的感性表征,而“残红”凋零又包含着情人玉殒的隐喻意味,这便隐约透现出“情痴”的情感指向。“它生莫作有情痴”,这是匪夷所思的来生企求。“它生莫作”正反衬出今生已是。“情痴”已使今生难以摆脱,则反映出痴情之深,背面敷墨,效果益显。“人天无地著相思”,“相思”点示了痴情的具体内涵,使情具有了确定性。浩浩宇宙,上穷碧落下黄泉,都无法在某一个角落里安置这相思痴情。相思之情,其程度、性质、范围得到极致表述,把“痴”的涵义大大深化了。
下片首句在意脉和意韵上跟上片首句有一定联系。“花若再开非故树”,花可以再开,但重开之花,已不再会是过去之“树”了。这才是上片首句“惜起残红泪满衣”的内在原因,把痴情的表达发挥得别开生面。在词人看来,花的存在、出现,人的情感存在、出现只能是一次。一旦消逝便无法追踪、不复再来。这是词人对痴情的深刻理解、体认和体察,其“词心”至为独特。“云能暂驻亦哀丝”,那美丽的情人有如天边一片云,缥缥缈缈,悠然远逝,即便暂时驻足,也终究是要消失的,因而也只能增添哀伤。这便进一步表现了相思之情的首次性质和无法追回的特点。结句“不成消遣只成悲”点题。“听歌”本作“消遣”,但效果适反,变成“悲”了,“悲”是词题”感”的具体化。这一句大得老杜“愁极本凭诗遣兴,诗成吟咏转凄凉”(《至后》)的神韵,是情感寻求替代性转换,反而更伤其心的独特表现。这是况周颐用其深微细腻的“词心”感应“痴情”的结果。
作者在文章中将苍蝇喻小人,铺叙苍蝇的三大罪孽,鞭挞小人的可恶、可憎与可畏,揭露谗言乱国的危害性。作者将深刻的思想用浅显的语言表达出来,激愤之情表现得更为深切,使情、事、理在强烈的形象性与和谐的音乐性中自然地融为一体,在耐人寻味之中发人深省。
《憎苍蝇赋》是一篇徘赋,篇幅不长,虽然仅五个自然段,但却将作者的爱憎情感和情绪显露明白无遗。整篇赋的结构比较简单,呈现近乎“总——分——总”的结构特点,线索也较为明确,以对苍蝇的厌恶之情为全文的发展脉络。
赋的首段写了苍蝇是个微物,不像蜂虿那样有毒尾,也不像蚊虻那样有尖锐的嘴,易于满足,但却不招人喜欢。作者在此便提出问题,并简短根据苍蝇不讨喜的习惯“终日而营营”进行了回答:“其在物也虽微,其为害也至要”,将苍蝇的危害性质直接呈现给阅读者。文章紧接着便详细地将苍蝇的三大害处逐一铺叙开来,通过苍蝇给人们造成危害的具体描写,更进一步地将厌恶之情具体发泄出来。其一害是,在华屋广厦之下,扰人美梦,致僮仆“巨扇挥扬,咸头垂而腕脱,每立寐而颠僵”使人不得安歇。一句“孔子何由见周公于仿佛,庄生安得与蝴蝶而飞扬”,道尽了无法舒适进入梦乡的无奈。其二害是,人们在峻宇高堂之上设宴款待宾客时,因苍蝇的沾染而使众宾客无暇清谈,惊惶失措,“王衍何暇于清谈,贾谊堪为之太息”的慨叹便是由此顺然发出。其三害是,由于食物受到苍蝇的污染,致其淋漓败坏,结果妨碍了人们收藏美味佳肴,也使亲朋相聚无以为欢,只得败兴而归。这三害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描写,详细具体而又不显累赘,给读者以耳目一新之感。文章最后讨论谗言乱国的危害性,同时正面痛斥小人之辈,指责他们说:“宜乎以尔刺谗人之乱 修国,诚可嫉而可憎!”给读者以讽喻之思,既表达了作者对那些谗言乱国之人的憎恶之情,同时也点明了全赋的主旨所在,讽刺效果非常显著。
统而言之,全赋小中见大,通过苍蝇具体害处的描写,不仅写出了对苍蝇的憎恶之情,更是体物写志,将不讨喜的苍蝇比作是祸国殃民的谗人,隐喻地表达出作者对小人的批评和憎恶,及其作者对当时朝廷现实状况的不满。从这篇赋可以看出作者辞赋在题材内容上的拓展和创新,以细小之物为赋的组织材料,而且思想含义深刻;此外,这篇赋在艺术表现上的成就,也突出地表现了作者在辞赋上的独特风貌。作者在学习前人艺术手法的基础上,又独创出自己的特有风格,并确立了宋代散文平易自然、委婉曲折的主导风格和骈散兼行的语言模式。
这首诗的首联和颔联都是写眼前之景,言诗人旅居冬至的情形;颈联和尾联写诗人由冬至而回忆起长安的冬至日情形。全诗由诗人一己的漂泊流浪联想到朝廷,集中体现了杜甫忧国忧民的思想。八句皆对,律对严整,感情深挚,具有杜诗沉郁顿挫的艺术风格。
一二句“年年至日长为客,忽忽穷愁泥杀人。”直接叙写诗人自己漂泊无定的生活。正因为自己是“长为客”,久滞旅途,所以时光一年年的流逝,才更让诗人心生悲愁,故下一句诗中有“穷愁泥杀人”之语。这样直露地抒写,正如那“冬至”日的寒冷一样直扑人面,一下子便把读者摄入一种愁苦、阴冷的氛围之中。
三四句落笔来写诗人自己旅居之境况:“江上形容吾独老”是承上联“穷愁”来写,这样形容独老,正是穷愁所致,而“天涯风俗自相亲”却更让诗人增添对故土家园的思念,因为这份“自相亲”是与其客居生活有关。而且在这联诗中,诗人以粗线条把其“形容”勾勒了出来,使上联写到的那种穷愁更加形象化。
五六句首先写诗人在这个风俗自亲的冬至日里,扶杖而行,身临“丹壑”,而意想“紫宸”,由眼下的凄清、落魄与昔日的热闹、得意形成对比,把今日的“穷愁”更加深切地表达了出来,而“杖藜雪后临丹壑,鸣玉朝来散紫宸。”属对工整,两幅画面的形象感也非常强烈。而且这联由这“忆”,使诗意更进一层。
最后两句承上,因想到长安,更增愁恨。“心折此时无一寸,路迷何处见三秦。”此时诗人心中的“穷愁”变得更加不可排解,故而有“心折”碎句,因此,那种要结束这种漂荡生活而重归故里的心情更加强烈,可回家的路却寻不着,所以诗人不禁要悲叹:“路迷何处见三秦”。之所以“路迷”,正是由于久客难归,这一句则又是扣住首句“长为客”来写的,表达出诗人对人生路途产生的迷惘和无所适从之感。
这首诗把杜甫晚年那种漂泊生活的苦与愁,淋漓尽致地刻画了出来。而且在表达上,诗人注重诗的每一句都遥相呼应,所以读完这首诗时,读者仿佛真的感受到了寒冷与愁绪。因为诗人年年“长为客”,故而“路迷”难归;因为他有无法摆脱的“穷愁”,所以他才会“形容独老”、肠断“心折”;正因为他身临“丹壑”而意想“紫宸”,因此他才有“心折”“路迷”之慨,这首诗就是这样情浓意切,读来有浑然体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