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有“三十六大峰,三十六小峰”,石柱峰、吴蓉峰、莲花峰,均高耸峭拔。直刺青天,形如蓬荷。王琦在解释前两句诗时说:“诗意则谓黄山三十二峰曲口莲花,丹崖夹峙中,植立若柱然,其顶之圆平者如菡萏之未舒,其项之开放者,如关蓉之己秀。未尝专指三峰而言也”
诗人自叙曾游黄山,描写其高峻神秀,有神仙遗踪。 黄山的朱砂泉,自朱砂峰流来,酌饮甘芳可口,浴洗令人心境清廓。气爽体舒。自己来到黄山时,有仙乐呜奏,温处士整理仙车相迎。以后我还会时常来访问,踏着彩虹化成的石桥,拜访温处士。
诗人以丰宫的想像、生动的笔触描绘出黄山壮丽多姿的景象;点出众降、练玉处、丹沙井,使人获得非常亲切的美感。
诗人凭借他“伊昔升绝顶”,游览黄山所得到的印象,根据所送的朋友的“处士”身份及其归居之地,驰骋想象和联想,运用有关的神话传说,创作出了这篇具右浪漫主义特色的作品。前八句正面写黄山,描写它高峡、秀丽,是神仙修炼之地,为写送温处士归山养真修造作为铺垫。 以下十四句从“送”字着笔,是全诗的主旨,中分数层;先写与温处士相遇;次写温处士是游五岳归来,归休黄山白鹅旧居,并希望他在归休之地得道成仙,以引渡自己;再次,“去去”四勺,是写同温处士分手时道剔的话,想象他在途中的经历和将要见到的景象;最后两句写他日相访,表达了诗人对温处士的感情。诗中表现出一种飘然欲仙的浪漫主义色彩。
此诗是李白的醉歌,诗中以醉汉的心理和眼光看周围世界,实际上是以带有诗意的眼光来看待一切,思索一切。诗一开始用了晋朝山简的典故。山简镇守襄阳时,喜欢去习家花园喝酒,常常大醉骑马而回。当时的歌谣说他:“日暮倒载归,酩酊无所知。复能骑骏马,倒着白接篱。”接篱,一种白色帽子。李白在这里是说自己像当年的山简一样,日暮归来,烂醉如泥,被儿童拦住拍手唱歌,引起满街的喧笑。
但狂放不羁的诗人毫不在意,说什么人生百年,一共三万六千日,每天都应该往肚里倒上三百杯酒。此时,他酒意正浓,醉眼朦胧地朝四方看,远远看见襄阳城外碧绿的汉水,幻觉中就好像刚酿好的葡萄酒一样。啊,这汉江若能变作春酒,那么单是用来酿酒的酒曲,便能垒成一座糟丘台了。诗人醉骑在骏马雕鞍上,唱着《梅花落》的曲调,后面还跟着车子,车上挂着酒壶,载着乐队,奏着劝酒的乐曲。他洋洋自得,忽然觉得自己的纵酒生活,连历史上的王侯也莫能相比呢。秦丞相李斯也被秦二世杀掉了,临刑时对他儿子说:“吾欲与若(你)复牵黄犬,俱出上蔡(李斯的故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还有晋朝的羊祜,镇守襄阳时常游岘山,曾对人说:“由来贤达胜士登此远望,如我与卿者多矣,皆湮没无闻,使人悲伤。”祜死后,襄阳人在岘山立碑纪念。见到碑的人往往流泪,名为“堕泪碑”。但这碑到了此时已没有什么意义了。如今碑也已剥落,再无人为之堕泪了。一个生前即未得善终,一个身后虽有人为之立碑,但也难免逐渐湮没,不能有“月下倾金罍”这般快乐而现实。那清风朗月可以不花一钱尽情享用,酒醉之后,像玉山一样倒在风月中,显示出无比潇洒和适意。
诗的尾声,诗人再次宣扬纵酒行乐,强调即使尊贵到能与巫山神女相接的楚襄王,亦早已化为子虚乌有,不及与伴自己喝酒的舒州杓、力士铛同生共死更有乐趣。
这首诗为人们所爱读。因为诗人表现的生活作风虽然很放诞,但并不颓废,支配全诗的,是对他自己所过的浪漫生活的自我欣赏和陶醉。诗人用直率的笔调,给自己勾勒出一个天真烂漫的醉汉形象。诗里生活场景的描写非常生动而富有强烈戏剧色彩,达到了绘声绘影的程度,反映了盛唐社会生活中生动活泼的一面。
诗的前两句,作者先交待了牧童到远处放牛的原因。“绕村四面禾黍稠”,村子周围都是庄稼地,禾苗长势正好,为了避免牛群祸害庄稼,牧童只好到远处放牛,这两句在逻辑上采用了倒置的手法,先写果后写因,突出了“远牧牛”这个结果,后文也正是围绕牧牛展开。
“陂中饥鸟啄牛背,令我不得戏垅头。”牧童把牛赶到了水草丰美的河边陂岸,本来是想让牛专心吃草,不用担心它们会糟蹋庄稼,这样他就能和伙伴们一起嬉戏玩耍了。结果,陂中有很多饥饿的水鸟,它们不停地落在牛背上啄食虫虱,牧童不得不留下来看顾牛群,不停地驱赶鸟雀,其郁闷的心情可想而知。这两句写出了牧童抱怨的情绪。
“入陂草多牛散行,白犊时向芦中鸣。”因为陂中“草多”,所以牛群时常走散,在芦苇丛中的白色牛犊还不时地抬头朝空中长鸣。这说明牧牛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在儿童眼里,这艰苦的劳动里倒也有不少乐趣。正因为牛群走散,牧童们必须分开寻牛。为了彼此联络,告知对方自己所在的位置,他们“隔堤吹叶应同伴”;为了管束牛群,牧童还要不时地“还鼓长鞭三三四声”。这两句把寻牛、赶牛的过程写得生动有趣,富有立体感与生活感。
诗到这里,还只是单纯的叙事写景,除了生活情趣的盎然和儿童的天真娇憨之态令人印象深刻,似乎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张籍的乐府诗往往会在有限的篇幅中叙写情事,只在篇尾以二句话作结,正符合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对新乐府诗歌的创作要求:“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
“牛牛食草莫相触,官家截尔头上角。”牧童一边挥鞭,一边警告牛群:“你们不要再继续打斗了,否则一旦被官府发现,就会有官兵来截断你们头上的角。”以官兵来恐吓牛群,足见牧童心性的天真、单纯。
全诗自然清新,构思新颖,以儿童天真的口吻揭露了黑暗的社会现实,达到了更强烈的讽刺效果。
前两句写诗人早行经过高登桥与朝涉河。“高登桥下水汤汤,朝涉河边露气凉。”从这两句来看,可见诗人行之早。“汤汤”用词是极为恰当的。后一句写到清凉的露气,前面写到“朝涉河”,前后贯通一体,使人满心欢悦。这类遣词用语微细之处,乍看似妙手偶得,不甚经意,却表现出诗人的艺术素养。这里面包含着高超的语言技巧,却又使人读来不觉,此正大家手笔。
后两句写诗人经淇园的竹园所感受到春夜的清气。“行过淇园天未晓”及前二句均写诗人早行经过的三个地方,皆为平列。“一痕残月杏花香”,既写早行所见,又描绘出此刻特有的景色。颇有画意。前面流水汤汤,写听觉;露气清凉,写触觉;这两句,写视觉和嗅觉。天边,残月一痕;眼前,杏花满枝;耳边,流水汤汤;肤上,凉露清清;鼻中,花香沁人。在朦胧的晨光和露气中,这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读者仿佛能够感到,画面上满纸的水墨还湿漉漉的没有干。
这一首短短七绝中,调动眼、耳、身、鼻多种感官,描绘了一个清新宜人、幽美可喜的环境,令人神往。小诗写得这样浑然天成,似信手拈来,清俊自然,别有韵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