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诗意淡远的七言绝句,以问答形式并暗用典故抒发了作者隐居生活的自在天然的情趣,也体现了作者的矛盾心理。
“问余何意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前句起得突兀,后句接得迷离。这首诗的诗题一作《山中答俗人》,那么“问”的主语即所谓“俗人”。诗以提问的形式领起,突出题旨,以唤起读者的注意。当人们正要倾听答案时,诗人笔锋却故意一晃,“笑而不答”。
“笑”字值得玩味,它不仅表现出诗人喜悦而矜持的神态,造成了轻松愉快的气氛;而且这“笑而不答”,还带有几分神秘的色彩,造成悬念,以诱发读者思索的兴味。“心自闲”三个字,既是山居心境的写照,更表明这“何意栖碧山”的问题,对于诗人来说,既不觉得新鲜,也不感到困惑,只不过是“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张孝祥《念奴娇·过洞庭》)罢了。第二句接得迷离,妙在不答,使诗增添了变幻曲折,有摇曳生姿、引人入胜的魅力。
“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这是写“碧山”之景,其实也就是“何意栖碧山”的答案。这种“不答”而答、似断实连的结构,加深了诗的韵味。诗虽写花随溪水,窅然远逝的景色,却无一点“流水落花春去也”的衰飒情调,而是把它当作令人神往的美来渲染、来赞叹。因为上面写的“笑而不答”的神态,以及末句的议论都流露出这种感情。“山花如绣颊”(李白《夜下征虏亭》)固然是美的,桃花随流水也是美的,它们都是依照自然的法则,在荣盛和消逝之中显示出不同的美,这不同的美却具有一个共同点——即“天然”二字。这种美学观点反映了诗人酷爱自由、天真开朗的性格。
“碧山”之中这种没有名利,又不冷落荒凉的环境,充满着天然、宁静之美的“天地”,不是“人间”所能比。而“人间”究竟怎样,诗人没有明说。只要读者了解当时黑暗的现实和李白的不幸遭遇,诗人“栖碧山”、爱“碧山”便不难理解了。这“别有天地非人间”,隐含了诗人心中许许多多的伤和恨。所以,这首诗并不完全是抒写李白超脱现实的闲适心情。诗中用一“闲”字,就是要暗示出“碧山”之“美”,并以此与“人间”形成鲜明的对比。因而诗在风格上有一种“寓庄于谐”的味道,不过这并非“超脱”。愤世嫉俗与乐观浪漫往往能奇妙地统一在他的作品之中,体现出矛盾的对立统一。
全诗虽然只有四句二十八字,但是有问、有答,有叙述、有描绘、有议论,其间转接轻灵,活泼流利。诗境似近而实远,诗情似淡而实浓。用笔有虚有实,实处的描写形象可感,虚处的用笔一触即止,虚实对比,蕴意幽邃。诗押平声韵,采用不拘格律的古绝形式,显得质朴自然,悠然舒缓,有助于传达出诗的情韵。
这首《送春词》是刘禹锡的一首景物诗,为作者被贬谪时期所作。诗人羁绊他乡,仕宦困顿,孤独寂寥,忧思愁闷,面对暮春季节,百花凋零,不免伤春之情涌上心头。
“昨来楼上迎春处,今日登楼又送归。”,首联用“昨来”和“今日”表达对时光流失的迅疾,春天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光阴如梭,倏忽而过。仿佛昨天才在楼上迎接春天的到来,没想到今天春天就要离去,充满了无奈之情。
“兰蕊残妆含露泣,柳条长袖向风挥。”,颔联采用拟人手法,就连超凡脱俗高雅圣洁的兰花,花期已过,花瓣凋零,残妆萎靡,兰露如泣,似乎不愿意春天离去;而柳树已经长出长长的枝条,随风摆舞,犹如像春天告别。
“佳人对镜容颜改,楚客临江心事违。”,“楚客”本指屈原,屈原忠而被谤,身遭放逐,流落他乡,故称“楚客”,这里诗人以屈原自喻。“心事”指志向情怀。面对暮春,美人感叹春光流失,容颜变换,而诗人犹如屈原一样,忠心耿耿,却被贬谪他乡,困顿不得志,这么多年来难以施展心中大志,和自己的原意相违。颈联对仗工整,典故运用巧妙,不着痕迹,又妥帖自然,融情于景,抒发心中积郁。
“万古至今同此恨,无如一醉尽忘机。”,自古以来,春夏秋冬,四季变换,无法更改,面对春天归去,伤春惜春之情万古相同,与其感叹感伤,还不如拼却一醉,消除机巧之心,忘却纷争的世事。
这首《送春词》,描写了暮春景色,借送春之际,表达了对岁月变幻的无奈,同时结合自己的遭遇,颇为感慨,然而同时也表达了是人乐观豁达的心态。景物变换是自然规律,自古如此,人生不得意,却无能为力,有志难伸,与其在这里感叹忧伤,还不如趁着春未归去,和着春色,暂且忘却烦恼,消除机心,在诗酒中排解忧愁吧。
“一醉醒来春又残,野棠梨雨泪阑干。”这一句流露出来的感伤之情,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词人开篇写自己酒醉醒来,忽然发现春色已接近尾声了,海棠和梨花上面还残留着点点雨滴,好似眼泪一样。作者通过“一醉”引出醒来后所见,本来毫不相关的“酒醉”和“春残”被作者巧妙地联系起来,令人感觉他醉了很久,连节气的变化都已经忘记。作者在“春残”二字中间加了个“又”字,说明人对时光的荏苒毫无察觉。如晏几道词集自序中所写的那样:“感光阴之易迁,叹境缘之无实。”前一句写酒醒之后,满目尽是悲凉,仅仅剩下了春残的萧条。作者因自己酒醉而荒废了美好的春景感到自责。后一句以“海棠梨花”表春残,更有意境。古人将美人流泪喻为梨花带雨,作者运用此意,表达出内心的无限哀愁。
“玉笙声里鸾空怨,罗幕香中燕未还。”在玉笙的曲子中,孤单的鸾鸟徒然哀怨,房中的帷幕依旧,却看不见那归巢的燕雀。“鸾鸟”也叫孤鸾,是指失去配偶的鸾鸟,这里也是作者的自喻。“燕未还”是指离别的恋人还未归还,作者通过这两句表达了深深的孤寂与凄情。
“终易散,且长闲,莫教离恨损红颜。”这三句从表面上看是作者对人生的看破:明明知道离别容易相聚难,那就暂且放松思绪给自己以空间,莫要让那分别的苦痛纠缠自己的心绪。但紧接着通过结尾两句就能发现,作者自己也知道这是在自欺欺人,内心真正的感情是无法掩盖的。
“谁堪共展鸳鸯锦,同过西楼此夜寒。”这句中“鸳鸯锦”是指夫妻共用的被子,这里代指男女之间的爱情。“西楼”是指男女共同欢愉的居所。通过想象“鸳鸯锦”和“西楼”所代表的美好时光,表达了作者无限的期待和思念:他依旧怀念当初共同度过的美好日子,期待有人能陪自己度过漫漫长夜。
该诗的前两句:“北华收复赖群雄,猛士如云唱大风。”诗人着眼于现实,无比豪迈地写出了抗日根据地在党的领导下,英雄辈出,猛士如云的大好形势,说明华北大片国土的收复,抗日根据地的不断巩固和扩大,抗战取得的伟大业绩,靠的就是根据地的广大抗日军民,他们才是英雄,是猛士,是保卫祖国、抗击日寇的坚强柱石。这两句写得气势磅礴,豪气冲天,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抗日根据地军民的信赖、期待和赞美之情。在这里诗人引用了汉高祖刘邦《大风歌》中“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一句,并反其意而用之。刘邦平定了天下,却感叹没有猛士去镇守四方疆土,而抗日根据地却“猛士如云”,有这么多猛士来保卫祖国,何愁不能消灭日本侵略者,把他们赶出中国去呢!这一典故的巧妙活用,加上一个“唱”字,便十分生动的刻画出了抗日军民无比威武雄壮的猛士形象,为人们展现了一幅硝烟弥漫,战马嘶鸣,抗日将士高歌猛进、无所畏惧、前赴后继、势不可挡的抗战画面,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朱德伟大的英雄气魄。
“自信挥戈能退日,河山依旧战旗红。”承接前两句,作者在这里尽情地抒发了他对抗战必胜所满怀的信心和决心。前句作者引用了《唯南子·览冥训》中的一个故事:“楚鲁阳公与韩人交战,打得正激烈的时候,太阳落山了。鲁阳公持戈挥舞,精神抖擞,毫无疲惫之感,而且越战越勇。太阳为其精神所感动,又返回了三个星座的距离,以帮助他继续战斗。”朱德在这里把这个典故活用了,一则用其原义,无比豪迈地赞颂广大抗日民军英勇顽强,力挽国家危局的英雄气概;二则使“退日”具有双关的语意,坚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军民,一定能够克服困难,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去。由于前面已经指出了抗日根据地有无数的勇猛之士,因此,这里的过渡就显得十分自然、和谐,显示了全诗在结构上的严谨细腻。后句是作者对抗战胜利前景的展望。1940年前后,由于国民党顽固派实行投降卖国政策,致使日本侵略者更加气焰嚣张,肆无忌惮,他们以主要兵力对抗日根据地进行重点进攻,同时实行经济封锁,妄图消灭抗日武装,瓦解根据地。抗日战争正面临着空前的困难。但是,尽管如此,由于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猛士如云”的抗日将士,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抗战胜利的红旗必将插遍祖国的河山。这句充分表现了朱德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在欣赏朱德这首诗的时侯,可以明显地感到它在艺术上起码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用典精当自然。这首诗共有四句,作者引用了两个典故,不仅精当自然,无牵强之感,而且把它们用活了,使诗显得更加雄伟、高亢,诗意更加浓郁、畅朗、深刻。这一方面显示了作者的博学多才;另一方面也为世人批判地继承祖国的文化遗产树立了光辉的典范。当然,这也是朱德诗词的一个共同特点。二是诗的气势。短短的4句28个字,句句都有泰山压顶之势,字字皆有千钧之力,充满了磅礴豪壮的气势,读来令人亢奋,平添无穷的力量。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