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乐府诗,题旨大概是由阮籍《咏怀·壮士何慷慨》来的,那首诗道:“壮士何慷慨,志欲威八荒。驱车远行役,受命念自忘。良弓挟乌号,明甲有精光。临难不顾生,身死魂飞扬。……”阮籍这首诗在他的《咏怀》中可谓别调,写得也很慷慨激昂,但它表现的功业心主要是从“效命”、“气节”着眼的,而张华此篇虽然也有这方面的意思,但主要是从人生意义、生命价值这些认识出发,显得比较深切,更能予人们以激励。这是思想上的不同。阮籍的作品是古诗,显得简约朴素,而张华此篇则较铺张,也比较重修辞,“乘我大宛马”以下十句全是对偶,这不仅显出乐府体与古诗的差别,也显出西晋之后的诗歌比“正始之音”更注重形式美了这是一首抒发豪情壮志的诗,全诗共二十句,分为五节。
第一节言天地宇宙时刻不停地在运动,人和万物都受自然规律支配,有生就有灭,有始就有终。首二句化用贾谊《鵩鸟赋》:“万物回薄兮,振荡相转。”震荡即激荡,回薄意为回旋运转。“禀常格”,禀受常规。天地的运动是“不知穷”,人、物的生长“必有终”,这就显出了无限与有限的矛盾,作为一个人来说,应妥善对待这个矛盾。
第二节道:“年时俯仰过,功名宜速崇。壮士怀愤激,安能守虚冲。”岁月俯仰之间就过去了,功名要赶快建立,使之崇高,壮士心怀愤激之情,不能恬淡无为。这是一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壮士觉着时不我待,所以及时努力,这与当时泛滥的老庄那“守虚冲”的人生哲学正相反对。
第三节写到壮士的立功行动了:“乘我大宛马,抚我繁弱弓。”大宛马,西域产的良马。繁弱弓,古代的一种大弓。“乘我”、“抚我”,着两“我”字,其豪迈自得情态宛然可见。“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宋玉《大言赋》云“长剑耿耿倚天外”,此言“长剑横九野”也是极言长剑之长。屈原《离骚》有“高余冠之岌岌”,此言“高冠拂玄穹”,帽子都摩着天了,也是极言高冠之高。这些夸张,突出壮士的英武。以上这些描写表示壮士要驰逐疆场杀敌立功了。
第四节写壮士参加战斗的英雄气概。“慷慨成素霓,啸吒起清风”,二句是暗用荆轲的故事。据说荆轲刺秦王,有白虹贯日。他赴秦廷前慷慨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史记·刺客列传》)素霓即白虹,啸吒即呼啸。这表现了壮士赴敌时高亢的斗志。“震响骇八荒,奋威曜四戎”,八荒、四戎,指周围的敌国,这是说壮士耀(通曜)武扬威,使敌国为之震慑。真是刀兵未加已声威远被,其立功是指日可待了。
末节即写功或名就。“濯鳞沧海畔,驰骋大漠中。”“濯鳞”意谓像鱼那样遨游,阮瑀《为曹公与孙权书》有“濯鳞清流,飞翼天衢”的话,是以远大相期许,这里的“濯鳞沧海”、“驰骋大漠”是说壮士由东而西横行天下。所以下句说:“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独步”,谓其天下无敌手,这样四海都称赞他这位大英雄了。古人说,立德、立功、立言,谓之不朽。这个壮士在有限的“年时”里建立了不世之功,这样他就可以不朽了。
这首诗表现壮士的英风豪气,自然也表现了自己的胸襟、抱负,可说是一首“风云”之作。这样的作品在诗风日趋轻靡的当时并非多见,而张华集中还有一些,如《博陵王宫侠曲二首》《励志诗》等,都是很可值得注意的作品。钟嵘《诗品》谓张华诗“儿女情多,风云气少”,从现有的作品看,至少是不完全正确的。
这是一首以咏物来讽喻政治的词作。
扬州琼花天下无双,为花中极品。起首三句赞美琼花的特异资质。“朱钿宝玦”,朱红色的钿饰和莹洁的玉玦.这是美人的妆饰,连下句都是属于“天上飞琼”的。许飞琼是传说中西王母的侍女美艳绝伦。以飞琼比拟琼花,除了因“琼”字相同而引起联想之外,还有天上仙葩的意思,因此,她自是有别于人间春色,而作为飞琼佩饰的“朱钿宝玦”,也是暗切琼花花蕊花瓣的形状色泽了。“江南”二句说此花名贵,还从人事上渲染。说此花罕见,故世人亦不能辨识,只识随意把她想象似繁密的梨花和疏淡的梅花那样。
这两句也颇有深意。“江南江北曾未见”,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扬州后土祠的名种琼花,“天下无二本”外人本难得见;二是琼花初开,当地长官便即剪下来,“以金瓶飞骑进之天上(皇宫)”、“分致贵邸”,故即使是在她的产地扬州(江北)和传送地临安(江南),一般人也难得一见。这样,琼花与世人隔绝,她的“芳心高洁”无人得知,而她的心与淮山之春相联。道出“芳心”二字词人于此不能无寄托,这也是词人的心。淮山,指盱眙军的都梁山,在南宋北界的淮水旁。琼花生长的江淮地区,胡尘弥漫,兵戈挠攘,丝毫没有春天的气息。琼花开放、凋零,年复一年,而边塞将士疲弊不堪,不能出兵北上,壮志难酬,琼花也为之浩叹。
接下来“金壶翦送琼枝”,即言小序中所记载的地方长官每逢琼花盛开即以飞骑传送到临安皇宫中,供皇帝妃嫔们观赏。“一骑红尘”,化用杜牧“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将度宗飞骑传琼花与唐明皇飞骑传荔枝作比。作者借古讽今,规劝统治者不要再沉湎声色,否则将招致覆亡之祸。“韶华正好”二句承上意,谓琼花正值盛正,被进贡到临安,能够为都城的观赏者们所赏识,也算是件幸事。全篇结构谨密,盘旋而下,至此忽出一闲笔颇有意味。
所谓“旧事”,当包括古往今来诸多酣玩误国的历史教训,尤其指隋炀帝为了观赏扬州琼花,开凿运河,千里南巡,游宴无度,最终身死国亡,宗庙丘墟。当年徜徉于扬州发兴亡之慨叹的诗人杜牧久已作古,无数治乱兴衰的往事,琼花都历历在目,一切仿佛是昨事。而现在又有人在重演悲剧!作者痛心疾首,竟至无话可说。最后三句,“记少年,一梦扬州,二十四桥明月”,只是说了这么一句:琼花的故乡扬州,当年曾经十分繁华。“一梦扬州”本于杜牧诗《遣怀》“二十四桥明月”化于杜牧诗《寄扬州韩绰判官》,淡淡一笔,却发人深醒,令人扼腕。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