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咏史诗,就秦始皇筑万里长城事发表议论。前两句写筑城。第一句说长城高而广,城上屯扎着千军万马,铺陈城的高大稳固,守城的人众多,难以撼动。次句说筑城的目的,是为了抵御外部胡人的侵略,巩固自己的政权,以便于“一世而达万世”,永保帝业。三、四句突转,说秦始皇只知道危险来自外边,自以为有了长城,便可高枕无忧,却不知道体恤人民,结果酿成内乱,激起民变,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秦政权没多久就完结了。诗揭示的是这样一个历史规律:内政不修,对人民残酷压迫,是国家灭亡的主要原因,外部的侵扰倒是其次的。当时宋朝对人民的压榨也很厉害,百姓怨声载道,诗人在这里明是咏史,也是针对现实,对统治者发出警告。
咏史诗所咏如果是前人没咏过的史实,就应该述清事件的来龙去脉,直接发表议论;如果所咏是熟事,务必转换角度,翻出新意,切忌人云亦云。胡仲参这首诗所咏是秦以暴政失国,这个题目,前人已经作了许多论述,所以这首诗擒住修筑长城备胡这一点,肯定长城的高广及防御功能,然后生发开去,牵出对立面,说秦始皇刻意预防的地方倒没出什么问题,他没想到的地方反而成了导致亡国的关键。这样组织材料加以议论,便给人以思考,也给人以新鲜感。
胡仲参这首诗的构思布局,与唐章碣的《焚书坑》有些相同。章碣诗云:“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说秦始皇提防书生,结果灭秦的人恰是不读书的人,与胡诗一样,都是从相反处做文章。元人陈孚有首《博浪沙》诗,是从正面做文章的,也很有趣味,诗云:“一击军中胆气豪,祖龙社稷已动摇。如何十二金人外,犹有人间铁未销。”说秦始皇收尽民间铁,铸成十二金人,没想到仍然有大铁椎在,使他差点丧命。由此可见,诗材遍地皆是,只要细心挖掘,就能找到好的题目。
第一首一二两句都是因果句:由于“病眼”,所以“逢书不敢开”,由于“春泥”所以“谢客亦无来”。而这正是他感到寂寞的来由,“更无短计销长日”,春末时节,日并不长,然而偏偏说“长日”,大概是从《诗经》的“春日迟迟”化来。这个“长”字,有力地表明了作者的寂寞无聊。因为越是无事可做,便越感到日长,这正反映了作者对这种生活的厌恶。“短计”,即肤浅之计,“短”与“长”字相对,连个短计也还想不出来,真是无法打发这漫长的一天。
围绕栏杆行走,而且至于百回之多,这样写有点夸张,可是读者又感到真实,因为这正是绞尽脑汁想出的“短计”,他的“短计”,似平只有如此。这句话写得很具体,也很形象,似乎可以看到一个百无聊赖的人,围绕着栏杆不停地打转转。
以上两句,特别是末句,质朴无华,形同口语,这正是杨诗在语言上的一个特点。
在百无聊赖中,不免思归了。作者此次寓居临安,是短暂的,没有多久,便由于“丁父忧”而回乡了。看来他很不习惯于这种“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生活。
第二首“不关老去愿春迟”,暗点题目的“春尽”。春天己经过去,但他还希望春天走得慢一点。他明确表白这个愿望是“不关老去”的,究“愿春迟”的原因则是“只恨春归我未归”,这就道出了作者的积愫,也点出了题目的“旅怀”,原来是因为春已归去而自己却不能归去的缘故。“恨”字直贯“春归我未归刀。看到春归,“我未归”之恨愈甚。
“最是杨花欺客子”,又转向“杨花”杨花者,柳絮也,东风劲吹,杨花自然要飞向西去。“向人一一作西飞”,乃是春天的自然现象,然而作者却认为这是杨花的有意恼人,有意跟“客子”为难似的。杨万里江西吉州人,吉州在临安之西,杨花从临安西飞,飞向自己的故乡吉州。一个寄离临安的“客子”,而且对临安的生活又是厌倦,对西飞的杨花即既羡慕又嫉妒。
这两句的构思较之上两句尤为巧妙。周必大说:“诚斋(杨万里)大篇短章...状物姿态,写人情意,则铺叙纤悉,曲尽其妙,笔端有口,句中有眼。”(《宋诗纪事》五十引)“春归”已令人恨,更可恨者则是“杨花”,故用“最是”二字以表达进一层的“恨”:杨花无知,何能恼人?然而它的“一一向西飞”,岂不是明明有意向人炫耀?作者把无知的杨花写成有知,把杨花由于东风而西飞的自然现象,说成是故意恼人。把西飞的杨花,涂上了浓厚的感情色彩,从而表达了作者深重的思归心情。不知道周必大的评论是否也包括作者的构思,然而这种构思是的确够得上“写人情意,曲尽其妙”的。
这首词以“春”为线索,写春之恋,春之逝,书写了词人对于春的喜爱和留恋,以及“韶华莫倾负”的人生态度。
上片,词人首先陈述他对春的喜爱和忧思。“日日惜春残”,日日叹惜已是残春无几,可见他是爱春之人,惟恐一朝“春去无明日”,再也欣赏不到这般美景。于是他“拟把醉同春住”,打算以酒和春,在醉梦中与春常住,可是醒来春已销声匿迹,唯剩四周一片岑寂,再无春滋味。下片词人表达了对春之逝的态度,直接点明“明把不怕不逢春”,也不怕那春不够今把的娇嫩无力。四季轮回,春天,始终是会来的,词人深谙此道,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一颗心为春之逝而颤抖不安,只好“向灯前休睡,与留连今夕”,趁着晚春犹在未去的时节,点起一盏灯,享受春夜。
“春”是本词的词眼,也是词人书写情感的线索。一把之计在于春,春天里,鸢飞草长,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中最把轻的那段时光。愈是美好,则愈怕失去。词人惜春恋春,表达了他对如飞梭般流逝的时光之痛惜以及对自身未知前途的彷徨和不安,刻画了他的矛盾心理——他害怕时光飞逝,自身无所作为,明明无力挽留,却试图把酒麻醉心灵,沉沦在梦中的春天里。这种态度很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醒来后更觉心中寂寥空旷,只剩怅然若失的感觉。虽然知道明把的春天一定会来,而且娇嫩得如同初生的柔弱少女,但他还是不能忍受荒废光阴的感觉,不敢入睡,只因不敢荒废春天还在的一分一秒,于是他选择及时行乐,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但我们从中读到的不是彷徨之感,而是闲适之情。上阕的“把醉同春住”写出了他浪漫的思想,而下阕的尾句点亮了他如玉般温润的处世态度。不像柳三变“拟把疏狂图一醉”那般热切,但也有“故人秉烛而夜游”的欢乐趣味,他不怕不逢春,但心中带着一丝不安,担心明把的那春已不是今把这春,因为看绿的人心境不同,未来无法预测,也许明把便只剩“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凄婉。他率真,便痴痴地点起一盏灯,在黑夜中独自品尝这份将逝而未逝的美好,心中也做好了只见最后一面的准备。这种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的感觉,是浅浅的忧伤,也是堪破的平淡。
总的来说,词人是如玉的君子,也有稍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羁,他恋春成痴,将春写为可知可感的娇嫩少女,可以留夜、带给人美好,也会衰败凋零、离去,与其说这是词人对春的狂热执念,倒不如说是对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事物的热爱和依恋。他用慧眼发现了自然的生命之美,读出了四季轮回、人生不再的韵味。正因是识春懂春,他毫不吝惜地挥霍笔墨赞美春之声,表现了他对于时间和生命的珍视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