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朋友的诗,全诗内容是诗人对朋友真挚情谊的表达,抒发的是惜别之情。
“秋在”“暮”字可以看出送行的时间是秋天的傍晚。“水清”,说明天晴气爽,“暮蝉”,黄昏的时候还有蝉在鸣叫。“洛阳”是诗人与狄宗亨惜别的地方,也就是今河南省洛阳市;“鸣皋”,狄宗亨要去的地方,在河南省嵩县东北,陆浑山之东有“鸣皋山”,相传有白鹤鸣其上,故名。又称九皋山,山麓有鸣皋镇。本句中的“树色”和“烟”是写景,暮色苍茫中洛阳“树色”依稀可辨,这是实写;在洛阳是看不到鸣皋的“烟”的,但与朋友惜别时,向朋友要去的地方望去,烟雾朦胧,这是虚写。
诗的后两句直抒情怀。“愁不尽”说明两人情谊非同一般和作者的依依不舍之情,后句侧重点是“空度”,他说,你走了我很惋惜无人与我做伴,只能白白度过这个凉风飒飒、气候宜人的秋天。这两句语意浅近,而诗人与狄宗亨的深厚情谊却表现得十分深刻,即所谓“意近而旨远”。
这首诗语言通俗流畅,含意隽永深沉,虽然只有四句,但却以情取景,借景抒情,委婉含蓄,意余言外。因为一首“七绝”只有二十八个字,表现的思想感情又较复杂,这也就难怪诗人惜墨如金,用一字而表现丰富的内容,如第二句以“烟”字概括说明想象中的鸣皋景物,第三句以“愁”字表现诗人对狄宗亨的感情之深,皆是妙笔。
这是一首描写江南山水风光的写景诗,又是一首典型的旅游诗,作于诗人宦游途中,写行旅中偶遇之景色。诗中热情赞颂了稚川山水风光的优美,并巧妙抒写了思乡之情。
一二句,描画“行人”傍晚小憩于茅亭的所见,也是对稚JII山水的点染。作为一个赶路的宦游人,在“五月”仲夏的暑热中整日跋涉,直到傍晚才突然发现一个“松下茅亭”,岂不喜出望外;憩息亭中,只感到清幽的凉意阵阵拂来,又怎不感到痛快。再纵目远眺,那江中汀洲的白沙,那云烟缭绕的绿树,在暮色映照下显得一片苍茫。上句从小处下笔,工笔描画;下句从大处着眼,泼墨涂染。前后相映,构成一幅意境淡远的松亭晚眺图,含蕴着稚川山水给予异乡“行人”的快感和美感。
三四两句,抒发“行人”于松亭晚眺之中突然唤起的一种油然而生的乡情,实际也在表达对于稚川山水的盛赞。“行人无限秋风思”,是稚川山水给予“行人”的一种无可名状的感发。“行人”二字,在此点出,补明上两句均是“行人”眼中之所见;“秋风思”代指乡愁归思,唤起诗人对故乡一切熟悉亲爱的事物的深切忆念。
此诗的妙处不在于它写出一种较为普遍的思想感情,而在于它写出了这种思想感情独特的发生过程,从而传达出一种特殊的生活况味,耐人含咏。
这首诗发端二句已概全篇之旨,“韩魏多奇节,倜傥遗声利”,以下均围绕“多奇节”处而展开。承接此二句,以下八句历叙少年游侠者的精神品格与豪荡气魄。“绿沉明月弦,金络浮云辔”,此十字着重从形象上描绘少年侠士潇洒倜傥的飒爽英姿。“吹箫入吴市,击筑游燕肆”,伍子胥有经文纬武之才,因楚平王听信谗言杀害伍奢与伍尚,他逃奔吴国,欲借外力以报杀父兄之仇。伍子胥在吴都梅里(即今无锡梅村),举目无亲,衣食无着,被迫吹起斑竹箫管,在市中乞食,后得公子光的赏识,谋刺王僚,成就大业。高渐离与荆轲为友,善击筑,“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史记·刺客列传》)。后燕亡,高渐离为秦王击筑,因在筑中置铅以伺机击秦王,未果被害。游侠之人并非久居人上,即使沉沦下僚之时,胸中仍怀一股不可磨灭之气。这段奇气促其忍辱负重,完成自己重然诺的历史使命。
下面以博望侯张骞的典故轻轻地转到了游侠儿慷慨立边功的主题上来,继写其在战场上杀敌报国的“奇节”。张骞出使西域,穷河源,直至昆仑山下,“大宛之迹,元因博望;始究河源,旋窥海上”(《史记·大宛列传》)。其开疆拓土的历史功绩永不可磨灭,“博望侯”就衍化为英雄主义的象征,而与任侠风气相联系在一起了。“寻源博望侯,结客远相求”,游侠儿亦如博望侯怀抱赴边立功之志。云气散漫风萧索,紫塞雁门草木凋,艰苦的边关生活并没有消损少年游侠奋勇杀敌、报效国家的豪情壮志;而是黄沙穿金甲,马革裹尸还,甘愿赴汤蹈火以报知己之恩遇。这样就自然引出了“轻生殉知己,非是为身谋”的感慨来,这既照应了开头的“遗声利”,也使全篇的中心思想得到统一。
综观全诗,首联已概括全篇之主旨,“侠”之精神在“奇”,此“奇”非他“奇”,而是奇在其轻身重义上,奇在其士为知己者死上,奇在其“遗声利”“非是为身谋”上,正与尾联相应。中篇尽叙侠客之态,承首联之“奇”而启尾联之“殉知己”“一言重”“垂一顾”“千里至”“远相求”,皆应照生情,写得气脉流转、神情摇曳,悲壮英豪之中有清新雅致之音,与虞氏的一贯风格有其相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