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从题目看,该诗似乎是由读《封建论》引发诗兴的,然而诗中的主要观点交锋,则是聚焦在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中论列的儒家、法家及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的是非问题上。诗首联即明确涉及秦始皇及其“焚书坑儒”举动。郭沫若之“骂”,简而言之,既包括非议、斥责、抨击其“苛政”及其“苛政”中的“焚坑”之举,也包括过分否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认为,秦始皇是不顺应向“封建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的,是“站在奴隶主的立场”搞奴隶制暴政的人物,而“焚书坑儒”即其暴政中的暴行之一。
“焚坑”是“过”是“罪”,还是非“过”非“罪”,对此历来众说不一,或将之作为“苛政暴政”之证据,或视之为对付和打击“奴隶制复辟势力”的有力措施。毛泽东在诗句中是选用褒义词“事业”来状写它的,在毛泽东的观念里,“焚坑”是服从维护秦始皇开创的“大一统”之“事业”的,是与其“统一中原”的伟业相关的,是维护其“统一基业”“统一大业”的一种措施和手段。既然连“焚坑”都无须过分责备,那么不言而喻,秦始皇的其他政治举措就更无须责备了。因此毛泽东既诚恳又严肃地奉劝郭沫若:对秦始皇应当“少骂”,你对“焚坑”所持的“暴行说”是需要“商量”的。换言之,即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多肯定,少否定,多否定甚至根本否定的观点是不对的。诗题特意用了“呈郭老”三字,接着首联又用了“劝”字、“君”字和“商量”二字,使这首“论战”诗一起笔就带有彼此商榷和探讨有关中国历史人物的看法之和睦融洽的氛围,有助于消解对方的心理压力和自危心态。
该诗的首联着意于历史性、肯定性地评价秦始皇及其下令实行的“焚书坑儒”举动有利于维护秦王朝“统一大业”的合理性;颔联则着意于在特定的历史范围内及相互对比中,肯定秦始皇创立“大一统”的秦朝的历史功绩远胜于只讲“空话”而无政治实践成果的孔丘。颔联出句是与颔联对句的“孔学”强烈对比着的。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被学界一部分人评价得过高的“孔学”,其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一样。看战国时代的历史实践检验的结果:秦始皇以统一战争消灭了割据的诸侯国而破天荒第一次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可孔丘的那些学说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变革”“历史飞跃”的政治实践中却无法实施、几无所用,这岂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毛诗领联该是主要置于“战国时代”的特定历史范围之内而言的,因而“秕糠”之说该是有其真实性及合理性的。
如果说,颔联是从特定的“战国时代”的视角来评说,那么颈联则主要是从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的视角来评说,它进一步把秦始皇和秦王朝置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予以肯定性评价。郭沫若学识渊博,才华横溢,其书对先秦社会历史及当时诸流派的诸多人物等,做了研究和评说,当年曾被学界誉为“颇多创见”之著述。毛泽东对郭沫若的诸多学术成果历来是十分赞赏的,如郭沫若于1944年发表的总结明末李自成起义军最终失败的历史经验教训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曾得到毛泽东的赞赏和使用;又如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等著作中提出的中国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交的论断,毛也表示赞成。而对“十批”,为何毛则笼统地断言“不是好文章”。就毛泽东历来就不赞成“崇儒反法”的观点以及此诗之主旨而言,主要是因为“十批”否定秦始皇、肯定孔丘学说的崇儒抑法的基本观点,与毛泽东的观点相悖。毛泽东认为:“十批”中批判“秦王政”,可是“百代都行秦政法”。总之,颈联着意于肯定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统治体制的重要历史进步作用及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并认为与此相悖的观点是不对的。由于“十批”只“骂”(否定)秦始皇而未充分肯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因此是不能称为“好文章”的。
尾联“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在前三联的历史性和肯定性评价秦始皇的基础上,尾联着意指出: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远在唐代的柳宗元早就肯定过,今人千万别不及柳子厚而持历史倒退观点。柳子厚论说文代表作之一是尖锐抨击苛政的《捕蛇者说》,毛泽东则特别看重他的《封建论》,并且奉劝郭沫若要“熟读”(反复阅读、深思、领会)柳宗元的《封建论》,因为毛泽东认为,此政论文涉及的废“分封”、削“藩镇”、实行和加强中央集权与统一的“郡县制”的行政体制的主张和本质精神是对的。“莫从子厚返文王”,意译之即:不要从柳子厚否定“分封制”和主张废“分封”的观点,又退回到肯定搞“分封”的周文王时代的观点上去。所谓“分封制”,即君王把土地分封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分别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由君主统辖的“诸侯国”,其结果往往是形成诸侯割据的四分五裂的局面。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连唐人柳宗元都不否定秦始皇首废“封建制”(分封制)和首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的历史功绩,都反对“分封制”而主张顺应历史发展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难道今人尚不及古人。其实质是认定:历史是不会走回头路的;同时奉劝郭沫若也要熟知和接受此番道理和此种观点,不要持“历史倒退”的观点。
此诗写的是历史题材,涉及中国古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可属咏史诗。虽然不能断定此诗与毛泽东在当年特殊背景下的“政治运动”思维毫无关联,但从诗句本身来看,如何评判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是它的主旨所在。此诗内含丰富,无渊博、扎实的史学功底,难以创作出如此之诗,应视为造就、构成毛诗的“史诗性”的重要诗作。
《答谢中书书》是作者寄给谢徵谈山水之美的一封信笺。
全文结构巧妙,语言精奇。短短六十八字,即已集江南之美于一身,切切实实地道出了山川之自然美。
抓住江南山林的特征,用简洁空灵的笔墨来写,这是《答谢中书书》突出的优点。“高峰入云”的磅礴气势在北方也能看到,但在同一个景观里,又相伴着“清流见底”直视无碍的澄澈之美,在北方就难以见到。
写山林景色的瑰丽,作者只用了两组对偶句共十六个字,即“两岸石壁,五色交辉;青林翠竹,四时俱备”,已显得活脱精到,引人遐想。南宋人邓椿在他的《画继》里曾指出:“世徒知人之有神,而不知物之有神。”山林的“神”(本质特征),高明的作家艺术家总有独特的感受。陶弘景以形写神,在他笔下茅山中一年到头“青林翠竹”已使人欣悦不置,更有谁领略过,在清流两岸壁立千仞的高峰之上,常年色彩变幻莫测。这奇幻瑰丽的色彩,当然是大自然奥秘的生命之彩,它的奇情壮采和迷离多变的性格,作者用“五色交辉”来形容,可谓恰到好处。而如果用工笔刻镂,即使做到“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文心雕龙·明诗》),也难免拖沓板滞,存形而略神。多种色彩奇妙的调谐而又变动不居,正是山林的逸趣神韵所在,然而这却是最难着笔之处。陶弘景用视觉形象和动感都很强的“五色交辉”四字来点染,自会引起读者对绚烂的山林形象的种种联想与记忆,在记忆里呈现的奇伟与色彩因人而异,具有无比的丰富性。这种能激起读者审美活动的活脱笔触,可称“字外之奇”(萧衍《观钟繇书法十二意》)。陶弘景又是书法家,他与梁武帝萧衍讨论钟王书法的文字俱在(见萧衍《答陶弘景书》及陶弘景《与梁武帝启》),颇能显示他的艺术见解,这一点可存而不论。但陶弘景在书法艺术上讲究空间布白之美,和文学创作上用笔空灵是一致的。通过文字诱发读者的联想,虚实相生,形成字外的意境,让读者丰富的想象补充作者的艺术空白,正是此文成功之笔。
写了茅山中一年四时之美后,作者又用两组并列对偶句写一日之美。“晓雾将歇,猿鸟乱鸣;夕日欲颓,沉鳞竞跃。”如果说写茅山一年四时之美是以静见动:静到能窥见大自然的奥秘,大自然生命之律动是通过“交辉”的色彩奉献给作家的,那么,茅山中一日之美则是以动见静:天刚麻麻亮,“晓雾将歇”,花叶上露珠还未照上太阳时,山林就开始了欢唱,“猿鸟乱鸣”。这“乱”字有声繁悦耳,使人迷惑,动人心魄的意思。而到了“夕日欲颓”、金乌西栖之后,鱼儿避开了“鹰嶙鹗视”的威胁,此际竞跃腾欢,尽情享受空气中弥漫的芳馨。总之,从早到晚,山林中正是由于猿的柔声啼唤,鸟的恣意鸣哄和鱼的欢腾竞跃而显得格外静谧幽美。
从结构上看,《答谢中书书》从富有审美意味的两句开头,接着有两个不同时空层次的描写,以静见动,以动见静,写出了茅山美的性灵。至此出声赞叹:“实是欲界之仙都!”就是应有之笔。接着以反接收束全篇,深憾于自谢灵运以来竟无人妙赏此佳山水,一唱三叹,摇曳生姿,文章虽短而含蕴不尽。
以骈文的主要特征来看,《答谢中书书》或许不是很严饬的。四四四四的句式对属虽工,但基本上不用典藻饰。音律上平节和仄节的交替,也不完全合律。但它好就好在骈散兼行,散文的疏宕流畅之美和骈文的整炼之美结合得很好。谋篇见巧思,用语清丽含蓄,诗化了意境。
《答谢中书书》一文,反映了作者娱情山水的清高思想。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强黑暗的时期,因为各种矛盾非常尖锐,政局极度动荡,因此不少文人往往遁迹山林,旨图从自然美中去寻求精神上的慰藉和解脱,因而他们常在书信中描述山水,来表明自己之所好,并从而作为对友人的问候和安慰,这类作品虽然没有表现出多么积极进步的政治观点,但是却以其高超的艺术笔触,创作了具有相当高的美学价值的文学精品,至今仍然具有较高的鉴赏意义。
盛唐绝句,多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较少叙事成分;到了中唐,叙事成分逐渐增多,日常生活情事往往成为绝句的习见题材,风格也由盛唐的雄浑高华、富于浪漫气息转向写实。张籍这首《秋思》寓情于事,借助日常生活中一个富于包孕的片断——寄家书时的思想活动和行动细节,非常真切细腻地表达了作客他乡的人对家乡亲人的深切怀念。
第一句是写诗人客居洛阳,现在秋天到了。诗人没有大笔浓墨的渲染秋风萧瑟,草木摇落的凄惨景象,读者的阅读中当然不会有那种“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受。
第二句紧承“见秋风”,正面写“思”字。晋代张翰“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晋书·张翰传》)。张籍祖籍吴郡,此时客居洛阳,情况与当年的张翰相仿佛,当他“见秋风”而起乡思的时候,也许曾经联想到张翰的这段故事。但由于种种没有明言的原因,竟不能效张翰的“命驾而归”,只好修一封家书来寄托思家怀乡的感情。这就使本来已经很深切强烈的乡思中又增添了欲归不得的怅惘,思绪变得更加复杂多端了。“欲作家书意万重”,这“欲”字颇可玩味。它所表达的正是诗人铺纸伸笔之际的意念和情态:心里涌起千愁万绪,觉得有说不完、写不尽的话需要倾吐,而一时间竟不知从何处说起,也不知如何表达。本来显得比较抽象的“意万重”,由于有了这“欲作家书”而迟迟不能下笔的生动意态描写,反而变得鲜明可触、易于想象了。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这是诗人的写信时的心理活动和动作。诗人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写自己怎么样废寝忘食,挑灯夜战地写家书,就是通过这样一个平凡的动作来说明自己是在写家书。过去的交通很不发达,寄一封信回家就是一次漫长的旅行,写一次家书当然要写长一点了。信写好了,发现还有的话没有说,当然要把信打开来补充一些了。诗人这样写诗是很贴近生活的,但是诗歌不仅要贴近生活,还要贴近自己,贴近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思,这样才会震撼人心。这首诗就做到了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最后两句。诗人虽然担心的自己的家书“说不尽”,但是还是封上信封,直到送信的人要走了,又觉得自己没有写好。其实,诗人也并非没有写完这封信,既然已经把信封上了,就是一封完整的信了,其实就是自己的思乡情节在起作用,总觉得有话没有说完的感觉,总觉得自己的家书就是这样的言不尽意。其实,即使是拆开信封,也不一定就要补充什么。这就是心灵微妙的变化的反映,诗人通过“又开封”这一动作,清晰地表达了出来,这振动和变化的缘由就是思乡的情感。从结构上说,这也不是单纯的平面层次,是由动作,反映出了心灵的微妙感受的变化。和“断肠人在天涯”,“万里悲秋常作客”这样的诗句表达的情思相比,这是一种内心微妙细腻的情思,诗人用最平易语言表达出来了,没有过多的渲染和修饰,也是感人至深的。
全诗一气贯成,明白如话,朴素而又真实地表达游子的心态。在消息传达不便的封建社会,长期客居异地的人常有类似的体验,一经诗人提炼,这件极平常的小事、极普通的题材就具有了代表性的意义。后人每每读到,常有感同身受之叹,所谓人同此心,情同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