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完全不用一般人所熟习的诗的修辞。除了押韵和五言句这两个诗的特征之外,可以说全是散文的表现法。因此,讲这首诗一点也不费力,思想段落仍是四句一绝,我们现在把它译成散文:第一绝说:从去年开始落一个牙齿,今年又落了一个,不久便连续落了六七个,看来落势还不会停止。牙与齿虽然有一点区别,但这里是互文同义。第二绝和第三绝说:“留存着的牙齿都在动摇了,看来总要到落尽才完结,想当初落下第一个牙齿时,只觉得口中有了缺缝,怪羞人的。及至后来又落下两三个,才耽忧年寿衰老,恐怕快死了。因此,每一颗牙齿将落的时候,常觉得中心懔懔。第四绝描写将落的牙齿。歪斜颠倒,既妨碍咬嚼,又不敢用水漱口,可是它终究还是舍弃我而落下了。这时我的情绪好比崩塌了一座山似的。“叉牙”是个连绵词,歪斜旁出之意,是状词,不是名词。第五绝和第六绝叙述习惯于落齿的心理状态。近来已经对于落掉牙齿习熟了,落一个,也不过和上一个差不多,现在还留馀二十多个,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它们会得一个一个地落掉。如果经常是每年落一个,那么还可以支持二十年。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光也是一样。第七绝说:有人说,牙齿在掉了,看来生命也靠不住了。我说:人生总有一个尽头,寿长寿短,同样得死。第八绝说:有人说:牙齿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会吃惊。我说:庄子有山木和鸣雁的比喻,山木因不中用,故得尽其天年;雁因为能鸣,故得免于被杀,可知有才与无才,各有好处。我的牙齿落光了,说不定也是喜事。第九绝说:落了牙齿,说话多误,那么就经常缄默也好。没有牙齿,不能咬嚼,那么就专吃软的东西,也同样味美。最后两句是结束:因为歌咏落齿,就写成了这首诗,常常用它来给老妻和孩子们读读,让他们惊笑。
全诗只用了一个《庄子·山木篇》里的典故,此外没有必须注释才能懂的辞句,我们演译为散文,宛然是一篇很有趣味的小品文。牙齿一颗一颗地落掉,是每一个渐入老年的人都会遇到的事。作者就利用这一件平常的事,描写他每一个阶段的思想情绪。从紧张到旷达,从忧衰惧死到乐天知命,整个过程,反映了作者对人生的态度,是从执着到自然,基本上还是老庄思想。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体会,也可以说,作者不因落齿而消沉,对人生的态度,仍然是积极的。
这样的题材;这样的表现方法,在初、盛唐诗中,确是不曾有过。因此,韩愈的诗和文,在同时代人的心目中,都被认为是一种怪诞的文学。他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集》的序文中说:“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这是记录了当时人对韩愈的态度:始而惊讶,继而讥笑,最后便大施攻击。但韩愈并不动摇,他坚守他的原则:第一,不用陈辞滥调。第二,有独创的风格。他说:“若然与世浮沉,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这是说:如果跟着一般人的路走,而没有独创的风格,在当时虽然不被人排斥为怪,可是也必不能流传到后世。从此也可以了解,韩愈自己很清楚地知道他的文艺创作,不是迎合当世,而是有意于影响后世的。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他的创作是为将来的。
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是在复古的口号下实现革新的目的,所以他的第一个原则是“师古”,要向古圣贤人学习。他说:要学习古人的意,而不是学习古人的文辞。“师其意,不师其辞。”就是“务去陈言”和“能自树立”。他的散文,以“司马相如、太史公、刘向、扬雄”为师,就是学习他们的创作方法。同样,他的一部分诗,虽然当时人以为怪,其实也还是远远地继承了汉魏五古诗的传统,或者还可以迟到陶渊明。从陶渊明以后,这种素朴的说理诗几乎绝迹了三四百年,人们早已忘记了古诗的传统,因而见到韩愈这一类诗,就斥为怪体了。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竹而曰“孤生”以喻其孑孑孤立而无依靠,“冉冉”是女子自寓柔弱。竹结根之处是大山,又在山阿之处,可以避风,这是以山比喻男方。《文选》李善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
“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兔丝(菟丝)和女萝是两种蔓生植物,其茎蔓互相牵缠,比喻两个生命的结合。《文选》五臣注:“菟丝女萝并草,有蔓而密,言结婚情如此。”从下文看来,菟丝是女子的自喻,女萝是比喻男方。“为新婚”不一定是已经结了婚。清方廷珪《文选集成》说,此是“媒妁成言之始”而“非嫁时”。“为新婚”可能是指已经订了婚,但还没有迎娶。
“兔丝生有时,夫妇会有宜。”这还是以“兔丝(菟丝)”自喻,既然菟丝之生有一定的时间,则夫妇之会亦当及时。言外之意是说既然订婚,就及时结合,不要错过了自己的青春时光。从女子的心境,可以感受到诗人珍惜时光的思想,珍惜美好人生的情感的态度。
“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从这两句看来,男方所在甚远,他们的结婚或非易事。这女子曾企盼着,不知何时他的车子才能到来,所以接下来说:“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这首诗开头的六句都是比,这四句改用赋,意尽旨远,比以上六句更见性情。
“伤彼蕙兰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将随秋草萎。”这四句又用比。女子以蕙和兰两种香草自喻,把现时的自已比作为娇艳的含苞待放的花朵,如果不及时采摘就会错过时候,娇艳美丽的蕙兰花就将像秋草一样枯黄凋萎。这是希望男方趁早来迎娶,不要错过了时光。唐杜秋娘《金缕衣》:“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与此两句意思相近。
最后二句“君亮执高节,贱妾亦何为?”这女子的疑虑已抒写毕尽,最后遂改为自我安慰。她相信男方谅必坚持高尚的节操,一定会来的,那么自己则不必怨伤。
在艺术上,这首诗歌主要表现在这几方面:首先,运用比喻,形象生动;其次,心理描写,情感丰富;再次,层次清楚,结构严谨;第四,结尾反问,增强效果。
第一首词中,作者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白居易用的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一幅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
这首词写江南春色,首句“江南好”,以一个既浅切又圆活的“好”字,摄尽江南春色的种种佳处,而作者的赞颂之意与向往之情也尽寓其中。同时,唯因“好”之已甚,方能“忆”之不休,因此,此句又已暗逗结句“能不忆江南”,并与之相关阖。次句“风景旧曾谙”,点明江南风景之“好”,并非得之传闻,而是作者出牧杭州时的亲身体验与亲身感受。这就既落实了“好”字,又照应了“忆”字,不失为勾通一篇意脉的精彩笔墨。三、四两句对江南之“好”进行形象化的演绎,突出渲染江花、江水红绿相映的明艳色彩,给人以光彩夺目的强烈印象。其中,既有同色间的相互烘托,又有异色间的相互映衬,充分显示了作者善于着色的技巧。篇末,以“能不忆江南”收束全词,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第二首词以“江南忆,最忆是杭州”领起,前三字“江南忆”和第一首词的最后三字“忆江南”勾连,形成词意的连续性。后五字“最忆是杭州”又突出了作者最喜爱的一个江南城市。如果说第一首词像画家从鸟瞰的角度大笔挥洒而成的江南春意图,那么,第二首词便像一幅杭州之秋的画作了。
第三首词在思想艺术上都不及第一、二首,加上他又写到歌舞生活,因而许多选本都不介绍它。其实它在写法上也并不是全无可取之处的。前两首词虽然也写到人,但主要还是写景。第三首点到吴宫,但主要却是写人,写苏州的歌舞伎和词人自己。从整体上看,意境的变化使连章体词显得变化多姿,丰富多彩。
吴酒一杯春竹叶一句,一来,竹叶是为了与下句的芙蓉对偶,二来,“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并非一定是指竹叶青酒,而是指能带来春意的酒。白居易在另一诗里就有“瓮头竹叶经春熟”的说法,唐代有不少名酒以春字命名,文人大多爱酒,白居易应该也不例外,喝着吴酒,观“吴娃双舞”犹如醉酒芙蓉的舞姿。“娃”,即是美女,西施就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建的房子就叫“馆娃宫”。白居易这样写,就是出于对西施这位绝代佳人的联想。作者不是纵情声色的人,他欣赏的是吴娃的歌舞,希望能重睹演出,因而回到洛阳后说:“早晚复相逢。”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能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这首词的上片写夜半惊魂,向弟弟子由袒露如秋凉之离情苦,下片为路途上的美好回忆。全词点化运用前人词句,巧妙传达了思弟之离情苦。寓情于景,于物有情;如夜凉知秋,如寒蛩促机;朴中见真,实中见情。然而,仍不免有“惊魂未定”,“岂谓天幸,得存此生”的余悸潜于词中。
上片写夜半惊魂,向子由袒露如秋凉之离情苦。词是从“梧桐叶上三更雨”写起的。他巧妙地点化运用了唐代温庭筠《更漏子》词来抒发其贬怨离情的。词是这样写的:“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无独有偶。也正是夜半三更,一场秋雨,惊破了东坡的梦魂。温说:“不道离情正苦”,作者说:“惊破梦魂无觅处”。除了“离情”,他眼前一切皆空。京都无处觅,“穷达”成幻影。
“夜凉枕覃已知秋,更无寒蛰促机抒。”名写秋凉,实写人凉。进一步从感觉上和无觉上渲染了他此时此地的凄凉心境。秋夜本来含有凉意,睡在竹床上更觉冰凉,感到大自然的寒秋到来了,人世间的寒秋到来了。然而,此时作者又产生了泰然心态,无到了一种特别亲切和谐的声音:“更无寒蛋促机杼。”东坡前往惠州,身不由己,处境苍凉。在此窘况下,他首先想到的竟然是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竟然如寒蛰那样催促着农妇早起织布。这是东坡爱民的可爱的品格。
下片,为路途上的美好回忆。在上半夜人睡时,“梦中历历来时路”。走这条遥远而漫长的路,要历经河北、河南、江苏,然后进人江西。一路风尘,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到达虔州,还在清江畔的歌舞亭里接受好友的宴饮享受。宴会虽小,可雄风不减当年。
“江亭醉歌舞”,“尊前”又遇知己人。“别来”不寻常,人人必有“心与绪”。三句不离行,仍是和友人话兄弟情、未竟业。最后一语,与上片最后一语照应,如出一辙,实为作者出世思想的进一步升华。时至暮年,作者仍壮心不已,诚为可贵。
诗中首联以《三国志》起首,奠定咏史的基调;颔联描写眼前之景,写得气象开阔;颈联感慨自己政治上坎坷漂泊的际遇;尾联反用孙权使鲁肃屯巴丘事,表达内心的情感。全诗沉郁蕴藉,委婉曲折地表达了诗人的忧国之情和报国之志。
首句“三分书里识巴丘”引用《三国志》说明巴丘的重要,为题目“书事”打下埋伏。诗人读《三国志》时就认识巴丘的重要,总想能亲临其地。紧接“临老避胡初一游”,句中“避胡”二字使此次之游充满辛酸。胡指金人,自不待言。自然是初游,接下即写所见景色及感受。
“晚木声酣洞庭野,晴天影抱岳阳楼”,上句写秋冬风急天高的声势,“酣”字用得活,这句是耳闻,写声。下句写眼中所见,视线由广阔的洞庭野收至岳阳楼。“抱”字也用得活,这句是目睹,写色。上句给读者一种动乱危迫的感觉,而下句却表现日影紧抱岳阳楼这一洞庭野的中心景点,又使读者从动乱中透出一线安定的希望。两句相连,使读者从景色引起更多的联想。
第五句“四年风露侵游子”接“临老避胡”而来,诗人从宣和七年(1125年)离京师到陈留,因金人入攻,辗转奔波,已经四个年头,“风露”二字既是自然界的风餐露宿,也含有政治上挫折和敌骑侵扰。“十月江湖吐乱洲”写洞庭水落,湖里出现七大八小的沙洲。“吐”字用得生动险劲,“洲”上着一“乱”字,也隐寓世乱之感。
尾联“未必上流须鲁肃,腐儒空白九分头”值得玩味,表面上是反用孙权使鲁肃屯巴丘事。巴丘处在东吴的上游,是边防要地,须得鲁肃这样的良将,方能把守。表面是说,现在未必需要鲁肃这样的人镇守上游,自己是书呆子。却为上游无人而急得头发几乎全白了,但是“空”急无补于事,从结构上是回应首句。可是细细琢磨,这两句大有文章。题目是《巴丘书事》,却没有写出什么事,原来所谓“书事”,就是让读者从这尾联中去体会。这年七月,抗金老将宗泽在开封连呼三声“渡河”,气愤而死。这是因为宋高宗采取逃跑政策,不敢亲冒矢石,北复中原。《三国志》写周瑜至巴丘病重,上书孙权举鲁肃以自代。这里暗以周瑜比宗泽之死,但朝廷不知起用鲁肃这样“智略足任”的人才,言外之意,隐然有以鲁肃自负的味道。但不便明说,所以隐约其词,说“未必”,说“空白”,都该从反面理会。又怕读者不易理解自己的苦心,所以题中着“书事”二字,使读者联系当时形势,思索得之。宗泽死在七月,但消息传到流亡中的陈与义耳中,已是十月,所以诗人用“书事”二字以为暗示,使读者探索其难言之隐,忧国之情跃然纸上。
这首诗抒写乱离,忧心国事;首尾呼应,中间两联意境雄阔,对仗精妙而又富于变化,“酣”“抱”“侵”“吐”四字,尤精彩、生动,声调,音节,洪亮、沉着。全诗由叙事起,中间寓情于景,最后以议论、感叹收结。声情跌宕,气韵雄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