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开篇一句点明了杜处士的喜爱及书画收藏的丰富,接着特意点出“戴嵩《牛》一轴”是杜处士特别珍爱的精品,并以“锦囊玉轴”四个字简洁形象地写出了这幅画在杜处士心目中的地位。然后才转入正题,写杜处士晾画时,一个牧童面对这样一幅珍品“拊掌大笑”,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画的错误——“掉尾而斗”。以牧童特有的天真和对生活的熟悉,一方面说明错误的理由——“斗牛力在角,尾搐入两股间”;另一方面则通过“此画斗牛耶?”一问和“谬矣”这一肯定的结论,在嘲讽中表现了全文的主题思想,让杜处士不得不“笑而然之”。最后引用古语“耕当问奴,织当问婢。”,进一步揭示了实践出真知的真理。全文虽然只有寥寥数语,但牧童的天真未凿、处士的豁达冲和均跃然纸上,简洁生动,意趣盎然。
思想上,此文通过一个牧童指出大画家戴嵩画牛的错误之处,清楚地说明了实践出真知的真理,深入浅出,耐人寻味;同时运用了寓言的手法,在一个看似平常的故事当中,寄寓了“实践出真知”的真理,发人深思。
艺术上,此文有以下特点:
首先,此文叙述故事简炼生动。全文用字不多,却能扣人心扉。先写杜处士所藏“戴嵩《牛》一轴”,百里挑一,裱装精美,随身携带,爱不忍释,从而把戴嵩之画抬得很高,然而抬得高就摔得重;接着写对牛十分熟悉的牧童一眼看出了名画的瑕疵,指出它的失真谬误处,名画的价值也就一落千丈,顿失光彩。前后对照,大相径庭,使人心为之动,顿感可叹、可笑、可惜。
其次,此文用人物的语言情态表现人物的形象。牧童看见这轴画牛的名画,不假思索,顺口发问:“此画斗牛耶?”通过发问指出此画是“斗牛图”。由于牧童熟悉牛的习性,了解“斗牛”时牛尾所在的位置,于是接着说:“牛斗,力在角,尾搐之两股间。”而画中的“斗牛”则不然,与“斗牛”的常态不合,违背生活现实。牧童因而一语破的,明确指出:“今乃掉尾而斗,谬矣!”这是内行话,是其它行业的人所讲不出来的。在“知牛”这一点上,高于画家的牧童形象就跃然纸上了。不同的人物有不同的语言,用人物自己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形象是小说文体惯用的手法,此文能够运用这种手法,初步显示出小说的雏型,可以说是小说的萌芽,把这类小文看作是古代的“微型小说”也许无所不可。“情态”也是如此通过人物情态的描写,自然可以表现人物的形象,例如文中牧童“抚掌大笑”和“处士笑而然之”两种笑态,所表现的内容即有所不同:前句“抚掌大笑”是牧童耻笑画家的失真,喜笑自己能够指出其谬,洋洋得意;而后句杜处士的“笑”则笑得很勉强,自己珍爱的名画被牧童指出谬误,而牧童的话又是对的,无法驳倒,杜处士只好以“笑”表示赞同了。
最后,此文引用了古语“耕当问奴,织当问婢。”,引用得恰到好处,在文中起到很大的作用:第一,点题。“耕当问奴,织当问婢。”是为了说明“画牛当问牧童”,充分肯定了牧童熟悉生活,对名画批评得当。作者运用“引用”法,在篇末点题,不但突出主题,而且使主题得以升华,带有普遍意义。第二,结尾。引用古语结尾,留有余味,发人联想。第三,精警。此文所引用的古语,一共两句八字精炼深刻可以说是优美的“警句”,比用作者自己的话来叙述要精炼生动得多,从而节省了文字,效果也好得多。
上片写从外间移来了一株小小杨柳,将它栽种后院,从此它就脱离了横遭攀折飘零之苦,言下之意颇为自得。杨柳垂条轻盈袅娜,诗词中常与美人纤腰互为比喻。此处“学舞宫腰”就将杨柳拟人化,开篇便宛然有一个歌女兼舞女的形象。“学舞”云云,可见其年尚小,不特“二月青犹短”的形容而然。这样,移柳之事似乎暗示着一个小歌女脱离风尘,进了人家宅院,于是境遇大变:“不比灞陵多送二,残丝乱絮东西岸。”灞陵自汉唐以来均为折柳送别之地,“残丝乱絮”抛置之多,不言自明。这二句暗示歌女脱离为人随意作践的境地,有了一个好心的主人扶持。
下片词意忽生转折。“寒不展”的叶儿,是皱眉的样子,看得出是情绪低落。以杨柳嫩叶比美人之眉,仍是继续前面的拟人,连下句依旧是描述那年少歌女的样貌。“莫唱《阳关》”,这一句点出离愁别绪,因为《阳关》乃是送别曲,而自然是与上文中的好心人离别了。主人将外出,故伊人依依难舍。“人言柳叶似愁眉,更有愁肠似柳丝。”(白居易《杨柳枝词》)可见“真个肠先断”中的“肠”与“眉”均是借喻柳。末二句则是更清楚地说明了肠断的缘由,兼寄词人的感慨,其中代用了唐人雍陶《题情尽桥》“自此改名为折柳,任他离恨一条条”的名句,似乎那柳丝也不是柳丝,条条尽是离人怨苦之具象了。
此词将人柳合一,若粘若脱,畅而不拘,收放随心,末句点明题意,尤贵于深有寄托。将柳叶、柳枝比作纤腰、美目、愁肠,这在词人之前便已有之,然而妙于运用,以此造成一个浑然天成的艺术人物,展示出一段曲折哀婉的特殊情事,则是独创。词先写佳人于坊间饱受折磨,移入人家后有所改变,但仍有不美满者。词人将此种旷怨之情融入柳寄离情的比兴境界中来表现,确是别有一番风味。
这是一首直接歌咏历史题材,表达作者议论见解的咏史诗。它跳出了一般咏史诗的窠臼,从另一个角度写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含蓄而有新意。
诗的前两句以看似平实之笔叙说了诗人所见:当年秦始皇焚书之处历经千年,已成为历史陈迹,除去满洞穴的尘土外什么也没有了,就过路旁的农夫看到这荒凉景象也感到伤心。这两句既交代了吟咏的历史事件,又从侧面写出了诗人的感慨,看似“无我”,实则“有我”。试想:历史上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是一场民族文化的大劫难。许多优秀的书籍被付之一炬,使每一个视书为生命的读书入念此而心痛,千年之后的罗隐亦不例外。但诗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直写自己的感慨,而是借写自己的所见,借写他人的感受来表现这种感慨。一个不识诗书的农夫尚且“伤神”,罗隐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更是感伤至极,这一点,读者一想即知,不说胜似多说。这种融思想感情于叙事当中、融丰富内容于平实当中的写法,既简明经济,又韵味无穷,不由人不赞叹诗人运用语言、高度概括的功力。
诗的三四句,写诗人的议论,揭示秦始皇焚书的原因。“祖龙算事浑乖角,将谓诗书活得人。”意谓秦始皇谋划事情还真聪明,他认为烧毁书籍就能保秦王朝永在,赢代政权永存。一般的咏史诗,作者都是从客观的角度,或赞或贬自己所吟咏的历史事件及人物,而罗隐却不是这样处理的。他是带着嘲讽的语气,从揣测秦始皇主观心态的角度,轻轻一笔写就的。这里诗人不用始皇而用“祖龙”,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曾对“祖龙”自作解释说:“祖龙者,人之先也。”他要做诸“龙”之先,然后传诸子孙万代。既如此,诗人就用“祖龙”来称呼他,但实质是仅其意而用之,绝非单纯地使用典故。秦始皇为当初采纳李斯的奏议,烧毁了他认为是祸乱根源的“百家之言”,主观上是要推行“以愚黔首”的愚民政策,借以维护其政治统治,达到传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之目的。这样的打算是荒谬的,仅是一厢情愿而已。因为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焚书之后没几年,义军四起,赢氏政权很快就成了一个短命王朝,对于这些与秦始皇主观设想背道而驰的历史事实,罗隐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诗人并没有像其他后世文人那样去正面议论,直抒胸臆,猛烈地抨击谴责秦始皇所为之荒谬,残暴,而是以较为轻松的似乎是局外人的语气,通过“浑乖角”这样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揶揄嘲讽之意,不露锋芒而又锋利无比,无情地鞭挞了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深刻地讽刺了秦始皇的异想天开,真可谓匠心独运,曲折达意而又深刻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