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赏析
蔺相如是战国时赵国人,赵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诈以十五座城相交换,赵王于是令蔺相如奉璧入秦,见秦王无意兑现诺言,终不辱使命而完璧归赵。文章始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即表示了异议,然后以分析秦、赵时势入手,指出赵国有诸多失策之处,而蔺相如完璧归赵实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贞此论,言辞咄咄,非纯为凿空之谈。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众说,对蔺相如“完璧归赵”一事“未敢以为信也”。开门见山,毫无遮拦。接着分述其观点,展开全文。《史记》所载的“完璧归赵”始末,事启端于秦昭王“愿以十五城请易璧”,结束于“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作者据此断言,虽秦强赵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也就是说秦当时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没有打算以此为借口进攻赵国。作者开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质方面,而不去纠缠其中令人眼花缭乱的具体情节,根据史实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论断。然而作者并没有以事后的认识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许赵国对秦的实情本意有“得”与“不得”的两种选择;对秦的威胁有“畏”与“弗畏”的不同反应。偏执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让人心服口服。赵国的“得”与“不得”,“畏”与“弗畏”都无可非议,作者要批评的是蔺相如“既畏之而复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换句话说,无论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只见个人不见大局的窠臼,正本寻源,一新读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与“畏”为前提错综组合成四个判断,包罗了赵国的一切可能情况,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谓“两言决耳”的必然性结论——“予”或是“弗予”。承认作者的前提就必须承认他的结论,这就是逻辑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为蔺相如拟设了一段对秦王的言辞,其所以有力,就是因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则民怨,不予城而欺赵则失信于天下这样的二难推理。秦王要摆脱这种两难的困境就只有“返璧”这唯一的出路。本文区区不足四百字,却包含了几处严密的逻辑推理。如果说卓越的史识是这篇文章的躯体的话,那么支撑它的正是强有力的逻辑之足。
文章最后一段,作者为了不使读者生疑,作者便用归结于天的说法,含蓄地表示虽然完璧归赵了,可是也不能说明蔺相如的做法正确,恶果没有产生,只是事出偶然罢了。古人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处是反其意而用之。
纵观全文。文章开头一句揭示全文论旨,“人皆称之”与“予未敢以为信”一反一正相对提出,自然地引发下文。文章的主干是第二、三两段。作者先论“情”,后析“理”,双管齐下。论“情”,则由秦及赵丝丝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论清蔺相如“既畏而复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则先破后立多方设想,辩清“曲”“直”两字,证明“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的荒悖。“情”“理”两层文有先后,意有轻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见。
文学赏析
中国古代散文的特征很好地在他这篇《蔺相如完璧归赵论》里表现出来。散文特征在语言上是求简与求精相结合的。所谓“求简”,就是字数、篇幅简要;所谓“求精”,就是语言精当,语意精辟。例如首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语言上求简与求精相结合,言简意赅地发表了作者的论点。该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独执异议,贵在识见高远,令人信服。该文开篇对世所称誉的蔺相如完璧归赵这一史实,予以否定,先声夺人。接着,文章从三个方面阐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实意图,指责蔺相如之所为是“既畏而复挑其怒”之举,是失于智。接着,文章重点分析了蔺相如的所谓曲直论,先明秦赵“两无所曲直”,后又代蔺相如策划,指出蔺相如“使舍人怀而逃之”是“归直于秦”,是失于信。最后,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后果是族灭国破,是失于利。这样,文章层层递进,步步深入,从而逼出了全文的结论:“蔺相如之获全於璧也,天也。”这里的“天”,是指当时的客观形势。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结,而作者又列出“劲渑池”“柔廉颇”两件事,表面上与上文关系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于用”一句中,表现出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作者认为,蔺相如的所谓“智”“勇”,不是为了赵国,而是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纵横家的权谋机巧而已,这,其实是触摸到了纵横家的本质。因而,该文结论之后的余波,决非可有可无的续貂之笔,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结合,定主宾之序、掌均变之衡,征节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驭圆缺参差,见开合呼应,求从顺言自然。审美上是实用与审美相结合。
陈子龙的诗风,前后差异极大。早期作品辞采浓郁华丽,尤好拟古乐府。后期由于受国家局势和生活经历的影响,多感伤时世之作,风格沉郁顿挫,直抒孤愤,沉雄豪放,悲壮苍凉。《秋日杂感》即为其晚期诗风的代表。
作者创作《秋日杂感十首》时,苏、松已沦于敌寇铁蹄之下。吴中进士吴昜起兵抗清,江南各地军民奋勇抗击者亦不在少数。然先后皆为清兵所败。当此形势危难之时,陈子龙也有途穷之感,曾着僧服,改名易姓,辗转吴中,待时抗清。诗人的悲愤情感和爱国情操,在此诗中体现得最为充分。
“行吟坐啸独悲秋,海雾江云引暮愁。”两句描写亡国后作者悲苦和沉重的心境。“悲秋”,典出于宋玉《九辩》:“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秋天本就为一个万物凋零、令人生悲的季节,更兼作者此时面对着满日疮痍、民不聊生的华夏大地。无怪于其内心之愤是行吟坐啸了,一个“独”字,可有两方面理解:一是作者概叹自己身世孤独,一是抗清斗争处于最严峻时期,随着遍地烽火被清军一一扑灭,诗人胸中流涌的难觅同道之独。海雾江云,暮色茫茫,更引发了他的万千悲愤。这种悲愤与陈子龙的身世经历切切相关,诗人本为晚明遗老,又曾在南明政权下供职,为挽救大厦将倾的南明王朝疾声呼吁,东奔西走。耗费了半生精力和心血,而到头来世事恍惚如南柯一梦,不能不令诗人痛心疾首。
“不信有天常似醉,最怜无地可埋忧”继续抒发诗人亡国之痛。此联用了两处典故。“不信”一句,《文选》张衡《西京赋》及注:“秦穆公梦朝天帝,帝醉,以鹑首之地(今湖北襄阳、安陆一带)赐秦。时有谣云:‘天帝醉,秦暴金误殒石坠’。”李商隐《咸阳》诗亦有:“自是当时天地醉,不关秦地有山河。”后人以“天醉”喻政府混乱。“最怜”一句,典出于仲长统《述志》诗:“寄愁天上,埋忧地下。”陈子龙在此是反用其意。说自己不相信苍天会长久昏醉而让清人一统中国。坚信上天终有清醒之时,明室江山定有复兴之日。最可怜的是大片江山已沦入敌手,没有一个地方可埋葬自己的忧愁。这两句在首联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主题,在因清秋、日暮而兴起的悲愁之感中加入了现实性的内容,增强了诗歌的斗争性和针对性。
“荒荒葵井多新鬼,寂寂瓜田识故侯”描写了明室臣民的悲惨境况。清兵南下,铁蹄所至,尸横遍野,十室九空,“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骇人听闻,令人发指,多少无辜百姓做了刀下冤魂。“荒荒”一句是化用古乐府《十五从军行》中“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之句意。写民间在清兵蹂躏后满目凄凉,一片荒芜衰败的惨象。“寂寂”句则是借秦亡后东陵侯邵平沦为庶人在长安城外靠种瓜为生的故事概括众多王公大臣幸存者的结局。此联作者从下层黎庶写及上层达贵,正是反映了明清鼎革之际所造成的灾难。
“见说五湖供饮马,沧浪何处着渔舟”,则如一声沉重的叹息,表达了作者孤独无助的心境。五湖即太湖。听说清兵已饮马五湖,尽略其地,自己欲与渔夫为伍,驾一叶扁舟浪迹水乡;也不可得了。
在一首短诗中要表达丰富复杂的内容,用典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此诗中一明显特色即是大量地使用典故。且均能与诗意浑化无迹。这不仅显示了作者广博的学识,也有利于情感的抒发。
这首词是作者为凭吊吴相国伍子胥之作,要理解这首词,先得了解一点史料,《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伍子胥传》:
太宰嚭……与逢同共谋,谗之王。王始不从,乃使子胥于齐,闻其托子于鲍氏,王乃大怒,日:“伍员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日:“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日:“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人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日:“胥山”。
伍子胥忠于吴国,到头来却被谗自刎,且被吴王夫差以牛皮袋子装了尸体扔到江里去。作者对伍员的忠心表示崇敬,对其遭遇表示同情,作者正以这种感情写此词,故读来不觉引起共鸣。
首句“长忆”两字,是潘阆十首《忆余杭》的共同开端,可称之为“定式”。首两句是说想起吴山上的伍子胥庙,其中“森森”两字含意很深。“森森”形容树木的茂盛。在古木参天的丛林中建立吴相庙,显示了伍子胥的高大形象,也表明了祠庙并不荒凉,因为千古以来,吴地人民一直对这位忠臣敬仰不已,故使庙中香火不绝。第三、四句揭露了吴王夫差的残暴,他把伍子胥的尸体扔到江中,使得江水也表示愤慨而激起汹涌的怒涛,即使经历了千百年,至今仍然保持着对夫差无比的憎恨。这两句用了“移情”的创作手法,把吴地人民的感情移给江水,让江水替他们表达,这样,词意就显得含蓄委婉,如果直接说“吴人愤慨如怒涛”,就真味同嚼蜡了。
下片第一二句是与上片的“忆”字相呼应。作者回忆起当年来吴山凭吊时的情景。在暮色苍茫之际,云雾笼罩着殿宇,聚在树上的乌鸦噪叫着,其气氛是悲凉的,也好像乌鸦在为吴相国鸣不平,云雾亦为之而悲伤。其实乌鸦与阴云,都是没有理智之物,这种“鸣不平”、“悲伤”皆由人的感情在支配,则此二句并非单纯的写景,而是寓情于景。结合第三句看,作者认为寒鸦和阴云能经常在祠庙周围“聚”“笼”,尚且知道安慰伍子胥的忠魂——这正是下句“灵”字的伏笔,而自己则自从凭吊过后再也没有重来拜谒,心里感到内疚(有负),这种在崇敬中带有一点抱歉的心情,在末句中予以畅快地宣泄,他说:“只有在这离相国遥远的地方,敬上满满的一杯酒”(遥奠酒盈卮),以表达式景仰之心。
潘阆的一生是不大得意的,他虽然承蒙宋太宗的恩赐,赏了一个“进士及第”,但不久就被追还了。后来又犯了违法之事逃亡到中条山,结果仍被逮捕坐牢,最后虽被赦免,也只当了滁州参军的小官。这些坎坷的遭遇,他的内心自然会感到压抑和苦闷,产生逃世的思想。潘阆十首《忆余杭》,有好几首是所谓“语带烟霞”,正是他内心痛苦的反映。潘阆也有很强的事业心,也想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无奈不幸的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摧毁了他的雄心壮志。这种思想意识,反映在此词中。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磊,原是诗人、词人的惯技,此词是借凭吊伍子胥的酒杯,来发泄自己的不平,那么,此词之吊伍子胥是虚,吊自己是实。
第一首诗描绘登通潮阁所见情景,闲雅的笔触中隐然透出羁旅愁绪。首句“倦客愁闻归路遥”,开门见山地点明诗人的心境和处境。“倦”字令人想见诗人旅途颠沛、神情困顿之态;而“归路”之“遥”,则暗示出漂泊之远,一怀愁绪由此而起。“愁闻”二字下得平淡,却将思乡盼归的心曲表达得十分真切,不管诗人是有所问而“闻”,还是他人无意之言而诗人有心而“闻”,都使人意会到身处偏远之地的诗人内心的落寞、孤寂。他暗自期望:此处离故乡会近一点了吧?但是留心打听,方知归路依然遥远,这给他这个旅客增添了许多倦意和愁绪。
诗人怀着思乡的愁闷心情独自行走,突然眼前一亮:前面有一座飞檐四张的高阁,凌空而起,俯视着跨水长桥。“眼明飞阁俯长桥”点出“通潮阁”之题。“眼明”二字极其准确地写出诗人对突兀而起的通潮阁的主观感受,而且使诗歌的情调由低抑转为豁朗。两句之间的起落变化,显示了诗人开阖自如的大手笔,也表现了诗人对人生磨难所持的乐观态度。正像他在另一首诗中所说:“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六月二十日夜渡海》)把远贬海南视为难得的经历一样,在这里他也不肯让自己的精神就此委顿,而是竭力振作,将内心的愁苦化解开去。眼前这座凌空而起的通潮阁正是以其宏伟之势、阔大之景吸引了诗人的注意力。
诗歌很自然地由抒情转到写景:“贪看白鹭横秋浦,不觉青长没晚潮。”正因为“贪看”,全副身心被自然景色所吸引,故而不觉时光流逝。写得意气悠然闲适,大有与物同化之趣。有意思的是,诗人写白鹭,不用“飞”或“翔”,却着一“横”字,而这“横”字正是诗人匠心独运之所在。首先,“横”字带出一股雄健之势,如同一团浓墨重重地抹在画面上,其气势,其力度,是“飞”或“翔”所不具备的。其次,这一“横”字中,点染了诗人的主观情感,传达出诗人的神情意态:诗人凭栏远眺,“贪看”一队白鹭在秋浦上飞翔,视线久久地追随着白鹭移动,故而有“横”的感觉。若用“飞”或“翔”,则见不出诗人久眺的身影。更妙的是,白鹭“横”于秋浦之上,化动为静。这种“静态”完全是诗人的主观感受,它既与人们观察展现于开阔背景上的运动时所获得的感受一致,暗示出秋浦水天一色,空寥清旷;同时,也是诗人心境之“静”的外现。最后一句用一个“没”字写晚潮,虽然是动态,却也是无声无息,令人不觉其“动”。正是在这至宁至静的境界中,时光悄然消逝,晚潮悄然而退,只有一片青葱的树长映着最后一抹斜辉。而从诗人倚轩凝然不动的身影中,表现出深切的寂寞和一丝莫明的惆怅。
第二首诗着意抒发思乡盼归的心情。诗人从绍圣元年(1094年)被贬出京师,六七年间一直漂泊在惠州、海南等地,北归无期,鬓发染霜,此时悲从中来,发出“余生欲老海南村”的叹息,他说,看来只得在这天涯海角之地度过残生了。然而,这自悲自悯的情感却不能淹没诗人心中执着的期望,他内心深处依然盼望有朝一日遇赦北还,因此第二句写道:“帝遣巫阳招我魂。”诗人在这里巧妙地化用《楚辞·招魂》之意,借上帝以指朝廷,借招魂以指奉旨内迁。诗人就像一个漂泊无依的游魂,苦苦地盼望朝廷将他召还。无望已使人痛苦,而无望中的期望,更煎熬着诗人的心。这两句诗中翻腾着一种深沉炽热的情感,分外感人。
怀着强烈的思乡之情,诗人翘首北望,只见“杳杳天低鹘没处,青山一发是中原。”杳杳,形容极远。极目北眺,广漠的天空与苍莽原野相接,高飞远去的鹘鸟正消逝在天际;地平线上连绵起伏的青山犹如一丝纤发,那里,正是中原故乡。这两句以远渺之景抒写对故乡的怀念之情。“天低鹘没”,笔触洗炼,气韵清朗,极具情致。而“青山一发”,用头发丝来比喻天际的青山,更是新鲜别致。黄庭坚曾称赞苏轼的诗“气吞五湖三江”,而此句也显示了苏轼诗特有的磅礴气势。只不过它不是以恢弘之景表现出来,如“峨嵋翠扫空”,而是将壮观之景“化”小,运于股掌之间——“青山一发”。另一方面,“青山一发”又是实写之景。如此雄伟壮观的青山仅仅在地平线上露出一丝起伏的远影,可见青山之遥远,中原之遥远。而这正表明了诗人遐思的悠长。青山在天际时隐时现,宛如发丝若有若无,它牵动着诗人思乡的情愫,勾起诗人执着的期望。
这两首七绝抒写羁旅思乡的愁怀,但前一首以景写趣,韵调清雅悠闲,意趣隽永;而后一首以景写情,笔墨洒脱飘逸,情感炽热绵长。虽写悲伤之怀,却不流于颓唐委顿;画面疏朗,笔力雄放。前人称苏轼诗“清雄”,这两首诗即是。
《公输》(《公输》为后人添加的,取的是文章的前两个字)通过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生动地叙述了墨子为实现自己的“非攻”主张,所表现出的艰苦实践和顽强斗争的精神,同时也暴露了公输盘和楚王的阴险狡诈,从而说明只有把道义和实力结合起来,才能迫使侵略者收敛其野心。
在这篇文章里,墨子对战争的性质看得是比较清楚的。他能明确指出楚攻宋之不义,因而他不辞辛劳,长途跋涉赶到楚国都城,以实际行动去制止战争的发生。正因为墨子站在正义一边,所以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向公输盘及其主子楚王进行了无可调和的斗争,而且理直气壮,义正辞严。要想制止这场战争的发生,是一件极为不易的事。然而墨子终于制止了这场战争。这固然同墨子的机智善辩颇有关系,但更重要的却在于他能够针对敌方的要害展开攻势。首先,他从道义上击败敌人。墨子至楚后,公输盘问他为何而来,他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先是使得公输盘“不说(悦)”,继而逼出“吾义固不杀人。”但公输盘只知道杀一人谓之不义,却不知兴师攻宋杀更多的人,是更大的不义。所以墨子接着指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把公输盘说得哑口无言。在十分狼狈的情况下,公输盘不得不把责任转嫁到楚王身上。墨子见楚王,同样采取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办法,从道义上谴责楚攻宋之不义。他以富人盗窃穷人为喻,问楚王“此为何若人”,使楚王承认此人“必为有窃疾矣”。因此楚以富有之国而攻伐贫穷之宋,正“为与此同类”。在墨子强有力的论据面前,楚王也不得不诺诺称是。公输盘的“义不杀少而杀众”和楚王以富窃贫,在道义上都是站不住的,因而他们理屈词穷,弄得尴尬不堪。从而说明对于强大而又顽固之敌,只是在道义上攻破它还远远不够,与此同时,还必须在实力上同敌人较量,并压倒它,才有可能迫使侵略者放弃勃勃野心。墨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他“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这虽然只停留于近乎纸上谈兵,却是一次战术上的较量,大大灭了公输盘仗恃云梯之械攻宋的嚣张气焰。公输盘虽被挫败,但侵宋之心仍然不死。直到墨子说出即使杀掉他,“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之时,在实力的对抗之下,才使公输盘和楚王死了攻宋之心。
阻止这场战争的不是道义,而是墨子的智慧,在绝对失败的情况下,楚王放弃攻打宋国。
这表明,面对大国的不义之战,要敢于斗争。一方面要从道义上揭露其不义,使他们在舆论上威风扫地;另一方面,要从实力上作好充分准备,使他们的侵略野心无法得逞。这个道理,不仅在历史上是行之有效的,而且在今天也不无借鉴意义。
从写作特点来看,本文通过曲折生动的故事,围绕矛盾冲突来阐明道理,凸显人物性格。当墨子到楚国见到公输盘,经过道义上的一番谴责之后,公输盘“服”了。它似乎意味着矛盾得以解决。其实不然。当墨子指出:你既然“服”了,何以不停止攻宋呢?这么一问,公输盘却把责任转嫁于楚王。这既说明他口是心非,又引出了与楚王的新矛盾。为解决它,墨子去见楚王,从道义上把楚王驳得体无完肤,致使楚王称“善”。看来矛盾该是解决了。其实不然。楚王同公输盘一样,只不过是耍了个花招罢了。他在称“善”之后用“虽然”二字一转,又把责任推到公输盘身上,说什么“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这样一来,矛盾就更加复杂化了。又是与楚王的矛盾,又是与公输盘的矛盾,二者错综交织在一起。面对这样顽固而又狡诈的敌人,如果还采取先前那种从道义上揭露的办法对付他们,显然是不能奏效的。那么究竟怎样解决这一矛盾,既是摆在墨子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课题,也是读者想要急切知道的。出自墨子的机智多谋,来了个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既然楚王和公输盘都仗恃云梯这一攻城之械来攻宋,就需要把云梯这个迷信予以彻底摧毁。于是墨子便在战术上与公输盘来一次较量。较量的结果,公输盘彻底失败,屈服了。然而,矛盾非但没有解决,且向纵深发展。公输盘在黔驴技穷的情况下,竟想下毒手把墨子这个劲敌杀掉,妄图扫清攻宋道路上的障碍。但是这一阴谋不但未能得逞,反被墨子一眼看穿进而一针见血地当面揭露。墨子还严正告诉他们:“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最后在实力的对比和威慑之下,楚王才被迫说出“善哉!吾请无攻宋矣”的话来。矛盾终于得以解决。试看故事是多么曲折生动!矛盾冲突犹如波浪起伏,滚滚向前推进。
再者,作者还善于运用类比说理,进行层层推理。墨子见公输盘和楚王,都不是直陈其事,开宗明义,而是先作比喻,然后进行逻辑推理,使之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就大大增强了说服力,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而尤为突出者,是作者运用比喻之妙。诸如墨子见到公输盘后,公输盘问他有何见教,他并不正面直答来意,而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他把问题说得十分严重,意在一下子把对方的注意力引到这件事上,迫使对方对这件事立即表示态度,说出意见,亦即使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可是公输盘偏偏不说,只是表示不高兴。公输盘不说,当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于是只好再来个火上加油,“请献十金”。这意味着要拿金钱贿赂收买他,让他去干杀人的勾当。这下子公输盘可沉不住气了,便脱口说出“吾义固不杀人”。墨子之所以使他不高兴,继而又激怒他,无非是让他说出这句话来,然后再予以批驳。墨子见楚王,则是另一番气象。一开头就作比说:“今有人于此”如此这般。他不用“倘若”“假如”等假设字样,好像是讲一件实实在在的事,使对方不致发生错觉,能够听得进去,然后让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墨子连用了三个比喻,然后问楚王:“此为何若人?”楚王很痛快地回答说:“必为有窃疾矣。”既然回答得痛快,那就毫无必要再用激将的办法进一步逼问了。但读者完全可以想像,假如楚王也像公输盘那样吞吞吐吐的话,墨子将会用别的办法使他说出自己要他说的话的。可见,墨子是根据不同对象的表现,而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总之,要他们说话,要他们说出自己想要他们说的话。不说话,不行;说了话,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也不作罢。只要他们说了话,事情就好办了,就可以抓其把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墨子就是用这种引鱼上钩、先发制人的办法,进行说理的,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出现,使对方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文章之所以富有逻辑性和说服力,是同这种说理方法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