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杜甫写给其好友元逸人(元丹丘,隐道士)的诗,前几句用典终南山东蒙峰和《抱朴子》、《神仙传》、《述异记》等典籍中的意象,描述玄都坛的景色,赞扬元逸人的修行;末四句称其道行之高,超尘脱俗,服芝草琅玕等仙家之食,居在高垂铁锁的仙人之居,处于福地逍遥自得。
全诗自始至终围绕隐士元逸人居处着笔,全文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独在阴精结茅屋”。巍巍的秦岭子午谷精上,孤零零地立着一间用茅草结成的小屋。这就是诗主人翁、隐士元逸人的住房。其特点是“孤”与“陋”。离群索居,一茅屋,一箪食,一瓢饮,隐士生活之情态毕露。
第二部分:玄都坛景。青石松风寒,子规夜啼欲裂竹,王母画下云旗翻。这里离人寰远了,尽管“青石漠漠常风寒" ,但离仙境近了;还有彻夜子规啼,感动得山竹都裂了,白昼更有一种叫作王母使者的神鸟从云间翻飞而下,通仙界报消息。相传蜀帝杜宇禅位隐入西山后,他的灵魂化成杜鹃(子规),而王母更是道徒们崇信的神仙。这是最精彩的镜头,有声有色,动静结合,景中寓情,恰到好处地折射出隐士凄清的心境和高蹈遁世的怀抱。
第三部分:芝草琅玕日长,精边铁锁高垂。子午谷凄清的境遇,并不改元逸人隐遁的矢志。他抱道高栖,超然物外。日种芝草琅玕,以为仙家之食;铁锁百丈,凡人终不敢高攀。置身福地,何等萧爽,何等自得!隐之旨趣昭然。
全诗三个镜头浑然一体,格调凄清、沉郁,仍不失诗人的艺术风格。有人说这首诗“寄托了诗人的追慕”,笔者以为,根据全诗及最后四句“知君此计成长往,芝草琅玕日应长。铁锁高垂不可攀,致身福地何萧爽”的诗意,诗人对元逸人的信道求仙行为表面上看是歌颂,实质是表示怀疑。高危、清寒、凄孤是实,山竹裂、王母鸟传递仙音是假,芝草琅玕也是虚无之事;高不可攀是真,“福地" 、“萧爽”也是假。所以有美中带刺的意味,劝他不如早点回来。
美好的生活一旦逝去,人们对过去的回忆往往会显得更加美好。此诗首句便表达了诗人蓦然回想起初举进士时内心的感触。以前人们常将考取进士譬作“登龙门”,诗人在这里则进一步将此譬作身入蓬莱仙境,而自己及同时及第者都成了平步登天的神仙。次句由“群仙”归结到此诗所要寄赠的朱九龄身上。诗人另一首《送朱九龄》诗说“之子有俊才,弱冠巾正鸽”,可见当时朱九龄年方二十岁左右,是与诗人同年的两百位进士中最年轻的。
当时曾有这样的习俗:人们认为能获得一片新进士换下的襕衫或皇帝赐予的花是一件吉利的事,尤其当物主是一个少年及第的人物时。朱九龄很年轻,诗人时年三十,也还年轻,他们的稠衫就成了争夺的目标。颔联出句所指即此。一个“抛”字充分描绘出他们脱下白纻襕衫任人争夺时那种得意的神态。在封建社会,“风最”又被视为才子们所专有的韵事。而所谓“风最”,则是指出入于花街柳巷。此习起于唐代,《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最薮泽’。”名纸如同现代的名片,以红笺所写的名纸专用于见倡优女子。此联描写他们少年及第的光彩和风最。
颈联紧承上联对句而迸一步具体描述他们当日游宴于歌楼舞馆,驰马于花街柳巷的那种欢乐生活:歌楼上银烛高照,觥筹交错的宴会通宵达旦;骑着骏马风雨无阻地驰骋于花柳巷中,不惜让泥水溅污了马鞍下的锦垫。“停”字在这里作放置解,和唐代诗人朱庆余《闺意献张水部》中“洞房昨夜停红烛”之“停”同义,“停银烛”,即摆着燃烧的银烛。蜡烛与锦鞯一样,在当时也是一种奢侈品,诗人以这种不吝千金的豪举来衬托他们的狂喜心情。
尾联急转直下,由当日的狂欢归结到后来的凄凉。诗人以陶渊明“拆腰”的典故喻其为微薄的俸禄俯首事人的苦恼,此情此景与春风得意相比,不啻天上地下:昔日的蓬莱神仙,已经成了匍匐于尘土之中逢迎上司的小吏。这种况味,只能用“凄然”二字来表述了。此联出句以“尘土”与首句“蓬岛”相对照(佛教称人世间为‘红尘”),以“追想”与首句“忽思”相呼应。对句“共君”二字牢牢扣住题目,以“凄然”二字结束前面的今昔对比以见寄赠之意。
此诗以首句“忽思”展开,次句紧承首句点题,颔、颈二联都与上联的对句紧密街接,环环相扣,显得一气呵成,至尾联却以神龙摆尾之势突然一折,既与前三联在气氛上形成鲜明的对照,又与首句遥相呼应,使全诗曲折有致而又浑然一气,颇见结撰之妙。此诗是诗人较年轻时的作品,其意境情调与后来之作颇有差别,但全诗明白晓畅,情真意切,已经显示出与五代以来浮靡纤丽之作有很大不同。
此诗开头“褒斜不容幰,之子去何之”两句,明知故问,强调了蜀道之难,表明了对友人远行的担忧。颔联“鸟道一千里,猿声十二时”二句,一为空间,一为时间,真切具体地写出了友人行程之远,离别之久。颈联“官桥祭酒客,山木女郎祠”二句,通过对旅途情景的想象,表达了对友人入蜀旅途的关切。结尾“别后同明月,君应听子规”两句是对别后的想象和对友人的嘱咐。
随着阅历的加深和艺术上的成熟,王维晚年的作品审美选择更加入妙,点染更加出人意料之外。这首诗兴韵寄于风土,诗中官桥的巫祝,树丛的女神祠,都是入蜀道上特有的风物。作者又善于用数目字加以夸张,一千里写尽鸟道,十二时写尽猿啼,完全避开了送别俗套,寥寥几笔就把蜀地的险阻和风物的优美写出来,具有超俗的画意和诗情。首尾两联写尽的关切和相思,浑然神秀,无迹可求。纪晓岚说“一片神骨,不必凡马空多肉”,的确道出了此诗的妙处。
全诗三章,前两章开头两句互文见义,说苕华盛开,一片黄色,叶子青青,沃若葱茏。这两句诗人以所见苕的花、叶起兴,苕叶青花黄,充满生机,而荒年的人民呢,却难以为生。诗人由联想导入感慨,两章诗的结尾两句即是所感。诗人痛心身处荒年,人们在饥饿中挣扎,九死一生,难有活路,反不其苕一类植物,活得自在,生命旺盛。为此,他心里忧伤不已,竟至于觉得最大的遗憾就是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天地之下,本以人为贵,今反而羡慕无知觉的植物,乃至说出“不其无生”的话,实在悲哉痛哉,愤极恨极。
前两章尽管诗人感情激切,难以压抑的忧愤,几其烈火喷射而出,但是这一忧愤产生的原因,还是隐含在比兴之中,到第三章才加以揭示。“牂羊”两句确其清方玉润所说“造语甚奇”(《诗经原始》)。正因为“奇”,所以旧说纷纭,多不得要领。其实这是诗人诉说忧愤的原因,意思是说:荒年无物可食,宰母羊吧,可是它瘦弱得只剩下一个大头;打鱼吧,水中捕鱼的竹器中只有星光不见鱼。最后两句“人可以食,鲜可以饱”是最沉痛的呼号,人吃人,同类相残,本已惨绝人寰,可是此诗却说,即使人可以吃,而剩下的人已经很少了,而且还可以想见,吃草的羊都已瘦得无肉可吃,何况饥饿已久的人呢。不消说个个枯瘦其柴,就是把这为数不多的人全吃了,也难以饱肚子的。说得何等毛骨悚然,把惨景更推进了一步,较之唐人所写的“足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白居易《轻肥》)的诗句更加怵目惊心,不忍卒读。对于这两句话王照圆还特地记下她闻见的一段事实,加以印证,其文说:“东省乙巳、丙午三四年,数百里赤地不毛,人皆相食。鬻男卖女者,廉其价不得售,率枕藉而死。目所亲睹,读此诗为之太息弥日。”并自注云:“巳、午间,山左人相食。默人与其兄鹤岚先生谈诗及此篇,乃曰:‘人可以食’,食人也;‘鲜可以饱’,人瘦也。此言绝痛,附记于此。”可见,此诗所反映的周代残酷的社会现实与人民苦难,在长期封建社会里是具有普遍性的,这充分显示了《诗经》现实主义精神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