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联“幸自同开俱阴隐,何须相倚斗轻盈。”写牡丹“同开俱阴隐”,不必“相倚斗轻盈”,这是指牡丹花之间同开俱隐约,还是以牡丹与别的花相比较,并未言明。从诗意看,似指牡丹花之间可能性为大。“幸”字流露了作者担心、紧张情绪。“何须”则是劝告语气,正应“戏题”二字。这联写了牡丹同开俱隐约,又写了它们之“斗轻盈”。“阴隐”“轻盈”写牡丹的神态,但这并不轻松。这一联里显然凝聚着韩愈内心探处的难言之隐。清黄叔灿《唐诗笺说》认为“有比意”。究竟是比官场中人事纠葛,还是仕途升腾降落,难以探究。总之,韩愈似乎是将自己感慨寓于其中了,因而就格外有韵致。
第二联“凌晨并作新妆面,对客偏含不语情。”就牡丹的神态作进一层描绘。“并作”仍强调同样的特征,同上联“同”、“俱”呼应,更说明斗轻盈的不必要。是上联旨意的形象论证。晚唐罗隐《杜丹花》诗写道:“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确实可以看是受韩诗的影响,不过相比之下,韩的“对客偏含不语情”更含蓄别致,有回味的余地。再加上或许含有某种隐情于其中,就更引人入胜了。
“双燕无机还拂掠,游蜂多思正经营”一联描绘了牡丹花开之后燕舞蜂忙的嬉闹场面。实际也是渲染了牡丹花所处的环境。就牡丹自身而言,“斗轻盈”就已经具有人格意识,“新妆面,不语情”就更强化了这种意识,这都是从牡丹本体出发,自然显现,而双燕、游蜂作为牡丹的身外之物也频频关照、时时拂掠、苦苦经营,而作为牡丹自身却又有念想。诗人似乎无意涉及,也就不必探究其中是不是藏有微言大义。单就艺术描写角度看,写出了牡丹花的艳丽姿态,及其繁华场面,有很强吸引力,显示了作者深厚语言工力非同寻常。而最后“长年是事皆抛弃,今日栏边眼暂明”就很清楚表露了作者见牡丹而心喜,忘却多年尘俗之事的愉悦之情。清汪佑南《泾草堂诗话》就认为晚唐诸家咏牡丹“尽态极妍,总不如昌黎一首”,似乎有些过份,因诸家所咏自有其特点自有其角度,不能一概而论,但就艺术上的“轻清流丽,无意求工”这一点说,却道出了韩愈这首咏牡丹诗的特色。而这一特色,恰恰是韩愈将自己心理感受注于诗中所致。清张鸿《批韩诗》认为这首诗有韩愈“不著色”的体格,确是一语中的。较之那些浓彩重饰只求形似的咏牡丹之作,韩愈这首《戏题牡丹》还是充满神韵的。它不仅显示作者驾驭语言的工力,描绘了牡丹的丰采,而且,在“戏”的背后,似乎也含有严肃的命题。这才是韩愈这首诗被评诗家称道的真正原因。
文天祥德祐二年(1276)出使元军被扣,在镇江逃脱后,不幸的是又一度被谣言所诬陷。为了表明心志,他愤然写下了这首《端午即事》。
在诗中端午节欢愉的背后暗含着作者的一丝无奈,但是即使在这种境况中,他在内心深处仍然满怀着“丹心照夙昔”的壮志。这首诗塑造了一位像屈原一样为国难奔波却壮志不已的士大夫形象。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