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游记散文采用了夹叙夹议的写法,第一段为叙述部分的前导,说明富贵人家修建林园别墅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中间两段是记叙,以精练的笔触叙写了三次游览万柳堂的情况。最后一段写万柳堂的变化,进一步引起作者的议论。
开篇劈曲而立,引出一节满含愤敌的议论,指出自古以来,官僚们“贵极富溢,则往往为别馆以自娱,穷极上木之工,而无所爱惜”。但真正建成之后,也只是偶然去一次两次,而“不得久居其中”。有的甚至终身没机会去。他们耗费巨资搜刮人民。建筑这些园林别墅,实际上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显示自己的富贵和显赫,“欲以真此震耀乡里之愚”。冯溥之修万柳堂无疑正属此类。
文章转入第二部分则叙冯溥其人与其园,在政绩上,他是位很平庸而义显赫的官吏,“在廷时,无可訾,亦无可称”。但他耗费巨资修筑的万柳堂却是气度恢弘,景致超群,“其广三十亩,无杂树,随地势之高下,尽植以柳,而榜其堂曰‘万树之堂’。短墙之外,骑行者可望而见其中,径曲而深,因其洼以为池,而累其土以成山,池旁皆蒹葭,云水萧疏可爱。”刘大櫆去游历时,万柳堂已是面目全非了,这一节所写的景物特征及园林布局。只能是借助前人如毛奇龄、朱彝尊等咏颂万柳堂的诗赋,并依据自己对衰败园林观察中的想象来记叙,景物着墨不多,但淡笔工墨,将其恢弘的气度与幽雅的景致写得非常得体。
然而曾几何时,这京都名苑便随着主人的失势而迅速败落了,文章第三节便集中笔墨,以简洁而陡峭的笔势直写其破败:“一至犹稍有亭榭。再至,则向之飞梁架于水上者,今欹卧干水中矣。三至,则凡其所植柳,斩焉无一株之存。”这节文字。气随声转,峻洁峭拔,给入一种江河日下,一落千丈之感,和上文所作渲染铺陈形成鲜明对照,给人以历史桑沧的震动和感喟。
文章也顺势而下,引出自己的议论:“人世富贵之光荣.其与时升降,盖略与此园等。”他因而认为,学有所成之后左做官的读书入不应去迫某富贵;而身聘高位者,则应倾全力以勤劳国事,不要“胺民之膏”去营建自己的安乐窝。写万柳堂的美景是为了反衬今日的衰败,而万柳堂的衰败又警怵人们明白富贵不可久恃的道理,归结到劝告求仕者和为官者应将精力放到国计民生上,不去做那种搜刮民脂民膏以供自己无度挥霍的蠢事。
这是作者送给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汉阳使君的一篇词章,汉阳使君姓名无法知晓,从词中知道他二人阔别十年,重会于大别山,感触颇深,因而赋词相赠。
上片起首二句,一语双关,既写人又写山,把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大别山,我的朋友,高高地耸立在西州,十年后重新相会,山色依旧秀丽,映照着友人那清亮的眼睛,多么令人欢愉!下面转入对往事的回忆,“常记”三句,“鲒狂客”,指汉阳使君是一个豪爽狂放之人,拄着杖披着羊裘,在大雪初停时邀请自己登楼赏景,那时的大别山一派迷人的夜景,使人心醉,在千仞群山中,月亮从山头腾然升起,如被山吐出一样,明月照水,水光又映照楼台,使楼台通明,景色是那样清秀明澈,挚友们在一起畅游,逸兴豪情,何等尽兴!
下片从回忆到现实。“黄粱梦”三句,写经过十年的岁月,国家由盛转衰,空有爱国之心,但仕途蹭蹬,壮志难酬,这一切都如黄粱一梦,眨眼之间,匆匆十年。“与君邂逅”五句,又从感叹转入眼前,现在友人邂逅相逢,两人豪兴不减,重游大别山,举杯痛饮,畅论古今,但两人都坎坷不平,胸怀愤懑,现在只能是“英雄骨冷、清泪难收”了。“骨冷”就是“心冷”,他们满腹爱国热情,徒遭打击,渐至冷却,只能为国洒泪,痛心疾首。最后以“鹦鹉”二句收束全篇,现在没有谁还能像祢衡一样作《鹦鹉赋》。在长满萋萋芳草的鹦鹉洲上,只留下满腔遗恨,是祢衡的遗恨,也是作者及其友人的遗恨。
词作情景结合,境界宏大,写景状物,雄伟开阔,豪情逸兴与身世之志并寓其中、慷慨激昂,旷达豪放。
全篇词感情豪迈粗犷之中见真情,作者再现了大别山纵横辽阔、莽莽苍苍的雄浑境界,体现了一种浓郁的感情色彩。起句“大别我知友”,用拟人手法,赋予大自然以情感意识。大别山成了词人的“知友”,“突兀起西州”句,笔势突然跃动,呈现大别山的挺拔耸立;这里“西州”指汉阳军。在突兀雄壮的大别山前,激起心灵深处的感情波涛:“十年重见,依旧秀色照清眸。”阔别了十年的山色,景色依然清秀如故亲切自然。十年前作者曾游此山,连及当年邀陪游山之人:“常记鲒碕狂客,邀我登楼雪霁,杖策拥羊裘。”寥寥几笔,朋友的豪放性格又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鲒碕,又称鲒碕,山名,在今浙江奉化县东南。此“鲒碕狂客”指“汉阳使君”,点出其籍贯。
“狂客”二字,从唐朝贺知章自号的“四明狂客”而来。四明宋时称明州,治所在今浙江宁波,鲒碕山在其境内,故称“鲒碕狂客”,显然以贺知章为比拟,写出这位汉阳使君的豪逸狂放:“杖策拥羊裘”,通过拄杖披裘的艺术形象,表达十年前朋友相逢时一块儿雪后汉山的快乐的情致。衬托了大别山雪后的迷人的凌晨景色:“山吐月千仞,残夜水明楼。”千仞群山,配以一轮残月,同时月光照着清澈的湖水,水光又反映入楼台,真是一派景色优美,感情飘逸的山光月色。“残夜水明楼”出自杜甫的《月》诗:“四更山吐月,残夜水明楼。”王以宁袭用诗语,再现了与故友同游的美好回忆:雪天月夜的大别山,景色清秀明澈,两位挚友登山,逸兴与山月水色一起充满宇宙。
词的下片,作者以飞动的笔调,把久别相逢的激荡豪情又推向一个新的高峰。十年的漫长岁月,个人的宦海浮沉,犹如黄粱一梦。“黄粱梦,未觉枕,几经秋”,过片承上启下,与上阕的“常记鲒碕狂客”相衔接,这次重游大别山,是作者在经历了打击、折磨之后,但没有使词人颓丧消极,反而作者的思想感情的发展比十年前更加成熟深沉。这里的“与君邂逅,相逐飞步碧山头”句,与上片“邀我登楼雪霁”遥相呼应,过去是雪后“杖策拥羊裘”登上山头,这次老友之间因偶然的机会相逢,“相逐飞步碧山头”但是彼此豪兴仍不减当年。“碧山头”指大别山巅。巍峨的大别山,又一次迎接这两位老朋友,他们在“碧山头”举杯痛饮,畅谈今古,两人都壮志未遂,悲愤填膺。真是一对志同道合的生死之友“举杯一觞今古,叹息英雄骨冷,清泪不能收”,这一句写重游大别山的种种感慨,叹息过去“英雄骨冷”,现在想来清泪难收。古代如此,现在又怎么能改变得紧接着从汉阳鹦鹉洲的眼前景致联想到祢衡作《鹦鹉赋》的故事,因此作者以“鹦鹉更谁赋,遗恨满芳洲”结束全词。表现了作者的事不随愿,怀才不遇的悲愤之情。在这芳草萋萋的鹦鹉洲上,只有满腔遗恨!他借《鹦鹉赋》为喻,道出了胸中的郁积:“飞步碧山头”的激烈情怀,在面对鹦鹉洲的怀古幽思中,又逐渐地趋于低潮,陷入沉思之中。
词意是“呈汉阳使君”,记叙作者与老朋友汉阳使君的深厚情谊。王以宁对两次游览大别山的描写,文笔飞动:第一次逸兴遄飞,壮志满怀,但还没有经受过压抑的痛苦;第二次“飞步碧山头”,是在仕途险阻、人世变迁之后,感情转入苍凉深邃但词人的心理却更加成熟。词篇所展现的,是豪迈而细腻的感情体验,是壮阔宏大的突兀山峰,是千仞丛山中的月色和令人深思的“残夜水明楼”,是芳草萋萋析鹦鹉洲的怀古幽怨。词人在强烈动荡的思想情绪中,动用动静相结合的艺术手段,将大自然的环境与作者的感情波澜和谐地统一起来,“相逐飞步碧山头”,这句是写朋友邂逅相逢的万千感慨,极其激动,在翠碧的山峰上飞步相逐,情趣达到了忘情忘我的境界;本来是静悄悄的大别山的黑夜秀色,大别山头的月夜群峰,亦为词家一阵阵飘动的情绪狂澜所掀动所感动。动静相互映衬,相得益彰。词篇音调飞扬,顿挫有力,笔飞墨动,纵横豪石,独具异彩。
这首诗写一群天真活泼的农村姑娘三五成群站在家门口看望使君的情景和农民丰收后祭祀神灵的欢乐情景。
上片主要是描写农村中的姑娘速上红妆、争相观看使君的场景,十分生动有趣。“旋抹红妆看使君”,村中的姑娘急急忙忙地抹上红妆赶去观看路过的使君。一个旋字写出了乡村姑娘的特色,她们不会像富家深闺中的女子那样弄妆梳洗迟,照花前后镜,双鬓隔香红,玉钗头上风,抹上红妆显示出爱美之心,但也只是稍稍打扮便可;另外,也写出了她们看望使君的急切心情。“三三五五棘篱门”,姑娘们三三五五地挤在棘篱门前,你推我、我推你,争相抢看远道而来的使君,她们活泼、自然的神态不道而明。“相挨踏破茜罗裙”,在这种推挤之中,甚至踩破了她们红色的罗裙,读者可以想象簇拥中的她们因罗裙踏破、或一睹使君的杂乱尖叫声、打闹声,场面感十足,给人身临其境之感,仿佛看见她们欢喜又含羞的笑脸,听到她们娇柔的欢闹。
下片转而主要描写祭祀的情景。“老幼扶携收麦社”,老老少少相互扶携到土地祠祭祀神灵,真诚感谢上天大将甘霖,老幼扶携可见盛况空前。“乌鸢翔舞赛神村”,人们以丰富的酒食酬谢神灵,而引来了无数馋嘴的乌鸢,它们在村头飞翔盘旋,久久不肯离去,词人不直接描写酒食的丰盛,却以乌鸢翔舞的场景进行侧面烘托,笔法婉曲而又恰到好处地予以表现。“道逢醉叟卧黄昏”,词人和百姓共同宴饮、狂欢之后,在归途中看见一个老人醉卧于道旁,仿佛是不经意之笔却实为匠心,以这一特写的镜头反映出普村同庆、普村同欢的情景,韵味无穷。
本诗的艺术特点主要是采用借喻等手法,形象地揭示出写诗的目的,蕴意丰富,很有吸引力。诗词语言精练,比喻恰当,想象丰富,寓意深刻。
首联这两句诗,借用神话小说的内容,写白骨精的生成。用这一生动而形象的比喻,科学地概括了一百多年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斗争规律。“一从”和“便有”两个词相呼应,强调出两个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自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兴起了无产阶级革命的风暴雷霆之后,就产生出了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和势力,这些就像从一堆腐朽的白骨中化生出妖精来兴风作浪一样。
这两句诗是针对郭沫若诗中“千刀当剐唐僧肉”说的。“僧”,指剧中的唐僧。他错误地惩罚了斩妖除魔的孙大圣,三度放过了白骨精。但他只是属于辨不清敌友,误把变化成人样的白骨精当做朋友,受了欺骗和蒙蔽,而不是与白骨精同谋陷害孙大圣的。同时,唐僧自己也是受害者。诗人一个“愚”字,便简练地点出了这一点。僧与妖一作“犹可”,一作“必成”,十分准确地点明他们应持的本质,以及我们对他们的不同态度。
戏中的白骨精尽管是那样诡计多端,但终究逃脱不了“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最后的下场只能是被“金箍棒”打得粉身碎骨,其所制造的千里妖雾尘埃被扫灭,而使太空得到了澄清。很显然,是借此比喻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一些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和势力也可能在一个时期内气焰嚣张,制造什么千里尘、万里埃,但到头来只能像白骨精那样落得一个可耻的下场。
与开头相呼应,运用借喻的修辞方法。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之所以再一次受到全中国和全世界人民的热烈拥护,就是因为世界上又出现了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和势力,他们又兴妖作怪起来了,人民希望真正的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再一次把妖雾澄清,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推向前进。“今日”、“又重来”这些字眼的运用,巧妙地和首联相呼应,再一次深刻地揭示出当前这场斗争,实质上是一百多年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和势力之间的斗争在新形势下的继续。
这首诗同郭沫若的原诗都是通过比喻来说明道理的。即使不加注释,在了解当时形势的情况下人们也可以看出诗中说的道理。这同全诗形成了一个比喻系统有关。因为这个比喻系统中作为喻体的人物与相关情节为人们所熟知,诗人巧妙地利用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中的人物、情节言事,所以显得既含蓄又明显。当然,这当中也有诗人在原故事情节基础上的想象拓展,如以“风雷”喻共产主义运动,以“玉宇”喻全世界等,但又与传统的比喻习惯相合,故显得自然贴切,不待解释,即可意会。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