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周的始祖后稷,名叫弃。他的母亲是有邰氏的女子,名叫姜原。姜原是帝喾的正妃。
姜原外出到郊野,看见一个巨人脚印,心中喜悦,想去踩它一脚,一踩就觉得身子振动像怀了孕似的。满了十月就生下一个儿子,姜原认为这孩子不吉祥,就把他扔到了一个狭窄的小巷里,但不论是马还是牛从他身边经过都绕着躲开而不踩他,于是又把他扔在树林里,正赶上树林里人多,所以又挪了个地方;把他扔在渠沟的冰上,有飞鸟飞来用翅膀盖在他身上,垫在他身下。姜原觉得这太神异了,就抱回来把他养大成人。由于起初想把他扔掉,所以就给他取名叫弃。
弃还是孩童的时候,就有伟大人物那般的高远志向。他做游戏的时候,喜欢栽麻种豆,种下去的麻和豆都长得很茂盛。等他长大成人了,他就喜欢耕作,他能观察土地的特性,选择适宜的谷物来种植,人民都仿效他。帝尧听说了这些事,便任用弃担任农师,教导民众种植庄稼,天下百姓都因此获利,他立下了功劳。帝舜说:“弃,百姓们当初忍饥挨饿,多亏你担任后稷来播种各种谷物。”所以分封弃在邰这个地方,号称后稷,另外以姬为姓。后稷的出名,在陶唐、虞、夏几代之间,这一个家族都很有美德。
注释
有邰氏:上古族名。相传为炎帝之后裔。姜姓,在今陕西武功西。
野:郊外。
忻然:喜悦的样子。
说:古同“悦”。
適会:适逢。
游戏:玩耍。
穀:谷类作物。
此诗是古代大型舞乐《大武》的三成歌词。《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
按传统说法,《诗经》是配乐舞的歌词,即诗乐舞三位一体。王国维曾怀疑这一说法,但他撰《周大武乐章考》研究《大武》的歌辞时还是按这一原则进行的,即认为《大武》六成有诗六篇。他根据《毛诗序》《左传·宣公十二年》《礼记·祭统》等资料推断,认为与《大武》六成对应的六诗依次为:《昊天有成命》《武》《酌》《桓》《赉》《般》。后经冯沅君、陆侃如,尤其是高亨《周代大武乐考释》的详细考辨,断定《大武》六成的六篇诗的排列次序确定为:《我将》《武》《赉》《般》《酌》《桓》。
《周颂·赉》作为《大武》三成歌辞,是表现武王伐纣胜利后,班师回到镐京,举行告庙和庆贺活动,同时进行赏赐功臣财宝重器和分封诸侯等事宜的一场乐舞。此诗首先指出父亲文王的勤于政事的品行,表示自己一定以身作则。接着指出天下平定是他所追求的大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告诫所有诸侯们都必须牢记文王的品德,不可荒淫懈怠。诗歌与其说是追封赏赐功臣,不如说是指出了当时及其后的施政总方向:要使国家走向安定。周朝之命运在于”敷时绎思“也。这点像武王的特点,在封赏之时就开始布置以后的任务,总是走在人前,用简单几句话,就已把定国家大计。从容不迫,不慌不忙,看似无为,其实有为在先。
这首诗共六句,五言、四言、三言相间,但是有韵:止、之、思押韵,定、命押韵。好像是有韵的散文。《大武》六成中,这是唯一通篇押韵的诗。该诗语气诚恳,表现了武王深远的忧虑和倦倦之意,所以在短短的六句中竟反覆地告诫诸侯们“绎思”。
这首诗的标题为“赉”,而诗中并无“赉”字,估计原为《大武》三成的乐曲名。《毛诗正义》曰:“经无‘赉’字,序又说其名篇之意。赉,予也。言所以锡予善德之人,故名篇曰‘赉’。经之所陈,皆是武王陈文王之德,以戒敕受封之人,是其大封之事也。此言大封於庙,谓文王庙也。“显然原经并无诗歌名字,是后加的。之所以用”赉“,就是指诗歌是用于封赐时的礼乐。
《卜居》是《楚辞》篇名。王逸认为屈原所作﹐朱熹从其说。近世学者多认为非屈原作﹐但也还不能作定论。篇中写屈原被放逐﹐“三年不得复见”﹐为此心烦意乱﹐不知所从﹐就前去见太卜郑詹尹﹐请他决疑。屈原先述世道不清﹑是非善恶颠倒的一连串疑问﹐然后詹尹表示对这些疑问“龟策诚不能知事”﹐只好说“用君之心﹐行君之意”。显然﹐《卜居》并非真的问卜决疑之作﹐只不过设为问答之语﹐以宣泄作者的愤世嫉俗之意而已。篇中多用譬喻﹐如“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等﹐形像鲜明﹐而且音节嘹亮﹐对比强烈﹐体现了激愤的情绪。就形式而言﹐《卜居》全篇用对问体﹐凡提八问﹐重重叠叠而错落有致﹐决无呆板凝滞之感。后世辞赋杂文中宾主问答之体﹐实即滥觞于此。
《卜居》记述了屈原对人生道路的坚定选择,显示了一位伟大志士身处黑暗世道的铮铮风骨。也许因为构成全文主体的,乃是诗人自己言论的缘故吧,后世往往又直指其作者为屈原。 即使是伟大的志士,也并非总是心境开朗的。不妨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他们的个人遭际,关联着国家民族的命运,所以心中反而更多不宁和骚动。其痛苦、愤懑的抒泻,也带有更深切的内涵和远为强烈的激情。 屈原正是如此。当他在《卜居》中出现的时候,已是强谏遭斥、远放汉北的“三年”以后。“忠而被谤”,能无哀愤?“既放”在外而找不到报效家国之门,能不痛苦得“心烦虑乱,不知所从”?本文开篇描述他往见郑詹尹时的神思萧散之状,正告诉读者:一种怎样深切的痛苦和骚动,在折磨着这位哲人的心灵。
这痛苦和骚动的展开,便是构成全文主体的卜问之辞。篇目题为“卜居”,可见卜问的是有关安身立命的大问题。而当诗人发出“宁……将……”的两疑之问时,显然伴随着对生平遭际的庄肃回顾。因而诵读这节文字,只有联系屈原的崎岖经历,才能真切地感受到其间的情感推涌和涨落。
“吾宁悃悃款款(勤苦忠厚貌)朴以忠乎?将送往劳来斯无穷乎?”这庄严的回顾,似于是从青年时代的修身立业开始的。思绪悠悠却又突兀而问,平静中带着自信,突兀中夹几分焦虑,表现的是一种志在兴邦,而急于有所作为的青年之思考和选择。接着的“吾宁诛锄草茅以力耕乎?将游大人(权贵)以成名乎?”则又情绪激昂起来,于自信中汩汩涌腾出一派傲气——正如屈原在《桔颂》中就骄傲表述的,他“苏世独立”、“廓其无求”,誓志靠自己的“力耕”,来实现“诛锄”天下“草茅”的壮愿,而决不愿向腐朽的权贵攀附、折腰!这便是青年屈原,在踏上楚国政坛前夕所作出的人生选择。这与当时的许多纨袴子弟,为了实现个人对名位、富贵的企盼,而奔走钻营于王公大人府邸,构成了何其鲜明的对比!
到了“宁正言不讳以危身乎”句的跳出,屈原的思绪,大抵已回顾到他担任楚怀王左徒时期。当时,诗人正以“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离骚》)的满腔热忱,投身于振兴楚国、改革朝政的大潮之中,同时也就与朝中的旧贵族势力发生了直接的冲突。卜问中由此滚滚而发的两疑之问,正成了这一冲突景象的惊心写照:一边是屈原的“竭知尽忠”,“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史记·屈原列传》);一边则是贵族党人的“竞进贪婪”,不惜走后宫“妇人”(怀王之妃郑袖)的门路,以“哫訾栗斯”的阿谈献媚,换取权位和私利。一边是屈原“廉洁正直”,为楚之安危强谏怀王,甘冒“正言不讳以危身”之祸;一边则是贵族党人“突梯滑稽”(圆滑讨好)的巧言令色、颠倒黑白,向屈原施以中伤和谗毁。屈原的遭受迫害和被怀王暴怒“放流”,就正发生在这十数年间。当诗人回顾这一段遭际时,胸中便充塞了无量的悲愤。两疑式的发问,因此挟带着怫郁之气排奡直上,正如阵阵惊雷碾过云霾翻沸的夜天,足令狐鬼鼠魅为之震慑。两种绝然相反的处世哲学的尖锐对立,在这节铺排而出的卜问中,得到了鲜明的表现。
在如此尖锐的对立中,屈原的选择是孤傲而又坚定的: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一条为国为民的献身之路,愿效“骐骥”的昂首前行和“黄鸽”的振翮高翥,而决不屑与野凫“偷生”、与鸡鹜“争食”!但这选择同时又是严峻和痛苦的,因为它从此决定了屈原永不返朝的悲剧命运。忠贞徙倚山野,邪佞弹冠相庆,楚国的航船触礁桅折,楚怀王也被诈入秦身死!处此“溷浊而不清”的世道,诗人能不扼腕啸叹?文中由此跳出了最愤懑、最奇崛的悲呼之语:“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佞的嚣张、朝政的混乱,用“蝉翼”的变轻为重、“瓦釜”的得意雷鸣喻比,真是形象得令人吃惊!全篇的卜问以此悲呼之语顿断,而后发为 “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的怆然啸叹。其势正如涌天的怒浪突然凌空崩裂,又带着巨大的余势跌落。其间该蕴蓄着这位伟大志士,卓然独立、又痛苦无诉的几多哀愤!
这就是构成《卜居》主体的卜问之辞,从形式上看,它简直就是一篇直诘神明的小《天问》。但由于《卜居》所问,均为诗人身历的现实遭际,其情感的抒泻就不像《天问》那般舒徐,而是与自身奋斗道路的选择、蒙谗遭逐的经历一起,沸涌直上、翻折而下,带有了更大的力度。其发问也不同于《天问》的一气直问,而采取了“宁……将……”的两疑方式,在对立铺排中摩奡震荡,似乎表现出某种“不知所从”、须由神明决断的表象。但由于诗人在两疑之问中寓有褒贬笔法,使每一对立的卜问,突际上都表明了诗人的选择立场。如问自身所欲坚守的立身原则,即饰以“悃悃款款”、“超然高举”、“廉洁正直”之词,无须多加探究,一股愿与慨然同风的正气,已沛然弥漫字行之间。对于群小所主的处世之道,则斥之为“偷生”、“争食”,状之为“喔咿儒儿”、“突梯滑稽”,那鄙夷不屑之情,正与辞锋锐利的嘲讽勃然同生。与对千里之驹“昂昂”风采描摹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对与波上下之凫“氾氾”丑态的勾勒——其间所透露的,不正是对贵族党人处世哲学的深深憎恶和鞭挞之情么?明睿的“郑詹尹”对此亦早已洞若观火,所以他的“释策而谢”,公然承认“数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也正表达了对屈原选择的由衷钦佩和推崇。
寓诗人的选择倾向于褒贬分明的形象描摹之中,而以两疑之问发之,是《卜居》抒泻情感的最为奇崛和独特之处。正因为如此,此文所展示的屈原心灵,就并非是他对人生道路、处世哲学上的真正疑惑,而恰是他在世道溷浊、是非颠倒中,志士风骨之铮铮挺峙。《卜居》所展示的人生道路的严峻选择,不只屈原面对过,后世的无数志士仁人千年来都曾面对过。即使在今天,这样的选择虽然随时代的变化而改换了内容,但它所体现的不坠时俗、不沉于物欲的伟大精神,却历久而弥新,依然富于鼓舞和感染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读一读《卜居》无疑会有很大的人生启迪:它将引导人们摆脱卑琐和庸俗,而气宇轩昂地走向人生的壮奇和崇高。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首联,先推出“望海楼”“护江堤”,是因为楼高、堤长足可贯领通篇,它们在辉彩早霞、泛光晴沙的映照下,一“明”一“白”,渲衬成一派秾丽畅朗的气氛,渐启以下佳境。在这里,“照”楼曙踏和霞光属客观现象,“踏”堤遨游则是游人的兴趣,一静一动,皆从诗人眼中见出,紧扣题目的“望”字。诗中原注:“城东楼名望海楼”,又杭城临钱塘江,故筑堤。次联转过一层,始引出显著的季节特征:春潮汹涌,夜涛摩荡,声响直振吴山顶的伍公庙;柳枝掩映,苏小家正当新绿深处,春光似乎就凝汇在她如花的年华和火一般的热情里……这两句声踏交织、虚实相衬,分别从视听感知里生发出“夜入”“春藏”的美妙联想,一并融进涵纳着深沉悠远的历史内容的“伍员庙”“苏小家”里,使古老的胜迹超越时空,带上了现实感,并给读者以审美的愉悦。
第三联从前面连辐直下的四处景点移开目光,注视到民俗人事上来。江南丝织业繁盛,故诗中自注:“杭州出柿蒂,花者尤佳也”,据宋人吴自牧《梦粱录·物产》记载,这是绫的花纹;又当地产美酒,诗中亦自注:“其俗,酿酒趁梨花时熟,号为‘梨花春’”。这里特以二者并举,描写杭州女工织艺的精巧和当时人们争饮佳醪的民俗风情,勾勒出繁荣兴旺的社会景象。而“红袖”与“青旗”、“柿蒂”与“梨花”的颜踏对照、品物相衬,更象一幅工丽雅致的画图,流溢着浓郁活泼的生活情趣。尾联以登高远眺所见的阔大场景收束,暗与首句照应。“湖寺西南路”,指由断桥向西通往湖中到孤山的长堤,两旁杂花草木密布,诗中自注说:“孤山寺路在湖洲中,草绿时,望如裙腰”。请看,满湖清波如同少女的彩裙飘动,白堤上烟柳葱茏,碧草如茵,就像少女裙上的绿踏飘带。上句就“谁开”提唱,故设问答,接着用了“裙腰”这个绝妙的比喻,使人联想到春天的西湖,仿佛是一位风姿绰约的妙龄少女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