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对朝廷权贵扼杀人才深表痛疾不平,对他们遭贬的悲惨境况深表同情,并表达了柳宗元与他们之间相互慰藉、坚贞不屈的知己友情。
首四句,为吴武陵这样横遭贬谪的人才而愤激不平。诗意是说,太平世道当然会轻视人才,把他们弃置在边荒的潇湘之边,正如敲石所击出的小小火花,在阳光普照之下毫无用处一样。这是柳宗元满腔愤怒而发出的控诉和辛辣讥讽。在权贵们看来,当时世道太平,阳光普照,根本用不着革新多事,有所作为,这是权贵打击摧残才士的无耻借口。他们竭力掩盖国事的矛盾、弊端和危机,仇视改革,排斥新秀,只知一味地谄谀奉承,沉湎享乐而不以为耻,其腐朽黑暗可想而知,根本没有太平盛世可言,当然也没有阳光普照。其实是权贵们害怕杰出人才参与朝政,有所作为,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和地位,所以对那些显露出才华而又不肯屈从的人才,横加指责和挑剔,一开始就进行无情的扼杀和摧残。这四句最突出的地方就是反语讥讽,“理”实为乱,“阳光”实为黑暗。其次是隐喻,前二句与后二句构成比喻关系,但没有使用比喻词。
中间八句是对那些坚贞不屈而遭贬的人才的悲惨境况深表同情。诗人将他们比作一群“铩羽”的乌鸦,在寒冷的秋天中饱受风寒的迫害。它们无法逃避是因为乌鸦停集在枯干上,没有遮蔽和凭靠。这里,“穷秋”象征恶劣的时局,“风寒”比喻无情的迫害,而“枯干”比喻才士们没有坚固的政治基础。因为这种情况牵涉到柳宗元自己被迫害的原因,所以这儿只好隐晦一些,用象征手法来表现。可以参看柳宗元的《感遇二首》。同时,由于这些才士能坚持君子的品德,不为所屈,遭受的打击就更为无情,处境悲惨,忧愁日深。
最后四句,表达了柳宗元与这些遭贬才士饮酒赋诗,聊以自慰以及所结下的深厚知己之情。为了发泄悲愤,排遣苦闷,遭贬的才士只能以酒消愁,以诗抒怀。放声高歌,权贵们是不会听的,只有他们自己才能欣赏理解。吴武陵北归之后,柳宗元感到少了一个知音,深表惋惜。
这首词构思了一位黄昏日暮伫立渡津跷首企盼意中人归来的闺中痴情少妇形象。
词首二句“平沙芳草渡头村。绿遍去年痕”。交待了这位女主人公所处的地点和时令。她住在一个靠近沙滩渡口的小村子上,时间已是芳草萋萋的盛春。“去年”二字,表明时序的更替,那村边渡口,芳草再绿,暗示意中人分手离去已是去年之事。此二句写主人公移步来到村外所见渡头春景“依然去年时”。入笔即已情在景中,宛曲流露闺中人的思怨之情。三四句“游丝上下,流莺来往”仍是景语。游丝,指蜘蛛类昆虫结的网。这里是说蜘蛛儿正在林间上下结网,黄莺儿往来穿梭于树梢之间。这一切皆昭示着春天到来,万物复苏,昆虫、小鸟皆自由自在地活动于大自然中,到处一派勃勃生机。然而,独有这位思妇触景伤情,感到“无限痕魂”。这魂离魄散的无限惘怅,正来自对意中人一别经年的刻骨相思。以乐景写哀,倍增哀怨,看来洪氏亦深明此道。过片“绮窗深静人归晚”直写思妇企盼归人的情感。绮窗,表明所居之华,侧面交待思妇显贵的身份。“深静”二字渲染了闺中独处的孤寂氛围。“人归晚”表明对意中人的思念。接着“金鸭水沉温”再次交待这位思妇显非普通人家。鸭形香炉中水沉香带着温和的香气冉冉上升。这句回应上句“深静”二句所设置的空寂和无聊的氛围。煞尾三句“海棠影下,子规声里,立尽黄昏”为闺中思妇安排了特定的环境:一是婆娑摇曳的海棠树影之下;二是哀啭啼血的杜鹃声里;三是晚霞落照的黄昏暮色。“立尽”二字表明思妇渡头盼归人伫立之久,从早至晚,直至黄昏逝去,夜幕降临。可见思妇期盼归人心情之切。全词至此,一个独立黄昏渡头翘首企盼的闺中少妇形象已十分丰满地再现出来。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
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