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寓言诗。唐柳宗元曾作过一篇《憎王孙文》,对别名王孙的猴子大加挞伐,说它们“窃取人食,皆知自实其嗛。此之小草木,必凌挫折挽,使之瘁然后已。故王孙之居此恒蒿然”。王安石这首诗,很可能是受了柳宗元的启发。
诗写得明白如话,说自己在海上看见一座光秃秃的此,一打听,原来此上住着一大群猴子,只知摧残,不知爱惜,更不知收藏播种,却越生越多,以致此上草木都被吃光弄死,生活没有了着落。是寓言诗,自然有它的寓意。王安石没有像白居易写新乐府那样,直接说明自己作诗意图、所讽刺的对象,后世便自己去寻求解释。金性尧先生《宋诗三百首》解释说:“这是一首寓言诗,从首句吏役说开,讽谕大小官吏不顾公家的积累,巧取豪夺,终于使国库一毛不留,成为秃此。”这是从传统的讽刺统治阶级荒淫无耻论上展开,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读这首诗,至少还可以从中悟出两点启发与教训:其一,人们必须爱护自然资源,注意培育与发展,不能任意摧残,如同诗里的猴子一样,攀援穷幽,日益侵牟,最终弄得此上一毛不长,受害的还是自己;其二,人们必须控制人口的增长,自然资源有限,而“生生未云已”、“子众孙还稠”,终将坐吃此空,到后来噬脐莫及。
从艺术上来说,这首诗在王安石的作品中算不上好诗;从思想上来说,它能引起人们在多方面儆戒,是很可贵的。
开篇二句“从军征遐路,讨彼东南夷”,点明从军远征的目的。作者是个胸怀大志的人,这次出征无疑为他提供了一个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因此,他对这次从军出征抱有很大的希望。一个“遐”字、一个“讨”字,写出了这次出征的浩浩荡荡、堂堂正正,显现了诗人内心的艰巨感和自豪感,从而为作品奠定了一个慷慨激昂的基调,并成为全诗的主旋律。
然而诗人并没有立即从正面抒写自己的豪情壮志及令人神往的战斗生活,而是笔锋一转,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沿途的景物。“方舟顺广川,薄暮未安坻。”这二句既写出了从军生活的紧张气氛,又写出了因离家愈来愈远而产生的一种惆怅感。“白日半西山,桑梓有余晖”,既是眼前的实景,又是诗人思乡之情的自然流露。不仅如此,秋风中蟋蟀的哀鸣,暮霭下孤鸟的乱窜,更增加了内心的凄凉与悲伤。诗人把暮色中的行军、夕阳下的桑梓及蟋蟀、孤鸟等富有特征性的景物,有机地编织在一起,构成一幅典型的“悲秋图”。这样的景物描写,融情于景,以景写情,情与景妙合无间,浑融一体,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面对如此凄凉景象,诗人的感受是:“征夫心多怀,恻怆令吾悲。”离情别绪,人皆有之,而出征的将士则尤为强烈。这是因为他们随时都有可能横尸疆场,即便能侥幸生还,也很难保证在战乱频繁的年代不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因此生离死别的痛苦不能不咬噬他的心灵。为了排遣悲伤的情绪,诗人“下船登高防”,登上高高的河堤,久久地凝望着远方的故乡,以至被秋露打湿了衣裳。登高不仅没能销忧,反而感到一股寒意阵阵袭来,感情的浪涛不停地在胸中翻腾,无法遏制。“回身赴床寝,此愁当告谁。”柔肠寸断,难以成眠,甚至连个说心里话的人也没有。诗人好像被孤独、寂寞的气氛所包围,跌进了痛苦的深渊。这可以说是思妇游子的一种共同的心境。作品以简洁、朴实的语言,形象地勾画出抒情主人公悲怆难抑的情态。
但是作者毕竟是一位有远大抱负的志士,决不会长久地沉溺在儿女之悲中。因此,诗人笔锋又转,唱出了时代的音响:“身服干戈事,岂得念所私。即戎有授命,兹理不可违。”这犹如平地一声惊雷,将作者从沉溺中惊醒,也如狂飙突起,喷泻出慷慨激昂的情怀,悲伤、低沉的情绪荡然无存。在国事与家事,事业与私情的天平上,作者作了理智的抉择。
慷慨悲凉,是建安诗人的共同特色,该诗就体现了这一鲜明的时代特色。作者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他很善于运用感情起伏的反差,来突出内心的激情,这首诗就具有这样的特点。作品先通过景物描写,创造出一个典型的艺术氛围,有力地烘托了诗人孤寂、凄凉、悲愁的心境,使诗歌的情绪跌入低谷。接着急转直上,又把情绪推向高潮:为了事业的成功,不惜抛弃个人的一切。可以说,这种落差越大,就越能突出诗人慷慨豪迈的情怀,也就越能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张岱之笔,犹如摄影机镜头,把虎丘中秋的情景尽收眼底。
文章首写赴会。袁宏道当年已把游人写得纷错如织,曾谓“倾城阖户,连臂而至”,“从千人石上至山门,栉比如鳞”。张岱则把倾城而出的各色人及千人石至山门的各个地点也一一点示出来。如果说袁文是散文式的铺叙,张文则是多种镜头的叠映,使簇拥纷错之状,更加立体地映现出来。
次写初更。初夜时,这里是一番热闹景象,四方游人初集,唯有锣鼓吹打,才足以表达兴奋之情,及至更定,开始演唱,但因人物错杂,雅俗不分,大家都只以自娱为乐,所以无论吹弹歌唱,总是选择“锦帆开”“澄湖万里”之类热闹的合唱曲。在行家张岱看来,真是“丝竹肉声,不辨拍煞”,这似乎是为那种天真可爱所逗乐,又像是因那种幼稚浅俗而微微摇头。更深时,凑热闹的游客渐次散离,留下的是真正的听众,都在耐心地品尝管弦伴奏中的南北曲的清唱。
继写二鼓。经过竞争汰选,只留下三四人,由一缕洞箫伴托着演唱。其特点是一片静穆,只有深于昆曲雅致的听众在等待最后的优胜者上台。
终写三鼓。被认为最有水平的演唱者当于此时登台献艺,故而特别引人注目。袁文与张文都以饱含深意的笔调写出一段极优美的文字。先看袁文:“一夫登场,四座屏息,音若细发,响彻云际,每度一字,几尽一刻,飞鸟为主徘徊,壮士听而下泪矣。”这是诗人的感知,引譬取喻,以文字的形象音韵感人。再看张文:“一夫登场,高坐石上,不箫不拍,声出如丝,裂石穿云,串度抑扬,一字—刻,听者寻入针芥,心血为枯,不敢击节,惟有点头。”这是行家的体悟,析微通幽,字字切中肯綮,将真确的理性分析如盐入水般地融进生动形象的表述之中。昆曲清唱到了明末,极其繁缛柔曼,一字三折,声多字少,一般人无法听懂唱词,而行家则乐此不疲,自得“曲高和寡”之趣。张岱以为,演艺到了令人“不敢击节,惟有点头”的情境,是为极境矣。此时,表演者与观众的神情契合无间,却又不知其所以然,八个字传写出了那种不可言传的意境。至此,读者亦“不敢击节,惟有点头”了。
文章以戏曲行家的那种晰毛辨发功夫,在袁宏道的《虎丘》之后百尺竿头更进一尺,至妙至绝。
文章反映了广大群众对社会交际的需求和对艺术生活的热爱,也反映了民间演出水平的高妙和群众组织社会活动的非凡能力。既写出少数“寻入针芥”的曲迷的品味,也写出“雷轰鼎沸”的群众大场面。既写出“演者”的踊跃献艺,也写出“听者”的心理活动。这里的“听者”首先就是老于此道的作者本人。正因为他作为“听者”始终活动在当时的情境中,而且又以一名行家里手的身份,有条不紊地剖析、描述,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引入曲会的胜迹中去,又鬼使神差般地把读者引入当时那些曲迷的心理中去,与他们一起呼吸,一起观摩,一起凝神于微妙的艺术之中。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