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前八句集中笔墨写蚊子的特性,活画出了腐朽官僚的丑恶嘴脸。首先,它们的重要特点是都不敢正大光明地活动,只有在“沉沉夏夜”中,才“喧腾鼓舞”,“伺暗”而动。诗歌第一句“沉沉夏夜闲堂开”,一开始就点出时间,接着写“伺暗”、“喜昏黑”,深刻地表现出了“飞蚊”那种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本性。正因为它们是在黑暗中活动,所以使得糊涂人辨别不清,而聪明者也迷惑起来。其次,它们特别善于聚众起哄,“嘈然歘起”,其声“殷殷若自南山来”,好像从南山传来的隆隆的雷声。这里用雷声来比喻“飞蚊”聚集的鸣叫之声,虽带夸张,但却非常形象,并且暗用了《汉书·景十三王传·中山靖王传》中“夫众煦漂山,聚蚊成雷”的典故,使得诗意更为含蓄、深厚。第三,它们都心地歹毒,在花滴露珠、月色初上的朦胧中,乘人不备,利嘴相加,给人以突然伤害。这三种特性,既是“飞蚊”的特点,也是朝中那些腐朽官僚的特点,他们为了迫害正直的人,也像“飞蚊”那样,暗中活动,造谣惑众,纠集起来,乘机给人以致命的中伤。诗人抓住他们与“飞蚊”的共通处,进行比喻,使他们的本性更加鲜明突出,极为清楚地暴露在读者面前,这就比直接写他们生动得多,有力得多。从“嘈然歘起”、“喧腾鼓舞”、“利嘴迎人”这些感情色彩很强的措语中,诗人对它们的厌恶、鄙视之意,也溢于言表。在写法上,诗人纵横交错地来表现它们的特性,既井然有序又变化有致,且便于夹叙夹议,把诗人的感情表达得更加充沛和强烈。
从“我躯七尺尔如芒”以下四句,写诗人对待“飞蚊”的态度。从形体上看,以堂堂七尺之躯与小如芒刺的“飞蚊”相比,其间悬殊,不啻霄壤,诗中满含极为蔑视之意。但接着却一转,“我孤尔众能我伤”。“飞蚊”虽然小,但却很多,从数量上看,却又占着明显的优势,所以情况是“能我伤”,它们是足以给人造成伤害的,这表现出诗人清醒的头脑。因为只有正视现实,才能采取正确的应付措施。“天生有时”二句,就写出了诗人对付它们的办法:蚊子孳生之时是无法抵挡的,只好暂时躲进蚊帐里去。“遏”是阻止之意,“设幄”即装上帐子,“匡床”即方正的床。两句的意思,就是俗语所说的“惹不起,躲得起”。此时,作者贬官之后,待罪朗州,他在政治上孤立无援,明显处于劣势。那些如“飞蚊”一样的官僚把持朝政,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政治气候,诗人一时无法相与之抗衡。他所能选择的,只能是暂时的退避,这对于一个有远大政治抱负的人来说,当然是明智的抉择,而决不是软弱胆小。这四句写得自然流畅,明白如话,但其中却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和政治意义,启人深思。
最后两句,诗人以坚定的信念,预言了“飞蚊”的必然灭亡:“清商一来秋日晓,羞尔微形饲丹鸟。”“清商”即秋风,潘岳诗:“清商应秋至。”“丹鸟”即萤火虫。据《大戴礼记·夏小正》及《古今注·鱼虫》说,萤火虫能吃蚊子。两句说,等到秋天一来,你们这些小小的蚊子,都要去喂萤火虫了。前一句与“沉沉夏夜闲堂开”相照应,夏去秋来,这是季节推移,谁也无法更改,暗示出蚊子的必然灭亡。后一句与上面对“飞蚊”的赫赫威势的描写,也恰成对比,那不可一世,“利嘴迎人”、“能我伤”的蚊子,这时都要被吃掉了。通过这样照应、对比,不仅使全诗显得严谨、完整,而且也突出了“飞蚊”的可悲、可耻的下场。“秋日晓”三字,以清秋丽日的美景,烘托出诗人政治家的乐观情怀;“羞”字,又进一步表现出诗人对“飞蚊”的鄙视。诗人在身处逆境中,能够往远处想,往大处看,不因一时的挫折而颓丧,这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乐观豪爽的气度,值得推崇。全诗十四句,前十二句四句一转韵,平仄相间,读来既觉稳健,而又具有跳跃性的变化;最后两句另起一韵,且用仄声,在声情上使全诗收结得刚健有力。整篇语言较为质朴,但其中“露华滴沥月上天”、“清商一来秋日晓”等句,又富有文彩,在质朴中含着清丽,体现了诗人的独特风格。
菊花,不像牡丹那样富丽,也没有兰花那样名贵,但作为傲霜之花,它一直受人偏爱。有人赞美它坚强的品格,有人欣赏它高洁的气质,而元稹的这首咏菊诗,则别出新意的道出了他爱菊的原因。
第一句“秋丛绕舍似陶家”的“绕”字写屋外所种菊花之多,给人以环境幽雅,如陶渊明家之感。诗人将种菊的地方比作陶家,可见秋菊之多,花开之盛。这么多美丽的菊花,让人心情愉悦。
第二句“遍绕篱边日渐斜”表现了诗人专注地看花的情形。第二句中的“绕”字写赏菊兴致之浓,不是到东篱便驻足,而是“遍绕篱边”,直至不知日之将夕,表现了诗人赏菊时悠闲的情态。诗人被菊花深深吸引住了,其爱菊之情,似较五柳先生有过之而无不及。“遍绕”“日渐斜”,把诗人赏菊入迷,流连忘返的情态和诗人对菊花的由衷喜爱真切地表现了出来,字里行间充满了喜悦的心情。前两句短短的十四个字,有景、有情、有联想,活脱脱地勾勒出一幅诗人在秋日傍晚漫步菊丛赏花吟诗而乐不思返的画面。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点明了诗人爱菊的原因。这两句以否定句式陡地一转,指出自己并非没来由地钟情菊花。菊花是在百花之中是最后凋谢的,一旦菊花谢尽,便无花景可赏。人们爱花之情自然都集中到菊花上来。因此,作为后凋者,它得天独厚的受人珍爱。诗人从菊花在四季中谢得最晚这一自然现象,引出了深微的道理,回答了爱菊的原因,表达了诗人特殊的爱菊之情。其中,当然也含有对菊花历尽风霜而后凋的坚贞品格的赞美。
这首诗从咏菊这一平常题材,发掘出不平常的诗意,给人以新的启发,显得新颖自然,不落俗套。在写作上,用语淡雅朴素,饶有趣味。笔法也很巧妙,前两句写赏菊的实景,为渲染爱菊的气氛做铺垫;第三句是过渡,笔锋一转,跌宕有致,最后吟出生花妙句,进一步开拓美的境界,增强了这首小诗的艺术感染力。
《赤日炎炎似火烧》是《水浒传》第十六回《杨志押送金银担,吴用智取生辰纲》中,杨志押送生辰纲行至黄泥冈时,白日鼠白胜扮作挑酒桶的汉子所吟唱的诗作。
该诗的一、二句“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是从天空写到地上。天上烈日当头,骄阳如火;地上稻禾枯焦,土地干裂。大旱之年,酷热难耐,庄稼被烤晒得枯焦了,押送生辰纲的人们,又将热得如何,就可想而知了。三、四句“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从农夫百姓写到公子王孙。旱情如虎,眼望着田里的稻禾枯死,一年收成无望,心如汤煮油煎一般,这是农夫心理的真实写照。那些公子王孙们,既不会在田间劳作,也不会推车挑担在路上行走,居然也热得受不了,不住地摇起扇子。这首诗从不同的侧面渲染天气的炎热,为押送生辰纲的杨志等人口渴思饮作铺垫,终于落入吴用所设计的圈套。三、四句描写了农夫与公子王孙这两个对立阶级的完全不同的心理和形态,预示着北宋王朝阶级矛盾正在日益激化。官逼民反,英雄好汉们终于聚义梁山,“替天行道”。
全诗分三个部分,前四句为第一部分,描述和渲染了猛虎出穴的威风;中间八句为第二部分,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最后八句第三部分,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全诗比喻贴切,描写生动,寓意深刻。
诗的开头先描述和渲染猛虎出穴的威风。黄昏时候,在苍苍的山林里,一阵凄风刮来,黄色的茅叶沙沙作响。“云从龙,风从虎”,老虎出洞了。熊罴不敢当,其气势足以吞赤豹,慑封狼。“掉尾为旗纛,磨牙为剑铓”,这两句不仅写出了猛虎的张牙舞爪的模样,而且暗示了讽刺的对象。王充《论衡》载:“鮌为诸侯,欲得三公,而尧不听,怒甚,欲以为乱,比兽之角,可以为城,举尾以为旌。”李贺《猛虎行》“举头为城,掉尾为旌”,用此典以刺藩镇,而此诗则用此典以示所刺对象不是在下层,而是在朝中的权奸。犹如猛虎慑服赤豹和狼,这个权奸先以其威势慑服同类。高若讷之附和吕夷简,就是趋附这种威势。
中间一段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这一段,意在借猛虎当途吃人,来抨击奸佞陷害忠良。全诗的核心就在这一段。借物寓意,也是一种比附,同样必须抓住相似点。张籍《猛虎行》和李贺《猛虎行》意在讥刺藩镇父子相继称霸一方,所以抓住猛虎“年年养子在空谷”、“乳孙哺子,教得生狞”的行为,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而此诗意在抨击吕夷简辈陷害范仲淹、欧阳修这样的忠良,故抓住猛虎“当途食人肉”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这一点可以说是全诗的要害。
末段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诗以猛虎的口气说:食肉既是我份内的事,怎么能说是不祥的呢?糜鹿的性情是柔和的,它不伤同类,结果还是被人捕杀吃掉。损人利己,举世皆然,“而欲我无杀,奈何充馁肠!”强盗有强盗的逻辑,老虎吃人也有其吃人的逻辑。代虎申辩这种逻辑,犹如戳人一枪,猛地倒抽,带出肚肠,足以置人于死她。
诗人胸中对吕夷简的憎恶,不能直言,便用寓言诗的形式,表达对吕夷简穷治朋党、残害忠良的愤恨。全诗以猛虎的当道食人,胡作非为,嚣张跋扈,来喻人喻事,有着强烈的讽刺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