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诗人感慨人生、自伤怀才不遇之作。前两句再现诗人蹉跎时日、沉迷声色的生活状况;后两句抒发感慨,表现悔悟、自责以及欲将振作之意。全诗表面上是抒写自己对往昔扬州幕僚生活的追忆与感慨,实际上发泄自己对现实的满腹牢骚,对自己处境的不满。此诗流传很广,在后世尤其得到文人的激赏。”
诗的前两句是昔日扬州生活的回忆:潦倒江湖,以酒为伴;秦楼楚馆,美女娇娃,过着放浪形骸的浪漫生活。“楚腰纤细掌中轻”,运用了两个典故。楚腰,指美人的细腰。“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韩非子·二柄》)。掌中轻,指汉成帝皇后赵飞燕,“体轻,能为掌上舞”(见《飞燕外传》)。从字面看,两个典故,都是夸赞扬州妓女之美,但仔细玩味“落魄”两字,可以看出,诗人很不满于自己沉沦下僚、寄人篱下的境遇,因而他对昔日放荡生涯的追忆,并没有一种惬意的感觉。
“十年一觉扬州梦”,这是发自诗人内心的慨叹,好像很突兀,实则和上面二句诗意是连贯的。“十年”和“一觉”在一句中相对,给人以“很久”与“极快”的鲜明对比感,愈加显示出诗人感慨情绪之深。而这感慨又完全归结在“扬州梦”的“梦”字上:往日的放浪形骸,沉湎酒色;表面上的繁华热闹,骨子里的烦闷抑郁,是痛苦的回忆,又有醒悟后的感伤。这就是诗人所“遣”之“怀”。忽忽十年过去,那扬州往事不过是一场大梦而已。
“赢得青楼薄幸名”—最后竟连自己曾经迷恋的青楼也责怪自己薄情负心。“赢得”二字,调侃之中含有辛酸、自嘲和悔恨的感情。这是进一步对“扬州梦”的否定,可是写得却是那样貌似轻松而又诙谐,实际上诗人的精神是很抑郁的。十年,在人的一生中不能算短暂,自己却一事无成,丝毫没有留下什么。这是带着苦痛吐露出来的诗句,非再三吟哦,不能体会出诗人那种意在言外的情绪。
前人论绝句尝谓:“多以第三句为主,而第四句发之”(胡震亨《唐音癸签》),杜牧这首绝句,可谓深得其中奥妙。这首七绝用追忆的方法入手,前两句叙事,后两句抒情。三、四两句固然是“遣怀”的本意,但首句“落魄江湖载酒行”却是所遣之怀的原因,不可轻轻放过。前人评论此诗完全着眼于作者“繁华梦醒,忏悔艳游”,是不全面的。诗人的“扬州梦”生活,是与他政治上不得志有关。因此这首诗除忏悔之意外,大有前尘恍惚如梦,不堪回首之意。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此赋记叙了作者与朋友们月夜泛舟游赤壁的所见所感,以作者的主观感受为线索,通过主客问答的形式,反映了作者由月夜泛舟的舒畅,到怀古伤今的悲咽,再到精神解脱的达观。全赋在布局与结构安排中映现了其独特的艺术构思,情韵深致、理意透辟,在中国文学上有着很高的文学地位,并对之后的赋、散文、诗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一段,写夜游赤壁的情景。作者“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投入大自然怀抱之中,尽情领略其间的清风、白露、高山、流水、月色、天光之美,兴之所至,信口吟诵《诗经·月出》首章“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把明月比喻成体态娇好的美人,期盼着她的冉冉升起。与《月出》诗相回应,“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并引出下文作者所自作的歌云:“望美人兮天一方”,情感、文气一贯。“徘徊”二字,生动、形象地描绘出柔和的月光似对游人极为依恋和脉脉含情。在皎洁的月光照耀下白茫茫的雾气笼罩江面,天光、水色连成一片,正所谓“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滕王阁序》)。游人这时心胸开阔,舒畅,无拘无束,因而“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乘着一叶扁舟,在“水波不兴”浩瀚无涯的江面上,随波飘荡,悠悠忽忽地离开世间,超然独立。浩瀚的江水与洒脱的胸怀,在作者的笔下腾跃而出,泛舟而游之乐,溢于言表。这是此文正面描写“泛舟”游赏景物的一段,以景抒情,融情入景,情景俱佳。
第二段,写作者饮酒放歌的欢乐和客人悲凉的箫声。作者饮酒乐极,扣舷而歌,以抒发其思“美人”而不得见的怅惘、失意的胸怀。这里所说的“美人”实际上乃是作者的理想和一切美好事物的化身。歌曰:“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这段歌词全是化用《楚辞·少司命》:“望美人兮未来,临风恍兮浩歌”之意,并将上文“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的内容具体化了。由于想望美人而不得见,已流露了失意和哀伤情绪,加之客吹洞箫,依其歌而和之,箫的音调悲凉、幽怨,“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竟引得潜藏在沟壑里的蛟龙起舞,使独处在孤舟中的寡妇悲泣。一曲洞箫,凄切婉转,其悲咽低回的音调感人至深,致使作者的感情骤然变化,由欢乐转入悲凉,文章也因之波澜起伏,文气一振。
第三段写客的回答,表现一种消极的人生观和虚无主义思想。把人类社会同宇宙自然对立起来,又把个体的人同社会整体加以分割,那当然看不到全部历史舞台上威武雄壮剧的持续演出,也看不到人类虽然依赖自然但更有改造自然的能动性和创造力,这就是悲观厌世或消极出世思想的认识论根源。对于封建社会的文人士大夫来说,当他们政治失意或生活上遇到挫折的时候,往往就陷入这样的苦闷与迷惘。苏轼也是如此。客的回答,其实正是苏轼自己贬谪黄州后思想感情的一个方面。《念奴娇》词不也说“人生如梦”么?而这样的思想感情,作为社会人生的抽象认识,却被苏轼结合着景物地点的特征,从历史到现实,从具体到一般,用诗一般的语言表现出来,使读者一点也不感到任何枯燥的说教意味。更为重要的是苏轼同样结合着景物、地点的特征,同样用诗一般的语言,批评了客的回答,表现了苏轼当时思想感情的另一个主导方面,全文至此遂以“苏子曰”开始而进入第四段。
第四段,是苏轼针对客之人生无常的感慨陈述自己的见解,以宽解对方。客曾“羡长江之无穷”,愿“抱明月而长终”。苏轼即以江水、明月为喻,提出“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的认识。如果从事物变化的角度看,天地的存在不过是转瞬之间;如果从不变的角度看,则事物和人类都是无穷尽的,不必羡慕江水、明月和天地。自然也就不必“哀吾生之须臾”了。这表现了苏轼豁达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他赞成从多角度看问题而不同意把问题绝对化,因此,他在身处逆境中也能保持豁达、超脱、乐观和随缘自适的精神状态,并能从人生无常的怅惘中解脱出来,理性地对待生活。而后,作者又从天地间万物各有其主、个人不能强求予以进一步的说明。江上的清风有声,山间的明月有色,江山无穷,风月长存,天地无私,声色娱人,作者恰恰可以徘徊其间而自得其乐。此情此景乃缘于李白的《襄阳歌》:“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进而深化之。
因为客曾表示“羡长江之无穷”,又希望“抱明月而长终”,所以苏轼还是拾取眼前景物,从地面上的江水和天空里的月亮说起:“客亦知夫水与月乎?”这一句仿佛京剧行腔中的“导板”,将引出一节精彩的唱段,而那种疑问式的语调则又表明客其实不能从江水、月亮得出关于短暂与永恒这一哲学范畴的正确认识。关于江水,苏轼认为“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意思是江水不舍昼夜地滔滔流去,作为某一段江水,确乎从这里消失了,而作为整个江水,则始终长流不绝,因此可以说“未尝往也”。关于月亮,苏轼认为“盈虚者如彼,而年莫消长也”,意思是月亮有时圆满,有时缺损,但它缺了之后又恢复圆,这样周而复始,终究无所增减,因此可以说“莫消长也”。列举江水、月亮说明去留、增减的辩证关系,作者再归纳到一般的认识原理:“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就是说,变与不变,无论宇宙还是人生,都是相对的。如果从变的角度来看,岂但人生百年,顷刻即逝,就是向来认定的天长地久,其实也是连一眨眼的工夫都不曾保持常态;而如果从不变的角度来看,则宇宙万物固然无穷无尽,其实人生也一样绵延不息。因此,对人生而言,那天地宇宙万事万物,“而又何羡乎?”自然也不必“哀吾生之须臾”了。前人说过“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恰好切合苏轼眼前的景物,“江上之清风”有声,“山间之明月”有色,江山无尽,天地无私,风月长存,声色俱美,他正可以徘徊其间而自得其乐。这,又回到了“乐”字上来。
文章写了主客对话,表达了正反两方面的观点,最后以第五段作结。第五段写客被苏轼说服了,满面春风,换却愁颜。“客喜而笑,洗盏更酌。”这次更加欢快,不免开怀畅饮,直到“肴核既尽,杯盘狼藉”。客解决了思想问题,心情舒畅,无所忧虑,于是同苏轼“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跟文章开头的“泛舟”“月出”遥相呼应。一枕好睡醒来了,一宿晚景过去了,一次赤壁之游结束了,一篇《赤壁赋》也随之收尾了。而读者则在经历了一番江上月夜泛舟,听取了一场关于宇宙人生的对话之后,却还久久地沉浸在作者优美笔调所表现的诗一般的意境之中。
苏轼这种宇宙观和人生观只能说包含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作者不同意看问题绝对化,注意到事物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但不能认为是科学的,因为作者沿袭了庄子的相对主义观点,而相对主义否认衡量事物的客观标准,抹煞事物与量的实际界限。同时,苏轼这种宇宙观和人生观固然表现了他对政治迫害的蔑视,对于所追求的理想的坚持,身处逆境依然那么豁达、开朗、乐观、自信,但也表现了他随缘自适、随遇而安的超然物外的生活态度。这种生活态度往往包含着无可奈何的自我安慰,从流连光景中寻求精神寄托。所以他在“而又何羡乎”一句之后,掉转笔锋写道:“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苏轼认为人对自然万物,非但不必因“吾生之须臾”而羡慕其“无穷”,反倒要使“无穷”的自然万物为“吾生”所享受,从中得到乐趣。
这篇赋在艺术手法上有如下特点:
“情、景、理”融合。全文不论抒情还是议论始终不离江上风光和赤壁故事,形成了情、景、理的融合。通篇以景来贯串,风和月是主景,山和水辅之。作者抓住风和月展开描写与议论。文章分三层来表现作者复杂矛盾的内心世界:首先写月夜泛舟大江,饮酒赋诗,使人沉浸在美好景色之中而忘怀世俗的快乐心情;再从凭吊历史人物的兴亡,感到人生短促,变动不居,因而跌入现实的苦闷;最后阐发变与不变的哲理,申述人类和万物同样是永久地存在,表现了旷达乐观的人生态度。写景、抒情、说理达到了水乳交融的程度。
“以文为赋”的体裁形式。此文既保留了传统赋体的那种诗的特质与情韵,同时又吸取了散文的笔调和手法,打破了赋在句式、声律的对偶等方面的束缚,更多是散文的成分,使文章兼具诗歌的深致情韵,又有散文的透辟理念。散文的笔势笔调,使全篇文情郁郁顿挫,如“万斛泉涌”喷薄而出。与赋的讲究对偶不同,它相对更为自由,如开头的一段“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全是散句,参差疏落之中又有整饬之致。以下直至篇末,大多押韵,但换韵较快,而且换韵处往往就是文意的一个段落,这就使本文特别宜于诵读,并且极富声韵之美,体现了韵文的长处。
意象连贯,结构严谨。景物的连贯,不仅在结构上使全文俨然一体,精湛缜密,而且还沟通了全篇的感情脉络,起伏变化。起始时写景,是作者旷达、乐观情状的外观;“扣舷而歌之”则是因“空明”、“流光”之景而生,由“乐甚”向“愀然”的过渡;客人寄悲哀于风月,情绪转入低沉消极;最后仍是从眼前的明月、清风引出对万物变异、人生哲理的议论,从而消释了心中的感伤。景物的反复穿插,丝毫没有给人以重复拖沓的感觉,反而在表现人物悲与喜的消长的同时再现了作者矛盾心理的变化过程,最终达到了全文诗情画意与议论理趣的完美统一。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