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游人五陵去”“游人”,强调其浪游者的身份。“五陵”本为汉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景帝阳陵、武帝茂陵、昭帝平陵,都在长安,诗中用作长安的代称。京华之地,是游侠云集之处。“宝剑值千金”,惜别赠别乃知之所为这句诗本为曹植《名都篇》诗句,这里信手拈来,不仅强调宝剑本身的价值,而且有身无长物的意味。这样的赠品,将是无比珍贵,不可等闲视之。诗中写赠剑,有一个谁赠谁受的问题。从诗题看,本可顺理成章地理解为作者送朱大以剑。而从“宝剑”句紧接“游人”言之,似乎还可理解为朱大临行对作者留赠以剑。在送别时,虽然只能发生其中一种情况;但入诗时,诗人的著意唯在赠剑事本身,似乎已不太注重表明孰失孰得。这反而耐人寻想。
千金之剑,分手脱赠,大有疏财重义的慷慨之风。不禁令人联想到一个著名的故事,那便是“延陵许剑”。《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受封延陵的吴国公子“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季札挂剑,其节义之心固然可敬,但毕竟已成一种遗憾。“分手脱相赠”,痛快淋漓。最后的“平生一片心”,语浅情深,似是赠剑时的赠言,又似赠剑本身的含义——即不赠言的赠言。只说“一片心”而不说一片什么心,妙在含浑。却更能激发人海阔天空的联想。那或是一片仗义之心,或是一片报国热情。总而言之,它表现了双方平素的仗义相期,令人咀嚼,转觉其味深长。浩然性格中也有豪放的一面。唐人王士源在《孟浩然集序》中称他“救患释纷,以立义表”,“交游之中,通脱倾盖,机警无匿”,《新唐书·文艺传》谓其“少好节义,喜振人患难。”那么,这首小诗所表现的慷慨激昂,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首联从多年来他们的交游,一直写到这天的宴会,语言高度概括,内涵十分丰富。苏洵于1056年(嘉祐元年)持益州张方平、雅州雷简夫的推荐信赴京谒见韩琦、欧阳修等名流重臣,从此成了他们的座上客。时苏洵已四十八岁,年近半百,故说“晚岁登门”。雷简夫称苏洵为“王佐才”、“帝王师”,苏洵实际上也是以此自居的,而这里却自称“不才”,且冠以“最”字,并以自已的那“萧萧华发”同韩琦宴上的闪闪金罍(酒器)相映衬,表面自谦,实际充满怀才不遇之感。
颔联又从这天的宴会写到他五年来的虚度光阴。出句以“不堪”承“最不才”,以“延东阁”承“金罍”,表示对韩琦宴请的谢意,诗人自谦中也含着牢骚。汉武帝时公孙弘自举贤良,数年而至宰相,“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汉书·公孙弘传》)这里诗人即以公孙弘喻韩琦好贤而言自己不配这种礼遇。下句,诗人回答了“不堪”的原因:官卑位低,不堪重用。曲台指太常寺。因《礼记》有《曲礼》篇,故称专掌礼仪制度的太常寺为“曲台”。苏洵在1061年(嘉祐六年)被命于太常寺修纂礼书,至赴宴时,刚完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费时五年。苏洵以自己能辅助帝王的才能来做这种白首穷经的工作,深感虚度年华,用非所长,这集中表现在“闲”、“老”二字上。1056年(嘉祐元年),欧阳修荐苏洵于朝廷,韩琦也以为可用,独富弼主张“姑少待之”(叶梦得《石林燕语》)。拖了两年,朝廷才召苏洵试舍人院。苏洵拒绝赴试,朝廷授以试秘书省校书郎,不久又以苏洵为霸州文安县(今属河北)主簿,编纂太常礼书,直至去世。“书虽成于百篇,爵不过于九品。”(《老苏先生会葬致语》)这就是诗人发出“闲伴诸儒老曲台”的深沉哀叹的原因。
颈联尤为历代评论家所称赏。重阳节历来是人们登高赏菊,饮酒赋诗的好日子,但苏洵却在愁里度过。“佳”和“愁”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久”字更有丰富的内容。苏洵在二十七岁以前“游荡不学”,不一定有“愁”。但从二十七岁开始,他发奋苦读,希望有用于世,却多次科考不第;后来,虽然名动京师,却沉沦下僚,无法一展抱负。这个“久”字至少包括了他三十年的不得志。他已五十七岁,很难再有所作为。“偶傍”,说明他平时已经很少有雄心壮志;“醉中”,说明未醉时已清醒感到壮志难酬。但“傍”、“来”二字仍表现出“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其意气尤不少衰”。(叶梦得《避暑录话》)
尾联以暮间归来,反复吟咏韩琦新诗作结,戛然而止,余味无穷。韩琦《乙巳重阳》说:“苦厌繁机少适怀,欣逢重九启宾罍。招贤敢并翘材馆,乐事难追戏马台。藓布乱钱乘雨出,雁飞新阵拂云来。何时得遇樽前菊,此日花随月令开。”韩琦诗中那种久居高位、宾朋满座的富贵气,使苏洵更感到自己“闲伴诸儒”的穷窘;韩琦志满意得之余的淡淡闲愁,更激起了苏洵壮志不酬的深沉哀怨。这就是他越读韩琦新诗就越发难以入睡的原因。暮、雨、寒三字为全诗烘托出一种昏暗、凄冷的气氛,而“寒无睡”,“百遍开”更活画出这位“萧萧华发”的老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神情。
叶梦得说:“明允诗不多见,然精深有味,语不徒发,……婉而不迫,哀而不伤,所作自不必多也。”(《避暑录话》)这一首诗在内容上“精深有味,语不徒发”,深刻反映了宋代失意文人的精神苦闷;艺术风格上也是“婉而不迫,哀而不伤”,含蓄蕴藉,耐人寻味。
刘桢的诗刚劲挺拔,卓荦不凡。曹丕称“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赠从弟》共三首,为其代表作,本诗是第二首。
这首诗看似咏物,实为言志,借青松之刚劲,明志向之坚贞。全诗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寓意高远,气壮脱俗。
起首二句,即以松的高洁之态动人情思,风的肃杀之声逼人警觉。用“亭亭”标示松的傲岸姿态,用“瑟瑟”摹拟刺骨的风声。绘影绘声,简洁生动。又以“谷中”映衬“山上”,更突出了位居全诗中心的青松的傲骨。
三四两句则加强了抒情的氛围。而且在似乎不相关的松和风之间冲突顿起,令听者心惊,观者颜开。两个“一何”强调诗人感受的强烈,一“盛”一“劲”表现冲突的激烈和诗人的感情倾向。第三句诗顺接第二句,第四句呼应首句,章法绵密,展开有序。
五六两句,由风势猛烈而发展到酷寒的冰霜,由松枝的刚劲而拓宽为一年四季常端正,越发显出环境的严酷和青松岁寒不凋的特性。诗的意境格外高远,格调更显得悲壮崇高。松树和环境的对比也更分明,而松树品性的价值也更加突现出来。
最后两句变换句式,以有力的一问一答作结。诗人由外而内,由表层到深层,把读者眼光从“亭亭”“端正”的外貌透视到松树内在的本性,以此表明松树之所以不畏狂风严寒,是因为有坚贞不屈的高风亮节。
全诗以松树为中心,写得集中紧凑。反复咏歌,却不平板单调。用词朴素无华,风骨雄健,气势有力。不重在工笔细描,而以层层深入事物的内核见长。
这首诗名为“赠从弟”,但无一语道及兄弟情谊。我们读来却颇觉情深谊长,而且能同诗人心心相印。这是因为诗人运用了象征手法,用松树象征自己的志趣、情操和希望。自然之物原本自生自灭,与人无关。但一旦诗人用多情的目光注入山水树木、风霜雷电,与自然界中某些同人类相通的特征一撞击,便会爆发出动人的火花。这种象征手法的运用,刘桢之前有屈原的橘颂,刘桢之后,则更是屡见不鲜,且形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特征之一。
刘桢如果直接抒写内心情感,很易直露,便借松树的高洁来暗示情怀,以此自勉,也借以勉励从弟。全诗关于兄弟情谊虽“不着一字”,但味外之旨却更耐人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