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荔枝诗”看东坡先生的岭南心境。
苏东坡于宋哲宗绍圣元年被人告以“讥斥先朝”的罪名被贬岭南,“不得签书公事”。于是,东坡先生流连风景,体察风物,对岭南产生了深深的热爱之情,连在岭南地区极为平常的荔枝都爱得那样执着。
绍圣二年四月十一日,苏轼在惠州第一次吃荔枝,作有《四月十一日初食荔枝》一诗,对荔枝极尽赞美之能事:“……垂黄缀紫烟雨里,特与荔枝为先驱。海山仙人绛罗襦,红纱中单白玉肤。不须更待妃子笑,风骨自是倾城姝……”自此以后,苏轼还多次在诗文中表现了他对荔枝的喜爱之情。例如,《新年五首》:“荔子几时熟,花头今已繁。”《赠昙秀》:“留师笋蕨不足道,怅望荔枝何时丹。”《〈和陶归园田居六首)引》:“有父老年八十五,指(荔枝)以告余曰:‘及是可食,公能携酒来游乎?’意欣然许之。”《和陶归园田居》其五:“愿同荔枝社,长作鸡黍局。”《食荔枝二首》其二:“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其中“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二句最为脍炙人口,解诗者多以为东坡先生在此赞美岭南风物,从而抒发对岭南的留恋之情,其实这是东坡先生满腹苦水唱成了甜甜的赞歌。
不错,从一些现象上看起来,苏轼在岭南时的心情与初贬黄州时相比,确实显得更加平静,不见了“空庖煮寒菜,破灶烧湿苇”的失意与苦闷。《宋史》本传说苏轼在惠州“居三年,泊然无所蒂介,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贬为琼州别驾后,居在“非人所居”的地方,“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犹谓不可。轼遂买地筑室,儋人运甓畚土以助之。独与幼子过处,著书以为乐,时时从其父老游,若将终身。”苏辙《东坡先生和陶诗引》介绍: “东坡先生谪居儋耳,置家罗浮之下……华屋玉食之念,不存于胸中。”苏东坡在岭南时,除了关心自然风光和民情风俗以外,还与出家人交往频繁,诗文中就留有很多与僧人唱和的作品。这一定程度上确实表现了避世意识。
我们实在无法相信苏东坡这样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仁人志士会避世遁俗。有一件事实很能说明这个有趣的问题。
晚年的苏东坡似乎很喜欢陶渊明,不厌其烦地和陶渊明的诗,并把和陶的诗专门编为一集。苏东坡和陶渊明诗以居岭南时为最多。从绍圣二年正月在惠州贬所到元符三年八月迁舒州团练副使,徙永州安置,在短短的五年零八个月里,和陶诗凡四十四次一百余首。东坡先生还自述其和陶用意:“平生出仕以犯世患,此所以深愧渊明,欲以晚节师范其万一也。” (见苏辙《东坡先生和陶诗引》)这仿佛在告世人:苏东坡从此绝意仕途,欲效陶渊明归隐园田,长作岭南人了。
有意思的是,东坡先生那位心迹相通的老弟却对东坡自述的和陶诗用意提出了疑问,他在《东坡先生和陶诗引》一文中说:“嗟乎,渊明不肯为五斗米一束带见乡里小儿。而子瞻出仕三十余年,为狱吏所折困,终不能悛,以陷大难,乃欲以桑榆之末景,自托于渊明,其谁肯信之!”清人纪昀也以为苏轼“敛才就陶,亦时时自露本色”。
苏辙不信其兄会真心归隐,几百年后纪昀的看法也一样。他们的看法可以在苏东坡和陶诗中可以得到印证。《和陶饮酒二十首》其十一曰:“诏书宽积欠,父老颜色好。再拜贺吾君,获此不贪宝。”其十八曰:“芜城阅兴废,雷塘几开塞。明年起华堂,置酒吊亡国。”其二十曰:“当时刘项罢,四海疮痍新。三杯洗战国,一斗消强秦。”《和陶咏三良》有:“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君为社稷死,我则同其归。”这都可以看出苏轼恬淡的外表掩饰不了牵挂国运民生的忧患情怀。
这种忧患情怀在《荔枝叹》一诗中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他首先借汉唐故实抨击统治阶级只顾自己享乐而不关民生疾苦的丑恶本质:“十里一置飞尘灰,五里一堠兵火催。颠坑仆谷相枕藉,知是荔枝龙眼来。飞车跨山鹘横海,风枝露叶如新采。宫中美人一破颜,惊尘溅血流千载。”千年以后,我们尤可想见苏学士老泪纵横,祈求上苍:“我愿天公怜赤子,莫生尤物为疮痏。雨顺风调百谷登,民不饥寒为上瑞。”
苏东坡因仕途坎坷曾经想避世遁俗,又因恋恋不忘国运民生终于没能做到归隐山林。在岭南时,东坡先生的内心正处于这种出世与入世两难的心境之中。“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正是这种两难心境的形象描述。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李珣的这首词是写男子对女子的想念,写得清奇流丽,与花间词秾艳香软的基本风格很有些不同。从横向看,倒是与南唐词风颇为接近。
李珣的这首词,与他的另一首《浣溪沙·访旧伤离欲断魂》取的是同题材,不过时间稍有先后。从两词所用韵脚来看,五韵中有三韵相重,估计写作日期也不会相距太远。从内容来看,另一首写的是春天,寻“旧欢”不着,颇觉意外,所以情绪起伏较大。而这一首则写夏秋之际,已是痛定思痛,因此意蕴也就较前首更为婉约深沉。
此词上片首句用的是传统的比兴手法。荷花发出阵阵幽香,不时地飘进廊槛上来。第二句即点出主题,由花香引发愁思,在百无聊赖中实在不堪回忆所爱之人。由于上句已经写明荷花,就使下句的“似花人”变得很具体。第三句进一步说明不堪回忆往事的缘由。旧欢已成梦幻,“她”也不会再来了。这就把词人的绝望心情和盘托出,足以引起读者的同情与共鸣。
此词下片写得很成功,历来为人所激赏。第一句写屏风,其上远山含翠,隐约多姿;第二句写竹席,其上竹枝如波纹,十分清澈,给人带来一丝凉意。这两句虽然写的都是眼前景物,但用山水来象征词人与意中人的分离,是十分妥帖的。这两句在艺术上的确堪称杰构。首先,对仗十分工巧,又具有鲜明的词的特色,绝不混同于一般的律诗。其次,“冷铺文簟水潾潾”,比喻新奇,内涵丰富,既有季节特点,又有人的感受,写得十分出色。尤为难得的是,在连续两个佳句之后,并无“才尽”之感,最后一句竟又翻出新意:伤心的思绪在空中飘荡,突然听到一声蝉鸣。蝉鸣,既使作者回到了现实,又提供了很多的想象余地。“断魂”二字,通过“一蝉新”告诉人们,无穷无尽的悲哀正在等待着词人。
李珣《浣溪沙》共四首,笔触清丽,情深意切,正如《栩庄漫记》所说:“其词温厚而不儇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