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是王安石阐述自己文论观点的信。信虽主要针对书、序、原、说一类理论文的作意而言,但从中也可窥见王安石基本的文学观点。在对文章本质的认识上,王安石是个“政教论”者。
他开门见山,提出要义:“文者,礼教治政云尔”,即认为文章的实质应是反映礼教政治,并为它们服务。在《与祖择之书》中,他也重复过这个意思:“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圣人之于道也、盖心得之,作而为治教政令也”,“书诸策而传之人。”王安石认为,当初文章产生,就是因为古代圣贤对于治理世事有了个人的见解,于是写下来,传示当代及后人,这就是文章了。所以文章实际上就是礼教政治。以此为前提,该文集中阐释了“作文之本意”,即写文章到底为了什么。作者指出,作文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有补于世”,“适于实用”。从这个根本点出发,王安石重点讨论了文和辞的关系,即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文章的内容和形式应该是统一的,但二者又有主次之分。韩愈、柳宗元是作文章的行家里手,成就很高,可惜他们没有重视作文的目的,只告诉人们一些作文的形式技巧。孟子在《离娄下》中所说的一段话却不只是告诉人们如何作文章,还可借以比喻写文章的终极目的。孟子的本义是说,君子探求学问,目的在于自己要有真正的心得,有了自己的心得,就能专心研究下去;专心研究,就会掌握住深厚的道理;掌握的道理多了,运用起来就能左右逢源、头头是道。写文章也是如此,首先要有明确的实用目的,目的明确,你就会认真思考,获得自己的见解;见解深刻,内容充实,写起来就能得心应手,驱遣自然。所以写文章,目的、内容是根本。他拿器物作比,说明文章“以适用为本”的道理。以为言辞形式之美有如器物的外饰,虽不可完全废止,但总不能摆在首位。一件器物只要适用,不一定非要华丽巧妙不可,而不适于实用者,装饰再华巧,也失去了它作为器物的本来意义。
在北宋,对于“道”与“文”的关系,争论非常激烈,不少人执论偏颇,王安石认为“彼陋者”,“非流焉则泥,非过焉则不至。甚者置其本,求之末,当后者反先之,无一焉不悖于极。”(《与祖择之书》)有的人虽夸谈“文以明道”,而其真心却只重文不重道。所以他特别指出在强调“作文之本意”方面,韩、柳也还作得不够。同时,他也看到了道学家矫枉过正,重道轻文的弊病,因此也不完全否认“巧且华”的修饰作用。于是,他明确提出自己的主张:“容亦未可少也,勿先之”,即要求把文章的思想内容放在首位,而表现形式放在其次。如果读者对此不作机械的理解,二者位置的摆法无疑是正确的。然而,王安石所讲的思想内容,仅仅指礼教政治,这种认识就过于拘狭。但是,在那个历史时期,王安石能从文章的社会功用出发探讨其内容和形式的相互关系,提出这样独到而较为深刻的见解,是非常可贵的。
从王安石的写作实践看,他确是“挟此说以自治”的,即如此文,所论虽关宏旨,说理却透辟而简洁,毫无巧饰刻画之痕。起手即明确道出自己对“文”的基本看法,语气斩钉截铁,显得理足气盛。紧接着一言论定孔子“言之不文,行之不远”的本意并非倚重修辞,这就否定了某些人片面强调文饰的一个重要理论根据。关于圣人作文的本意,作者引用孟子之言作了回答,指出作文必须“以适用为本”,以思想内容为主,并用比喻对此展开了充分而生动的论说。信从作文之本意提起,而最后落脚在如何处理“文”、“辞”关系上,几经推演,但却中心突出,观点鲜明,作者的思路表达得很清楚。文笔既简练劲峭,又不失华采生动,语言极富表现力。
由于王安石从礼教政治出发,过于强调实用精神,使得他的文学观念带上了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人们又往往把仅适用于理论文章的“适用为本”的观点赋予普遍的意义,推广于一切文学,等而下之,其末流就将文学和政治宣传等同了起来,轻视乃至否定了文学的审美价值和愉悦作用。这也许是王安石始料所不及的。
这首诗前二句点明地点、时间、事件和心境,以形象的画面,渲染出凄凉的氛围。秋夜是凄寒的,而降霜的秋夜尤为凄寒;离别是令人伤感的,而在离别之前的夜晚,目睹满地白霜,耳聆哀猿啼叫,则尤为伤感。诗人将离开故地称为“去国’’,见出诗人对宣城依恋之深;把将要开始的漫游比作“不系舟’’,显见诗人在此地只是短暂的停留;停留短而依恋深,烘托内心的矛盾、痛苦。
三、四两句紧承上文,进一步展示诗人的心境,因是孤雁“南”飞,故有“独怜”之叹;又由南飞之雁的孤独,转生“却羡"双溪“北”流之感。这里,诗人通过一“南”一“北”,一“怜”一“羡”,曲折地表达了不愿南行,却只得南行;渴望北归,又无法北归的复杂情感。
五、六两句宕开一笔,借陈蕃故事突出友人崔成甫的一片盛情,同时,以“过客”回应篇首“不系舟”,表明诗人确是行色匆匆,竟连最爱登临的谢海楼也难以光顾了。最后两句正面揭示题旨,用落叶为喻,点出明天一早就要和友人在秋天里的敬亭山分别了,其中寓有无限飘零之感,增添了全诗的悲凉色彩。
这首诗格调略显低沉,和诗人的特定遭遇和心情有关。从表现手法上看,全诗情思哀婉,而又含有清新、劲直之气,极耐人咀嚼品味。中间两联对仗严整,而又富有自然流走之势。结语处以形象化的比喻,境界清空、淡远,有不尽之思。
这两首诗歌,揭露了东汉末年政治黑暗的种种方面,抨击当时正邪不分、黑白颠倒的丑恶现象。其内容涉及门阀威权,戚宦当政,谄媚成风,贿赂公行,卖官鬻爵,用人惟亲,正人受害,学者遭压等等,表现了作者愤世疾邪的正直品格和不屈的战斗精神。在赋的末尾,作者假托鲁生和秦客两个人,各作诗歌一首,以深化主题。这两首诗歌既是赋的一部分,独立出来,又是两首讽刺力很强,完整的五言诗。诗歌精神与全赋是一致的,故应结合鉴赏。
诗中,作者已运用许多鲜明的比喻和强烈的对比,以锋利尖刻的语言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揭露与讽刺,所以最后出现的两首诗具有总结归纳的意义,哲理性较强,有哲言式的凝练和概括力,读起来发人深省,令人沉思。
第一首起句“河清不可恃,人寿不可延”,相传黄河一千年才清一次,古人常用“河清海晏”来比喻政治清明。人的寿命再长也不可能等到黄河清。这就含蓄而愤慨地道出东汉末年的政治已经腐烂透顶,不可救药。无独有偶,东汉大科学家、文学家张衡在《归田赋》里也感叹过“俟河清而未期”。这也许是彼时进步文人对时政的普遍看法。诗人把它用在诗的开端,其义明而深。后面六句,用三组比喻性的形象描绘出当时社会上的不合理现象。“顺风激靡草,富贵者称贤” 没骨气的小人顺风倒,不分是非,只要富贵的人就被捧为贤人。正因为如此,“文籍虽满腹, 不如一囊钱。伊优北堂上,肮脏倚门边”的怪现象才得以滋生和存在。一肚子学问不如一口袋钱,谄媚小人端坐高堂而正直之士却立在门旁,多么鲜明而辛辣的对比!把那个时代造成的丑恶和不公正,形象地暴露在读者面前,激发起人们厌恶、不满的情绪。
第二首进一步抒发了作者愤世疾邪的思想感情。前四句用另外的说法和比喻,继续讽刺黑白颠倒的现实。“势家多所宜,咳唾自成珠”挖苦势利小人之无耻与豪门权贵之气焰,既谑且虐,一针见血,与第一首“顺风激靡草,富贵者称贤”异曲同工,更为尖酸辛辣。“被褐怀金玉,兰蕙化为刍”主要强调贫寒正直之士虽然地位低下,却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高深的学问。但在那个压制人才的社会里,他们被埋没了,不能显示他们的才华。作者对黑暗的揭露,进一步感叹有志有识者的不能见用,反被压抑、排斥。作者为人耿介,恃才使气,受过豪门迫害,后虽逢名人推荐,受官府征召,然皆拒不出山。所以作者最后呼喊出“贤者虽独悟,所困在群愚。且各守尔分,勿复空驰驱。哀哉复哀哉,此是命矣夫!”这其中虽流露出“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傲之感和一些消极悲观的情绪,但更多的是对当时社会黑暗被揭示以后的一种失望了的愤怒,引人沉思。
这两首诗用典较多,然而均生动灵活。如人寿河清是隐括,顺风靡草是反用,富贵称贤是引谚,咳唾成珠是变意,被褐、兰蕙是化用,“命矣夫”是反语。诗中将贤者与愚者、富贵者,刚直与谄佞者,知识与金钱,权势与真理等,分别作了鲜明对照,以感叹兴,以感叹结,其憎俗愤世、疾恶如仇之情不可遏抑,溢于辞表,贯于通篇。
赋之篇末原有以“乱曰”、“讯曰”的形式总括全篇者。赵壹代之以两首五言短诗,这种以诗结赋的写法,大为六朝人所摹拟。如鲍照《芜城赋》、江淹《恨赋》、萧绎《荡子秋思赋》、《采莲赋》等作品皆是。而如庾信《春赋》,则在赋中时或间杂五七言诗句,使赋体更趋诗化。由此可见,赵壹《刺世疾邪赋》在艺术形式上的突破和创新,对后世也多启导作用。
唐代诗中有画之作为数甚多,而这首小诗别具风味。恰如刘熙载所说:“画出者必有主峰,为诸峰所拱向;作字者必有主笔,为余笔所拱向。……善书者必争此一笔。”(《艺概·书概》)此诗题旨在一“望”字,而望中之景只于结处点出。诗中所争在此一笔,余笔无不服务于此。
诗中提到雨霁,可见作者登山前先于溪上值雨。首句虽从天已放晴时写起,却饶有雨后之意。那山顶佛寺(精舍)的钟声竟能清晰地达于溪上,俾人“遥闻”,与雨浥尘埃、空气澄清大有关系。未写登山,先就溪上闻钟,点出“柏林寺”,同时又逗起舟中人登山之想(“遥听钟声恋翠微”)。这不是诗的主笔,但它是有所“拱向”(引起登眺事)的。
精舍钟声的诱惑,使诗人泊舟登岸而行。曲曲的山间小路(微径)缓缓地导引他向密密的松柏(次句中只说“松”,而从寺名可知有“柏”)林里穿行,一步步靠近山顶。“空山新雨后”,四处弥漫着松叶柏子的清香,使人感到清爽。深林中,横柯交蔽,不免暗昧。有此暗昧,才有后来“度”尽“深松”,分外眼明的快意。所以次句也是“拱向”题旨的妙笔。
“度”字已暗示穷尽“深松”,而达于精舍──“柏林寺”。行人眼前豁然开朗。迎入眼帘的首先是霁后如洗的“青山”。前两句不曾有一个着色字,此时“青”字突现,便使人眼明。继而吸引住视线的是天宇中飘飖的云朵。“霁后云犹在”,但这已不是浓郁的乌云,而是轻柔明快的白云,登览者怡悦的心情可知。此句由山带出云,又是为下句进而由云衬托西南诸峰作了一笔铺垫。
三句写山,着意于山色(青),是就一带山脉而言;而末句集中刻划几个山头,着眼于山形,给人以异峰突起的感觉。峰数至于“四五”,则有错落参差之致。在蓝天白云的衬托下,峥嵘的山峰犹如“画出”。不用“衬”字而用“画”字,别有情趣。言“衬”,则表明峰之固有,平平无奇;说“画”,则似言峰之本无,却由造物以云为毫、蘸霖作墨、以天为纸即兴“画出”,其色泽鲜润,犹有刚脱笔砚之感。这就不但写出峰的美妙,而且传出“望”者的惊奇与愉悦。
这才是全诗点睛之笔。只有经过从溪口穿深林一番幽行之后,这里的画面才见得特别精彩;只有经过登攀途中的一番情绪酝酿,这里的发现才令人尤为愉快。因而这里的“点睛”,有赖前三句的“画龙”。用刘熙载的话说,那就是,诗人“争”得这一笔的成功,与“余笔”的配合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