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
关于路六侍御的生平,详不可考,从诗的开头一句看,是杜甫儿时旧友。作此诗时,杜甫五十一岁,四十年前,他们都在十岁左右,正是竹马童年。诗人用“童稚情亲四十年”完满地表现出童年伙伴那种特有的亲切的感情。“四十年”,在这里不仅点明分别的时间,更主要的是表明童年时代的友情,并不随着四十年漫长岁月的迁流而归于淡忘。正因为如此,下句说,“中间消息两茫然”。在兵戈满地,流离转徙的动乱年代里,朋友间失去联系,想知道他的消息而又无从问讯,故有“茫然”之感。而这种心情,彼此间是相同的,所以说“两茫然”。一别四十年,时间是这样的久,没能想到会有重新相见的一天。所以说“忽漫相逢”。他乡遇故知,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同样没有想到,久别重逢,乍逢又别;当故交叙旧之日,即离筵饯别之时。“忽漫相逢是别筵”,在“相逢”和“别筵”之间着一“是”字,使会合的欢娱,立即转化为别离的愁思。笔力千钧,直透纸背。
从过去到重逢,聚散离合是这样的迷离莫测;从分别悬想将来,诗人把感慨集中地写在“更为后会知何地”这句话里。这是全诗的主脑。它包涵有下列两重意思:路六侍御这次离开梓州,回到长安去做官,勾起了杜甫满腹心事。他设想:“倘若今后能和路六再度相见,这地点又将在哪里?自己能不能够也被召还朝廷?”回答是不可知的。从他自身蹭蹬坎坷的生活历程,从这次和路六的聚散离合,诗人懂得了乱世人生,有如飘蓬泛梗,一切都无从说起。这是就空间而言的。从时间方面来说,过去的分别,一别就是四十年;别时彼此都在童年,相见时俱入老境。人生苦短,“更为后会”,实际上是不大可能的。诗人没有直说后会无期,而是以诘问语发出咏叹,体现出他的向往之切、感慨之深。
前四句写送别之情,诗人由“过去”想到“现在”,再由“现在”想到“未来”,它本身有个时间的层次。诗从“童稚情亲”依次写来,写到四十年来,“中间消息两茫然”,不接着写相逢和送别,而突然插入“更为后会知何地”。表明看,恍如天外奇峰,劈空飞来。但实际上,“更为后会”,就已逆摄了下文的“忽漫相逢”。因为没有眼前的“忽漫相逢”,诗人是不可能想到将来的“更为后会”的。这句对上句来说,是突接。由于这样的突接,所以能掀起波澜,把诗人感伤离乱的情怀,表现得沉郁苍凉,百端交集。就下文来说,这是在一联之内的逆挽,也就是颠倒其次序,用上句带动下句。由于这样的逆挽,所以能化板滞为飞动,使得全诗神完气足,精彩四溢。如果没有诗人思想情感上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他在诗歌艺术上深湛的造诣,也是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的。
诗的后四句写景,另起了一个头,颈联和颔联似乎毫无相干。其实,这景物描写,全是从上文的“别筵”生发出来的。尾联结句“触忤愁人到酒边”的“酒”,正是“别筵”饯别之酒:“酒边”的“剑南春色”,也就是诗人“别筵”的眼前风光。“桃红似锦”,“絮白于棉”,这风光是明艳的,而诗偏说是“不分”,“生憎”,恼怒春色“无赖”,是因为它“触忤”了“愁人”;而它之所以“触忤愁人”,则是由于后会无期,离怀难遣,对景伤情的缘故。颈联中的“不分”和“生憎”,恰恰成为绾合上半篇和下半篇的纽带,把情景融为不可分割的完美的诗的整体。全诗句句提得起,处处打得通,一气运转,跌宕起伏;而诗句的措辞,脉络的贯通,则又丝丝入扣,在宏大中体现了精细的特点。
这是一首画面优美、引人入胜的小诗。它描绘了一幅生动的画面:一座幽静无人的园林,在蒙蒙丝雨的笼罩下,有露出水面的菱叶、铺满池中的浮萍,有穿叶弄花的鸣莺、花枝离披的蔷薇,还有双双相对的浴水鸳鸯。诗人把这些生机盎然、杂呈眼底的景物,加以剪裁,组合成诗,向读者展示了一幅清幽而妍丽的画图。诗的首句“菱透浮萍绿锦池”和末句“鸳鸯相对浴红衣”,描画的都是池面景,点明题中的“后池”。次句“夏莺千啭弄蔷薇”,描画的是岸边景。这是池面景的陪衬,而从这幅池塘夏色图的布局来看,又是必不可少的。至于第三句“尽日无人看微雨”,虽然淡淡写来,却是极为关键的一句,它为整幅画染上一层幽寂、迷朦的色彩。句中的“看”字,则暗暗托出观景之人。四句诗安排得错落有致,而又融会为一个整体,具有悦目赏心的美感。
这首诗之使人产生美感,还因为它的设色多彩而又协调。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篇》中指出“摛表五色,贵在时见”,并举“《雅》咏棠华,或黄或白,《骚》述秋兰,绿叶紫茎”为例。这首绝句在色彩的点染上,交错使用了明笔与暗笔。“绿锦池”、“浴红衣”,明点绿、红两色:“菱”、“浮萍”、“莺”、“蔷薇”,则通过物体暗示绿、黄两色。出水的菱叶和水面的浮萍都是翠绿色,夏莺的羽毛是嫩黄色,而初夏开放的蔷薇花也多半是黄色。就整个画面的配色来看,第一句在池面重叠覆盖上菱叶和浮萍,好似织成了一片绿锦。第二句则为这片绿锦绣上了黄鸟、黄花。不过,这样的色彩配合也许素净有余而明艳不足,因此,诗的末句特以鸳鸯的红衣为画面增添光泽,从而使画面更为醒目。
这首诗还运用了以动表静、以声响显示幽寂的手法。它所要表现的本是一个极其静寂的环境,但诗中不仅有禽鸟浴水、弄花的动景,而且还让蔷薇丛中传出一片莺声。这样写,并没有破坏环境的静寂,反而显得更静寂。这是因为,动与静、声与寂,看似相反,其实相成。王籍《入若耶溪》诗“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一句,正道破了这一奥秘。
这首诗通篇写景,但并不是一首单纯的写景诗,景中自有人在,自有情在。三、四两句是全篇关目。第三句不仅展示一个“尽日无人”的环境,而且隐然还有一位尽日看雨之人,其百无聊赖的情状是可以想见的。句中说“看微雨”,其实,丝雨纷纷,无可寓目,可寓目的应是菱叶、浮萍、池水、鸣莺、蔷薇。而其人最后心目所注却是池面鸳鸯的相对戏水。这对鸳鸯更映衬出看雨人的孤独必然使他见景生情,生发许多联想、遐想。可与这首诗参读的有焦循《秋江曲》:“早看鸳鸯飞,暮看鸳鸯宿。鸳鸯有时飞,鸳鸯有时宿。”两诗妙处都在不道破注视鸳鸯的人此时所想何事,所怀何情,而篇外之意却不言自见。对照两诗,杜牧的这首诗可能更空灵含蓄,更有若即若离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