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北山》这首诗着重通过对劳役不均的怨刺,揭露了统治阶级上层的腐朽和下层的怨愤,是怨刺诗中突出的篇章。
诗的前三章陈述士的工作繁重、朝夕勤劳、四方奔波,发出“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的怨愤。“嘉我未老”三句典型地勾画了大夫役使下属的手腕,他又是赞扬,又是夸奖,活现了统治者驭下的嘴脸。
后三章广泛运用对比手法,十二句接连铺陈十二种现象,每两种现象是一个对比,通过六个对比,描写了大夫和士这两个对立的形象。大夫成天安闲舒适,在家里高枕无忧,饮酒享乐睡大觉,什么征发号召不闻不问,吃饱睡足闲磕牙,自己不干,谁干却去挑谁的错,说谁的闲话。士却被这样的大夫役使,他尽心竭力,奔走不息,辛苦劳累,忙忙碌碌,什么事都得去干,还成天提心吊胆,生怕出了差错,被上司治罪。这样两种对立的形象,用比较的方式对列出来,就使好与坏、善与恶、美与丑在比较中得到鉴别,从而暴露了不合理的等级社会的不平等事实及其不合理性。在对比之后全诗戛然而止,没有评论,也没有抒发感慨。通过鲜明的对比,读者可以自然地得出结论,多让读者去体味涵咏,不必直写。所以,吴闿生《诗义会通》评论这是“妙笔”。
唐韩愈的著名长篇五言古诗《南山》,其中有两段,一段连用十九个以“或”字起句的句子,另一段连用三十个以“或”字起句的句子,都是两句一对比。很明显,韩愈借鉴了《小雅·北山》的这种手法。但是,韩愈的诗未免过于铺陈繁富,如沈德潜所批评:“然情不深而侈其辞,只是汉赋体段。”比较而言,韩愈诗不如《小雅·北山》情切而明晰。
第五章首句“或不知叫号”,现代学者多释为“呼叫号哭”,译释为“人间烦恼”(余冠英)、“悲号”(金启华)、“人叫号”(袁梅)、“放声大哭”和“民间疾苦”(程俊英)等等,多是说这位大夫听不到人民痛苦的怨诉或号哭。这样来译释,多少感到突兀、牵强,不很圆融。“叫号”一词,毛传解为:“叫呼号召。”孔疏解为:“叫号,连绵字……叫呼号召四字同义也。”傅恒等《诗义折中》解为:“耳不闻征发之声。”吴闿生《诗义会通》解为:“叫号,呼召也,不知上有征发呼召。”近人陈子展《诗经直解》解为:“不知道有号召。”这些解释比较接近原义。照这样解释,诗中这位悠然自适、贪杯耽乐的大夫,根本不闻不问朝廷的征发呼召,除了吃喝玩乐睡大觉,就是闲聊扯淡。这个形象是比较丰满的。《诗经》的注疏遗产很丰富,有些旧注并没有错,不必曲为新说。
这篇诗在封建社会起到了讽谏作用。等级森严、任人唯亲的宗法等级制度,必然造成如《小雅·北山》诗中所描写的上层的腐败和下层的怨愤,统治阶级这种内部矛盾的进一步尖锐化,必将是内部的涣散、解体以至灭亡。所以,清高宗敕撰的《诗义折中》也强调说,劳逸不均就是“逸之无妨”和“劳而无功”,因此就会上层腐败,下层撂挑子,这是关系国家存亡之“大害”。诗中暴露的一些现象,在今天的现实中也是存在的。
揭露当时的帝王统治者重鸟轻人的残暴本质,颂扬晏子的能言善辩与机智、正直的精神。
人与人交流需掌握适当技巧,在劝诫指正别人时也应做到趋利避害。
劝阻他人也要讲究方法,有时应学会避其锋芒,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晏子不是直接劝阻,而是间接委婉地提醒齐景公杀了烛邹会影响他的声誉,从而使他改变了主意(晏子的高明之处)。
上片即景生情。写嘉佑元年春苏轼赴京(今河南开封市)应试,路宿洛阳城的景物与由此引发的情感。“洛城春晚”,点明写词的地点“洛城”、时间晚春,颇有“春来幽谷水潺潺,的烁梅花草棘间”(《梅花二首》)的暮春寒意。“垂杨乱掩红楼半。小池轻浪纹如篆。”写眼前景物。 “乱掩”二字绘形绘色,“如篆”二字恰切传神。仿佛苏轼心灵上蒙上了一层层不完美的阴影,似有“人散曲终红楼静,半墙残月摇花影”(清代洪异《长生殿》)的孤独味。“烛下花前,曾醉离歌宴。”触景生情,即由眼前的“红楼”引出了与远在千里关山外的贤妻别离前之幽情。当年夫妻二人可谓同甘共苦,相濡以沫,刻骨铭心。上片五句27字,即景生情,体现了苏轼登高远眺、遥思爱妻的心态。
下片写苏轼思绪绵绵,神态痴呆,由情入景,情景交融。“自惜”二字统帅下片,一气贯通。“自惜风流云雨散。”写苏轼特别珍惜昔日的风韵美好动人的幽情:“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苏轼《亡妻王氏墓志铭》)她挑灯伴读,“终日不去”;苏轼偶有遗忘,她“辄能记之”并提醒;苏轼“问其他书”,她“皆略知之”。“关山有限情无限。”写苏轼与王弗的贞情。“待君重见寻芳伴。”写苏轼的幻情。 “为说相思,目断西楼燕。”写苏轼的相思深情所照应的景。天各一方,心愿难圆,情丝绵绵。下片五句30字,由情融景,将苏轼与妻子那恩恩爱爱,一往情深,注入字里行间,令人回味。
全词由景到情再到景,情景交融,构成一种结构的回环美。苏轼与妻子的情爱可谓牵肠挂肚,催人泪下。在封建社会里,这种爱情殊属难能可贵。它反映了苏轼的一种美好精神面貌、思想感情和心理状态,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关系,在古代只是在官方社会以外才有。”苏轼的《一斛珠·洛城春晚》就提出了一个突破传统观念新的道德标准:他与妻子的爱是以“相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所以才“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