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开篇以鸟自喻,鸾鸟在乌云滚滚、凶隼横行的天空中欲飞不能,徘徊不前;飞翔时遭到弓箭的射击,栖地则常被罗网束缚。这“冤颈折翼”的不幸遭遇,正是作者恐惧时刻遭害的身世象征。同时,鸾鸟所处的险恶环境,也暗示了作者所处的时代社会的黑暗和周围人群的凶险。接下由鸟而人,见物伤怀,抒写心中的忧思。作者在“心结伤肝”的言情之后,通过想像构境再现出自己的困境,最后表达了逃离社会、远游避祸的人生诀择。这首诗善于借物构景以显情,形象而委婉,言少而意深。
此诗主要采用比体抒情写志,以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显示出作品的特色。开头四句先写自己的恶劣处境,诗人自比鸾鸟—传说中凤凰一类的神鸟,一开始即写出天空布满乌云,鹞鹰正无所顾忌地在空中疾飞,鸾鸟则无可奈何地在一旁徘徊,无处可去。诗人以鹰隼与鸾不同处境的对比,暗示凶残小人的得势与自己受到的倾压排挤。他还进一步指出,政敌随时都可能置自己于死地:快如疾风的箭已安好在弩机上,只要自己稍有不慎,对方便会扳动机关。进既不能,又无法后退:到处长满荆棘,没有自己的栖身之地。
在写足环境之后,接着的四句转写自己的不幸遭遇与悲痛心情。从“发忠忘身”到“自绕罔”是一个过程,二者之间是一因一果的关系。“冤颈折翼庸得往”,具体写出“绕罔”的惨状,扭歪了脖子,折断了翅膀,再也不能自由地飞翔。“涕泣兮萑兰,心结愲兮伤肝”,是自诉悲痛之辞,是不幸遭遇引起的心灵震颤。诗人忠而得谤,故泪水滂沱,内心烦乱。在以上四句中,“自绕罔”的“自”字,看似对自己不计后果的行为的委婉自责,实际上表现的是诗人对“发忠忘身”、独力奋斗的自信与自豪。“发忠忘身”四字,尤其是一个“忠”字,是这几句的重点,也是一篇《绝命辞》的主旨所在。诗人写作《绝命辞》的良苦用心,无非是为了表明心迹,即使冤死,也希望求得当世与后代人的理解。
诗人虽忠而见诬,但并不就此罢休。以下“虹蜺”等四句,从环境与自身二者的结合上写出自己的抗争与进一步的失望。“虹蜺”,指空中水气受阳光照射出现的彩晕,传统上认为颜色鲜艳的为雄,称虹,暗淡的为雌,称蜺。写环境的前两句说,天空虹彩夺目,太阳的光辉反而晦暗不明;邪气(孽)弥漫,天色幽暗,看不到远方。这两句赋中有比,写景之中兼有象征:“虹蜺”与“孳”象征得势的邪佞小人,“日微”与“(天色)未开”,象征君王受到小人的蒙蔽。接着的“痛入天”二句说自身。从“呜謼”二字中可以看出,诗人仍是以鸾鸟自比。鸾鸟在“寃颈折翼”之后,忍痛冲出罗网,直入高空呼叫,但他天大的冤屈无处诉说。诗人以“冤际绝”说自己的冤屈,可见他蒙冤忍辱的深重。在封建社会中,昏君重用小人,常被委婉地说成小人蒙蔽昏君。诗人求告无门,说明汉哀帝早已与群小沆瀣一气。后来李白在诗中说“为有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登金陵凤凰台》),诗意正与此相近。
诗人在现实世界中既得不到理解,便转而求助于自然界冥冥之中的最高统治者“上帝”。“仰天光兮自列”,“列”是说“陈列其心”(《汉书》颜师古注),也就是袒露自己的内心世界;“招上帝兮我察”,光是“自列”还不够,又请天帝来察看。这两句,相当于常说的“昭昭此心,天日可表”的意思。以下两句写天帝的反应:“秋风为我唫,浮云为我阴”。“风”、“云”似都受到诗人的忠诚与不幸的感染,发出了吟叹之声,天色变得阴暗起来。诗人这样写,一方面在于表明自己的至诚足以感天动地,同时也从对面映衬出自己在人间不被人理解的寂寞以及忠贞反遭不幸的悲愤。正是顺着这一感情的脉络,篇末的四句表明了自己对恶浊世道的决绝的态度。
末四句以“嗟”字领起,长声唱叹,感慨不尽。“嗟若是兮欲何留”,以“若是”总括上述的种种情况,包括环境的险恶,小人的迫害,帝王的昏瞆,等等;以“欲何留”表明自己已无意于久留于人世。“抚神龙兮揽其须,游旷迥兮反亡期”,形象地写出将离人世而去的情状。龙是传说中腾云驾雾的神物,诗人想抓住神龙的胡须直上九霄,遨游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永远不再返回。政治黑暗,处境危殆,前途无望,使诗人对人世毫无眷恋之意,故他将死写得十分超脱,这就愈见其内心的凄苦了。“世我思”是说:日后在天下大乱之时,世人痛定思痛,才会重新想起有过“发忠忘身”但在当时受到误解的“我”这个人。从末句中不难看出诗人对时局的严重忧虑,也表现了他对自己切中时弊的“危言高论”的正确性抱有坚定不移的信念。
此诗在形式上采用句中夹入“兮”字的楚辞体,这是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此诗对楚辞的继承,则不局限于个别用字。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打通天上人间的丰富想象,广为采用的比喻、象征、夸张的表现手法,以及在精神实质上的大义凛然与孤高自伤,都使此诗十分贴近屈原的作品。具体说来,与屈原《九章》中的《惜诵》尤为接近。整篇《绝命辞》所要表达的,即是《惜诵》开头四句所陈述的精神:“惜诵(痛惜陈述)以致愍(表达忧痛)兮,发愤以抒情。所非忠而言之兮,指苍天以为正(证)。”《绝命辞》与《惜诵》相关的字句更多,如“矰若浮猋动则机兮”与“矰弋机而在上兮,罻罗张而在下”,“发忠忘身自绕罔兮”与“吾谊先君而后身兮,羌众人之所仇”,“仰天光兮自列,招上帝兮我察”与“令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以向服(令五帝公平判断,请六神检验是否有罪)”,等等,都可以清楚看出《惜诵》的影响。但这样说,并不是要否定《绝命辞》自身的价值。诗人对《惜诵》的学习,是建基于个人独特的生活体验之上的“凭情以会通”(《文心雕龙·通变》),是在自己生活实感的基础上水到渠成的自然化入,而非生搬硬套的阿拙劣仿效。《绝命辞》基本上通篇以鸟自喻的写法,也是明显有别于《惜诵》的。这一写法后来又直接影响到东汉末年著名辞赋家赵壹的《穷鸟赋》的创作。从文学史的角度说,《绝命辞》本身的思想艺术成就固然值得肯定,而其继往开来的历史功绩也是不可埋没的。
这是一首因路遇侠者而写的赠别诗。此诗造句别致,寓意隐蔽。诗里用到了典故。“燕赵悲歌士”里用到了战国时代诸侯国的名称“燕,赵”,古时这两个战国七雄中的诸侯国出了许多勇士,因此后人就用燕赵人士指代侠士。高适有这样的诗句:“拂衣去燕赵,驱马怅不乐”,就是对燕赵刺客的悲壮大义表示同情与敬佩。最有名的荆轲刺秦王,应该是家喻户晓的故事了,而荆轲就是受燕太子丹之托入刺秦王的刺客。
“剧孟”本人是雒阳(即今天的河南洛阳东部)人,素有豪侠的名声。这里“剧孟”是用来指代洛阳的。
侠者,一般指剑客。钱起本人不是武士,因此对朋友豪侠的气概是佩服加崇敬的。诗的开头两句,用“燕赵悲歌士”,借以比拟所遇见的侠者;而“相逢剧孟家”,则是说他们两人相逢于洛阳道中。如此写来,极为切合侠者身份。后面两句,是说相逢时彼此倾心交谈,可是太阳又快要落山了,只好恋恋不舍地分手而别了。这既抒发了作者心中的不平,也表露了对侠士的倾慕之情。
此诗一开始就把心里的赞美写了出来,朋友被他称赞为燕赵豪侠,可见钱起的坦率。对“寸心言不尽”,可以理解为这是文人与武士间的区别造成得欲言又止,意犹未尽。最后写到落日,其实有诗人对朋友的一丝担忧(因为夕阳这个素材在文学作品里一般来说终归没有朝阳那么热烈积极),剑客的前路定是有坎坷的。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为分别而相聚的诗人与侠者,终究要分道扬镳了,太阳都落山了,像在催促他们,尽管依依不舍,但是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这份感情被描述得真是格外珍贵。
钱起的朋友中有名诗人王维、裴迪等,本人是大历才子,认识的人一定很多。这里的侠者,在他应该是与众不同的尤为记忆深刻的一位朋友。钱起自己如果“言不尽”了,那么这离别的感伤是非常浓烈的。这是赠别的作品,不过诗里字字句句都是浓情,这样的编辑确实算得上体格新奇,这和一般人比较起来率意得多。高仲武说钱起诗风“体格新奇,理致清赡”。“理致清赡”这个特点其实表现在“前路日将斜”里,将诗意很好得放开,使读者有思索的余地。
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与神灵。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开头只用“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如用“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比喻虞虢的利害关系,十分贴切、生动,很有说服力。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