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上片由景起,写绝塞秋深,一片肃煞萧索景象,渲染了凄清冷寂的氛圈。过片点明佳节思亲之意、结句又承之以景,借雁南归而烘托、反衬出此刻的寂寥伤情的苦况。
上阙写秋光秋色,落笔壮阔,“六曲屏山和梦遥”点出边塞山势回环,路途漫长难行,遥应了“绝塞”一词,亦将眼前山色和梦联系起来,相思变得流水一样生动婉转,意境深广。下阙更翻王维诗意,道出了不为登高。只觉魂销这样仿佛雨打残荷般清凉警心的句子,轻描淡写地将王维诗意化解为词意,似有若无,如此恰到好处。结句亦如南雁远飞般空旷,余意不尽。大雁有自由飞回家乡,人却在这深秋绝塞路上渐行渐远。愁情沁体,心思深处,魂不堪重负,久久不消散。
“不为登高。只觉魂销”一句,词中有诗的意境。也非是用词这种格式流水潺潺地表达,换另一种都不会如此完美。“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木凋”是杜牧诗中意境;“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是王维诗中景象。而今,这一切尽归容若。容若此词,看似平淡,其实抬手间已化尽前人血骨。
纳兰容若一向柔情细腻,这阙《采桑子》却写得十分简练壮阔,将边塞秋景和旅人的秋思完美地结合起来。仅用聊聊数十字写透了天涯羁客的悲苦,十分利落。
这首《杨柳枝》词是诗评家司空图的作品。司空图诗宗王维山林隐逸之风,其词亦然,清新自然,雅洁可爱。
江南山清水秀,风光旖旎,胜似传说中的桃源仙境。词人用淡雅的笔墨,传达出人间春色的无限情韵。
唐诗中,固多深刻反映社会现实的不朽篇章,然也不乏写上层士大夫宴饮、赠妓之作。这类作品,一般思想性不高,在艺术上却偶尔有可取之处。万楚的《五日观妓》,可以说就是这样的一篇诗作。
此诗首先写乐伎的美妙动人。“西施谩道浣春纱,碧玉今时斗丽华”,一落笔便别有风情。在越溪边浣纱的西施,是古来公认的美女。诗人刚刚提到西施,又用“谩道”二字将她撇过一边。这样,既触发起了以美人比美人的联想,又顺势转到了眼前这位美女的身上。但仍不直说而故作迂曲。诗人让西施、碧玉、丽华三个美女一路上迤逦行来,借传统形象比拟所要描写的对象,省却了许多笔墨,却使描写对象轻易地步入了美人的行列之中。
“眉黛夺将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两句采用了一种十分独特的夸张而兼拟人的表现方法。上句用了表示动作的“夺将”,下句用了表示情感的“妒杀”,从而分别赋予眉黛、萱草、红裙、榴花以生命,极尽对眉黛、红裙渲染之能事。萱草和石榴都是诗人眼前景物。况端午时节,萱草正绿,榴花正红,又都切合所写时令。随手拈来,为美人写照,既见巧思,又极自然。
写罢形貌之后,又接写歌舞:“新歌一曲令人艳,醉舞双草敛鬓斜。”写出观赏者对乐伎的艳羡,并点出“双草”,更使乐伎形象光彩照人,充分渲染了其勾魂摄魄的力量。
以上四句对乐伎的描绘,从对形貌的静态描绘开始,进而在动态中加以刻画,写她的歌舞。一静一动,由形及神,展示了乐伎的色艺俱佳。
最后诗人深情激动地说:“谁道五丝能续命,却知今日死君家。”“死君家”与“彩丝线”密切关合,奇巧而自然,充分见出诗人动情之深。
此诗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秾艳流丽,光彩照人,是以诗写人的成功之作。特别“眉黛”二句表现手法独特,富有艺术个性,成为脍炙人口的佳句。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