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蝗至浮云岭山行疲苶有怀子由弟》共有两首,这是其中的第二首。这组诗是1074年(熙宁七年)八、九月间,苏轼将离杭州通判任时所作。是年,苏轼三十九岁。他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时任齐州掌书记,在济南。《咸淳临安志》:“浮云岭,在于潜县南二十五里。”(于潜,浙江境内的县,在临安西,位于分水港支流上。)苏轼任杭州通判的三年中,年年都有水旱灾害,所谓“止水之祷未能逾月,又以旱告矣”(《祈雨吴山》)。1074年,京城以东因干旱闹蝗灾,“余波及于淮浙”(《上韩丞相论灾伤书》)。苏轼因捕蝗至于潜,作此二诗寄给苏辙,以抒发自己的抑郁之情。
这一首着重写山行疲苦之感。一二句点明时令、景物。重阳将近,溪边野菊已开出耀眼金花。三四句纪行。苏轼久不登山,这次为了捕蝗来到这山石高峻的浮云岭,深感疲苦不堪;然而他正处在壮年,豪情未减,偶尔喝一杯村酒,仍觉得精力有余。此二句从生理方面的感受作一抑扬。五六句是夜宿山村的感受。夜晚,独自一人在林木荫翳的山村野店住宿下来,一天的疲劳,暂时忘却,顿觉宠辱不惊,梦魂安稳;然而,这片刻的安闲却唤起数年来世路奔波的许多回忆:那时局的动荡,党派的倾轧,仕途的艰险,以及这场特大蝗灾给人民带来的困苦,他奔走呼号、欲诉无门的愤懑……这一切,涌上心来。诗人用“人间忧患长”五字加以概括,表达了自己的感慨。此二句再从心理上的感受作此一段抑扬。全诗经此两度抑扬,声情跌宕,有力地表露了抑郁不堪之情,并很自然地带出了结尾二句。
结尾紧承“人间忧患长”意,他想到此时这种疲于奔走、形同厮役的处境,忿忿然说:我真想像冯良一样杀马毁车,从此遁去,至于所谓用行舍藏那一套,不必再去管它,你也用不着再来和我讨论了!《后汉书·周燮传》载:,一个叫冯良的人,三十岁,为县尉,奉命去迎接上官,他“耻在厮役,因毁车马、裂衣冠”遁去,跑到犍为跟一个叫杜抚的学者学习去了。家里人满以为他死了,过了十多年他才回到家乡。苏轼用此事,也和此时山行疲苦、情绪不好有关。“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这是孔子的教训。在封建社会里,一些持身谨严的士大夫对自己的出处进退总是比较认真的。苏轼弟兄也经常谈到这一问题。两年多以前,苏轼在《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绝》诗中就说:“眼前时事力难任,贪恋君恩去未能。”说他不愿奉行新法,只是由于贪恋君恩,未能决然引去。在捕蝗事后不久,苏轼在杭州赴密州道中寄给苏辙一首《沁园春》词又说:“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认为出仕或归隐的主动权是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此时因捕蝗疲苦这一具体事件的触发,天秤偏到那一端了。这和组诗中第一首的结尾“理蝗余”的积极态度表面上矛盾,其实不然。在苏轼的思想上,为人民利益而奔走和为了奉行新法而被人驱使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两首诗的结尾各有侧重。《乌台诗案》提到“独眠林下”这四句诗时,苏轼自己解释说:“意谓新法青苗、助役等事,烦杂不可办,亦言己才力不能胜任也。”这正是苏轼的痛苦所在。王安石的变法在历史上是一种进步,但新法本身并没有解决农民的问题;加上新法执行中的某些偏差,给农民带来了不利。因此,不能因为苏轼不满新法就一概加以否定。这两首诗,更多地体现了他对人民的同情。
这首诗写的是现实生活给诗人思想感情上的一次巨大冲击,抑扬顿挫,感慨遥深,用事精切,写出了内心深处的难言之情,也是亲兄弟间推心置腹的肺腑之言,所以特别真切动人。
李贺辞官正值青春才华横溢之时,他对自己的前程抱着无限的希望。谁知遭罹无缘无故的沉重打击,内心的愤慨是可以想见的。他的这首诗和另一首题为《出城》的诗便集中反映了他当时凄哀的心境。
诗的开头两句“草暖云昏万里春,宫花拂面送行人”,写诗人离京的季节和环境。诗人于元和五年(810)冬赴考,元和六年(811)春不第而返。“草暖”、“春”、“宫花”用来告示人们,春事已至,万里和融,京城之中也是春意盎然,一派迷人的景象。诗人此刻因“不第”而心意悲伤之极,但偏用如此美景相衬,这就愈加显出内心的痛苦。这种以乐景写哀的手法,比纯粹以悲景写哀,更有感染力,是辩证法在艺术上的体现。首句中的“云昏”和前两句的乐景不相协调,在这柳绿花红的背景之上,应有轻云、淡云相配才是。作者以“云昏”参互其间,其意颇深。首先,“云昏”可以看成为作者当时沮丧心绪的形象写照,是诗人心灵的外化表现。周围的一片喜人的春色,那是用来昭示其他参试并取得成就的考生的内心世界的。他们仕途得意,心花怒放,正同这浓郁的春色有着相类似之处。而自己从此断绝了仕进,犹如大片昏云当头,不见前路。其次,“云昏”还可视为奸人从中作梗,阻碍了李贺的应试。在古诗中以云喻奸佞的说法很为流行,如李白即有“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登金陵凤凰台》)的名句。如果“云昏”喻奸人捣乱,那么就可把诗中有关春色的描摹看成李贺对自己原本应有的考试结果的高度自信的形象说法。那暖草,那宫花,那春色本来是属于自己的,可恨这昏云覆盖了大地,一切均化为子虚乌有,前程也就落空了。
诗的后两句“自言汉剑当飞去,何事还车载病身”,意为:我曾立志要像汉剑一般破屋而飞,为国建功立业。可是为什么这个愿望不得实现,只好坐上车儿往家乡载回这多病的身子。“汉剑”,是指汉高祖刘邦的剑。传说在晋惠帝的时候,武库失火,这柄宝剑从库内破屋飞去。显然,诗人是将己喻剑了。他多么希望能像飞剑一样砍削邪恶,匡扶正义,为国为民干一番事业。在李贺诗中,随处可见他咏剑赞剑之句,经检索有三十一句之多。如“剑光照空天自碧”(《秦王饮酒》),“莫嫌剑光冷”、“能持剑向人”(《走马引》),“唐剑斩隋公”(《马诗二十三首》其十六),“神剑断青铜”(《王濬墓下作》),“忧眠枕剑匣”(《崇义里滞雨》),“古剑庸一吼”(《赠陈商》),“临歧击剑生铜吼”(《开愁歌》),“剑龙夜叫将军闲”)《吕将军歌》),“剑如霜兮胆如铁”)《白虎行》)等等。在这些诗句中,作者或以剑眠喻示自己心志的沉滞,或以剑吼比作自己当冲决阻遏,或以剑飞隐含自己应建立功勋。可以说剑的形象在诗人笔下已穷形极态,被状摹得具有人的灵性和精神了。此诗中“当飞去”的剑的形象,便是其中极有代表性的一例。
人们常说李贺的诗作具有“虚荒诞幻”的特色(杜牧《李长吉歌诗叙》)。如果和此诗对照,便同样可以找到这个特点,如“自言汉剑当飞去”句即是。“汉剑飞去”原只是《异苑》一书中的传说故事,本不为确信之事。但李贺偏偏采撷入诗,以剑飞喻志遂,就使全诗在写实的基础上融进了极度浪漫的成分。剑本不能飞,言剑能飞跃而起,实属虚构和想象,以这种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意象入诗,便充分体现了李诗“虚荒诞幻”的特点。正如李贺称韩愈的诗作有奇崛的特色,即“笔补造化天无功”(《高轩过》)一样,他本人的诗作同样也是出奇制胜,充满了怪谲的气氛,甚至连天地也都为之而折服。在李贺的这首早期诗作《出城寄权璩杨敬之》中,虚荒诞幻的特色得到如此充分的体现,遂为李贺以后的创作奠定了风格上的基调,这一点是不能不指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