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借古喻今,用诙谐、辛辣的笔墨表现严肃、深刻的主题。
前二句写汉武帝炼丹求仙的事。汉武帝一心想长生不老,命方士炼丹砂为黄金以服食,耗费了大量钱财。结果,所得的不过是一缕紫烟而已。“得”字,看似平常,却极有份量,对炼丹求仙的荒诞行径作了无情的鞭挞和辛辣的嘲讽,深得“一字褒贬”之妙。
后两句写马,紧扣诗题。“厩中皆肉马,不解上青天”,迫切希望能飞升成仙的汉武帝,不豢养能够“拂云飞”、“捉飘风”的天马,而让不中用的“肉马”充斥马厩。用“肉马”形容马平庸低劣,非常精当。由于是“御马”,吃住条件优越,一个个喂得肥大笨重。这样的马在地面上奔跑都有困难,更不可能骑着它上天。这两句寓意颇深,除了暗示汉武帝求天马上青天的迷梦破灭之外,还隐喻当时有才有识之士被弃置不用,而平庸无能之辈,一个个受到拔擢,窃据高位,挤满朝廷。依靠这些人是不可能使国家蒸蒸日上,实现清明的政治理想的。此诗集中地讽刺了当时最高统治者迷信昏庸,所用非人,颖锋内藏,含蕴丰富,而又用“嬉笑”的口吻说出来,读来使人感到轻松爽快,这在李贺作品中是很少见的。
石榴是美丽女子与纯洁爱情的象征,诗人盛赞了婀娜的榴枝、繁富的榴实、轻盈的榴膜、鲜丽的榴子,表现了自己的爱慕之情,然而尽管石榴比碧桃还要美丽娇艳,却也无法红颜“一千年”。《石榴》既是生命的挽歌也是爱情的悼亡诗。“榴”字凡四叠,分别写其枝、实、膜、子,突出了石榴的美艳,读来春风扑面,不独上下句复辞,联内亦复辞。“碧桃”联袂而出,深叹人间红颜易逝,唯有深藏于心底的真诚与美好的情感才真的可以“碧桃红颊一千年”。
在艺术特色上,此诗运用了复词重言的手法,从而使节奏回环,词脉婉曲。李商隐写过许多这样的诗。有同步往复的,如“一弦一柱思华年”,“此花此叶长相映”。有同句双步往复的,如“一夕南风一叶危”,“半留相送半迎归”。这种同句不同音步的重叠往复,又可以组成对仗的一联,如“昨夜星辰昨夜风,画堂西畔桂堂东”;“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还有同联内前后一次单复的,“只知解道春来瘦,不道春来独自多”;“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还有同联前后蝉联的,如“巴江可惜柳,柳色绿侵江”;“春日在天涯,天涯日又斜”。也有同一联前后句首尾衔顾,使回环增大,涵盖全联的,如“春风为开了,却拟笑春风”;“回肠九回后,犹有剩回肠”。惟独这《石榴》一首诗内多次连环回复,大小回环相套,读来意韵连绵,回味无穷,绕梁三日,挥之不去。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
此诗写在深秋的夜晚,诗人望见了高悬天空的明月,和栖息在已经落完叶子的树上的寒鸦,也许在此时诗人正在思念一个旧时的恋人, 此情此景, 不禁让诗人悲伤和无奈。这是典型的悲秋之作,秋风、秋月、落叶、寒鸦烘托出悲凉的氛围 加上诗人的奇丽的想象,和对自己内心的完美刻画让整首诗显的凄婉动人。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夜深许许,风自清,月自明。不堪秋意萧条,叶落去还聚,心有留念意,奈何不由己。孤鸦自栖息,是夜过黑还是风过寂,顾自心惊。 秋风。秋月。落叶。寒鸦。俱是引人心生悲凉之物象,又加以拟人,眼前全然勾勒秋意凄紧,萧条之气自字里行间悄然浮起。闭眼凝神,有断肠人枝下负手而立,背影寂寥,无限心事氤氲,秋气更添几分萧条。忽而颔首远眺,叹秋气盛起,寒鸦栖独枝。思及一段情事,怎生刻骨铭心,诗起便萧索之意盛极。当真声声诉相思,字字寒情苦。
“相思相见知何寒,此时此夜难为情。”
那旧岁月里,你我也曾是相聚相知相爱。再寻不得,竟也是再见无期。此时此刻的我在这秋意阑珊的深夜,不忍重温那段旧事,让我情何以堪。 文起之时,萧索的秋之意象为这忆情情不得的无奈心境做下渲染,读至此,叫人心中悲叹之意更胜。往昔,曾深爱相伴的女子,现下竟是再见无期。苦天涯隔人。更苦,我思念你至深,只是不知你是否也念我一丝。夜凉如秋,因有相思于胸,夜也难度,情也难熬。此处诗人做完美内心刻画,致诗哀婉动人。凄怨悠远,哀怨如诉,从文辞中可以感受相思之情至无穷,从吟唱中可以感受相思之苦至无奈。
此诗只题作“三五七言”而不言及诗歌内容主题,可知诗人的创作意图本是偏重作品的形式特征,即只要满足全篇两句三言、两句五言、两句七言的体式要求就能成诗了。可以说,诗题中已经包含了明确的诗体形式内涵。
但李白这首诗也不能算是创体之作,因为初唐时僧人义净作有一首《在西国怀王舍城》,此诗因其体式特征而名为《一三五七九言》。李白的《三五七言》只是《一三五七九言》的变体,省去起首的“一言”和收尾的“九言”,即为“三五七言”。王昆吾在《唐代酒令艺术》中论证义净诗为“唱和之作”。李白这首《三五七言》可能也是他与其他诗人的“唱和诗”。“三五七言”是对所酬和诗歌格式的限制,这是一个“总题”,众人在具体创作时可根据所写内容再命一个相应的诗题。
此诗即使不是创体之作,也是李白最终确立了“三三五五七七”格式作为一种独特的曲辞格甚至成为一种时兴诗体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他借鉴和总结了许多人应用三五七字句式的经验,更得力于他自身歌辞创作中灵活运用此类格式的实践体悟,因而他的《三五七言》能表现出“哀音促节,凄若繁弦”(《唐宋诗醇》卷八)的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