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起二句以简炼的笔触,概括地写出了西湖的广阔与繁华。“烟波阔”,一笔渲染过去,背景很有气派。“风里丝簧声韵咽”,则是浑括不流于纤弱的句子,使人想象到那广阔的烟波中,回荡着丝簧之声,当日西湖风光和一派繁华景象,便如目前。
三、四句承次句点到的丝簧之声,具体写歌舞。“舞余裙带绿双垂,酒入香腮红一抹”,写的不是丝簧高奏,而是舞后。但从终于静下来的“裙带绿双垂”之状,可以想象此前“舞腰红乱旋”的翩翩之态;从“香腮红一抹”的娇艳,可以想象酒红比那粉黛胭脂之红更为好看,同时歌舞女子面容之白和几乎不胜酒力,也得到了传神的表现。
换头由上片点出的“酒”过渡而下,但描写的角度转移到了正观赏歌舞的人们的一边。六幺是一种琵琶舞曲,花十八属于六幺中的一叠。因其包括花拍,与正拍相比,表演上有更多的花样与自由,也就格外迷人。酒杯手,连“琉璃滑”都感觉不到,为贪君歌舞而忘情之状。这样,转入明朝,就跌宕得更有力了。“明朝车马各西东,惆怅画桥风与月。”“明朝”不一定机械地指第二天,而是泛指日后或长或短的时间。随着人事的变化,今天沉醉不觉者会有一天被车马带向远方。那时,异乡,甚至无可奈何的孤独寂寞中,回首画桥风月,该是何等惆怅。
词中关于西湖烟波、风里丝簧和歌舞场面的描写,似带有欣赏的意味,而车马东西,回首画桥风月的惆怅,则表现出无可奈何之中若有所失又若有所思的一种很复杂的情绪。
“峨峨东岳高”一句,开门见山,吟咏泰山巍峨高大,“秀极冲青天”,既勾画出直刺云霄、高耸陡峭的山势,又把静止的山峰写得生气蓬勃,富含动态之美。
与前两句从大处着眼不同,下面四句则着眼于细部描绘。山石峥嵘竟然分割了天空,显得格外静穆幽远。此山此石仪态万方,看上去好像是能工巧匠精心雕琢而成,其实却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
诗中出现的“秀”、“幽”、“玄”、“自然”等词,与魏晋时期的思想崇尚及人物品评理论有关,在这里用来形容泰山,折射出鲜明的魏晋时代色彩,也恰如其分地表现出诗人对泰山的赞叹与景仰。但诗人在感叹泰山神秀的同时,又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个人身世的坎坷与艰辛。诗人质问造化:你既令泰山如此迷人,却为何又使我遭受命运的坎坷,屡遭颠沛流离之苦。
诗人的确与普通女子有很大不同,她在提出质问之后,并没有进一步作悲痛哀婉的泣诉,而是笔锋一转,在诗中融进自己刚强不屈的精神。面对高耸入云的泰山,面对神秘莫测的造物主,诗人没有因为自身遭遇而悲伤沮丧,而是决心投身于山川这雄奇壮伟的怀抱,以顺应自然,终亨天年。
该诗虽有哀痛激愤之语,但对泰山之美的描写却并不是为了衬托这些情绪,而是为了表现出诗人对大自然真挚而热烈的爱,这种爱与诗人坚强不屈的性格相交融,使诗人在面对泰山时淡定而又坚强,这是一种非凡的气度,是一种“万物皆备于我”的崇高精神状态,也是诗人在遭遇困境时更加主动地融入自然,感受自然魅力的原因。
这首诗是嘲讽秦观的诗风。秦观是北宋婉约词派的代表作家之一,他的诗词风格柔弱纤丽,修辞精巧,元好问称是“女郎诗”,露讥讽之意。这表明元好问崇尚的是象韩愈那样雄浑刚健的风骨之美。
但是元好问的这种倾向性鲜明的审美观点过于绝对化,文学艺术可以也应当有多元的审美风格。刚健雄浑固然可贵,婉约秀丽也有娱人之美。在诗歌风格上,应当允许审美主体各有其好。不过作为生长在北方,仕于金王朝的诗人元好问来说,倾心于诗歌的雄浑苍茫之美,是十分自然的。
《小松》借松写人,托物讽喻,寓意深长。
松,树木中的英雄、勇士。数九寒天,百草枯萎,万木凋零,而它却苍翠凌云,顶风抗雪,泰然自若。然而凌云巨松是由刚出土的小松成长起来的。小松虽小,即已显露出必将“凌云”的苗头。《小松》前两句,生动地刻画出这一特点。
“自小刺头深草里”描写小松刚出土,的确小得可怜,路边野草都比它高,以至被淹没在“深草里”。
但它虽小而并不弱,在“深草”的包围中,它不低头,而是“刺头”——那长满松针的头,又直又硬,一个劲地往上冲刺,锐不可当。那些弱不禁风的小草是不能和它相匹敌的。“刺头”的“刺 ”,一字千钧,不 但准确地勾勒出小松外形的特点,而且把小松坚强不屈的性格 、勇敢的精神 ,形象地勾画出来了。一个“刺”字,显示出小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小”,只是暂时的,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进,它必然由小变大。
“而今渐觉出蓬蒿。”蓬蒿即蓬草、蒿草,草类中长得较高者。小松原先被百草踩在脚底下,可现在它已超出蓬蒿的高度;其他的草当然更不在话下。这个“出”字用得精当,不仅显示了小松由小转大、生长变化的情景,而且在结构上也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出”是“刺”的必然结果,也是未来“凌云”的预兆。事物发展总是循序渐进,不可能一步登天,故小松从“刺头深草里”到“出蓬蒿”,只能“渐觉。“渐觉”说得既有分寸,又很含蓄。是谁“渐觉”的呢?
只有关心、爱护小松的人,时时观察、比较,才能“渐觉”;至于那些不关心小松生长的人,视而不见,哪能谈得上“渐觉”呢?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小诗的后两句是说,那些人当时不识这可以高耸入云的树木,直到它高耸入云霄,人们才说它高。后两句,作者笔锋一转,发出深深的慨叹。这里连说两个“凌云”,前一个指小松,后一个指大松。大松凌云,已成事实,称赞它高,并不说明有眼力,也无多大意义。小松尚幼小,和小草一样貌不惊人,如果能识别它就是“凌云木”,而加以爱护、培养那才是有识见,才有意义。然而时俗之人所缺少的正是这个见识,所以诗人感叹说:眼光短浅的时人,是不会把小松看作栋梁之才的,有多少小松由于时人不识,而被摧残、被砍杀啊!这些小松,和韩愈笔下“骈死于槽枥之间”的千里马,不是遭到同样悲惨的命运吗?
杜荀鹤出身寒微,虽然年青时就才华毕露,但由于“帝里无相识”(《辞九江李郎中入关》),以至屡试不中,报国无门,一生潦倒。埋没深草里的“小松”,不也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由于诗人观察敏锐,体验深切,诗中对小松的描写,精炼传神,诗情与哲理,幽默和严肃,在这首诗里得到有机的统一,字里行间,充满理趣,耐人寻味。
辛弃疾之词,风格豪放,气势雄浑,境界开阔,已成为不刊之论,是学者所共识的,但论及最能代表其风格的作品时,众人皆推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这殊不妥。这首词,虽有豪放之因素,但细究可发现,此词风格非“豪放”一词所能全面概括。从整体上来看,此词并非一首激情澎湃、斗志昂扬的豪放之文,而是一首沉郁顿挫、悲壮苍凉之作。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作者以“千古江山”起笔,喷薄而出,力沉势雄,显示出作者非凡的英雄气魄和无比宽广的胸襟,也说明了作者写诗为文的起因不是囿于一已私利,而是不忍见大好江山沦落异族之手。这就为本词定下了较高的格调。仲谋,即指三国时代吴国国主孙权,他继承父兄基业,西拒黄祖,北抗曹操,战功赫赫,先建都京口,后迁都建康,称霸江东,为世人公认的一代英雄豪杰。辛弃疾对孙权很是佩服。在其另一首词作《南乡子》中,他就以万分钦佩的口吻赞扬孙权:“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但正如明代杨慎所言:“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江河不改,青山依旧,但历史却是风云变换、物是人非了。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燕、后秦时,所向披靡,威震四方,有气吞万里之势。而如今,英雄了得的刘裕的居所,也沦落为毫不起眼的“斜阳草树”与“寻常巷陌”,再也不复当年的辉煌与气势了.寄奴即南朝宋武帝刘裕,刘裕先祖随晋室南渡,世居京口,当年北伐南下。在上半阕中,作者由京口这一历史名城联想到与京口有关的历史英雄孙权与刘裕,以此顺势写来,自然流畅,含蓄蕴藉,共蕴含了三层意思:一、表达了时光流逝、岁月不居给作者带来的无限怅惘的感受:时间一如滔滔长逝的流水,不禁抺去了历史英雄的丰功伟绩,也卷走了风流人物的风采神韵,当年的英雄所留下的也只有荒芜的“斜阳草树”而已。二、由于世无英雄,奸臣当道,皇帝昏庸,致使曾经英雄辈出的锦绣江山痛落敌手,中原人民沦为异国之奴,而又看不到收复故国的希望。此情此景,无不激起作者心中翻江倒海般的丧权辱国之痛。三、把自己的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困顿与历史英雄人物功成名就、名留青史作对比,表达了对英雄们的追慕与缅怀,羡慕他们都能够大展才华、建功立业,而自己却屡被贬谪,遭遇坎坷,抒发了自己怀才而不能施展、有壮志难以实现的无奈心境。悲凉之感、怅惘之情,溢于言表,为全篇奠定了沉郁苍凉的情感基调。这三层意思,层层递进,步步深入,感情饱满而真挚,情绪热烈而低沉,完美地勾画了一个忧国忧民、急于收复故地却又屡遭排挤的爱国志士的形象。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元嘉”为宋文帝刘义隆的年号。元嘉二十七年,宋文帝命王玄谟北伐拓拔氏,由于准备不足,又贪功冒进,大败而归,被北魏太武帝拓拔焘乘胜追至长江边,扬言欲渡长江。宋文帝登楼北望,深悔不已。此三句在于借古喻今,警告主战权臣韩侂冑不要草率出兵,但韩并未听从辛弃疾的建议,仓促出战,直接导致了开禧二年的北伐败绩和开禧三年的宋金议和。
“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在此,作者将笔锋从沉寂远去的历史拉向切近的自身,开始追忆住事,回顾自己一生。辛弃疾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奉表南渡,至开禧元年至京口上任,正是四十三年。这四十三年中,金国与宋朝战事不断,连年不绝。而作者虽一直极力主战,并为收复故国不畏艰难,戎马一生,但眼看英雄老去,机会不来,于是心中自有一腔无从说起的悲愤。
下三句中的“回首”应接上句,由回忆往昔转入写眼前实景。这里值得探讨的是,佛狸是北魏的皇帝,距南宋已有七八百年之久,北方的百姓把他当作神来供奉,辛弃疾看到这个情景,不忍回首当年的“烽火扬州路”。辛弃疾是用“佛狸”代指金主完颜亮。四十三年前,完颜亮发兵南侵,曾以扬州作为渡江基地,而且也曾驻扎在佛狸祠所在的瓜步山上,严督金兵抢渡长江。以古喻今,佛狸很自然地就成了完颜亮的影子。如今“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与“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形成鲜明的对比,当年沦陷区的人民与异族统治者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烽烟四起,但如今的中原早已风平浪静,沦陷区的人民已经安于异族的统治,竟至于对异族君主顶礼膜拜,这是痛心的事。不忍回首往事,实际就是不忍目睹眼前的事实。以此正告南宋统治者,收复失土,刻不容缓,如果继续拖延,民心日去,中原就收不回了。
最后作者以廉颇自比,这个典用得很贴切,内蕴非常丰富,一是表白决心,和廉颇当年服事赵国一样,自己对朝廷忠心耿耿,只要起用,当仁不让,奋勇争先,随时奔赴疆场,抗金杀敌。二是显示能力,自己虽然年老,但仍然和当年廉颇一样,老当益壮,勇武不减当年,可以充任北伐主帅;三是抒写忧虑。廉颇曾为赵国立下赫赫战功,可为奸人所害,落得离乡背井,虽愿为国效劳,却是报国无门,词人以廉颇自况,忧心自己有可能重蹈覆辙,朝廷弃而不用,用而不信,才能无法施展,壮志不能实现。辛弃疾的忧虑是有道理的,果然韩侂胄一伙人不采纳他的意见,对他疑忌不满,在北伐前夕,以“用人不当”为名免去了他的官职。辛弃疾渴盼为恢复大业出力的愿望又一次落空。
在这首词中用典虽多,然而这些典故却用得天衣无缝,恰到好处,它们所起的作用,在语言艺术上的能量,不是直接叙述和描写。所以就这首词而论,用典多并非是辛弃疾的缺点,这首词正体现了他在语言艺术上的特殊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