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子振在散曲方面极有天赋,这首曲子通过叙述闲逸生活,表达他的高洁追求。这首散曲以“山亭逸兴”作为第一首,更是直白地道出了他远离官场而归隐山林的心愿。首句“嵯峨峰顶移家住,是个不唧略樵父”介绍了这首曲子的主人公,一个受人尊敬的老樵夫,从别处迁居到这险峻的峰顶居住。“唧嘈”二字表明他对采樵一事并不精通。
“烂柯时树老无花,叶叶枝吱风雨。”描述了老樵夫在山中的生活。“烂柯”出自《述异记》里的一个典故。此典故用在这里用以说明老樵夫闲逸的生活状态如神仙一般。但是,他的物质条件并没有神仙那么美好,伴随他的只是不会开花的老树,残枝落叶,于风雨中飘摇。
这段形象生动的描述,表面上是写老樵夫的生活,实则是作者在表明心志:无论山中的物质生活多么凄苦,不管山中有多少毒蛇猛兽,我依然愿意过着归隐的生活,不愿回到那富贵的名利场中,所以接下来作者在曲中写道:“故人曾唤我归来,却道不如休去。指门前万叠云山,是不费青蚨买处。”老樵夫的朋友不忍他一人在山中受苦,所以来叫他回去过那俗世间富足的生活,但是老樵夫并不愿意,他觉得山中固然贫苦,但那官场中的争名夺利更加让人痛苦不堪,所以他指着门前的高耸人云的群山,对他的朋友说:“你看,这里的风景,这里的一切都不需要用金钱去买,也不需要用权力去争夺。”到此处,老樵夫淡泊名利的形象跃然纸上。
冯子振在这首散曲中用凝练生动的语言营造了含蓄悠远的氛围,有力地刻画了老樵夫这一丰满的艺术形象,充分展示了归隐山林的士大夫们逍遥清高的情怀。无论在艺术手法还是在思想上,这首曲词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准,无愧为散曲中的名作。
“祭文”就是祭奠亲人和好友而写的押韵的文辞。明代徐师曾在《文章辨体序说文体明辨序说》中说:“其辞有散文,有韵语,有俪语;而韵语之中,又有散文、四言、六言、杂言、骚体、俪体之不同。”毛泽东的这篇《祭母文》采用四言韵语,可说是一首四言诗。它重在叙事和抒情,歌颂了母亲的盛德和养育之恩,表达了自己对母亲逝世的无限悲痛之情。
全文分五层来表述:
第一层“呜呼吾母”至“待徐温吐”写母亲的早逝和辛劳养育子女,以致积劳遭疾。
“呜呼吾母,遽然而死。寿五十三,生有七子。七子余三,即东民覃。其他不育,二女三男。”先说母亲生有七子,仅存活三人,辛劳一生,如今匆匆而逝,仅享年五十三岁。1919年10月5日,毛泽东的母亲因患淋巴腺炎去世。此前两月,毛泽东还领母亲在长沙医院治疗,并扶母亲去照相馆同他们兄弟三人一起合影留念。不料母亲到家不久便去世,这怎不引起他的无限悲痛呢?
“育吾兄弟,艰辛备历。摧折作磨,因此遘疾。”次写母亲的养育之恩。为了养育我们兄弟三人,备尝辛苦。摧磨劳累,以致得病。
“中间万万,皆伤心史。不忍卒书,待徐温吐。”再写对母亲的思念。母亲一生中历事千万,全是伤心之事。现在,我再也写不下去了,只有等待以后慢慢回忆倾吐。
第二层“今则欲言”至“倾地一角”,追述母亲的“盛德”和“恨偏”。
“今则欲言,只有两端。一则盛德,一则恨偏。”提出追述之纲:现在要说的只就两点,一是母亲高尚的品德,一是她怨恨不平之事。接着,从“吾母高风,首推博爱。”到“合其人格,如在上焉”。集中再现母亲的“盛德”。表现在:她有博爱的胸怀,远近亲疏,一视同仁。她平易慈祥,感动了众人。她普施爱心,完全是出于真诚。她不说假话,更不存欺人之心。她正直谨慎,一点也不作假。她细心,经她手做之事,皆有条理。她头脑精密,“理”(智)“情”(感)分得很清。她计划周密,事无遗漏,观察事物也绝无不见之处。她爱洁净的习惯,传遍了亲戚乡里。她一尘不染,身心表里如一。仁、义、礼、智、信的“五德”规范,在她身上体现得最为充分。这些美德完全合乎母亲的人格,好像是上天赋予她的一样。毛泽东从博爱、真诚、整饬、洁净、“五德”等方面写出了母亲的高尚与伟大。再写母亲的“恨偏”。“恨偏”者,遗憾之事也。母亲之遗憾是什么呢?
诗人写道:“恨偏所在,三纲之末。有志未伸,有求不获。精神痛苦,以此为卓。天乎人欤,倾地一角。”这就是说,母亲怨恨不平之事是封建礼教末期,妇女仍受多重压迫,有志不能施展,有追求不能实现。这就是母亲最大的精神痛苦。这是天意吗?人愿吗?好像“倾地一角”,无法填平!这里,诗人从母亲的角度对封建礼教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第三层“次则儿辈”至“均待报赍”,写母亲对儿辈的关心及临终时的遗嘱。
“次则儿辈,育之成行。如果未熟,介在青黄。”是说我们弟兄三人虽已活命下来,但像没有成熟的果子,处在青黄之间。因此,母亲病时放心不下,总是“揽手”,拉着我们的手,“酸心结肠”。
“但呼儿辈,各务为良。又次所怀,好亲至爱。或属素恩,或多劳瘁。大小亲疏,均待报赍。”这是临终的遗嘱,一是希望儿辈“各自为良”,成为有用之才。二是对平素有恩于我们的或为我们帮过忙出过力的亲戚朋友,无论大小远近亲疏,都希望儿子为母报答他们。再次实现母亲的贤良美德。
第四层“总兹所述”至“精禽大海”,写儿辈一定学习母亲的“盛德”,牢记母亲的“遗恨”,报答那些恩人。
“总兹所述,盛德所辉。心秉悃忱,则”效不违。至于所恨,必补遗缺。念兹在兹,此心不越。养育深恩,春晖朝霭。报之何时,精禽大海。”总之,上述这些都是母亲美德放出的光辉。我们一定秉承母亲的诚恳热情,学习母亲的美德,决不违背。至于母亲的遗恨,我们一定为您弥补上。母亲,我们一想到您,您就仿佛出现在眼前。这种思念之心将永远不灭。您养育我们的大恩,如同春阳和晨雾,我们何时才能报答完呢?我们一定像精卫鸟衔石填海一样,矢志不移,坚持不懈。念母报母之情,溢于言表。
第五层写母亲虽死犹生以及对母亲的悼念。
“呜呼吾母,母终未死。躯壳虽隳,灵则万古。有生一日,皆报恩时。有生一日,皆伴亲时。今也言长,时则苦短。惟挈大端,置其粗浅。此时家奠,尽此一觞。后有言陈,与月俱长。尚飨!”唉,母亲的身躯虽然毁坏了,但她的美德却传万古,虽死犹生。我们有生之日,都是报答和陪伴母亲之时。现在话说长了,而时间又显得过于短暂。我只有把母亲的主要事迹写出,其余事迹只好留存在我们心里。此刻正进行家奠,请母亲喝下这杯酒。我们以后还会像太阳那样长久地有许多话向您陈说,表达对母亲的永远思念。母亲,享用酒食吧!悼亡深情,感人肺腑。
这篇《祭母文》以恳挚朴实的语言,饱含深情地追述了母亲一生的辛劳和美德,表达了一个儿子爱母、念母、思母、报母的一腔挚情,具有撼人心魄之艺术感染力。
上片首三句,词人从眼前赵府花园之景写起描绘出一片荒废、凄凉的景象,表达出其自身的迟暮之感和亡国之悲。下片再回到对赵府府邸、花园的描写。首句“繁华流水去”,总述赵府昔日繁华不再,过去再美好,转眼都成过往,流露出词人亡国的哀怨之感。结尾三句,接续僧人侵占之意,写僧人把这座府邸当做庙宇,严防死守,不让游人赏玩,词人借此暗示元人对百姓的严酷统治,再想宋朝的覆灭,真令人感慨万千。
上片“西园”三句,点明着笔地点。“春暮”点明晚春时景;接着两句一写草,一写花:草为“乱草”,杂乱野草,遮没路径;花为“残花”,急风阵阵吹打,花瓣纷堕。红雨即指花瓣雨,即花瓣散落如雨,李贺《将进酒》有“桃花乱落如红雨”的诗句。通过描绘满目凄凉的残春景象,烘托出作者的衰老心态和亡国之悲恨。“王侯多宅第,草满玉阑干。纵有春光在,人谁看牡丹”,汪氏所写的这首诗写草虽乱而花却好,虽描写不同,但意义无异。
残垣断壁,故园不在。词人心事重重,由花园着眼整宅,心中不知何等滋味。“念旧巢”二句,由点及面由花园进一步写整座邸宅。“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刘禹锡慨叹东晋王谢等贵族第宅,历经沧桑,豪宅已成废墟,建起平常百姓的住宅,燕子仍来原处做巢,只是屋舍已易他人,此词引用刘诗之意,意为赵府仍在,但已改作佛寺,原来的燕子也不识其处,不知飞到哪家哪户去了。“斜阳外”二句,转写邸宅外景:落日斜照,笛声远送。笔致含蓄深曲,令人感慨亲之。
汪元量对琴师音乐特别敏感,常用声音作为其词的结尾,用幽畅的笛声抒发感慨。怀古声息,笔锋一转,下片又转到府宅、花园本身。“繁华流水去”,是此词所包含之情感。“舞歇”二句展开续写繁华逝去之景象:赵府昔日歌舞升平的景象已为过眼烟云,只见遗钿已被泥土所埋。“忍见”,怎能忍心看到这种景象。蕴含词中心中一缕怀旧情思。以“香”形容“土”,倍觉哀怨。残留于今日往日的脂粉气,而丽人已不在。
“渐橘树方生”四句,重写花园。“渐”“方”“才”三字,深含潜滋暗长的意味,蕴藏无限生机。橘树和桑树颇具深意。生于南方的橘树,不能移植,根深蒂固。汪元量赞赏橘桑,正是表达对故国故土的坚贞。大好园林,却为僧人所占,“便关防”三句,令人感慨万分,谓不让显贵玩赏,防守紧严。只是一座庙宇而已。
这首词,词人以赵府府邸为依托,从园、宅两处进行描写,由园到宅,再由宅到园,反反复复,跌宕起伏,寄托词人思国恋旧的情感,含蓄深曲,凄美婉转。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却使用了两个典故,因此显得比较深奥难懂。第一个典故跟汉朝的贾谊有关。贾谊是雒阳(今河南洛阳)人,生活在公元前200—168年之间。据《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才十八岁时,就因为能够写诗做文章而著名。后来被河南太守吴治平推荐给汉文帝刘恒,二十多岁就成了博士,并在一年之内被破格提拔为太中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本来深受文帝的器重,打算给他授予公卿的职位,但由于不少高官的反对与毁谤,汉文帝逐渐疏远了他,将他贬为长沙王的老师。贾谊经过湘江时,写了一篇吊唁屈原的诗词,借屈原被谗言所害放逐到江南来比喻自己。他在长沙滞留了四年多的时间,还算幸运,终于被文帝想起来了,急忙派人把他征召回京城。入朝觐见时,文帝正坐在宣室之中,品尝祭神之后剩余下来的肉,因为对鬼神的事情有不少疑问,所以向他请教有关鬼神和幸福吉祥的缘故。贾谊于是非常详细地解说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此后,汉文帝拜贾谊为梁怀王的老师,并经常向他询问国家大事方面的得失。梁怀王刘胜,是文帝最喜爱的小儿子,爱好读书,没过几年,因为骑马时不小心摔死了。贾谊觉得没有尽到自己当老师的责任,常常流泪哭泣,伤心过度,第二年也死了。他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三岁。
第二个典故跟汉朝的太史公司马迁一家有关。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从公元前140年开始,就在汉武帝刘彻的朝中担任太史,对“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的学说,都颇有研究,精通四书、五经和六艺,常有“治民、治天下”的夙愿。到公元前110年时,汉武帝采纳大臣的建议,去泰山封禅。司马迁的父亲身为太史,被迫滞留在周南,无法跟随天子前往泰山,参与封禅盛典,悲愤而死。临终前曾抓住司马迁的手,流着泪嘱咐他:“天子去泰山封禅,我不能随同前往,这是我的命运不好。我死了之后,你必定接任太史的官职;身为太史,不要忘记我所想写的论著和文稿。”过了三年,司马迁果然当上了太史令,博览国家的藏书,秉承父亲的遗愿,潜心修史。公元前99年,他因为替李陵投降匈奴辩解,被关进狱中,受了腐刑。出狱后当上了中书令,虽然历经磨难,他却无怨无悔地发愤著述,终于在公元前91年编写完成了我国第一部通史,即《史记》。全书共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柳宗元的《闻籍田有感》,第一句是写公元810年(元和五年)旧历十月,唐宪宗李纯传旨,次年的正月十六日,要去东郊举行祭拜大典,命令有关部门的官吏撰写典仪方面的文稿。任务繁重,时间却又非常紧迫。第二句是写柳宗元自认为才华出众,而且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完全能够承担如此重任,但因为滞留在永州,就像当年西汉时期被贬到长沙的贾谊,没法参与这种重大的祭典活动。
第三句写贾谊后来终于被汉文帝重新起用,而自己满腹的学问和才识,却不能展示在皇帝的面前。第四句写柳宗元以司马谈来比喻自己,因为无缘参与这种规模宏大且相当隆重的庆典,心情非常难受。他特别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将自己写成的典仪文稿,送到唐宪宗的手里,以便引起重视和青睐,但又没有真正能够信任与委托的人,帮助自己实现这种愿望。
柳宗元在公元803年,进入朝廷,担任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见习的意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曾经主持过祭祀之类的事情。过了一年多,即公元805年的四、五月,他又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专门掌管礼仪、享祭、贡举之类事情。从诗中所引用的两个典故,不难看出柳宗元那种跃跃欲试、极愿为国分挑重任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夹杂着对朝廷不辨忠奸、排斥贤德人士的做法深表遗憾与忧愤的苦闷心态。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