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流淌着诗人陶醉于山间盘石的独得意趣。尤其是诗中的盘石、泉水、垂杨、春风、落花,似通人意,杨柳拂杯,春风送花,各尽其能,纷纷为诗人的逸乐助兴。自然景物的灵动和谐,使诗意变得活跃跳动,闪现着智性的光辉。诗的前两句写盘石临水、杨柳拂杯,已是可爱之至,而春风更是善解人意,为独酌之人送来落花助兴。末尾两句以问答和猜测的语气抒情遣意,耐人咀嚼回味。泉水激石、垂杨拂杯、春风送花,都在无意之间,“空山无人,水流花开”,自然万物生灭变换,各随其宜,各得其所,是生动形象的禅理论。
诗人善于剪裁生活中的某些片段,作为诗歌的素材,往往味外有味,感人至深。这首诗可谓“诗中有画”。磐石如席,春风习习,花片飞舞在岸边垂杨巨石只畔,这是多么美丽的春归图。绿杨飘拂,高举酒杯,临泉吟诗,这是一种多么高雅的情趣。
诗人把这美丽的图画和高雅的情趣,熔铸在一个画面上。情景上,令人为之神往;技巧上,令人为之叫绝。特别是结尾两语,似浮泛,实空临,使人徐徐得到一种清新秀丽的艺术享受。
词首第一句以冷风、残烟、烛灰、孤影交织而成一幅孤寂凄凉的室内独居图景。“残灯风灭炉烟冷,相伴惟孤影”,冷风吹灭了香炉中的残烟,燃尽的烛灰早已不再温热;陪伴他的,只有孤单的影子。他既是自感忧愁如此,漫漫长夜该如何打发。
词的第二句写词人无法派遣忧愁,只能通过借酒来消愁。“判教狼藉醉清樽”,即是说我情愿喝得酩酊大醉,借着醇酒来麻醉自己。“判教”、“狼藉”,都是决绝之语,感情色彩极为强烈,说明词人愁痛深入骨髓。否则他也不会大声质问苍天,问谁是这世间清醒不醉之人。“为问世间醒眼是何人”出自《楚辞-渔夫》:“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句质问,似也点明了词人满腔郁闷忧愁的原因。
词的第三句写借酒消愁、时光短暂。“难逢易散花间酒,饮罢空搔首”,为何能与知己畅饮的盛宴总是相逢难、离别易,而人去宴散后,只能对着满桌的空杯搔首长叹。“空搔首”写出了词人对人生的感慨、对离别的无可奈何。
词的尾句写出了虽然借酒消愁,但担心醒时又会继续喝酒的心理。“闲愁总付醉来眠,只恐醒时依旧到樽前“,既然闲愁萦怀,难以派遣,词人只能用美酒和梦乡来逃避它。但词人又害怕醒来之后,满腔的愁思就会让他又一次来到酒杯的面前。“总”字写出了词人的怀疑,“恐”字写出了词人的害怕和担心。
全词迂回曲折,写出了词人从孤独到借酒销愁,再到对酒产生怀疑,心中担忧酒醒后又会继续喝酒逃避的心理活动,和李白”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类似。
唐时长安的菊花,尽管不象牡丹那样“花开时节动京城”,有“真国色”之誉,但毕竟曾盛极一时,为许多诗人所吟唱。至今,西安兴庆公园中的菊花仍繁衍不绝,声驰中外,唐代遗风依约可见。
本诗的作者思念京都长安,却将菊花特提,并满庭植菊,以寄托忆念之情。看来,诗人是有意将长安与菊连在一起,在婉转地透露其心曲。据有关资料载述,诗人性格疏旷,不拘小节,曾为西川宣谕和协使李询辟为判官,时常感慨唐末世之衰,对开元盛世追慕不已,谓:“游人记得承平事,暗喜风光似昔年”(《长安清明》)。诗人在这里忆念长安菊,或是藉以发抒追昔怀旧之情吧!开首的二句,一“因”一“果”,呼应成趣,章法细密谨严。而且.以对话的语势叙事抒情,也给人以亲切感,加强了,作品的表达效果。
而对红兰,诗人则是另一副态度,在告诫它:切莫因菊花的颜色素雅而恣意轻慢,菊花历来为人们所珍视,有过龙山泛酒的小凡经历呢。龙山泛洒,据《世说新语》注引《孟嘉别传》载,盂嘉为征西大将军桓温参军。九月九日桓温游龙山,官僚咸集,皆戎服。有风吹嘉帽落,初不觉。嘉薄饮,愈多不乱,自言得酒中真趣。并未述及采菊泛酒事,但是,古时有九月九日“登山饮菊花洒”(《荆楚岁时记》)的习俗,诗人盖将二事糅为一体,意在强调菊花的不同凡流。
本诗看去是平直叙述,无多机巧,实则寓曲于直,多弦外之音。大概诗人有过被人轻慢的经历,故而暗以菊相标榜,忆起“白马似冷朱绂贵,彩衣遥惹御炉香”(《寄右省李起居》)的京师生活,才有“龙山泛酒”之喻。借咏菊婉曲地表述了他郁闷不平的心理。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