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段讨论道德的文章,在大多数普通人眼中,金银珠玉是宝贝,但是在贤德的人看来,道德才是真正的宝贝。
文章一开头就揭示了献玉者与子罕对宝物截然不同的看法。子罕所说的“宝”即精神的宝物,是超脱于物质层面的宝。他以此为宝,表明了子罕非比寻常的良好道德品质。作者通过设喻的手法,从人对宝物的不同态度展开议论,强调子罕不贪的高尚品德和境界。由此得出“其知弥精,其取弥精”一个人的知识越精深,一个人的选择就越精妙。这里的知识:一指道德修养,二指智力培养。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要有精神追求。贤者从和氏璧和道德之言中选择后者这里是道德修养提升的需要,体现了贤者道德的崇高。当今社会有些人抵不住诱惑无法坚守本性,在物欲面前心理失衡,这是道德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的缘故。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此诗抒发了诗人构祸南谪的痛伤之情。作者自称君子,诗中愤愤不平地诉说自己曾为国事操尽了心,并以“南国之纪”的江汉,比喻自己曾是国家的重要角色。可是如今却被放逐江南,受着无穷的灾难。因此他恨自己不是鸟不是鱼,不然就可以上天入渊,逃之夭夭了。在这无可奈何中,他只得以诗来寄托自己的悲哀。从诗中“卒章显志”的末两句“君子作歌,维以告哀”来看,诗中抒发了强烈的悲愤之情。后世屈原《九章·惜诵》:“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其情实与此诗一脉相通。那么,诗人为什么要“告哀”,告什么哀,这可从前面七章找答案。
前三章是“哀”的内容。二章的“乱离瘼矣,爰其适归”是哀的集中表现,诗人颠沛流离,遭贬谪,被窜逐,无家可归,贫病交加,仓皇狼狈,犹如丧家之犬。
流亡或流放的本身已够悲惨,而主观心境与客观环境更加深了这种悲哀的程度。从首章“先祖匪人,胡宁忍予?”呼天抢地声中,可见诗人怨愤之深。他不是平民,更不是拾荒流浪汉,而是勋戚贵族的后裔。他说:现 在遭受莫大苦难,先祖在天之灵怎会忍心看我受罪而不加荫庇?逝世的先人当然无辜,诗人的用意自然是指斥活着的当道者刻薄寡恩,对功臣后裔尚且未加眷顾,更何况他人。对照屈原《离骚》的首句:“帝高阳之苗裔兮(我是古帝高阳氏的后裔)。”用自己先祖的高贵,表示对楚怀王流放、迫害自己的不满,两者用意如出一辙。
在客观环境上,一是写经历时间之长,从“四月维夏”到“冬日烈烈”,整整三个季度。从京城流放到目的地,需长途跋涉九个月,道途之凄怆艰辛,流放地的僻远蛮荒可想而知。二是写各季的自然环境,四月到六月是炎蒸伏天,酷热溽暑尽在不言中。“徂暑”,好不容易熬过了暑天,盼望能熬出头,却不知路还远着呢!接着是秋天,“百卉俱腓”,一派萧瑟恻怆景象;再接着是冬天,“飘风发发”,狂风怒吼,严寒凛冽。人们蜷缩在家里,或围炉取暖,或饮酒作乐,他却要在天寒地冻刺骨寒风中跋涉前进,那真是够悲哀的。用心境、环境烘托和加深对“哀”的表现,这种艺术手法运用得很成功。顺便说一句,诗的第三章与《小雅·蓼莪》第五章几乎全同,这种句段互相移用的现象在《诗经》中并不罕见,原因可能是诗在当时非常流行,如同民歌民谣一样被广泛传诵吟唱,因而其中某些切景切情的句段会不期而然地被撷取移用,天衣无缝,如同己出。
后四章是“哀”的原由。前面三章给人迁徙动荡之感,四章起季节与地域都已相对静止,着重抒发诗人的心理活动,这是一种痛定思痛的反思。四章点出莫名其妙地受谗毁中伤,方玉润《诗经原始》说此章“获罪之冤,实为残贼人所挤。‘废’字乃全篇眼目。”因为“废”,哀才接踵而至。五章追思遭“废”的缘故,当是不肯同流合污吧。泉水有清有浊,自己不能和光同尘,所以一天天遭祸、倒霉。屈原有一篇《渔父》,写他志尚高洁不同流俗而遭放逐,游于江潭。渔父对他“举世皆浊己独清”的品格进行批评劝导,屈子不为所动,渔父鼓枻而去,唱道:“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其意境颇与此章相通。
诗人在流放地安顿后,在周围漫步,附近有山,山上有栗树梅树,山间还有潺潺流泉,山下则是波浪滔滔的长江、汉水,这就明确点出了放逐的地域在南国。长江汉水有条不紊地容纳统领着南方诸水系,而朝廷却纲纪弛败,忠奸莫辨,鞠躬尽瘁却不被信任重用。五章表明自己清白无辜,也包含着“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决心。后世大诗人杜甫也继承了这种忠君爱国情操,他的《江汉》诗说:“江汉思归客,乾坤一腐儒。”古往今来,这种耿直倔强的“腐儒”真不少。
七章继续写所见所思。雕鹰振翅在高空中翱翔,鲤和鲔在深水中潜游,它们能避开猎人的矰缴和渔夫的钓钩,全身远祸。诗人见了不禁神往,叹息道:可惜我不能像雕鹰鲤鲔那样,逃避那人间的桎梏与祸害。诗人脱离现实的向往与追求,也正反映了现实的黑暗与残暴。全诗以一己为代表,在暴露现实方面有相当深度与广度,不愧是现实主义的力作。
这首诗脉络清晰,层次井然。在写法上,大抵前两句言景,后两句抒情,景和情能丝丝入扣,融为一体,把“告哀”的主旨表现得真挚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