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是一首小令,抒写的是作者游宴后邀朋乘舟晚归时的情景,是作者描写自然风光、表现闲适放逸生活情调的代表作。小令前五句写景,以浓墨重彩由远及近、由面及点、由实及虚地描绘了一幅色彩斑斓、境界恢宏的秋江晚霞图;最后两句是写人,通过作者与友人的对话表现其归隐生活的惬意。全曲语言通俗而不乏文采,笔调轻松而富于情韵。
首二句“铺水面辉辉晚霞,点船头细细芦花”,形象地写出了时间、地点。芦花在秋天开放,这是一个霞光明丽的秋天的傍晚。“水面”“船头”“芦花”三者组合在一起,表现了江南水乡的地方色彩。这二句字面没有写人,然而抒情主人公已在其中,他的目光由远而近,在船头停住,所以说:“铺水面辉辉晚霞,点船头细细芦花。”“辉辉”“细细”是仔细观察体会的结果,因为细,所以芦花下垂,所以会点着船头,他看得那么细,那么有味,可见其心绪之恬静悠逸。
次三句“缸中酒似绳,天外山如画,占秋江一片鸥沙”,再由近而远,描绘山水。这三句也没有写人,而又句句写人,——原来这位抒情主人公正坐在船中喝酒,所以有这时间、这心情去欣赏远近景物。“酒似渑”,极言酒之多,还够他慢慢喝的,他就由远及近、由近及远地观赏景物。他看了水面晚霞、船头芦花之后,便放目望去,远山隐约可见,在宽阔的江面上有一片栖息水鸥的沙渚。山水如此淡雅闲静,这是把抒情主人公的心态物化了。远近上下的景物全由“我”将其连缀组合成一个整体画面,并且是物“我”交融的。
最后二句“若问谁家是俺家,红树里柴门那搭”以自问自答作结。这“红树”“柴门”所在的地方,从抒情主人公的视线看,当是在鸥沙附近的秋江之畔,而且也只有这样画面才完整,色调浓淡相衬而又和谐,与首二句相应而圆合。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至此才直写人物,自道府第,看来他也有点憋不住了,饶有趣味。
因陈铎作曲,化用前人的较多,故常被论家指斥,或谓其“曲多蹈袭(《曲苑·雨村曲话》),或说他“所为散套,既多抄袭,亦少才情”(何良俊《四友斋曲说》),而对他精通声韵协律合乐的制曲艺艺术却是一致公认的。即便批评他“多抄袭”的何良俊也不得不肯定他在声韵艺术方面的成就:“字句流丽,可入弦索。《三弄梅花》一阕,颇称作家。”(《四友斋曲说》)顾启元则更为概括地对此作了肯定:“陈铎为指挥,善词曲,又善谑。”(《客座曲话》)这二“善”当然仅是从制曲艺术而言的,并完全扣住了曲的特点和陈铎的独到之处。陈铎确实是善谑的,如上举诸曲,都具有程度不同的谑味,而在《滑稽余韵》集中更是比比皆是,真可谓竭尽揶揄调侃之能事。
总之,尽管陈铎有“蹈袭”之病,而作为讲究声韵必须合律的散曲艺术而言,人以“能手”“乐王”称之,适得其所,而广泛而又生动地反映明弘治正德间社会生活面貌的《滑稽余韵》集更属他人所无,前人都充分肯定了他所作出的贡献。汪廷讷曰:“曲虽小技乎,摹写人情,藻绘物采,实为有声之画……金元作者尚矣。于昭代,独北面陈大声氏。……其韵严,其响和,其节。词秀而易晰,音谐而易按。言言蒜酪,更复擅场,借使骚雅属耳,击节赏音。里人闻之,亦且心醉。”(《刻陈大声全集序》)曹学佺曰:“其所著有《梨云》《可雪》《月香》《纳锦郎》诸稿,而《滑稽余韵》……则又妙极俳谐,令人绝倒。大都流丽清圆,丰藻绵密,事尽而思不乏趣,言浅而情弥刺骨。”(《汪昌朝精订陈大声集序》)
这首诗开篇点题,将时间限定在“重五”(五月初五),将地点定格为“山村”。此时此地,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有的只是节日的气氛,有的只是淳朴的民风。更何况,石榴在不知不觉间已经盛开了呢!此情此景,怎一个“好”字了得!
“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的诗人,今天终于暂时放下了满腹的忧愤,融入了节日的欢快气氛之中。瞧,他先吃了两角的粽子,再在高冠上插着艾枝。然后又按照依旧俗,又忙着储药、配药方,为的是这一年能平安无病。到了晚上,他忙完这些事情,含着微笑喝起酒来了。
从作者对端午这一天的生活的具体描写中,我们还可以看出至少从南宋开始,端午就有了纪念屈原和卫生保健的双重内涵。
念念不忘“王师北定中原日”的陆游,由于收拾山河的志向未能实现,只能像辛弃疾那样“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日斜吾事毕,一笑向杯盘”,在欢乐中暗藏着多少伤感,在闲适中流露出多少无奈啊!
这首诗语言质朴,融写景、叙事、抒情于一体,那榴花繁多的山村风光,那江南端午的风俗习惯,那字里行间的闲适惬意,浮现在我们眼前,感受在我们胸间。没有装饰,所以诗美;没有做作,所以情真。这,就是诗人所说的“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写作境界。
与《颂》诗中的大多数篇章不同,《那》主要表现的是祭祀祖先时的音乐舞蹈活动,以乐舞的盛大来表示对先祖的尊崇,以此求取祖先之神的庇护佑助。郑觐文《中国音乐史》云:“《那》祀成汤,按此为祭祀用乐之始。”先秦诗史,基本上是音乐文学史,而今天从音乐文学史的研究角度看,可以说《那》具有比其他《诗经》作品更重要的意义,因为此诗不但本身就是配合乐舞的歌辞,而且其文字内容恰恰又是描写这些乐舞情景的。诗中所叙述的作为祭祀仪式的乐舞,按照先奏鼓乐,再奏管乐,再击磬节乐,再钟鼓齐鸣,高唱颂歌跳起万舞这样的顺序进行;最后,主祭者献祭而礼成。按《礼记·郊特牲》云:“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诰告于天地之间也。”此诗的描写,与《礼记》的记载是相吻合的。
诗首句便用两嗟叹之词,下文又有相当多的描绘乐声的叠字词“简简”、“渊渊”、“嘒嘒”、“穆穆”,加上作用类似叠字词的其他几个形容词“有斁”、“有奕”、“有恪”,使其在语言音节上也很有乐感,这当是此篇成功的关键。虽然它不像后世的诗歌在起承转合的内部结构上那么讲究安排照应,但是其一气浑成的体势,仍使它具有相当的审美价值。孙鑛说:“商尚质,然构文却工甚,如此篇何等工妙!其工处正如大辂。”(陈子展《诗经直解》引)他所谓的“工妙”,读者应当从诗的整体上去理解,这样才能正确把握其艺术性;所谓“大辂”,应是一辆完整的车子,而不是零碎的一辕一轴。
六经皆史,从以诗证史的视角说,此诗是研究音乐舞蹈史的好资料。诗中出现的乐器有四种:衎鼓、管、磬、镛,分属中国古代乐器八音分类法的革、竹、石、金四大类,出现的舞蹈有一种:万舞。《诗经》各篇对鼓声的摹仿是极其生动的,可以使读者从中初步领略原始音乐的力度、节奏和音色。如《小雅·伐木》的“坎坎鼓我”,《小雅·鼓钟》的“鼓钟将将”、“鼓钟喈喈”,《大雅·灵台》的“鼍鼓逢逢”,《周颂·执竞》的“钟鼓喤喤”,《周颂·有駜》的“鼓咽咽”,此篇的“奏鼓简简”、“衎鼓渊渊”,这些摹声的双音叠字词,前一字发重音,后一字读轻声,通过强——弱次序体现了鼓声的力度,又通过乐音时值的组织体现了长短的节奏。从传世实物和考古发掘看,鼓有铜面和兽皮面两大种类,“逢逢”、“简简”、“渊渊”应是对兽皮鼓声的摹仿,“将将”、“喈喈”、“喤喤”则应是对金属鼓声或钟鼓合声的摹仿,它们形象地再现了或深沉或明亮的不同音色。从这一点上说,《诗经》中描绘乐声的叠字词是唐代白居易《琵琶行》“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这类描写的滥觞。《那》一诗中所用之鼓为衎鼓,据文献记载,衎鼓有两种类型,一种大型的竖立设置,名为楹或立鼓;一种小型的类似今日之拨浪鼓,较晚起。《那》中之衎鼓当为立鼓,按《释名·释乐器》云:“衎,导也,所以导乐作也。”可知其作用是在祭祀歌舞开始时兴乐起舞。而祭祀时跳的万舞,又见于《邶风·简兮》、《鲁颂·閟宫》。从《简兮)的描写中可以看出,万舞包括武舞(男舞)和文舞(女舞)两部分,男舞者孔武有力,手执驭马的绳索,女舞者容光焕发,手执排箫和雉鸟羽翎。笔者以为万舞是一种具有生殖崇拜内涵的舞蹈。按“万(万)”与“虿”字相通,《说文解字》释“虿”为毒虫,又称“蚳”,是一种有毒的蛙,则“万舞”一名当关联于蛙的崇拜。而据现代学者研究,蛙在上古信仰中是孕育和繁殖力的象征。此诗所描写的万舞是在鼓声中进行的,中国西南地区出土的古代铜鼓上铸的正是青蛙的形象,这些塑像常呈雌雄交媾状或母蛙负子状以表现生殖崇拜内涵,并且《简兮》所描述的“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的万舞形象也常见于铜鼓腰部的界格上,这些都是万舞的原始信仰意义的明证。
唐朝的韦应物写了一首《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凿岩泄奔湍,称古神禹迹。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水性自云静,石中本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贻之道门旧,了此物我情。”这位作家对水石之间关系的疑惑与领悟,亦同于苏轼之于琴指。这其实是个高深的哲学问题,因为在佛教看来,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事物与事物之间只是由于发生了联系,才得以存在。即如所谓“四大”,《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五说:“譬如机关由业转,地火水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一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具一箧。”《圆觉经》说:“恒在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楞严经》曾对什么是“浊”有一段阐发:“譬如清水,清洁本然,即彼尘土灰沙之伦,本质留碍,二体法尔,性不相循。有世间人取彼土尘,投于净水,土失留碍,水亡清洁,容貌汩然,名之为浊。”也就是说,“浊”是尘土和清水发生了作用而形成的。另一段论述说得更为明确:“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苏轼的诗简直就是这段话的形象化。
从字面上看是说,如果说琴可以自己发声,那么为什么把它放在盒子里就没了乐声?如果说声音是由手指头发出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凑过耳朵靠近指头直接听到乐声呢?
苏轼在这首诗中思考是:琴是如何发出声音的?根据科学依据可知,其实,琴能演奏出优美的音乐,这不光需要靠琴,还要靠人的指头弹动、敲击钢丝 ,产生振动发出,人的手指和琴同时存在是发出琴音的物质基础,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奏出优美的音乐。
由于钢丝的粗细不同,所以按不同的键,木槌就会敲击相应的钢, 发出不同的声音。
从禅理方面来说,诗人以琴声来解说禅理。诗人通过反问的方式,巧妙而形象地说明了是琴与指的结合,才产生了精美的琴声。一方面,不论是从单纯的琴来说,还是单纯的指来说,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其在就能发出琴声来,这就是“有”;但琴与指都是无法独自产生出美妙音乐来的,这就是“无”;另一方面,精妙绝伦的琴声却又是的的确确从琴和手指上发出来的,琴声是潜存于琴与指上的,这就是“有”。缺少了琴与指中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发出优美的琴声来,这又是“无”。正是这种“无中生有”、“有来自无”、“有无相生”、“有无结合”才会产生美妙无比的琴声来,从而揭示了“有”与“无”结合、“有”“无”统一才能生成万物的普遍道理。须知,琴声潜在于琴上,要靠指头点拨,即靠“有”的推动才能发出声来,但光有指头也无济于事,“有”必依赖“无”即潜在于琴身的音才可生出声。总之,有无相生是万物生成之本。
该诗哲理性很强,富有禅机。佛教视有为无,视生为灭,追求无声无形不生不减,音乐的真实即虚无,所以音乐无所谓真实与否,要以“谐无声之乐,以自得为和”、“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通过内心的感受而自得、反悟禅道。《题沈君琴》否定了琴、指两者和音乐之声的关系,其思想和《楞严经》“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两圆离,是则常真实”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