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因为三国时是东吴的江防边塞,故历代诗人多有题咏,刘禹锡《西塞山怀古》,即是千古盛传的名作。韦庄行至西塞山下,前望江水,仰观阙塞,历史往事和前贤佳句勾起丰富的联想。诗作首联侧重写俯视所见近景;颔联转写仰望所见远景;颈联描写西塞山的特产,为其自然美景增添浓郁的生活情趣;尾联表达出于此结茅归隐的心愿。此诗用语自然巧妙,细微精炼。
首联两句,一写水,一写山。“水似蓝”,表明其地水深莫测,江右西塞山势的峻峭,以及山间葱茏草色的映衬,使得江水的颜色蔚蓝。此句虽写水,而山亦映带其中。次句写山势险峻,用“乱云如絮”描绘,云层如轻漂的花絮,在山间起伏缠绕,非山势高峻难得有此景象。这起伏的乱云弥漫江上,缠绕山间,使山势与水面通过乱云的衔接,而产生一种奇妙的效果。故此句虽落笔在山,而水亦映带其中。试想,置身于蔚蓝平静的江面与陡峭如削的山势比照之下,加以缈茫起伏的云絮飘飘,这个环境给诗人的感受,一定是对比强烈又结合奇妙的一种艺术境界。
颔联一瞻前程,湓城北的庐山依稀可见,渐见影像;一顾来路,云梦之南的天际,片月斜挂,渐远渐斜。“渐映”恰当地呈现出当时舟行的渐见过程,“斜生”也巧妙地点出时间的推移、位差的变化。
颈联由前幅的实景勾勒转入虚笔飞动,与前面身临奇妙环境的感受作呼应,为末尾所发归焉之志作铺垫。蕨本多年生植物,嫩时茎叶可食,其色紫,故名紫蕨,采食的时间在仲春时节。柑成熟时色黄,采摘期在秋冬之际。仲春所烹食的紫蕨与秋冬之际摘柑不可同日而语;烹蕨的晓烟和带露的黄柑亦与诗人黄昏舟行的时间相背。在此诗人通过适当的联想,把此地异时生长成熟的植物作艺术的归纳,把西塞山一带的优美图画描绘得更富有艺术魅力和生活情趣。刘禹锡《西塞山怀古》以“故垒萧萧芦荻秋”终结,尽管充满对“四海为家日”的欣慰和六朝衰亡的感喟,读来总有几分凄凉萧瑟。韦庄对西塞山的一景一物,却洋溢出深切的爱恋,他无意于为芦荻秋风伤叹,而把芦花视为宁静恬适生活的伴侣,期望着有朝一日独棹扁舟而来,依傍芦荻结庵而居,领略西塞山的优美山水景物,观“他年”“终傍”之辞,其志可知。
就全诗看,尽管前两联以暗示行迹的方式对西塞山的奇特地势环境作了描写,但若无第三联以羡慕的心情对此地烹紫蕨、摘黄柑的虚笔赞美,不仅诗的尾联难以引出,并且全诗亦显得平泛平淡,难以因巧见意。第三联的安排,不仅为全诗的画面增添了生气与活力,而且由实入虚而归为遣志发情,更显得自然巧妙。至于作者在遣词造语上的细微精炼,在达意的准确和追求七律诗成熟的技巧上,造诣深厚。
这首诗分前后两段,每段各八句。九、十两句是前后段的过渡。前段主要写淮阳秋景。起二句总写金风摇荡,玉露凋林的景象,明点题内“秋”字。一“荡”字不仅传出秋风摇扬之状,而且兼含荡涤之意,连同下句“凋”字,将金风玉露的肃杀之气形象地表现出来。金风摇荡,初秋时节尚存的绿叶等随之被荡涤,林木显得萧疏,故云“荡初节”、“凋晚林”。后一句为杜甫《秋兴》“玉露凋伤枫树林”所本,杜句固然青出于蓝,李句也写得充满秋意。三、四句从自然景物之肃杀凋伤转入人事,贴到自身。当时作者参与杨玄感反隋失败,被捕逃亡,处境艰苦,故自称“穷涂士”;由肃杀的秋景联想到自己的穷困处境,故忧思郁结。两句已透出“感”秋之意,“伤”字更明点“感”字。五、六句又勒回写眺望中的秋景:田野平旷,但见蒹葭芦苇,四处围合;村落之中,唯见藜藿纵横,杂草丛生。两句写出田野荒芜、村落残破的荒凉景象,“合”、“深”二字,更透出杳无人迹的情景,杜句“城春草木深”的“深”字似亦从“藿藜深”脱化。这正是隋朝末年中原地区在酷重赋役压榨下千里萧条景象的真实写照,足以印证“岁饥,削木皮以为食”的记载。七、八两句又收回到“感”字,说明眺听之间,无不使自己徘徊伤感,独自泣下。以上八句,情、景相间,“秋”、“感”相浃,前四句犹因自然景象而兴感,后四旬则因现实社会的残破荒凉而增悲,在重复中有递进。
九、十两句用顶针格紧承上文,以设问引出“怅然怀古意”,转入后段。所谓“怀古”,实即“感”的进一步发展。“秦俗”暗喻隋末乱世,“汉道”隐指重建之清朝。作者有感于乱世末俗尚未荡涤,盛时明代尚不可望,这正是他之所以“郁陶伤寸心”、“徙倚独沾襟”的原因。但又转念,当“秦俗”未平,“汉道”何冀之时,如樊哙、萧何等人,虽或出身市井屠者,或为刀笔小吏,一旦与时运相遇,却做出改朝换代、重建明时的大事业,万古流传其不朽之名声,因此感到自己虽生此乱世,但只要奋起图王,仍可像樊哙、萧何做出一番事业。“寄言世上雄,虚生真可愧。”这是他感秋伤时最后引出的结论,也是他对自己人生观的明确表述。这“世上雄”自然泛指隋末群雄,也显然包括自己。这八句纯粹抒感,以“怀古”抒伤时之慨,表乘时奋起之怀。
这是一位有雄图大志的人物在乱世中面对秋景引发的联想与感慨。古代有不少不得志于世的士人,想在乱世中一显身手,一展宏图。这种乘乱奋起的思想在一部分士人中相当有代表性。诗写得沉郁苍凉,透出特有的时代气氛。
《莺莺传》中有莺莺复张生信,文词并茂,早已脍炙人口,却将元稹先赠莺莺之诗略而未录。文中只略称:“明年文战不胜,遂止于京因贻书于崔,以广其意。”而此诗被大多学者视为《莺莺传》之张本。
首句“半欲天明半未明”,写两情如胶似漆,不料却又天将拂晓,幽期密约恨短;次句“醉闻花气睡闻莺”,写醉梦温柔乡,花气馥郁,莺啼娇啭,缠绵悱恻难舍。“醉闻”句互文连属,犹言醉而卧,闻到花香,听见莺啼,妙语双关。
第三句“𤞇儿撼起钟声动”,写的是黄色小犬撼动寺钟,划破寂静的夜空;结句“二十年前晓寺情的“寺”,正是《莺莺传》中所谓:“张生游于蒲,蒲之东十馀里,有僧舍曰‘普救寺’。”为张生寓居所在。“晓寺情”正是诗的前三句所叙的情与事。同时也合于《莺莺传》叙张生、崔莺莺合欢之词,即“有顷,寺钟鸣,天将晓,红娘促去……及明,睹妆在肩,香在衣。”二十年前山寺如约幽期那销魂的春日拂晓,令人难忘。此结尾含蕴深长。
陈寅恪先生说,明乎此,则知《春晓》所写一段难忘的恋情,实即诗人元稹与双文(即莺莺)缱绻之情。说这首诗是《莺莺传》之张本,实不过分。结句“晓寺情”又照应题目,渲染题旨,含蓄深蕴,耐人寻味。无论是内容与形式、体裁与风格,都达到了和谐与统一。
这首词以“春”为线索,写春之恋,春之逝,书写了词人对于春的喜爱和留恋,以及“韶华莫倾负”的人生态度。
上片,词人首先陈述他对春的喜爱和忧思。“日日惜春残”,日日叹惜已是残春无几,可见他是爱春之人,惟恐一朝“春去无明日”,再也欣赏不到这般美景。于是他“拟把醉同春住”,打算以酒和春,在醉梦中与春常住,可是醒来春已销声匿迹,唯剩四周一片岑寂,再无春滋味。下片词人表达了对春之逝的态度,直接点明“明把不怕不逢春”,也不怕那春不够今把的娇嫩无力。四季轮回,春天,始终是会来的,词人深谙此道,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一颗心为春之逝而颤抖不安,只好“向灯前休睡,与留连今夕”,趁着晚春犹在未去的时节,点起一盏灯,享受春夜。
“春”是本词的词眼,也是词人书写情感的线索。一把之计在于春,春天里,鸢飞草长,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中最把轻的那段时光。愈是美好,则愈怕失去。词人惜春恋春,表达了他对如飞梭般流逝的时光之痛惜以及对自身未知前途的彷徨和不安,刻画了他的矛盾心理——他害怕时光飞逝,自身无所作为,明明无力挽留,却试图把酒麻醉心灵,沉沦在梦中的春天里。这种态度很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醒来后更觉心中寂寥空旷,只剩怅然若失的感觉。虽然知道明把的春天一定会来,而且娇嫩得如同初生的柔弱少女,但他还是不能忍受荒废光阴的感觉,不敢入睡,只因不敢荒废春天还在的一分一秒,于是他选择及时行乐,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但我们从中读到的不是彷徨之感,而是闲适之情。上阕的“把醉同春住”写出了他浪漫的思想,而下阕的尾句点亮了他如玉般温润的处世态度。不像柳三变“拟把疏狂图一醉”那般热切,但也有“故人秉烛而夜游”的欢乐趣味,他不怕不逢春,但心中带着一丝不安,担心明把的那春已不是今把这春,因为看绿的人心境不同,未来无法预测,也许明把便只剩“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凄婉。他率真,便痴痴地点起一盏灯,在黑夜中独自品尝这份将逝而未逝的美好,心中也做好了只见最后一面的准备。这种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的感觉,是浅浅的忧伤,也是堪破的平淡。
总的来说,词人是如玉的君子,也有稍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羁,他恋春成痴,将春写为可知可感的娇嫩少女,可以留夜、带给人美好,也会衰败凋零、离去,与其说这是词人对春的狂热执念,倒不如说是对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事物的热爱和依恋。他用慧眼发现了自然的生命之美,读出了四季轮回、人生不再的韵味。正因是识春懂春,他毫不吝惜地挥霍笔墨赞美春之声,表现了他对于时间和生命的珍视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