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君即王昭君,是汉元帝时宫女。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时,汉元帝将昭君嫁给了单于。昭君出嫁匈奴的故事引起后人的无限感慨,屡有歌咏其命运的诗歌。至沈约时,昭君出塞已经成了诗歌中的传统题材了,所以此诗就题材与表达的内容情感而言并无多少新鲜之处,但在剪裁与刻画技巧方面颇具匠心,仍显出与众不同之处。作者写昭君诗却不把注意力放在昭君出塞前后的一系列具体事件的叙述上,对于昭君出塞的缘由、过程以及出嫁匈奴后的生活和最终结局并不涉及,而是着重描写她离开汉宫前往匈奴途中的所见所感,从这样的角度写,更显得集中、精致。
诗从昭君辞别故国、北上与匈奴成亲写起。“披香殿”是汉代后宫殿名,“汾阴河”似指汾水,在今山西省境内。昭君北上时是否渡过汾水难以确知,作者此处用“汾阴河”与前句中的“披香殿”对举,意在暗示昭君已远离中原故土,进入北方边远之地,地域的转换表示行程渐远,风物已变,全诗描写的离愁别恨也从此引出。接着的四句,便转入对昭君痛苦情状的描绘。“于兹”二句说离宫北上,渡过汾水,离匈奴渐近了,不由得黯然魂逝,自此双眉紧锁,愁苦满怀。“沾妆”二句是对昭君忧伤容貌的描绘,沾在粉妆上的泪珠犹如浓重的露水,泪水环绕眼睑状似流波。大多数齐梁诗人有这么一种倾向,即描写刻画精致细腻,不厌其详,以此显示自己在这方面的才能。沈约这四句诗便是如此,然而这类精细的刻画有时也会因过于繁复而使诗歌显得板滞堆砌,缺乏生动流转之美,沈约这四句诗虽然工丽,但语义已略嫌重复,好在并未继续铺陈下去,故未使诗歌风格平弱、结构臃肿。
“日见”句起四句诗写了沿途的景象。随着行程日远,大漠中奔沙时起,随风飘转的蓬草也随之增多。塞外凛冽的寒风,不仅侵透了身上的绮罗,而且刺入肌骨。四句诗展现了大漠苍凉萧瑟的景象,奔沙、胡风的肆虐,使人倍觉长途跋涉的艰辛,飘转迁移的蓬草,更衬出昭君远离故土、飘零异域的无限哀怨。作者此处用“日见”、“稍觉”,将由汉入胡时沿途所见景物的渐变及其对人物心理的影响刻画得很委婉细致,奔沙、转蓬等也很好地烘托了气氛。
行行日已远,触目又皆是与故国迥异的景象,昭君更思念故国了。“衔涕”二句写她含泪南望,然而关山阻隔,故国杳渺,心中的哀怨之情更难以抑制,这里用一“试”字,颇为传神,既写出昭君频频回首引领眺望的神情,又显示了关山无极,南望非易,从而愁绪愈浓。“始作”二句写她试图用音乐排遣胸中的怨情,然而终于不能。据说汉武帝时,将公主嫁给乌孙王昆莫。“令琵琶马上作乐,以慰其道路之思”,送昭君时大约也如此,故沈约诗中有此二句。“阳春”、“苦寒”均为乐曲名,“阳春”原是楚国的古曲,此处泛指欢乐的曲子,“苦寒歌”即汉乐府《苦寒行》,这里泛指辞调哀苦的乐曲。“阳春曲”与“苦寒歌”相对,且分别用“始”、“终”二字,别有深意,实际上这两句还以乐曲为象征,总括了昭君初始入选宫中,最终事与愿违,未承恩宠而出嫁匈奴的悲剧性的一生,揭示了昭君命运的蹇踬。最后二句言南归无望,日后唯有每月十五日的夜晚,明月又圆之时,聊以望月来寄托思乡之情。这里的“暂”字用得也极讲究,思乡之情无以排遣,只得寄托于夜空中团圆的明月,这本已是无可奈何中仅存的一丝慰藉,然而这明月却并非夜夜都圆,则此情之最终不可排遣也就不难体会了。末二句委婉含蓄,富于思致,所谓“含不尽之意于言外”。
此诗除了剪裁上颇有特色,字句的锻炼也极工巧外,还有一个特点不容忽视,即讲究声律。沈约是永明体诗歌的代表,他主张在诗歌中运用声律法则,因此,此诗有半数诗句为律句,尤其是第三、四、五、六句,就每一联而言,已合于律诗的平仄要求了,只是联与联之间尚未考虑粘接。有意识地追求声律协调是齐梁诗坛上出现的新气象,沈约在这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为后来唐代律诗的形成作出了贡献,此诗便是他声律理论在创作中运用得较为成功的一例,因此,欣赏此诗,不能不注意到这点。
这是一篇寿词,词人始终对寿星的家庭荣耀进行夸赞,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对寿星主人充满了敬意,特别是对寿星有两个好儿子好生羡慕。
词的上半阕主要是写寿星本人,手法采用顺序结构写作,白描手法直接来讲述寿星本人及其家庭。其中“叶阶蓂初秀”说明了寿星出生在初六日。接着就说她从小生活在一个有良好教育的家庭,在家庭里就像冬日的阳光和标志着春天来临的星斗,被视为掌上明珠。再接赞美“南昌”长得美而贤惠,嫁了一个难得的好丈夫。到如今,儿孙满堂,且都是锦衣还乡的高官显宦。
词的下半阕就是采用大量的用典手法来写寿星的两个儿子。夸其人不如夸其子,作者深谐此道。大量贴切的典故赞誉寿星的两个儿子。如“棠棣连阴”、“虎符熊轼”、“夹河分守”、“青云咫尺”。不管是那个母亲听了别人这样赞自己的儿子肯定心花怒放。
因为是应酬寿词,无非是善颂善祷,应世随俗而已,所以难得有佳句,因此有人以此来说明此词不是李清照所作。其实词中赞美颂词写的委婉含蓄,比喻贴切,用典自然,表现了作者较高的语言修养,也是贺寿词中的佳品。徐培均也是以此来说明此词风格为什么与李清照的一贯风格不符,实为体裁所限。
这首诗描写奔赴前线的戍边将士听到前方部队首战告捷的消息时的欣喜心情,反映了唐军强大的战斗力。
“大漠风尘日色昏”,由于中国西北部的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均呈自西向东或向东南走向,在河西走廊和青海东部形成一个大喇叭口,风力极大,狂风起时,飞沙走石。因此,“日色昏”接在“大漠风尘”后面,并不是指天色已晚,而是指风沙遮天蔽日。但这不光表现气候的暴烈,它作为一种背景出现,还自然对军事形势起着烘托、暗示的作用。在这种情势下,唐军不是辕门紧闭,被动防守,而是主动出征。为了减少风的强大阻力,加快行军速度,战士们半卷着红旗,向前挺进。这两句于“大漠风尘”之中,渲染红旗指引的一支劲旅,好像不是自然界在逞威,而是这支军队卷尘挟风,如一柄利剑,直指敌营。这就把读者的心弦扣得紧紧的,让人感到一场恶战已迫在眉睫。读者会悬想:这支横行大漠的健儿,将要演出怎样一种惊心动魄的场面呢?
在这种悬想之下,再读后两句:“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吐谷浑。”这可以说是一落一起。读者的悬想是紧跟着刚才那支军队展开的,可是在沙场上大显身手的机会却并没有轮到他们。就在中途,捷报传来,前锋部队已在夜战中大获全胜,连敌酋也被生擒。情节发展得既快又不免有点出人意料,但却完全合乎情理,因为前两句所写的那种大军出征时迅猛、凌厉的声势,已经充分暗示了唐军的士气和威力。这支强大剽悍的增援部队,既衬托出前锋的胜利并非偶然,又能见出唐军兵力绰绰有余,胜券在握。
从描写看,诗人所选取的对象是未和敌军直接交手的后续部队,而对战果辉煌的“前军夜战”只从侧面带出。这是打破常套的构思。如果改成从正面对夜战进行铺叙,就不免会显得平板,并且在短小的绝句中无法完成。现在避开对战争过程的正面描写,从侧面进行烘托,就把绝句的短处变成了长处。它让读者从“大漠风尘日色昏”和“夜战洮河北”去想象前锋的仗打得多么艰苦,多么出色。从“已报生擒吐谷浑”去体味这次出征多么富有戏剧性。一场激战,不是写得声嘶力竭,而是出以轻快跳脱之笔,通过侧面的烘托、点染,让读者去体味、遐想。这一切,在短短的四句诗里表现出来,在构思和驱遣语言上的难度,应该说是超过“温酒斩华雄”那样一类小说故事的。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