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辛辣的讽刺诗。在此诗作者眼中,高克带领的部队,战马披甲,不可谓不雄壮;战车插矛,不可谓不威武。可是清邑的士兵却不是在为抵御敌人随时可能的入侵而认真备战,却在河上逍遥游逛,耍弄刀枪;身为将帅的高克也闲来无事,只是以练武来消磨时光而已。此诗讽刺的对象是高克,而最终深深斥责的是郑文公的昏庸。
至于为什么说讽刺的矛头最终是对准郑文公,古代有一位论者分析得很有道理:“人君擅一国之名宠,生杀予夺,唯我所制耳。使高克不臣之罪已著,按而诛之可也。情状未明,黜而退之可也。爱惜其才,以礼驭之亦可也。乌可假以兵权,委诸竟上(边境),坐视其离散而莫之恤乎!《春秋》书曰:‘郑弃其师。’其责之深矣!”(朱熹《诗集传》引胡氏语)。总之,在抵御外敌之时,郑文公因讨厌高克反而派他带领清邑士兵去河边驻防的决策是完全错误的。
全诗共三章,写清邑士兵在黄河边上的彭地、消地、轴地驻防时的种种表现。表面上是在称颂他们,说他们的披甲战马如何强壮,奔驰起来又如何威风;战车上装饰着漂亮的矛,是如何的壮盛;军中的武士也好,主帅也好,武艺又是如何高强。而实际上他们却是在河上闲散游逛。每章的最后一句如画龙点睛,用“翱翔”、“逍遥”、“作好”等词来揭出本相,其讽刺的手法是较为含蓄的。从诗的章法上说,三个章节的结构和用词变化都不甚大,只有第三章与前两章不同处较多。作者采用反复咏叹的手法,以增强诗歌的气势和表现力,从而达到其讽刺的效果。
此诗开头两句写腊日一到,岁暮就会很快被送走。虽然时有风雪,但无碍于季节的转换,天气的日趋暖和,指明了自然变化规律的不可抗拒性,预示冬即去春将来,渲染了一种蒸腾向上,振奋人心的气氛。
三、四句承接“时已和”写梅、柳干粗枝繁,高大挺拔,傍屋而植,夹门而立,那绽开的梅花一朵朵,一束束,串成一条,芳香四溢,构成一个静谧恬适的境界。在此,虽未言及其中人,其中人超尘拔俗的精神风貌,却可由所居环境的幽雅揣度到八九分。
后四句集中表现所居之人的行为与思想活动。诗人写自己面对佳花把酒吟诗,觉得那花儿也似乎显得心满意足,高兴不已,深感这酒中的快乐,是多而又多。然而究竟其中有多少快乐。谁也弄不清楚,只知唯有像“双阙对峙,其前重岩映带,其后七岭之美,蕴奇于此”的章山那样的风景胜地,才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激发诗情,可写出妙言奇句佳篇的理想去处。诗人在这里恰当运用了移情于物的艺术手法,把他那种陶醉于山水,热衷隐居生活的怡然之乐表达得淋漓尽致。
这首诗勾勒环境,清新秀雅,有力地烘染了人物的性格;抒发怀抱,移情于物,情趣盎然。尤其是“章山有奇歌”一句,既收束全诗,又有宕出远神之感,使想象由近及远,在更其广阔的空间驰骋,从而进一步拓展了诗的意境,使其更显节短韵长,余味悠然。
文章起首一段极力描绘“醉乡”中的种种颠倒迷乱情状。从表层意义上看,所谓“醉乡”不过是酒醉后的荒唐情态;但总观全文,便可悟出,作者是以此暗指整个清代社会。由于文字狱的构陷和残酷的民族镇压,在这个社会里,“昏昏冥冥”,“天地易位”,“日月失明”,人们为这恐怖统治弄得“心荒惑”而“体败乱”,内心的愤懑只好借酒来排解乃至忘却.以期在醉态热絮中求得心灵的麻醉与自适。
正因为出于这样一种立意,文章在对“醉乡”作了一番着意描绘之后,便进而改用议论的笔墨对这种处世态度进行分析。饮酒无度,以醉酒来逃避现实,这在中国是古已有之,西晋的刘伶与阮籍等即是如此。他们所以借酒浇愁,其原因便在于“当是时,神州陆沉,中原鼎沸”,司马氏篡魏之后,为迫使曹魏旧臣拥戴新政权,承认它的合法性,便滥杀无辜,杀人之多,以致他们的后人东晋明帝司马昭闻之,都吓得“复面箸床”。政治的黑暗和恐怖,迫使土族知识分子纷纷设法全身远祸,“放纵恣肆,淋漓颠倒,相率入醉乡不已”。写西晋意在影射现实,文章极隐蔽地揭示出主旨:产生作者所见“醉乡”的缘由,便是清军入关并建立异民族政权,清代统治者和西晋王朝的统治者一样的凶残。对处于严酷专制下的臣民来说,这完全是不见底的深渊。至此,文章一笔折转,斩钉截铁地说:“以吾所见,其间未尝有可乐者”,所谓“酣适之方,甘旨之尝,以倘以祥”不过是一种假象而已,而亡国的苦痛,民族的耻辱是绝不可能真正被忘却的。然后,文章再推进一层,剖析“可以解忧”的说法,“夫忧之可解者,非真忧也;夫果有其忧焉,抑亦必不可解也。况醉乡实不能解其忧也”。这节议论,激切峻急,纵横恣肆,语语转,笔笔紧,层层推进,剖析入微。
文章第三部分是全文主旨所在,作者写此文的目的,是意在针砭荒惑败乱者,唤醒尚有爱国良知者,称扬那些“不入而迷”者,鼓动人们起来为挽救民族危亡而斗争,所以他沉痛呼号:“自刘、阮以来,醉乡遍天下。醉乡有人,天下无人矣!”社会尽管已是如此,但志节之士依旧大有入在,作者厉声斥骂那些荒惑败乱者为“真醉乡之徒”时,就是号召人们做那清醒而坚定的志节之士。
这篇《醉乡记》和《河墅记》、《芝石记》等一样,都是浑然而一、神气流通的作品。终天不没的浩然正气和独特的结构形式全然混合为一,显得特别完美。为了避免文字狱,作者匠心独运,采用以虚写实的手法,通篇不离“醉乡”,又笔笔都在写现实,写醉乡是虚,写现实是实。既含蓄深沉又痛快淋漓,充分展现出了作者内心既想归隐林泉,又不甘民族沉沦的矛盾和苦痛。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