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会饮,本为乐事。但此诗所写,却不是冥饮之乐,而是由此引发的诗人的幽恨悲情。
此诗的前半写初秋崇让宅的景象。清池前横,修竹环绕,地方可谓清幽已极。但诗中用“风”、“露”点染,立刻使之带上浓重的悲切气氛。露凝如霰,说明露重天寒。下面接着再用风加重描写。诗人把主观的强烈感情赋予客观事物,所以见得风摇翠竹,飒飒作响,也像在悲泣一般。开头两句,是用环境的凄清,衬托诗人心境的凄楚。下面两句,则是借环境景物,抒发人生的感叹。“浮世”,此处谓世事不定、生命短暂。“聚散”虽兼含两义,重点是在“散”(别离)上。从诗的后半看,这里主要是对妻子而言,同时也兼指筵上之人,因为筵终席散,大家又当别去,它与下联的“灯”、“酒”,关合诗题“宴”字。诗人此前,先是给人作幕僚,以后在朝廷作小官,继而在县里为吏,后来又作幕僚,颠沛流离,东西奔波,常与妻子分离。第三句的感叹,正是诗人坎坷经历的沉痛总结。第四句上承首句的“风”,意谓:“人生固然常多分离,池中的红荷,为什么也被风吹得零落缤纷呢?”不用直叙而用反问,可以加强感叹痛惜的语气;对红荷的痛惜,正是对人生难得团聚的痛惜。这一联“浮世”对“红蕖”,“本来”对“何事”,对仗比较自由,何焯说它是“变体”,纪昀也说“三四对法活似江西派不经意诗”(《李义山诗集辑评》),可以说是李商隐对律诗的一个发展。
上面四句是即景生情,融情入景,下面四句则是直接发抒感慨。第五句上承第三句的“聚散”,写对妻子的深切思念。“悠扬”形容“归梦”的悠长。“归梦”又和“灯”联系起来,意味深长。梦自然使人联想到夜,夜又使人联想到灯。读这句诗,使人仿佛看到一盏孤灯伴着诗人朦胧入梦的景象,幽微的灯光,好像在向人诉说诗人梦中与妻子相会的情景,比起直叙梦中思念来,意境更美,更富诗意。第六句上承第三句的“浮世”,是说因为失意无聊,只好以酒浇愁。句中用一“知”字,使酒带上人情,似乎也在为诗人的坎坷遭遇痛惜不平。两句中“惟”和“独”,都起着一种强调、渲染的作用,表现出诗人的冷落、孤寂之感。失意之悲,别离之痛,郁结在诗人胸中,终于宣泄出来:“难道直到白头都只是这样下去吗?归隐嵩山之南的苍松白雪之中,才是我的夙愿啊!”中岳嵩山,是古代著名的学道隐居之地。“松雪”喻高洁的品性和节操。诗人于无可奈何之中想到归隐山林,这只是仕途坎坷、壮怀未成的幽愤而已。
“情深”(钱良择评语),是此诗的特色。诗人将“比”“兴”这两种手法揉合在一起,用环境景物,烘托渲染自己的思想感情。风露塘竹之悲,触动加深了人之悲切;红荷的离披,也象征着人的别离;客中苦酒,像在悲叹一样;寒夜孤灯,仿佛也在凄惋幽思;即使是嵩山的松雪,好像也在召唤着诗人归去,总之,没有一物不解人意,不含着深情。因情见景,情由景发,情景交融,融为一体,读之撼动人心。
这首诗,叙离别而全无依依不舍的离愁别怨,写得慷慨激昂,议论滔滔,形象丰满,别具一格。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下笔挺拔刚健,调子高昂,一扫送别诗的老套,生动地勾勒出主人公性格的坚强刚毅,真有一种“直疑高山坠石,不知其来,令人惊绝”(沈德潜《说诗晬语》卷上)的气势,给人以难忘的印象。
“杖剑对尊酒,耻为游子颜”,彩笔浓墨描画出大丈夫的壮伟形象。威武潇洒,胸怀开阔,风度不凡,气宇轩昂,仿佛是壮士奔赴战场前的杖剑壮别,充满着豪情。
颈联运用成语,描述大丈夫的人生观。“蝮蛇螫手,壮士解腕”,本意是说,毒蛇咬手后,为了不让蛇毒攻心而致死,壮士不惜把自己的手腕斩断,以去患除毒,保全生命。作者在这里形象地体现出壮士为了事业的胜利和理想的实现而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颈联如此拓开,有力地烘托出尾联揭示的中心思想。“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尾联两句,总束前文,点明壮士怀抱强烈的建功立业的志向,为达此目的,甚至不惜“解腕”。那么,眼前的离别在他的心目中自然不算一回事了,根本不值得叹息。
此诗以议论为诗,由于诗中的议论充满感情色彩,“带情韵以行”,所以写得生动、鲜明、激昂、雄奇,给人以壮美的感受。
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