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可分为五段。第一段写天马的神峻,诗人以此来比喻自己非凡的才能。头一句首写出天马的不凡来历。天马并非产于中土,传说天马出产在西域月支国的山洞中。月支、大宛等国,俱在新疆伊犁河和苏联伊塞克湖一带,故在汉人的眼中,那就是“西极”。这匹天马的背上的毛色就象虎皮的花纹一样,它长着飞龙的翅膀,形象更加神奇。接着,诗人描写天马驰奔的神姿:它嘶声响彻青云,跑起来鬃毛象绿发一样飘荡;它的双目之上兰筋突起,权骨奇异,飞奔起来霎时间就不见了踪影。它从神话中的昆仑山上腾跃而起,跨越了西极的千山万水,四蹄生风,无一闪失。它飞奔的神速简直令人不敢相信。鸡鸣时它还在北方的燕地(北京、河北、辽宁一带)刷洗鬃毛、下午申时(约为三、四点钟)已经奔驰到南方的越地(浙江地区),在那里安详地吃草。它奔走的速度真如电闪流星,一闪即过,使人们来不及看清它的身影,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里诗人以描写天马的神异来喻自己的卓越才能。对于自已的才能,李白一向是非常自负的,甚至于在不了解他的人看来,简直是说大话。而了解他的人,都称他有王霸之才,堪为帝王之佐。
第二段,写天马也曾有过“跃天衢”、“照皇都”的得意时刻。以此来比喻他在天宝初在长安待诏供奉翰林的一段宠遇。在天马得意的时期,它仰头呼啸,扬蹄飞奔,象飞龙似的。它的眼睛象长庚星一样的明亮,它的胸脯,两块肌肉鼓鼓的,象一双鸭子一样丰满,扫尾迅似流星,昂头犹如乌鹰,口喷红光,膊出汗血,是何等的骏健精神。它曾和天子御厩中的龙马一起在长安的大道上并驾齐驱,头上的金羁络头套在月一样丰满的两颊上,金光闪耀,影照皇都。它逸然自得,威风凛凛,声传九州。一时间,它的身价倍增,即使是白璧如山,价值连城也换不去这匹天马。再回头瞧瞧那古代曾名贵一时的骏骥紫燕,相比之下,那紫燕竟笨得象条驴!诗人天宝初年的恩宠和身价,就是透过这样的描绘给反射出来的。
第三段写天马被丢弃冷落的情状。它虽然依恋君王的车驾,不忍离去,但是已得不到君王的爱怜,只好腾跃惊矫,四方奔驰。象浮云一样飘荡万里。回首遥望天门,再也逢遇不到象寒风子那样识马的人,会用它这匹周穆王的千里马“逸景”的后代。天马的这种遭遇与李白逐出长安后的情况,何其相似。
第四段写天马的晚年。它拉着盐车,仰望青天,那天上的白云是多么悠闲自在,它自己却忍辱负重,向着陡峭的山坂攀登,真象是倒行逆施一样困难。抬头看,前面的丘陵连绵,道路遥远而没有尽头。红日西坠,天色渐晚。它想起了古代的伯乐,曾经抚摸着蹄折胫断的骏马,哀伤它少尽其力,老了而被弃。这匹遭难的天马,正象征着李白晚年因永王事件而遭难的悲惨处境。
最后一段,写天马希望能够遇到象田子方这样的仁人,同情它、起用它。田子方是战国时的仁人。一次,田子方在路上遇见了一个人赶着一匹老马,问他要干什么,那人回答说,这是他主人家的一匹马,因老而无用,要牵出去卖掉。田子方说:“少尽其力而老去其身,仁者不为也。”就掏钱将这匹马买下了。李白所需要的正是这种同情和理解。若不被理解和同情,其实就是有昆仑山上的琼草玉禾,也不能疗救自己的痛苦,这匹天马的遭遇,就象是五月的桂枝遭到了意外的严霜摧打,它有着无限的冤屈私不平。它希望有象田子方这样的识才仁人,能够把自己献给穆天子。虽然老了,已不能驾车奔驰,但是,在王母娘娘的瑶池盛会上,当一名舞马总还是可以的。严霜五月”说的是战国时邹衍的故事。邹衍奉事燕惠王,竭尽忠诚,反被小人谗毁,被关进监狱,他仰天大哭,感动了苍天,夏天五月竟下了一场严霜。在这里,李白用以说明自己被系狱流放是冤枉的,他象这匹天马一样。伏枥衔冤摧两眉”。唐玄宗时,宫中常有马戏,舞马立于台上,按着音乐节奏进退起卧,抬起前腿为君王祝寿。这里是说,如今我老了,尽管不堪大用,但是做一名宫廷文学侍臣,为国家朝廷献出些绵薄之力还是可以的。
李白一生可以说是与王侯权贵、世俗礼教相斗争、相对立的。但是,他也有妥协的一面。马克思评价歌德时说,他是一个一伟大的诗人,同时身上也有德国庸人的气味。同理,对李白的评价也适用。读者不能因他有过对统治者抱有幻想以及对功名有所追求留连而否定他对统治者反抗精神的一面。相反,通过李白在高压的痛苦下,使得他的灵魂发生扭曲的悲剧中,读者可以看到封建社会的黑暗势力对一个天才的心灵和肉体的摧残,从而更加理解诗人痛苦的心灵,更加痛恨这个不合理的社会。此诗既是咏天马,也是喻李白自己,二者浑然一体,声情并茂,表现了李白的二重性格,是一首成功的咏物诗。
大丈夫言而有信,一言九鼎。现代人早就认识到,信用是人们立身处事的原则,他们将狡狤视为人的恶习之一。本文正说明这个道理。
确实,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不得不使自己与社会兼容,而这纷纭复杂的社会包含了各种人与人的关系,依靠种种社会规范来维系这些关系,使社会得到正常的健康发展。如果都像鲁君那样言而无信,这个社会也就不可能成为正常的有秩序的社会,人与之间就除了互相欺骗以外,不存在任何关系。因此,做人须讲信用,无论统治者或被统治者,都应明白这个道理,朝令夕改乃是社会不稳定的表现,尔虞我诈是人际关系淡漠的结果。但愿这种状况不复存在。
这首诗由近及远,由小到大,写出了沟水不舍昼夜,滚滚滔滔,流向大海的情景。沟水,绢绢细流,微不足道,但是它始终按一定的方向流去,与大江大河汇合,以汹涌澎湃之势,直奔大海。诗人以小见大,通过一条小小的沟水,表现了一种不屈不挠积极进取的精神,揭示了水流千里归大海这样的历史发展规律。
一沟流水,没有动人的景致,没有广阔的场面,平常又平常,实在难以下笔。但是,诗人从时间、空间上给予展开,由当时,联想到沟水的日日夜夜;从眼下,联想到沟水的千里归宿,把一沟流水同“千里流归大海”这样的道理联系起来,使沟流水闪烁出哲理的光辉,耐人寻味。诗中“住”字用得很好,“住”是人的动作,用它就使沟水拟人化了,富有了感情。若用“尽”字就显得太客观,没有生气。这一问一答,表达了儿童特有的心理,充满情趣,给人亲切的感受,也使全诗活泼生辉。
诗虽然简短,却富于哲理,寓意深刻。诗人写这首诗的时候,或许想起了汉代乐府《长歌行》:“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间像小溪水一样流逝,自己一定要发愤努力,不辜负大好的时光。诗人也或许从奔流的小溪联想到人生的历程:小溪不停地流入沧海,象征着一个人从童年逐步地走向成熟、富有智慧,终于汇入浩瀚的人生的大海。诗里还隐隐流露出一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