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曲起首二句,将古代两则有关重阳节的著名典故巧妙地做了对比,以工整的对仗和紧密相连的内容引出下文的叙述和议论。其一见载于惠洪《冷斋夜话》:北宋潘大临善作诗,然家甚贫。其友临川人谢逸曾写信问:“近新作诗否?”大临答云:“秋来景物,件件是佳句,恨为俗气蔽翳。昨日清卧,闻搅林风雨声,遂题壁曰:‘满城风雨近重阳’。忽催租人来,遂败意。只此一句奉寄。”这就是著名的“一句诗”的故事。其二出自萧统《陶渊明传》:“九月九日出宅边菊丛中坐,久之,满手把菊,值弘送酒至;即便就酌,醉而后归。”作者未必生活中真有如潘大临那样“催租人至”的扫兴遭遇,这里的“兴为催租败”,只不过是对日常生活中各种俗务的典型性反映。本言“适兴”而先言兴“败”,目的是突出“欢因送酒来”。后一句因为有了前一句的铺垫,更加淋漓尽致地反衬出作者好酒酣酒快意欣喜的情态。这就是创作中的欲扬先抑手法。所以第三句顺势点出“酒酣时诗兴依然在”。尽管不如意事如催租般拂人情兴,但只要有酒大醉,借助其神奇的功力,结果“诗兴依然在”。这便将作者桀骜放旷的豪情和盘托出。
如果说首二句败兴和尽兴的对比突出了人世间雅与俗的尖锐对立,那么中间“黄花又开”和“朱颜未衰”二句则在红黄对比之中,尽显人与自然的和谐境界。菊花之盛开上承陶渊明九月九“满手把菊”之典。红颜未衰,则是作者表明自己是个充满生活热情的人,而不是个万念俱灰、毫无易趣的行尸走肉。如此秋高气爽的好时节,如何好的人生阶段,“正好忘怀”。作者的酒兴、诗兴,都是摒除人世干扰,“忘怀”的结果。忘怀的根据,一是“黄花又开”,二是“朱颜未衰”。前者代表了“西皋亭适兴”的佳令和美景,后者则是作者壮志未消,意欲有所作为的内心世界的发露。
小令至此,“适兴”的题目已经缴足,妙在结尾又添上了两句奇纵的豪语:“管甚有监州,不可无螃蟹。”这里又是用典。欧阳修《归田录》卷二载:“往时有钱昆少卿者,家世余杭人也。杭人嗜蟹,昆尝求补外郡,人问其所欲何州,昆曰:‘但得有螃蟹无通判处则可矣。’”这则典故颇为疏狂放逸的文人所称道,如苏轼就有“欲向君王乞符竹,但忧无蟹有监州”的诗句。作者将钱昆有螃蟹、无监州的条件略作改动,“管甚有监州”,说明就是有监州在旁也没有什么了不得,显示了蔑视官场桎梏的气概。而“螃蟹”也是重阳节令之物,马致远《夜行船·秋思》套数中“带霜分紫蟹,煮酒烧红叶,想人生有限杯,浑几个重阳节”就是一证。《世说新语》载东晋的狂士毕卓,曾有“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的豪言。此曲中的“不可无螃蟹”,正是“欢因送酒来”的重申和补充。末尾的这两句,同毕卓的豪言快语在精神气质上是毫无二致的。
曲子表现出作者颇为疏狂放逸的文人性格和蔑视官场桎梏的气概。全曲活用典故,一气呵成,毫无滞涩生硬之感。其横放豪纵,深得散曲曲体的意理。
这首诗的作者热情地塑造出一个襟怀嵚崎磊落,慷慨豪勇,报恩酬知己,不畏死难的剑客形象,借以寄托自己的人格理想 。真可谓志陵山岳,气吞江海, 撼人心魄。
开头两句凌空起笔,描写饯别的场面和剑客的出门。酒宴将散 ,剑客的豪兴借酒而发,遂拔剑起舞, 慷慨高歌 ,歌罢出门,扬长而去。“拔剑”二字点出 剑客的身分,一个“绕”字,隐写剑客且歌且舞的场面,十分生动传神。我们可以想见,酒酣之际,拔剑起舞,旁观者可以一睹剑客高超的剑术及风采;舞剑作歌,人们又可以从其歌词中了解其超凡脱俗的情怀,在情绪上深受感染;而剑客高歌方罢,不顾而去,态度是那样毅然决然,毫无留恋之态,表现出一副大丈夫的英雄气概,又该是何等令人赞叹。这里,“歌终”的“终”字和“便”字的衔接使用,极见功力。应该说仅此开头二句 ,剑客英雄豪迈的形象已跃然纸上。 三、四句描绘此剑客出门之后,踏上行途的景象。
“西风满天雪”,这是北方冬季的大自然特有的最雄浑壮丽的画图。诗人把剑客放到如此西风狂啸,漫天大雪纷飞的背景衬托之下,有力地烘托出剑客的英雄气质 。风雪茫茫,天地浩大,中有一人,持剑独立, 瞻视前路..,那该是怎样的形象,如何的气度!更妙的是 ,作者还要对剑客问上一句“何处报人恩”, 意思是说,这样大的风雪,连道路都难以识别,你到哪里去替你的恩人寻仇找敌为他报仇,来报答他对你的知遇之恩呢?表面上这是对剑客的置难之词,却是赞扬他下定决心,不为风雪所阻,不辞艰苦,一定要达到目的的坚定信念。
接下“勇死寻常事,轻仇不足论”二句,正面议论;点出此剑客固然可以为酬知己而勇赴死难;但他也决不是那种气量狭窄,为睚眦之怨而轻生舍命的亡命徒。这里强调了剑客的有胆有识,襟怀开阔,使其思想境界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但这两句的妙处还不仅在于此,它又暗示了此剑客的外出“报人恩”,是一次重大的有意义的行为。
最后,全诗以“翻嫌易水上,细碎动离魂”作结,赞扬此剑客的豪气更在战国时代为燕太子丹去行刺秦王的荆轲之上。荆轲的勇敢事迹见于《史记·刺客列传 》,书中描写太子丹及其宾客在易岸送别荆轲的场面 ,历来脍炙人口:“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 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
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 还 !’复为羽声忼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而此剑客却嫌荆轲的反复悲歌,感伤别离,感情未免过于细腻缠绵了,可见二人比较,自有高下之分。
齐己是一位僧人,这首诗写得这样豪壮刚猛,肝胆照人,可见他并未完全心归禅寂,超然物外。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