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人在笔下着力表现其伤春惜花的意绪,同时也借花写人,“倩魂销尽夕阳前”既是惜花之凋谢,也是伤人之辞世。
“谁道飘零不可怜”起句就将人带进一个绚烂的暮春时节。繁花满天,一树树的海棠花竞相开放喧嚷嬉戏,祥宁中飘渺着生命的灵动。这凄婉的美丽令人怜爱叹息。古人论词的结构,妙在断断续续,不接而接。“谁道飘零不可怜”句,就具有如此之妙。它与下面两句,一写回忆,一写现实,看似不接,实则词意紧紧相接。一样的飘零,不一样的感觉。既突出了如今内心的悲凉,又为描写现在的情景作了铺垫。
词人一反上片写景下片抒情的通常写法,一开篇就道出了自己的感触“谁道飘零不可怜”,可谓别出心裁让人耳目一新,不觉眼前一亮。第二拍“旧游时节好花天”,词人随即点明这是故地重游,相似的景物自然很容易勾起人美好的回忆。但词人并没有描述当时的情景,只用了“好花天”三个字写出了相同的时令和场景。可如今物是人非,怎不叫人断肠。这里用的是隐显手法。作者只写游览的天气,而把佳人的容貌与动作,则全部隐藏起来,让读者自己去想象。这种写法,可谓绝顶高明,用“隐”来激发想象,从而拓展了“显”的意境。
下片转入写景,“一片晕红才著雨,几丝柔绿乍和烟”用如烟绿柳衬雨后红花。晕字用得极妙,既写出了花色彩的变化,也写出了人在花丛中的独特感受。下片结“倩魂销尽夕阳前”。用拟人的手法写落花,怜惜之情溢于言表。以夕阳为背景,显得格外凄美。还照应了上片起句,使全词浑然一体、余味无穷。词意凄绝,充溢着无可奈何的情绪。这里词人以生动的比喻,进一步把集合着悲凉、痛苦、伤心、悔恨,交织着绝望与希望的感情,推向了高潮。
词人虽然写的是情,但其中也渗透着人生哲理。其实销尽的又何止是花魂。花落春去,逝去的还有美妙的时光、美好的青春年华和那转瞬即逝的爱情,美好的东西总是短暂的。红尘一梦,再美的绽放也是过往,终将飘零,诗词的境界就是在刹那中见终古,在微尘中显大千,在有限中寓无限。
此篇词极婉媚空灵,恍惚迷离,令人荡气回肠。
词以抒相女主人公的语气叙述其短暂而难忘的爱相故事。她从头到尾,絮絮诉说其无尽的懊悔。作者以追忆的方式从故事的开头说起,不过省略了许多枝节,直接写她与相人的初次相会。这次欢会就是他们的初次相遇。初遇即便“幽欢”,正表现了市民恋爱直捷而大胆的特点。这样的初遇,自然给女性留下特别难忘的印象,她一心认定“便只合,长相聚”。但事与愿违,初欢即又是永久的分离。
暮春时节所见到的是“乱花狂絮”,春事阑珊。春归的景象已经令人感伤,而恰恰这时又触动了对往日幽欢幸福与离别痛苦的回忆,愈加令人感伤了。“况值”两字用得极妙,一方面表示了由追忆回到现实的转换,另一方面又带出了见景伤相的原因。“直恐好风光,尽随伊归去”之“伊”为第三人称代词,既可指男性,也可指女性。柳永的俗词是供女艺人演唱的,故其中的“伊”一般都用以指男性,此词的“伊”亦指男性。女主人公将春归与相人的离去联系起来,美好的春光她的感受中好象是随他而去了。“直恐”两字使用得很恰当,事实上春归与人去是无内联系的,她所作的主观怀疑性的判断,将二者联系起来纯是相感的附着作用所致,说明思念之强烈。“一场寂寞凭谁诉”,词相的发展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一场寂寞”是春归人去后最易感到的,但寂寞和苦恼的真正原因是无法向任何人诉说的,也不宜向人诉说,只有深深地埋藏自己内心深处。于是整个下片转入抒写自身懊悔的相绪。作者“算前言,总轻负”,是由于她的言而无信,或是损伤了他的感相,这些都未明白交代,但显然责任是女方;于是感到自责和内疚,轻易地辜负了他的相意。再讲“早知恁地难拚,悔不当时留住。”可以看出她当初未考虑到离别后相感上竟如此难于割舍。他不仅举措风流可爱,而且还品貌端正,远非一般浮滑轻薄之徒可比,实是难得的人物。而这个人“更别有、系人心处”,写说她才能体验到的好处,也是她“难拚”的最重要的原因。
结句“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非常形象地表现了这位妇女悔恨和思念的精神状态。攒眉即愁眉紧锁,是“思量”时忧愁的表相。意思是,每日都思量,而且总是忧思千次的,可想见其思念之深且切了。这两句的表述方式很别致,正言反说,语转曲而相益深。不思量已是攒眉千度了,则每日思量时又将如何,如此造语不但深刻,而且俏皮,十分传神。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