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可谓古代最早的一首抒发亡国之恨的抒情诗,作者就是勾践的妻子,越国战败后沦为吴国奴婢,境遇悲惨,更加显得字字血泪,发人深思。
其历史背景是:公元前496年,吴王阖闾派兵攻打越国,但被越国击败,阖闾也伤重身亡。两年后阖闾的儿子夫差率兵击败越国,越王勾践被押送到吴国做奴隶,勾践忍辱负重伺候吴王三年后,夫差才对他消除戒心并把他送回越国。
这首诗的可取之处有三:
一是运用了比拟手法,将入侵的敌军比作凶恶的猛禽,以猛禽的种种动作比喻占领军横征暴敛,肆意掠夺的狂妄气焰,十分贴切形象。
二是尽情抒发了作为国王和王后亡国,并沦为人臣奴婢的极度悲愤,和对故国家乡的无尽思念,读来催人泪下。
三是作品的思想性。作者在诗中反复诘问自己何罪之有,到死也想不通一个相夫教子的妇道人家无辜受累的道理。数千年来,亡国奴的境遇都是极为凄惨的,无论是尊贵国王还是不参与政事的王后王妃,形同砧板之肉,集人宰割,甚至成为敌国宴席上名副其实的美餐。这种株连无辜的史实司空见惯,毫无争辩余地,似乎无需深思。而勾践夫人却质问苍天自己何罪之有?为何无辜遭到天谴?为何被逼离乡背井,无辜受尽人间苦难?作者的反复诘问反映出朴素的人道主义思想,难能可贵。南唐后主李煜写过很多抒发亡国之恨的名篇词作,汉末女学者蔡文姬也有过类似经历,她的《胡笳十八拍》和《悲愤诗》都未显示出勾践夫人如此朦胧的人道主义思想。作为一个弱女子,即使是贵为王后,对于历史的急剧变化,终究是无能为力的,也不可能提出更为深刻的思想体系,但是勾践夫人的历史悲哀是数千年来亡国女人的悲剧缩影,千古悲愤,呼唤千年,不失为一种超越时代的意识,震撼心灵的控诉。
此词抒写暮春时节,愁病交加,万般无奈的情景。词中用“吴宫”、“杏梁”等语皆作泛指,其中深含了兴亡之悲,似有深藏的隐忧,空灵含蕴而有味可咀。
空中的愁云仿佛氤氲着水汽,蒙蒙细雨飘洒过后.吴宫里的残花散落了一地。娇美的宫花最经不得风雨,这满地落英让人怜惜不已,以致于连过路的飞燕也学着人的样子紧紧依偎在了花下。
景物之愁加剧了纳兰的苦闷,“人说病宜随月减”,但他却自叹道“恹恹却与春同”,他的疾病并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好转,反而如这暮春一样萎靡颓丧。拖着病体出得门来,只见蝴蝶飞舞流连,却迟迟不肯离开花丛,但梁上的燕子早已成双成对地飞走了。忍不住对着那空落落的屋梁苦笑一下。
词中“吴宫”、“杏粱”等出于前人辞赋的词语中隐隐藏着莫大的忧虑,其时正是康熙盛世,对时代的兴亡忧患显然不会是纳兰词作的主题,惜时伤春又加身世感伤才更贴合纳兰的风格。他甄选的不过都是些平淡如水的词汇,然而这些词语却偏偏在他的指尖化成一段旋律——为心弦所演奏,曲曲萦绕于耳,终久不绝。
纳兰确实是个风流的才子。但绝对不是个潇洒的文人。他的词,愁心漫溢,句句读来令人心伤,这一首满含兴亡之感的《临江仙》便是佐证。
考场失意,千百年来就是读书人心中永远的伤痛,无数士人在仕进之旅中尝尽辛酸。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文人墨客将这种情绪诉诸笔端。常建的《落第长安》和无名氏的《杂诗》就充分刻画了金榜无名的失望和痛苦,无颜归家的无奈与悲伤。
隋唐以后,科举考试成了大多数封建士子的唯一仕进之路。由于进士科的地位重要,中不中进士往往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诗人杜甫由于屡试不第,所以终生潦倒;章孝标落第后,有一首归燕诗:“旧梁危巢泥已落,今年碍向社前飞。连云大厦无栖处,更望谁家门户飞。”反映了落第举子凄凉徬徨的心态。然而常建的这首诗不同,整个情绪是高亢的,表达了诗人发愤雪耻的决心,反映了开元盛世那蓬勃向上的时代气息。
“家园好在尚留秦”的意思是:我的家园依旧还在长安附近的秦地。这突兀其来的起句,分明是在回答别人的疑问,人们都知道,进士科竞争十分激烈,绝大多数应试者要被淘汰,那些天南地北、远离家乡的落第者中,肯定有一大部分举子客居长安,以待明年再试的。杜甫为求功名就是困守长安十年的。但是对于家在秦地的常建来说,滞留长安显得不合情理,可能会有外地的举子向他发出了疑问:你大概迁徙到外地了吧。为什么不回家呢?所以诗人起句就先回答这一个问题,接下来再作解释。
二、三两句写落第后的心理活动。古人说“知耻近乎勇”。“耻”字表现了诗人承认失败、不甘心失败的巨大勇气。第三句的“笑”有歧义,有人解为嘲笑,意谓“托言莺花笑人”。但这样的话,结句就纯属消极躲避了。其实莺花笑是莺啼花开的意思。初唐岑羲有“花笑莺歌迎帝辇,云披日霁俯皇川”的诗句。莺花是春日里可供赏玩的代表景物,与结句“春”呼应。古人说:“一年之计在于春”。诗人是说唯恐碰上故里莺花烂漫的春光,因为它容易触起往日的游兴而蹉跎岁月,进而会造成再试不第的尴尬局面,故尔主动回避。这是由“耻”转生的危机感、恐惧心。
在这两重心理活动的基础上,才有结句的决心:家在思耻而不返,“且在长安度一春”。可想而知,这一春是客居求静、闭门苦读的一春。有道是:有志者事竟成,常建终于进士及第,如愿以偿。失败是成功之母;结合常建生平理解这首诗,似乎可以领悟到一些人生的哲理。
如诗题所示,这是一首怀古诗,从其字面上看,怀念的是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赵飞燕善歌舞,以体轻号曰“飞燕”,被召入宫,先为婕妤,不久立为皇后。其妹赵合德亦为昭仪,姊妹专宠十余年。后因成帝倾心合德,飞燕渐被疏远。
全诗四句,字面意思分两层。一、二句为一层,写汉家宫中对赵飞燕的指责。“数”字,为两句的关键性动词,“赵家妆”和“败雨残云误汉王”都是“数”的“宾语”,即赵氏被指贵的瑕疵。“赵家妆”,据《汉书》《飞燕别传》等记载,赵氏在宫,妆饰奢华,“自后宫未尝有焉”,飞燕“喜隅步行,者入手执花枝颇顿然,他人莫可学也”,李白《清平调》“借问汉宫谁得似,可伶飞燕倚新妆”,亦谓赵氏装束之新奇。而赵合德则喜绾“欣感愁鬓”。“败雨”句盖指赵氏姊妹与轻簿子弟私通事。赵氏在宫,当时就有人骂其为“祸水”,诗中用“只数”云云,已可见指责者之多。
三、四两句是第二层意思,在笔势和立意上都是大的转折,转而为赵氏申诉:在官中舆论口一边倒的指责声中,只有那“知情”的“一片月”,是亲眼看到赵飞燕是怎么样被汉成帝征召到昭阳宫的见证。飞燕出身甚微,本是阳阿主家的婢女。汉成帝到阳阿主家寻欢作乐,“见飞燕而说(悦)之”,硬是凭着皇帝的权威把飞燕带入宫中,占为己有。后来,插进一个赵合德,迷住了成帝。飞燕为了固宠,为了在倾轧无常的宫中立住脚跟,才与人私通,希望生个“太子”作靠山。在当时的宫中,能够体谅飞燕这番良苦用心的,看来只有那“一片月”了。凡此,皆应是三、四两句的内涵。诗作者箫观音在这里翻了一个历史大案、四两句,才正式转笔,一反历史的成见,缠绵而含蓄地袒露了自己深沉的思索。这样,单从字面意义上看,这首诗心存忠厚,思绪缠绵,用语含蓄,立义分明,气度和雅,确已显示了一定的思想和艺术的高度。
但这首诗并非单纯“怀古”,而是揉进了作者的自我身世之感,借言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磊,所谓托意而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