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通过对乘船东行,河两岸上原野落花缤纷,随风飞舞等景物的描述,表达了诗人这次远行,非常轻松畅快,心旷神怡。
全诗写坐船行进于襄邑水路的情景。首句写两岸飞花,一望通红,把作者所坐的船都照红了。用“红”字形容“飞花”的颜色,这是“显色字”,诗中常用;但这里却用得很别致。花是“红”的,这是本色;船本不红,被花照“红”,这是染色。作者不说“飞花”红而说飞花“照船红”,于染色中见本色,则“两岸”与“船”,都被“红”光所笼罩。
次句也写了颜色:“榆堤”,是长满榆树的堤岸;“飞花两岸”,表明是春末夏初季节,两岸榆树,自然是一派新绿。只说“榆堤”而绿色已暗寓其中,这叫“隐色字”。与首句配合,红绿映衬,色彩何等明丽!次句的重点还在写“风”。“百里”是说路长,“半日”是说时短,在明丽的景色中行进的小“船”只用“半日”时间就把“百里榆堤”抛在后面,表明那“风”是顺风。作者只用七个字既表现了绿榆夹岸的美景,又从路长与时短的对比中突出地赞美了一路顺风,而船中人的喜悦心情,也洋溢于字里行间。
古人行船,最怕逆风。作者既遇顺风,便安心地“卧”在船上欣赏一路风光:看两岸,飞花、榆堤,不断后移;看天上的“云”,却并未随之而动。作者明知船行甚速,如果天上的“云”真的不动,那么在“卧看”之时就应像“榆堤”那样不断后移。于是,作者恍然大悟:原来天上的云和自己一样朝东方前进。
作者坐小船赶路,最关心的是风向、风速。这首小诗,通篇都贯串一个“风”字。全诗以“飞花”领起,一开头便写“风”。如果没有“风”,“花”就不会“飞”。次句出“风”字,写既是顺风,风速又大。三、四两句,通过仰卧看云表现闲适心情,妙在通过看云的感受在第二句描写的基础上进一步验证了既遇顺风、风速又大,而作者的闲适之情,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表现。应该看到,三、四两句也写“风”,如果不是既遇顺风、风速又大,那么天上的云便不会与船同步前进,移动得如此迅疾。以“卧看满天云不动”的错觉反衬“云与我俱东”的实际,获得了出人意外的艺术效果。
石苍舒字才美(苏轼诗集作“才翁”),长安人。擅长草书、隶书书法,人称得“草圣三昧”。苏轼由开封至凤翔,往返经过长安,必定到他家。1068年(熙宁元年),苏轼凤翔任满还朝,在石家过年。他藏有褚遂良《圣教序》真迹,堂取名“醉墨”,邀苏轼作诗。苏轼回到汴京,写了这首诗寄给他。
苏轼是大书法家,有多篇诗谈到书法。像《凤翔八观》里的《石鼓文》、《次韵子由论书》、《孙莘老求墨妙亭诗》和这首《石苍舒醉墨堂》,都是脍炙人口的。那几首诗都涉及论书,而这首诗纯粹从虚处落笔,尤其特殊。
这是苏轼早期的七古名篇。他后来的七古中常见辩口悬河、才华横溢的特色,这首即是这种特色早期成熟的表现。堂名“醉墨”就很出奇,诗也就在这名字上翻腾。
起首明要恭维石苍舒草书出众,却偏说草书无用,根本不该学。这种反说的方式前人称为“骂题格”。
第一句是充满牢骚的话。这些牢骚是和苏轼那段时期的感受分不开的。在凤翔的前期,知府宋选对他很照顾。后来宋选离任,由陈希亮接任。陈希亮对下属冷冰冰的,又好挑剔,甚至苏轼起草的文字,他总要横加涂抹。苏轼对此很不满,在诗里也有所表现,如《客位假寐》。苏轼到了京城,正值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张变更法度,苏轼也不满意,以致后来因此而遭放逐。这时虽未到和王安石闹翻的地步,但心里有牢骚,所以借这首诗冲口而出。这句话表面上不怎么样,但把“忧患”的根源归于“识字”,是有点惊人的。至于“忧患”到底何在,作者却一点即收,使读者自己领会。古人轻视识字的,要数项羽最有名气。他认为字不过用来记记姓名,不值得学(《史记·项羽本纪》)作者巧妙地用了项羽这个典故而不落用典的痕迹。开头说,识字本是多余的事,更何况认草字;写草字,又写得龙飞凤舞,让人打开卷子一看惊叹不己,那就更不对了。“惝恍”二字形容草书的变化无端。“令人愁”明贬暗褒。这两句紧紧呼应下文“兴来”二句。这四句破空而来,合写两人而侧重对方。
五六二句从诗人到对方,在章法中是转换之处。苏轼是书法家,《次韵子由论书》一开始就说:“我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用“我尝好之”对比“君有此病”,也是明贬暗褒。“病”指其好之成癖,暗伏对方草书功力之深,引出下面六句正面点明“醉墨”的旨趣。七八两句把《庄子》两个篇名用来赞美对方草书功力之深。九、十两句正面点明以“醉墨”来命名的用意,十一、十二两句又用柳宗元的比喻回应“君有此病何能瘳”,看似批评,实是夸奖。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之不倦,造诣必深。下面四句即是正面赞美。这四句极有层次,首句总提,次句暗用前人“笔冢”(如王羲之、智永、怀素等)的故事写其用力之勤。接下来写其造诣之深,这是用力之勤的结果。这两句又和篇首“神速”句呼应,一正写,一比喻。条理井然,语言飞动。
“我书”四句回到诗人自己,呼应上文“我尝好之”句。诗人先谦称自己的书法“本无法”,即不合规矩,“点画”句和“惝恍”句相应。接下两句反问石苍舒为何对他的书法如此偏爱,表面上是诗人自我否定,实有自负书法之意。如果正写就显得乏味,而且易流为诗人的自我吹嘘,用反诘语气来表现,供人回味,深得立言之体。怀素说:“王右军云,吾真书过钟而草不减张。仆以为真不如钟,草不及张。”“不减钟张”句即翻用这个典故赞美石苍舒。汉末张芝(伯英)和罗晖(叔景)、赵袭(元嗣)并称,张伯英自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余。”(见《晋书·卫恒传》)“下方罗赵”句即正用此典以收束“我书”。张芝人称“草圣”,《三国志·魏书·韦诞传》注说,张芝家里的衣帛,必定先用来写字,然后才染色做衣服。他临池学书,每天在池里洗笔,池水都成黑色了。结尾两句,诗人又反用此典回应篇首四句,既点到了石苍舒,又点到了自己。这四句都用写字的典故,出神入化而又紧扣主题。
这首七古体现出苏轼的作诗本领。赵克宜评价说:“绝无工句可摘,而气格老健,不余不欠,作家本领在此。”所谓不余不欠,就是既把题意说透,又没有多余的话。这正是苏轼风格的特色。善于在别人难于下笔之处着墨,把叙事议论抒情完全熔为一炉。语言形象生动,结构波澜起伏,正说反说,忽擒忽纵,意之所向,无隐不达。如同天马行空,去来无迹;细加寻绎,却又纲举目张,脉络分明。正如作者所说的画竹之妙:“交柯乱叶动无数,一一皆可寻其源。”(《王维吴道子画》)至于使用典故,更是信手拈来,头头是道,体现了作者广博的学识。
苏轼对于书法技艺的看法是「由技入道」,追求无意的境界,但此一境界必须由积学勤练而得,诗中有「堆墙败笔如山丘」、「兴来一挥百纸尽」便是积学勤练的过程,「我书意造本无法」则是所达到的境界。《苏轼文集》卷六十九〈评草书〉:「书初无意于佳,乃佳耳。
草书虽是积学乃成,然要是出于欲速。古人云:『匆匆不及,草书』,此语非是。若『匆匆不及』,乃是平时亦有意於学。此弊之极,遂至于周越、仲翼,无足怪者。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最足以作为证明。
此诗盛赞宴享时酒肴之甘美盛多,以见丰年多稼,主人待客殷勤,宾主共同欢乐的情景。诗中所称的“君子”,是宾客对主人美称。
全诗六章,显示欢乐的气氛,在赞美酒肴丰富的同时,并于后三章进而赞美年丰物阜,故而在宴会当中,宾主得以尽情享受。诗的前三章,章四句,皆以“鱼丽”起兴,具体地歌赞主人酒宴的丰盛,礼遇的周到,可以说是全诗的主体部分。诗人从鱼和酒两方面着笔,并没有写宴会的全部情景。以鱼的品种众多,暗示其他肴馔的丰盛;以酒的既多且旨,表明宴席上宾主尽情欢乐的盛况。写鱼的品种众多,不厌其详,写饮酒的情况,就比较概括,这种写法,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在周代我国已进入农业社会,农业有了相当的发展,不仅广兴耕稼,而且许多鱼类,已成为人们常见的美食。捕鱼养鱼的方法也有了进步,在《诗经》里,提到鱼的篇章不少。《邶风·谷风》、《齐风·敝笱》、《豳风·九罭》,乃至《周颂·潜》、《小雅·南有嘉鱼》、《小雅·鱼藻》都有关于鱼的记载,特别是在《陈风·衡门》当中,有这样的诗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又说:“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用鲂、鲤两种鱼的嘉美和娶妻要娶“齐姜”“宋子”,相提并论,可见人们对吃这两种鱼的青睐。在《周颂·潜》诗中,以“猗与漆沮,潜有多鱼”写养饲鱼类的情况,并且表明饲养的目的,是为了“以享以祀,以介景福”,可见养鱼之被重视。滋味鲜美的鱼类在宴席上,也就成人们乐于称道的美馔了。在此诗前三章中,每章并列两种鱼名:“有鲿有鲨”、“有鲂有鳢”、“有鰋有鲤”,诗人不厌列举,并非纯用夸张语气,而是借鱼类之多,说明酒宴的隆重,并以表明其他肴馔也必然相应的丰富。诗人这种举一反三,以简驭繁的手法,是广为后人效法的。
说到酒,“酒”是丰年的象征,丰年酿酒,是先民历来的习惯。古代酿酒的原料,纯用粮食作物。在食用的五谷丰产之后,人们才用多余谷类,进行酒类的酿制。《诗经》中提到酒的名篇很多,《豳风·七月》中说:“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周颂·丰年》这篇,写得更具体,其诗云:“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诗中所称之稌,今称为稻(一说专指糯稻),稻黍俱得丰收,盈仓盈廪,“为酒为醴”,才有条件。酒之为用,除了供祭祀昭告丰收之外,“以洽百礼”一句,概括了它的重大作用。因而宴会之中要欢饮旨酒,燕飨嘉宾,更以酒多且旨,以示丰年之欢乐。朱熹《诗集传》,据《仪礼》“乡饮酒”及“燕礼”皆歌《鱼丽》,称此诗为燕飨上下通用之乐,其义甚明。证以《小雅》中其他有关饮酒的诗篇,如《小雅·鹿鸣》(原为燕飨群臣嘉宾之诗,其后成为上下通用之乐)云:“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遨。”《頍弁》云:“乐酒今夕,君子维宴。”盖“酒以成礼”、“酒以尽欢”,由来已久。《小雅·南有嘉鱼》诗亦称“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此诗前三章反覆称道“君子有酒,旨且多”、“君子有酒,多且旨”、“君子有酒,旨且有”,正是表明宾主在宴会中十分欢乐的情景。
诗的后三章,诗人紧扣前三章中三个重要词语“多、旨、有”,进而赞美在丰年之后,不仅燕飨中酒肴既多且美,更推广到“美万物盛多”(《毛诗序》)这一更有普遍意义的主题。就诗的本身来说,这三章可称为副歌。有了这三章,歌赞丰年的诗意,乃更为深挚。诗人说:“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由物品之多,而赞美到物之嘉美;由物品之旨,而赞美到物之齐全;由物品之富有,而赞美其生产之及时。表明年丰物阜,既是大自然的赐予,更是人类勤劳创造的成果。而燕飨的欢乐,则是在丰年以后才能取得的生活中的享受。诗章语简而义赅,充分显示了物类繁多而时人富裕这样的现实。
《小雅·鱼丽》,作为一首乐歌,它的唱法,现在已不知其详,无从考证,但在语言运用方面,仍能得到一些启示。前三章章法相同,采用四、二、四、三的参差句式,在唱法上既有反覆赞歌之美,又有参差不齐的音乐节奏,便于重唱合唱。诗中所称的“旨且多”、“多且旨”、“旨且有”,在用意上虽无甚差别,但能产生一唱三叹的美感,使满座增欢。后三章着重在点明主题、渲染气氛,所以每章只有两句。在诗句的本身,其重音节落在“嘉、偕、时”等字词上,句末用“矣”字,使乐曲可以延长咏叹时间,起放慢节奏的作用。前后三章,互相辉映,其整体构思,颇见出诗人手法的高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