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通过对春天早晨所见所闻所感的抒写,反映了诗人在杭州的第一个春天即将来临时内心的喜悦激动之情。全诗笔致轻灵素淡,节奏流畅欢快,充满着热爱生活的情趣。
从诗的结构看,前四句写诗人在早晨的所闻所见,后四句则是抒发诗人对早春气象的感受。
也许是因为诗人对春天特有的敏感,他一大早就醒来了。此时晨光初照,早鼓正响,大概是天气转暖、大地变得潮湿的缘故吧,那在台阶上贪睡的小狗儿也摆摆尾巴,懒洋洋地爬起来;而一向活泼的小鸟更不会放过这可爱的时光,正在窗前叽叽喳喳不停地欢叫着,似乎是在向人们报告着美好天气的到来,催促着人们早早起床。这四句通过晨光、鼓声以及对春天极为敏感的两个动物——犬、鸟的传神刻画,在紧扣“早”字主旨的同时,又隐隐透露出春天的气息。
诗歌的后半部分表现了诗人在这样春天气息越来越浓郁的环境下,产生的轻松愉快之感。
“半销宿酒头仍重”说明昨日饮酒甚多。春宵佐以美酒,自是人生一大乐事,以致诗人忘了自身的酒量,开怀畅饮,一醉方休,到次日早晨起来尚有头重脚轻之感。“新脱冬衣”表明正是早春气候,脱去冬衣会令人焕然一新,轻松爽快,所以说“体乍轻”。“体乍轻”而“头仍重 ”,值此酒意未竟消之际,当有头重脚轻、飘飘无定之感。这既是实写酒意未消时身体真实的感觉,同时也是美好的春色令诗人陶醉。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在这样的境界中,他忘记了一切忧愁和烦恼,以致于“睡觉心空思想尽,近来乡梦不多成 ”,这两句照应诗题,写夜间因为没有乡梦撩人愁思,睡醒后心境空明。暗示出诗人的身心已完全被春天的气息所感染,他又迎来了一个明媚的春天。
全篇无论是写自然景物还是写自己的生活与心态,都笔致轻灵素淡,充满着情趣。节奏也是流畅、欢快的,字里行间,融注着诗人对春天、对生活的热爱。
开篇两句描写山中大雨来临之前云气汹涌、狂风舞动的自然景象,生动形象。诗人描绘电闪雷鸣、雨势磅礴的雄伟奇观时运用了想象、比喻、夸张的手法。诗人登上高处从容观雨,但看到奔流,作者写人间的惊慌,是为了突出雨势之猛,并与自己登高从容观雨的状态形成对比。
下片作者登上苍翠的层峦之上观览奔涌的洪流,从从容容镇定自若。“洗尽从来尘垢,润及无边焦槁,造物不言功”,描写雨水洗尽了长久以来淤积的尘世污垢,滋润广阔无垠的枯萎的草木,生长万物不居功自傲。诗人借眼前大雨洗尘垢、润焦槁的景象,展现了荡涤污秽、惠施天下的远大抱负,从而寄托了自己不居功自傲的高洁情怀。本词以雨后放晴、太阳破云而出的情景作结,使全词收束于开阔明朗的意境。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这首诗一开头,就将诗笔放纵出去,从范云将去之地湖南着笔,从彼地的往古之时写起:“洞庭张乐地,潇湘帝子游。”这里,诗人写了两个古老、美丽而又动人的故事。相传古时黄帝曾在洞庭奏《咸池》之乐;帝尧的二女娥皇、女英曾追随舜前往南方,没有赶上而死于湘水。诗人以此来代指友人将要去的地方,用心良苦。本来,蛮夷之地,瘴烟湿热,无乐可言;但,如果照实写来,对将要前往赴任的朋友来说,该是非常大的刺激。所以,诗人灵心一动,从这两个古老的传说写起,巧妙地引出友人将要去的地方,既回避了触目惊心的刺激,又兼顾到了诗本身结构的整体性和一致性,可谓精巧至极。“云去苍梧野,水还江汉流。”第三、四句,仍承上那个古老的传说写下来,但笔势已开始收束。通过云水往还的景色描写,诗人将诗笔悄悄地收拢回来,从彼时彼地逐渐聚束到此时此地。他的那颗忧愁之心,先到苍梧之野萦回了一圈以后,现在,宛如乘着思绪的木兰之舟,沿着滔滔江水,徘徊到新亭江边。离别就在此地、就在此时。诗人仿佛猛然从浮想联翩中清醒过来,停车驻马,目送已泛舟江中的友人。五六两句一写友人,一写自己,用了一个大的镜头:一个岸边立马,怅然若失;一个江中辍棹,犹豫不舍。形象含蓄地表达出了深沉的依依惜别之情。
这种离别,交织着复杂的感情。失意,怀才不遇,便是其中的一个主要成份。最后四句,明白地道出了这一心迹。诗人用郑袤的典故,是勉励范云,希望他到任零陵后,能像郑袤那样,政有显绩,声望日隆。而“茂陵”句则是自喻。诗人以司马相如自比,希望自己也能像他那样,受到赏识。这与其说是写理想、抒怀抱,不如说是强打精神,互慰衷肠。因为,现实毕竟是冷酷无情的。好友远往他乡异地,自己寂寞都城,这才是现实,不可能海阔天高,奢谈理想、抱负。所以,透过表象,体会到一种无可奈何的意绪,滋滋漫溢出来,以至最后化作了无可奈何的感叹:“心事俱已矣,江上徒离忧”。远大的抱负,宏伟的理想,都已随着滚滚波涛,飘然而逝了,而今只有江上离别,只有无穷无尽的忧愁而已。离别的痛苦,加上失意的寥落,在诗人的心头上蒙上了一层巨大的失落之感,忧愁、苦闷、沉寂、怅惘,多重意绪深深地纠缠着诗人,使他始终怅然独立新亭,望着滔滔江水,任凭它带走诚挚的友情,搅扰五味俱全的情怀,荡涤无限渺茫、无限悠远的“心事”。
这首诗的艺术结构很奇特。一般说来,送别诗都是从此地遥想彼地,从现时憧憬将来;而谢脁此诗,率皆反其道而行之。他在时空的安排上设置了一个超乎寻常的大逆转:时间,从往古的黄帝奏乐、二妃南行写起——先将时间倒退回去,然后再慢慢收束回来,一直写到与友人送别之现时;地域,从范云将在之地洞庭潇湘(实指零陵)写起——先将地域推宕开去,然后再悄悄拉拢过来,由江汉之水,顺流直下,一直写到离别之此地。在此基础之上,再由物境而入心境,将诗笔深入到心灵深处,抒发怀友之思和惜别之情,描绘失意之志和失落之感。这样一条由远及近、由景入情的线索,蜿蜒络绎于诗的始终,表现出诗人构思上的精巧和诗篇结构上的戛戛独造。
文章中提出“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是振聋发聩之语。这虽与中国农本主义的传统有关,但更是基于作者对当时读书做官、物欲横流的不良风气的深切痛恨及批判。作者指出应尊重“苦其身,勤其力”“以养天下之人”的农夫,批评了一心想做官发财的读书人,表现了极为可贵的进步思想。全文语言浅近贴切,叙事议论不加雕饰,明白如话,但“颇有言近指远之处”。
这封家书原不分段,但从文意可以把握到它是讲了四层意思。
首先是郑燮从家中来信得知的信息很高兴,高兴的是有“一种靠田园长子孙气象”。这对远在山东作七品知县的他是很大的欣慰,因为宦海不仅凶险,而且肮脏,郑燮是厌倦了官场生涯的,后方家园有此气象,无异有着极好的退路。所以,他一再喟叹“堪为农夫以没世矣”。此中人生感受极深,不言而自见。至于叮嘱备制足够农活用具,家人都要习作农活,以及待穷亲友要有“暖老温贫”情意,日常饮食应粗茶淡饭自供等等,全为强化“靠田园长子孙”的厚道而自俭“气象”。
由此而紧接着申述“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的观念,这是从理论上说清为什么要强化上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作者自己原已是个地道的“士”,却申称在农、工、商、士的四民之列居士于末,强调“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这显得很奇突。读者不应认为郑燮恪守的是小国寡民式的小农思想,进而以为在城市经济已趋发达的清中叶,这种思想是保守落后的。郑燮的这些想法,一是儒家农本思想所教化的表现,此中还有民本观念;二是他这个从小生活于农村的下层知识分子出身者对乡土特有的感情;更重要的是他在与世俗社会中千奇百怪的“士”的行为的比较中形成农夫才算是“天地间第一等人”的观点。他其实并非要一笔抹倒“士”的价值,他讲了“士”本应“又高于农夫一等”的,即“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可是,世道风气却变为“士独于民大不便”,专门孳生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令正派士子为之气短,反而“捱人笑骂”。所以,郑燮显然是有所激愤而发,这一层必须得看到。
到这里,农为四民之首而士为末的道理已讲透,可是他还旁敲侧击地加上一笔:“尝笑唐人《七夕》诗,咏牛郎织女,皆作会别可怜之语,殊失命名本旨。”所谓“唐人《七夕》诗”,未知所指何篇。杜牧《七夕》云:“云阶月地一相过,未抵经年别恨多。最恨明朝洗车雨,不教回脚渡天河。”李商隐《七夕》云:“鸾扇斜分凤幄开,星桥横过鹊飞回。争将世上无期别,换得年年一度来。”则确是“皆作会别可怜之语”的。而牛郎、织女命名的本旨,是“织女,衣之源也;牵牛,食之本也,在天星为最贵”,而唐人诗又确是“失其本旨”了,所以他特地在家书中要家中人明此理后身体力行,在“重农夫”上,“勤谨”而不准“荡轶”上告诫兄弟子侄辈,从具体行为上强化前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
最后再从田产设置上嘱咐既要使全家有所恃,又不能贪求过多,占人产业,并将结束语落实在“我自做我家事”六字上。
作为“家书”,本是随意写来,意行则行,意止则止,不必花梢,多饰语。这通家书即平实而生动,真挚恳切之极,而文字却又行云流水,自然吞吐,然而绝不散漫,在“意”的缕析上,犹如茧裹而紧圆,脉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