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作者写给好友的,也是一篇赠序。全文以种庄稼开篇,以穷富两种人的耕种环境、耕种方法以及收获成果作比,为下文的治学之道做了铺垫;下文则着重阐释了治学与种庄稼的联系,进而揭示文章的主旨:种庄稼要等到成熟才能收割;学习要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此文以譬喻开篇,且先用“曷尝观于富人之稼乎?”一句提问,既起到自然引发下文,又引起特别重视。然后,生动具体地讲述了富人与穷人的两种耕作方法带来两种不同的效果。富人的地力越种越雄厚,收获丰富;穷人的地力越种越贫瘠,收获微薄;原因是富人土地而粮食有余,可以实行轮作,保全地力,形成良性循环,就能够不断发展再生产;穷人却不能做到,势必导致恶性循环,最终连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这是不可违抗的生产规律啊!“古之人,其才非有以大过今之人也。”文章转换便顺理成章,把物质生产的规律自然地引申到精神生产上去。用古人与今人作对比,为古代人的才能和学问大大超过一般的人,原因就跟这种庄稼的道理一样,不要急于求成,必须积以时日,勤苦修养,才能做到“流于既溢之余,而发于持满之末”。紧接着,作者再用自己的学习实践和亲身经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做学问千万切忌自得自满、追求虚名,要去专心学习,只有做到“博观而约取”,使自己具有丰富精粹的知识基础,用起来才会感到绰绰有余,从容不迫。这就是“厚积而薄发”的道理。
最后,作者又托张琥把这个意见转告其弟苏辙,看似闲笔,而意在表明这确实是他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
这篇文章写得随意自然,语言简明,譬喻有趣,道理却很深刻。种庄稼与做学问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可作者却自然而巧妙地把它们紧密联系在一起,说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有着相同的规律性,突显了比喻的通俗易懂,也使文章亲切平易。充分说明苏轼善于观察事物,善于了解和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对农业生产了熟于胸,表现出深厚坚实的生活基础。同时,展现了苏轼高超的写作技巧和独具特色的行文风格。
裴十四,是一位超尘脱俗之士。他即将离别李白而西去,诗人作这首诗赠别。
“裴叔则”,即晋朝的裴楷,尝任中书令,人称裴令公,仪容儁伟,“时人以为玉人,见者曰:‘见裴叔则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世说新语·容止》)因为与主人公同姓诗人借裴叔则代指裴十四,言裴十四仪表堂堂,清朗如玉山,光彩照人。“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河间。”黄河水从西部飞流直下流向中原,一泻万里,奔流入东海。此诗以奔腾的黄河水,象征裴十四宽阔宏大的襟河。诗人倒插喻意在前,一笔点醒于后,手法变幻矫健。
诗至五、六句,转入别意,叙写裴十四的遭际和他的不贪图富贵的性格。“身骑白鼋不敢度”,骑白鼋,语出屈原《九歌·河伯》“乘白鼋兮逐文鱼”。骑鼋的人,自然是裴十四。诗人用汹涌的水势,比喻社会环境的险恶和人生道路的艰难,裴十四身骑白鼋,面对汹涌的江水,不敢度过。“金高南山买君顾”句,借用郑子瞀的故事,见《列女传》卷五《节义传》,郑子瞀是楚成王的夫人,一日,与成王共登台,“王曰:‘顾,吾又与女千金,而封若父兄’,子瞀遂不顾。子瞀曰:‘不顾,告以夫人之尊,示以封爵之重而后顾,则是妾贪贵乐利以忘义理也’。”千金难买一顾,表现郑子瞀不贪贵乐利的品格;高比南山的金银,定然也难买裴十四的一顾,运用郑子瞀的典故,是为了盛赞裴十四的高贵品格。在那险恶的政治环境里,襟河豪迈的裴十四不肯摧眉折腰,不肯为富贵而忘义;在“众人皆醉”的庸俗的黑暗社会里,裴十四难觅知音,“徘徊六合无相知”句,揭示了品格磊落的人不容于世的生活真实。结尾“飘若浮云且西去”,写裴十四即将西去,行踪飘忽不定,点到赠别上;以飘若浮云状其人,也为裴十四涂上了灵异脱俗的光彩,与全诗诗意相吻合。
赠别诗,除了抒写离绪别情以外,还可以颂美离别者,描绘和刻画他们的形象、思想、品格、精神面貌,表达诗人对他们的钦慕、敬仰的感情。《赠裴十四》就是如此。李白用诗人的心灵,自己的品格和审美情趣,去感知对方,因此,在裴十四身上,读者看到了诗人的个性、气韵和精神,沈德潜说:“黄河落天二语,自道所得。”(《唐诗别裁集》)李白也亲历“身骑白鼋不敢度”的社会环境,也同样具有“金高南山”难买一顾的品格,也同样为世俗所不容,甚至到达“世人皆欲杀”(杜甫语)的地步。用颂美友人的诗赠给友人,引为知音,并在友人的精神风貌里,照见自己的襟河和人格,是《赠裴十四》诗思想艺术的基本特征。
这是一首写景的七言诗,表现了暮春时节的景象和诗人的感受。
诗的前两句写景为主,后两句由景生情,抒发了自己的生活态度和追求。花落了虽又重开,燕子离去了还会回来,然而那眷恋春光的杜鹃,却半夜三更还在悲啼,不相信东风是唤不回来的。 诗中的“落更开”描述了三月的花谢了又开,表现了春光未逝;“燕飞来”描述了低矮的屋檐下有燕子飞来飞去,表现了春光生机犹在写出了暮春景象:春光未逝,生机犹存的特点。
后两句以拟人的手法来写了杜鹃鸟,塑造了一个执着的形象,借此表现自己留恋春天的情怀,字里行间充满凄凉的美感。东风就是指春风,子规,杜鹃鸟经常在暮春啼叫。诗人用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来表达竭尽全力留住美好时光的意思,既表达珍惜的心情,又显示了自信和努力的态度。表现了自己顽强进取,执着追求美好未来的坚定的信念和乐观的精神。
这首诗的子规(杜鹃)与以往大部分诗里借喻哀伤,凄切的含义较不相同,带有比较积极的意义。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