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酬王二十舍人雪中见寄》不见于《柳河东集》。宋人蔡正孙《诗林广记》中选柳诗五首,其三即此诗,今人考证为柳宗元所作。
柳宗元初贬永州无以为居,寓居在潇岸四无邻舍的龙兴寺内,公元810年(元和五年)迁居愚溪侧畔,筑室茨草,与农户为邻。他在《田家》诗中描写了周围的环境:“古道绕蒺藜,萦回古城曲。蓼花被堤岸,陂水寒更渌。……行人迷去住,野鸟竟栖宿。”永州地处楚南、五岭北麓,偏僻荒凉。而他居住的愚溪一带更是杂草从生,蓼花披岸,溪水清寒,道无行人。
诗的前两句写景,描写柳居孤寂清冷的环境:柴门多日紧闭不开、石阶上铺满了皑皑白雪,分不清高底,没有人来访。这两句虽然写的是雪后柳居前的清冷荒凉之景,实际透露出来的却是他人生境遇的寂寞。
柳宗元是“永贞革新”的重要人物,曾在长安叱咤风云。革新失败后,被贬谪到南蛮之地,昔日政治上的挚友相继被贬,天各一方,不通音讯。来永州不久,与之相依为命的母亲卢氏病故,而朝廷连发四次诏命,规定“八司马”不在宽赦之列,早日复用的希望破灭了。政治上的迫害,人世间的诸多失意,给他难以承受的打击。他这时的心境正如他在《南涧中题》所述:“去国魂以游,怀人泪空垂。孤生易为感,失路少所宜。寂寞竟何事?徘徊只自知。”柴门多日紧闭不开是他内心寂寞的独白,而石阶上铺满的皑皑白雪便是人世间清冷的抒写。
诗的后两句叙事抒情。诗人说:为何要把琼玉般的白雪踏碎?是因为有朋友从京城给我寄了诗来。欣喜之情跃然诗间。柳宗元自公元805年(永贞元年)被贬永州至公元808年(元和三年),未有故旧大臣给他写信,后虽有些书信来往但也不多。除随行的表弟卢遵、堂弟柳宗直外,几乎没有朋友与之交往。空寂孤寂,怀人泪垂。就在这时,接到了早年朋友王涯寄来的诗,他无比高兴。这一“蹈”字,极传神地描绘出他的欣喜之情。
前人评价柳宗元诗歌的特点在于语言峻洁,气体明净,善于从幽峭掩抑的意境中表现沉着真挚的感情。此诗的后两句似乎是感情外露了些,其实子厚在这里“以乐景写哀事”,以反衬的手法极含蓄地表现了长期潜伏于内心而永难排遣的寂寞与痛苦,让读者在岭外荒远凄寒的景象中,看到了一位手举故乡远方寄来的诗笺,足蹈琼瑶,双泪空垂的凄美形象;听到了一千几百年前的回荡在他心胸间的悲凉凄楚、愤愤不平的感慨。
这首闺怨诗描写贵族女子白天郊外游春、夜间独守空房的复杂心理。
诗的开头,描绘出早春的美丽景象。“紫梅发初遍,黄鸟歌犹涩。”紫梅刚刚开遍大地,黄莺的歌声才开始歌唱,休憩了一冬的嗓子,尚未划破那缕梗在喉间的生涩。诗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少妇,在万物复苏的早春中,出游弄春。“谁家折杨女,弄春如不及。”那刚抽出嫩芽的拂柳,被她轻轻地扬起在那纤纤细手之中。春光与少女的青春丽容交相映衬,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爱水看妆坐,羞人映花立。”她怕是爱那清澈荡漾的春水吧,静静地绕水而坐,望着水中那秀丽颀长的脸颊,婀娜的身姿,嘴角不禁暗自抿出一抹微笑,遂对镜而妆。却又羞于见人,于是,那曼妙的身姿,掩映在绚烂的花丛之中,一时间,尚分不清楚人面桃花,哪个更艳。这两句很细腻地表现出她顾影自怜的心理。“香畏风吹散,衣愁露沾湿。”置身于此番美妙的春色里,只怕那徐徐的春风吹散了她幽幽的清香呵,那花丛里晶莹透亮的露滴,弄湿了她新着的春装。这两句为以下的情绪由喜转悲作了铺垫。“玉闺”二句写主人公回房。一晃,日落了,这春意盎然的日子,时光总是那般易逝,乘着那装饰华美的车子,恋恋不舍地归至皇城东面的青门之中,那是她独身栖居的小天地。“游衍”四句,写出了女主人公的复杂心情:本以为那盎然的春景,那外出游玩的乐趣,能驱走心底的那份惦念,谁知这“销愁更愁”的消遣,却更加勾起对丈夫的无限思念,春景甚美,然身边少了那个共赏美景的人,纵是再美的景致,在她的心里,都比不上他那一抹含情脉脉的眼神。这次第,怎生勾起了无限伤感之意,却只有暗自垂泪,手里的彩绢,都被那思念的泪珠湿润了。时常在睡梦中梦见那远方的身影,望见他那高大的身姿,闻见他那熟悉的气息,归来时天色已暗,恍惚间,恍若见到了那梦牵萦绕的身影。结句归为女子羡慕同栖双燕之乐。她望着那屋檐前双宿双飞的燕子,猛然慨叹,自己竟不如那檐前双栖的燕子,表现了妇女对丈夫的思念和期盼丈夫归来的情怀。
这是一份孤独的美丽,亦是一份美丽的哀怨。在诗人的笔下,活脱脱的一位独居深闺的贵族少妇,承载着满心的思念之心,在这鸟语花香的季节里,更是衬托出她内心的复杂之境,那份哀思,那份幽怨,亦夹杂着几许无奈。怨,却怨不了谁,只是心底那汹涌的思念之情,却是怎么也无法排遣消散的。
简单朴素的语言,却是那般深入到位地描绘出诗中女子复杂曲折的心理,这归功于诗人巧妙的笔法和细腻独到的心思。一字一句,虽是平淡,却都是精雕细琢,勾勒出无尽的意境的;二是诗中反衬手法的妙用,初春乍始的景色,亦引发出女子心底相思之情的萌动,她尽情的游乐,反却徒增相思之苦,末句那双宿双飞的燕子,更是反衬出少女内心的伤感。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由诗题可知,这是一首唱和之作。有位将军再度出塞,姓陆的县令写诗赠别,诗人遵循该诗原韵,运用描写、想象、夸张等多种艺术手段,热烈颂扬了将军的爱国精神。
诗人一落笔就以“忽闻”两字表达了意想不到的惊叹,同时,又用“天上将”盛赞了将军的神武智勇。为下文写他再次驰骋疆场的壮举作了铺垫。三、四句,紧承第二句,以“始返”与“还向”相呼应,简洁流畅地表现了将军的西征北战,奔驰不息。他刚从遥远的“楼兰国”返回,现在又要奔赴数千里之外的“朔方城”。但是为了安邦御敌,这个以赫赫战功赢得天将之称的将军急国家之所急,不贪图安逸享乐,品德非常高尚。
“黄金装战马”以下六句,是设想将军再度出塞后的战斗生活,诗中没有表现军旅的艰辛,也没有渲染战斗的激烈悲壮,而是突出表现了将军的指挥才能,刻划了一个威仪堂堂、谙熟六韬,足智多谋、善于用兵的统帅形象。他骑着黄金装饰的战马,挥动系有白旄牛尾的令旗,调集威武神勇的士兵,排列成像星空一样壮观神秘的军阵,又借山川之便巧妙地安置了营寨。接着,诗人又以“晚风吹画角,春色耀飞旌”暗示征战的必胜。嘹亮的号角声和军旗上闪耀的春色透露,全军士气十分高昂,大捷在望。将军的神武,也借这两句氛围描写得到了渲染烘托。在这六句中,诗人分别使用了“装”、“集”、“开”、“列”、“吹”、“耀”六个动词,把战马、令旗、神兵、星月、山川、画角、军旗、晚风、春色交织在一起,生动地再现了英勇雄壮、声势震天的军阵场景,大大增强了全诗的形象性和艺术感染力。
末二句:“宁知班定远,犹是一书生”,借东汉班超投笔从戎,平寇立功,封定远侯的事例,肯定书生出身的将军定会建立名垂青史的功业。诗人先用反诘词“宁知”领起,于后又以“犹是释疑”,避免了平铺直叙,表达了对将军的殷切期望。
此诗气势激昂雄健,体现出一种蒸蒸日上的初唐气象。诗中多处用典,或暗或明,羚羊挂角,纵横开阖,语出自然,浑然一体,实为大家手笔。宋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中称陈子昂“实是首起八代之衰者”,由此诗观之,此言并不为过。
这首诗是动中见静,用许多跳动的画面组成特写,以反衬其悠然自得的闲适心情。
成双的鹭鸟振动着雪白的羽毛,飞来飞去是那样的忙;渺渺平畴涨起清波,望去是那样的遥远。诗人随手把窗帘钩起,顿时便似有无限风光扑上楼头。诗人悠闲地躺着,欣赏那一团团带雨的青云从空中飞过。这就像杜甫《江亭》诗所写:“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充分表现出一种以自然之眼观物的旷达襟怀。前两句表面上,是渲染翻飞之速和平畴之户,深一层,则显示出双鹭的安闲和田野的静谧。“钩帘百顷风烟上”句着一“上”字,便把成百顷辽阔的风光写活了。末句“卧看青云载雨过”是否另寓深意,自无法确知。但联系到作者的生平,则此诗极可能作于政治上遭受挫折期间。汪藻一向怀抱青云之志,在几经政治风波之后,仍能泰然处之。此句所表现的,很可能就是这一境界。
汪藻的朋友孙觌叙汪藻诗说:“兴微托远,得诗人之本意。”(《浮溪集原序》)从这句话中可知:汪藻诗的比兴和寄托是很微妙、深远的。但这两首小诗是否也有寄托,不必强作解入,但就诗里所显示的意象来看,恐不是单纯的留连光景之作,反映出一种怅惘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