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那些年发生大饥荒,百姓在菜市场上将自己的身体作为肉食卖掉,这种人叫做“菜人”。有一个男子入赘到女方家,有一天他妻子忽然拿了菜千文钱给他,让他赶紧回自己家,然后就含着泪出门了。丈夫出去找她,找到她时她的手臂已经被砍掉悬挂在市场上了。
年岁饥荒我们夫妇就要一同饿死了,不如我(妾身)到菜人市场上去做菜人。
做菜人可以得到菜千文钱资助丈夫你回家,一小片肉就可以帮助你行走一里。
我身上成色好的肉烹煮着香气四溢,乳房的肉做成馄饨后人们争相品尝。
他们先斩断我两条胳膊悬挂在肉铺子里,然后再慢慢把腹部和腿上的肉割下,用来做汤。
不能先杀掉我然后再肢解,因为要保持肉的新鲜,我把自己被割肉肢解的场景都看入了心里。
男人的肉太腥臊不好吃,女子肌肤光滑,恐惧时与男子相比出的汗也少一些,更加好吃。
菜天我的肉就被吃光了,只剩下一道鬼魂,在斜阳昏黄的傍晚寻找着我的丈夫。
女子天生做菜人更好一些,我做了菜人才能够使我们夫妇二人得以终老。
我被葬到别人肠中,能使几人吃饱?唯一幸运的是,乌鸦和老鹰想要吃我的尸体,已经为时已晚了。
注释
脔:切成小片的肉。
肌理:皮肤的纹理。
肱:人的上臂。即从肩至肘的部分。
股:大腿。
腥臊:指腥臭的气味。
乌鸢:乌鸦和老鹰。
上片开头便由骑马出游写起。先写骑马出游的风貌。“一帽红尘”,点明出游时风尘仆仆, 同时,还说明了出游所经之路是尘埃飞扬的闹市。再写骑马出游的行踪,以“韦杜人家北”代指清都京师中的显贵豪门的住宅区。随后, 写所见到的显贵豪门住宅区的楼台,并以“满城风色”作比,认为有“隔”。作者在此未发一个议论, 但却表示了对显贵豪门厌弃的态度。
下片转写飞鸿南去。飞鸿飞去的地方正是作者家乡所在的江南,于是,禁不住对家乡的思念而“目送飞鸿”,一直望到飞鸿的影子在远天消失。作者的思乡之心便飞过了隔绝的关山,从千迭的乱云中穿过,想象到家乡可能也正是千里飞雪。下片写南去的飞鸿,进而抒发了思乡之情,表面上看来与上片表达的思想关系不大,实际上,越写思乡之切,就越使得对显贵豪门厌弃的态度更加鲜明。
词的上、下两片,虽各有侧重,但又是完整的一体。两片相接,照视线的移动,由望高楼到望空中,再到望飞鸿,合理而自然。全词无议论,以形象的语言写所见、所想,再透过所见、所想显露出要表达的思想。写所想,能驰骋想象,飞过关山,穿过乱云,展现了千里飞雪的壮阔图景。
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
唐诗主情,宋诗主理。宋的这种主理的诗,对那些喜好唐诗的人来说,常有味同嚼蜡之感。但诗如能用简捷的句子,深刻地表达一种哲理,也不能不说有其特殊的妙趣。杨朴的这首《七夕》,就是具有这种妙趣的哲理诗。
诗的作者从牛郎、织女七夕踏鹊桥相会的神话传说发端,别出新裁,表达了作者独到而又深刻的见解。“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前两句设问:弄不懂牛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是怎么想的,非得邀天上的仙女来织满天的锦绣云霞。这里的“须”字,是一种怀疑和否定,从正面来解释,就是没有必要来邀请织女作这一切。这两句来得非常奇,出人意料,因为很多人把把牛郎织女的神话作为美妙的故事来接受,对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从未提出过质疑。以为神胜过人,天上的仙女自然比人间的一切都要聪明许多。但诗人却对此表示怀疑。前两句的这种怀疑只涉及到神话故事本身,但这已足以造成悬念。这两句为诗的末联所发的奇论,做了有力的铺垫。
“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己多”。这两句是说:每年人们都要在七月七日晚上向天上的织女乞求赐予刺绣、纺织等的聪慧、智巧,但实际上,人间的智巧己经是很多了,多得有点可怕。诗人在这里并非是在赞扬人间的机巧,而是来了一个大转弯,诗人此时想起的不仅仅是人间创造幸福的巧智,还有行恶的智巧:有巧取牵夺,互相倾轧,以及繁复、杂多而又绞尽脑汁的勾心斗角。诗人赋予末一行诗中的“巧”的含义已经不同于第三行诗中“巧”的含义。恰是这种新的含义,不无道理,但又非常出人料想地拓宽了诗思的领域,这就便诗的情思和哲理向更深处开掘,一使诗具有了横空出世、奇崛诡辩之美。当人间充分运用他的机巧来进行勾心斗角的时候,要邀织女来已无意义。从四句诗的整体和诗情的深入来看,诗人的愤世嫉俗之情表现得很是恰当、巧妙、深刻。
杨朴在那样一个时代有这样一种思想和见识是很深刻的,加之诗语简练、晓白、朴实,就使诗思凝重、洗练,富有趣味。
文章的开篇就充满传奇色彩温情脉脉作者从记述左光斗与年轻书生史可法的偶遇写起:时任京畿学政的左光斗,风雪严寒之日,微服出行进入一座古寺,看见一个书生正在厢房伏案睡觉;左光斗阅读了书生的文章草稿,就脱下自己的貂皮外衣给书生盖上,又给关上门……既形象表现了左光斗的“伯乐”精神:求贤若渴,善于发现人才,赏识人才,爱护人才,又为下文史可法不忘师恩,不违师训作伏笔。
第二段是全文的重点,写得惊心动魄,感人至深。“及左公下厂狱”,一笔带过左光斗因弹劾魏忠贤而蒙冤入东厂狱,“史朝夕狱门外”,道出史可法对老师的深切关注,这一短句,墨如金,剪裁得当。“久之,闻左公被炮烙,旦夕且死,”史可法再也无法忍耐,只得“持五十金,涕泣谋于禁卒”,对狱卒啖之以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得以乔装成“除不洁者”潜入门禁森严的监牢。突出表现左光斗的舍生命、为大义、刚强不屈的崇高品格,则是浓墨重彩,活灵活现:只见左光斗“席地倚墙而坐,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令人不难想象左光斗在东厂狱中遭受何等非人的酷刑!一个“倚”,一个“坐”两个动词,活现了左光斗的“一息尚存,决不屈服”的精神。左光斗被折磨得“面额焦烂不可辨”,“目不可开”,但当他听出史可法的声音时,竟然奋臂用手指拨开眼眶,目光如炬:这一事迹,典型地表现了左光斗的坚强毅力和顽强斗志!对前来探监的史可法的不仅有一番“怒曰”:“不识大体的奴才!这是什么地方,而你还到这里来!国家之事糜烂到如此地步,老夫此身已经罢了,你要还这样轻身而昧大义,天下事谁可支柱者?还不赶快离去,难道等着奸人编造罪名来陷害你?我现在就扑杀你!”,而且有“过激举动”:“因摸地上刑械作投击势。”如此神情激愤,言辞严厉,慷慨激昂既体现了对逆阉的仇恨,更体现了对寄予殷切厚望的学生的挚爱——爱之深,责之切!左光斗的良苦用心是通过这样的“当头棒喝”,让史可法不要感情用事,要清醒地认识目前国家的形势和自己的处境,要以天下为己任、当国家的“中流砥柱”!一位受尽酷刑、生命危在旦夕的人,念念不忘的仍然是“天下事谁可支柱者?”读此,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真真催人潸然泪下!大义凛然的人物形象,顶天立地!史可法的切身感受凝聚为一句“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字字千钧,掷地有声,有力地彰显了左光斗的耿耿丹心、铮铮铁骨!这里,既与第一段中“他日继吾志事,惟此生耳”相呼应,又为第三段表现史可法忠于国事职守作铺垫。
第三段主要以一个细节——”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铿然有声。”——表现史可法治军的勤于职守和身先士卒。这正是得益于左光斗老师的言传身教。“吾上恐负朝廷,下恐愧吾师也”史可法的这句心里话就是明证。第四段简叙史可法在带兵期间,凡到桐城,必定亲自到左公第,问候太公、太母起居,拜夫人于堂上。表明史可法尊师如父、对恩师永志不忘的深情厚谊。这些,不仅表现了史可法的爱国精神和尊师情操,更是从侧面衬托他的恩师左光斗的人物形象。左公确有知人之明,对史可法确实是没有“看走眼”;有其师必有其弟子,学生的所作所为,正是恩师言传身教的结果!
辛弃疾的这首《水调歌头》,是一首感时抚事的答别之作。
此词上片分两层,前两韵是第一层,直接抒写诗人的“长恨”和“有恨无人省”的感慨。作者直接以“长恨复长恨,裁作短歌行”句开篇,乍看似觉突兀;其实稍加思索,就会明白其深刻的感情背景。由于北方金朝的入侵,战乱不息,被占区人民处在金人统治之下,而偏安一隅的南宋小朝廷却非但不图恢复,还对主张抗金北伐的人士加以压制和迫害,作者就曾多次受到打击。这对于一个志在恢复的爱国者来说,不能不为此而感到深切的痛恨。如此“长恨”,在“饮饯席上”难以尽言,所以词人只能用高度浓缩的语言,把它“裁作短歌行”。“短歌行”,原是古乐府《平调曲》名,多用作饮宴席上的歌辞。词人信手拈来,融入句中,自然而巧妙地点明了题面。“长恨”而“短歌”,不仅造成形式上的对应美,更主要的是显示出那种恨不得尽言而又不能不言的情致。“何人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一句,合用了两个典故。据《史记·留侯世家》载,汉高祖刘邦“欲废太子,立戚夫人子赵王如意”,由于留侯张良设谋维护太子,此事只好作罢,戚夫人因向刘邦哭泣,刘邦对她说:“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歌中表达了刘邦事不从心、无可奈何的心情。又《论语·微子篇》载,楚国隐士接舆曾唱歌当面讽刺孔子迷于从政,疲于奔走,《论语》因称接舆为“楚狂”。辛弃疾在这里运用这两个典故,目的是为了抒发他虽有满腔“长恨”而又无人理解的悲愤,一个“狂”字,更突出了他不愿趋炎附势、屈从权贵的耿介之情。从遣词造句看,这一韵还妙在用“何人”呼起,以反诘语气出之,大大增强了词句的感人力量;而“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反复咏言,又造成一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的艺术效果。词人在直抒胸臆以后,紧接着就以舒缓的语气写道:“余既滋兰九畹,又树蕙之百亩,秋菊更餐英。”一韵三句,均用屈原《离骚》诗句。前两句径用屈原原句,只是“兰”字后少一“之”字,“畹”字后少一“兮”字。“餐英”句则从原句“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概括而来。兰、蕙都是香草,“滋兰”、“树蕙”,是以培植香草比喻培养自己美好的品德和志节。而“饮露”、“餐英”,则是以饮食的芳洁比喻品节的纯洁和高尚。作者在这里引用屈原诗句,并用“滋兰”、“树蕙”之词,显然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志节和情操。屈原在忠而被谤、贤而见逐的情况下,仍然坚定地持其“内美”和“修能”,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理想,词人在遭朝中奸臣谗言排挤,被削职乡居的情况下,依然不变报国之志,表明自己决不肯随波逐流与投降派同流合污,沆瀣一气。“门外沧浪水,可以濯吾缨”一句,仍承前韵词意,从另一个角度表明自己的志节和操守。这里又用一典。《楚辞·渔父》中说,屈原被放逐,“游于江潭”,“形容枯槁”,渔父问他为什么到了这种地步,屈原说:“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渔父劝他“与世推移”,不要“深思高举”,自讨其苦。屈原说:“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也不肯“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渔父听后,一边摇船而去,一边唱道:“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意思是劝屈原要善于审时度势,采取从时随俗的处世态度。词人化用此典,意在进一步表明自己的志节情操。
下片头三句“一杯酒,问何似,身后名?”遥应篇首,意在抒发自己理想无从实现的感慨,情绪又转入激昂。据《世说新语·任诞》载,西晋张翰(字季鹰),为人“纵任不拘”,有人问他:“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耶?”他说:“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词人用张翰的典故,乃是牢骚之气。
他的抗金复国理想难以实现,志业难遂,还要那“身后”的虚名干什么!词人为什么会发此牢骚呢?辛弃疾接着写:“人间万事,毫发常重泰轻。”这一韵是全词的关键所在,道出“长恨复长恨”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南宋统治集团轻重倒置,是非不分,置危亡于不顾,而一味地苟且偷安。这是词人对南宋小朝廷腐败政局的严厉批判和愤怒呼喊。最后两韵是下片第二层,通过写惜别再一次表明自己的心志,词人的情绪这时又渐渐平静下来。前三句写惜别,用屈原《九歌》点明恨别乐交乃古往今来人之常情,表明词人和饯行者陈端仁的情谊深厚,彼此都不忍离别之情。“富贵非吾事,归与白鸥盟”一句,又引用两个典故。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云:“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陶渊明生于东晋末叶,社会动乱,政治黑暗,而他本人又“质性自然”(《归去来兮辞序》),“不慕荣利”(《五柳先生传》),因有是辞。这里词人引用陶诗,表明自己此次奉召赴临安并不是追求个人荣利,并且也不想在那里久留,以表明自己的心迹。“归与白鸥盟”,是作者从正面表明自己的心迹。据《列子·黄帝篇》载,相传海上有位喜好鸥鸟的人,每天早晨必在海上与鸥鸟相游处,后遂以与鸥鸟为友比喻浮家泛宅、出没云水间的隐居生活。在这里,词人说归来与鸥鸟为友,一方面表明自己宁可退归林下,也不屑与投降派为伍,另一方面也有慰勉陈端仁之意。
与一般的离别之词不同,辛弃疾的这首《水调歌头》,虽是答别之词,却无常人的哀怨之气。通观此篇,它答别而不怨别,溢满全词的是他感时抚事的悲恨和忧愤,而一无凄楚或哀怨。词中的声情,时而激越,时而平静,时而急促,时而沉稳,形成一种豪放中见沉郁的艺术情致。此外,词中还成功地运用比兴手法,不仅丰富了词的含蕴,而且对抒发词人的志节等,也都起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