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称作知己,那就应当竭尽智谋,诚恳地加以劝告,巧妙地加以开导,在祸患还当显露时就消除它。在动乱发生之前保住社会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损害,主人没有危险。活着是著名的忠臣,死后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册,这才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难于动乱之前,而在事情失败之后才去献身自尽,沽名钓誉,迷惑世人,夸耀于社会,这在君子看来,都是不足取的。
我曾经因此评论过豫让。豫让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豫让为他报仇,名声显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忠臣义士的。唉!豫让的死当然可以称为忠了,可惜,在怎样死的方式上还有不忠的表现。为什么呢?看他漆身吞炭,对他朋友说:“我做的事情都特别难,我是想用这种做法使天下后世做臣子而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这能说他不忠吗?等看到他连续三次跳起来,用剑来刺赵襄子的衣服,赵襄子责备他不为中行氏而死,却单单为智伯而死的时候,豫让回答说:“中行氏像对待一般人那样对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样去报答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所以我就要像国士一样报答他。”就此而论,豫让就有不足之处了。
段规侍奉韩康子,任章侍奉魏献子,并没有听说待他们如同国士,可是段规、任章却尽力劝说他们的主人顺从智伯的无理要求,割给智伯土地,使他志气骄盛。从而使他更快地灭亡。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没有待他如同国士。可是郗疵却能洞察韩、魏的企图来劝谏智伯。虽然智伯不采纳他的意见以至于灭亡,但是郄疵的智谋忠告,已经是无愧于心了。
豫让既然自己认为智伯待他如同国士了,所谓国士,是为国家济困扶危的人。当智伯对土地贪得无厌之日,放纵情欲,荒淫暴虐之时,作为豫让,正应竭力来尽自己的职责,耐心地劝谏自己的主人说:“诸侯大夫应各自安心守着自己分内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夺,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如今,无缘无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给,就要产生忿恨之心;人家给了,就产生骄横之心。忿恨必然会引起争斗,争斗必然会失致;骄横必然傲视一切,傲视一切必然导致灭亡。’非常耐心诚恳地劝谏,一次不听,再来第二次,第二次不听,再来第三次,第三次劝谏还不听从,再把那伏剑而死的行动安排在这个时候。这样一来,智伯虽然顽固愚昧,但受至诚之心的感动,也许会重新醒悟,从而与韩、魏讲和,解除赵国的围困。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们能香火不断,延续不绝。假如这祥,豫让即使死了也像活着一样,难道不胜过斩衣然后自杀吗?豫让在那时,甚至连一句开导主人,使他醒悟的话都没说。看着智伯的危亡,就像越人远远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样。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的报答竟然能像这个徉子吗?直到智伯已死,豫让才压抑不住愤怒的血气,甘心情愿地加入刺客的行列,这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
虽然这样,但用国士的标准来评价豫让,豫让的确是不配的了。可是同那些早晨还是仇敌,晚上就变成了君臣,厚着脸皮自以为得意的人相比,他们算得上罪人了。唉!
注释
豫让:战国晋人,生卒年不详;为晋智瑶(即智伯)的家臣,赵、韩、魏共灭智氏后,曾入赵襄子宫中刺杀襄子,被俘获。后豫让改名换姓,以漆涂身,吞炭使自己变哑,改变形象,谋刺赵襄子,又被捕,伏诛前,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三跃呼天击之,遂自杀。事见《战国策·赵策一》。名:声称,称说。
知己:谓了解、赏识自己。
善道:善加诱导。
销患:消除祸患。
未形:指祸患还没有形成。
保治:进行治理以使安定。
未然:未能如此。此二句谓在祸患尚未形成时就消除它,在天下尚未安定时进行治理。
俾:使。
身全:生命得以安全。
主安:主人平安。
上鬼:上等之鬼。
垂光:比喻流传美名。
简策:即简册,本指编连的竹简,后代指史籍。
捐躯殒命:谓献出生命。
钓名沽誉:即沽名钓誉,谓有意做作或用某种手段猎取名誉。
眩世骇俗:谓欺骗、迷惑世俗。眩,欺编。骇,夸惑。
臣事:以为臣的道理和本分来事奉。
智伯:春秋时晋卿。亦作知伯。名智瑶,亦作知瑶。
赵襄子杀智伯:赵襄子:春秋时晋大夫,名赵无恤,晋的执政大臣。晋定公时(公元前—前),赵、魏、韩、智氏、范氏、中行氏等六家贵族,基本上分割肢解了晋公室,同时六家之间的争夺也很激烈。公元前年,范昭子(范吉射)和中行文子(荀寅)失败后逃离晋国,其地为赵、韩、魏及智伯瓜分。公元前年,智伯联合韩、魏攻赵。赵襄子接受谋臣张孟谈的建议固守晋阳。智伯和韩、魏联合围攻了三年多,无法攻下。赵襄子派张孟谈潜出城,对韩宣子、魏献子说明赵亡之后,智氏必灭韩、魏的利害关系。韩、魏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与赵联合,一举消灭智氏,杀死智伯。
烈烈:形容显著貌。
愚夫愚妇:泛指普通老百姓。
处死之道:处理死的方式、方法。
愧:使动用法,使之惭愧。
中行氏:中行为复姓,春秋时晋侯作三行川御敌,荀林父将中行,后遂以为姓。此指晋卿荀寅,晋顷公时为下卿,后奔齐,卒谥文。
段规:战国时韩人。
韩康:韩康子。智伯索地于韩康子,段规劝给予,以骄其志,俟后收拾之。
任章:春秋战国时魏国人,曾为灭晋出谋划策。
魏献:春秋战国时晋国的卿,名魏驹,一称桓子。智伯索地于魏桓子,桓子不与,任章规劝给之以骄其志,俟后图之。
郄疵之事智伯:郄疵:春秋战国时晋人。据载,智伯率魏之兵围攻赵国,郄疵劝智伯说,从韩魏攻赵,赵亡,灾难必及韩魏,韩魏必反。智伯不听。事见《战国策·赵策一》。
请地:要求割地。
无厌:没有满足。
宜:应该。
陈力就列:谓在自己所任职位上格尽职守。
谆谆然:形容忠诚恳切貌。
再:二次。
伏剑:以剑自刎。
顽冥不灵:谓愚钝无知。
庶几:犹或许,也许。
斩衣而死:赵襄子出外,豫让暗伏桥下,谋刺赵襄子,没有成功。被捕后,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三跃,呼天击之”,然后自杀。
开悟:开导以使醒悟。
肥瘠:即胖瘦。因古时秦国与越国相距甚远,故谓。
曾:竟然。
若是:如此,像这样。
不胜:不克制。
血气:指感情。
悻悻:形容刚惶自傲貌。
虽然:即使如此。
固:原本。
当:充当,担任。
腆然:形容厚颜貌。
自得:自己感到得意。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豫让,战国时晋人,先为晋大臣范氏、中行氏的家臣,赵简子灭范氏、中行氏后,改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赵襄子(赵简子之子)灭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豫让逃往山中,改名换姓,立誓“我必为报仇”他一次行刺未成功,于是以漆涂身,改变形貌,又吞下炭块,使声音变哑。第二次埋伏在桥下行刺赵襄子,仍未成功,被捕,自杀而死。事见《史记·刺客列传》。这篇文章即是方孝孺对豫让的评价。
《吕氏春秋》说:“禹年三十未娶。行涂山,恐时暮失嗣,辞曰:‘吾之娶,必有应也。’乃有白狐九尾而造于禹。禹曰:‘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于是涂山人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于是娶涂山女。”此段引文系据《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转引,今本《吕氏春秋》失载。又《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乐府诗集·杂歌谣辞一》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于家室,我都攸昌。天人之际,於兹则行。”这两个版本文字较繁,是据《吕氏春秋》又加增补而成。《吴越春秋》中并说到涂山女的名字叫女娇。(《吴越春秋》:“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九尾者,王之证也。’于是涂山之人歌之。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夏禹娶亲之事,发生在治水过程中。《史记·河渠书》说:“禹抑洪水十三年。”《汉书·沟洫志》说:“禹湮洪水十三年。”关于这十三年中的情况,《史记·夏本纪》中有概括的介绍:“(大禹)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但《尚书·益稷》记大禹的自述为:“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又《吕氏春秋》说:“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至甲四日,复往治水。”这两则材料都是说大禹只告了四天“婚假”,即“复往治水”。可见其婚娶是在治水期间。《史记》所说“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是不包括回家结婚这一次的。《孟子·滕文公上》说大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或许此“八年”是从新婚离家时算起;这样,大禹“三十未娶”,于三十岁这一年结婚时,在外治水已有五年的历史。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见《礼记·曲礼上》,但《仪礼·士冠礼》等说十九而冠),表示已成年,可以娶妻了。大禹至三十岁而未娶,已是晚婚的“大男”。《吕氏春秋》说他急于结婚是“恐时暮失嗣”,即担心年纪大了不能生育,无法传宗接代。他对女色并不贪恋,所以新婚才四天便重又离家去治水了。
大禹的婚姻,据开头所引《吕氏春秋》中的资料,可见是很带有传奇性的。在走到涂山时,他预感到自己的婚事将会一帆风顺,所以说:“我娶亲,一定会有想嫁我的人。”正当其时,有一只长着九条尾巴的白色狐狸来到他面前。古代一般认为狐狸是瑞兽,是吉祥的征兆,因而他说“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意思是出现白狐,也就是象征衣裳也是白色的自己将迎来吉利的事。涂山当地的人,也从白色九尾狐的出现预感到把涂山的一位少女嫁给大禹,将会降福给涂山,于是便编了这首短歌吟唱。首句中的“绥绥”是描述狐狸的样子。前人对《诗经·卫风·有狐》的“有狐绥绥”之“绥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雌雄并行貌或独行求匹貌。《涂山歌》中之白狐既然有一定的象征性,当以独行寻求配偶的后一解释较为近是。次句以表示厚实、粗大的“庞庞”形容白狐的“九尾”。以上两句,是用具有象征和比喻意味的瑞兽白狐独行求匹的意象起兴,接着的后两句即转向关于大禹求偶的正题。古人所谓“女有家,男有室”(《左传·桓公十八年》),指男女的结婚成家。故“成于家室”,即指大禹同涂山当地的女子成婚。涂山人认为这件婚事意义深远,故结尾一句说“我都攸昌”。“都”,原指城邑,这里具体指涂山当地;后两句合起来的大意就是:大禹与涂山女子成亲会使当地繁荣昌盛。
这首《涂山歌》的传奇性,从另一角度来审视,便具有一定的天人感应的神秘色彩。《吴越春秋》中的《涂山歌》所增补的句子中有“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二句,更是直接站出来表明九尾白狐与大禹婚事二者之间正是一种天人感应的关系。从科学的观点看,将社会人事同自然现象作简单的比附,这当然是荒唐的;但从人类社会的演进史来看,诸如此类的天人感应,正好反映了人类童年时代的思维幼稚的一面。读这样的诗,除了令人感受到时代的进步之外,也使读者如同成年人面对幼稚天真的儿童一般,可以领略到一份意想不到的轻松与喜悦。
这首小令歌咏元朝时夏日的田家生活景象。该曲有人有景,通过捕捉描写农村忙里偷闲的闲适生活片段,歌咏了劳动人民摆脱人世是非纷扰的淳朴愉悦,表达了作者对官场钩心斗角竞争的反感和对隐居平和生活的向往。该曲是一首非常具有口语特色和元曲风味的本色作品。
沙三、伴哥是元曲中常见的诨名,形象多为农村的毛头小伙子,粗劣、冒失、缺乏教养。但这支散曲却是表现他们的顽皮可爱,“沙三、伴哥来嗏”,让他俩风风火火、大大咧咧地登了场。作者交代他俩适才“只为捞虾”,顺手带出了农村夏日闲暇中的一则生活镜头,是忙中偷闲之笔。两人还是满腿子捞虾沾上的青泥,言“两腿”而不言两手,可知手已洗过。顾手不顾脚,其冒失、急迫的情状如在眼前。两名小伙子直奔杨柳荫下,取出揣着的西瓜,磕破便捧着大快朵颐。这当然有天气炎热的因素,但从上下文的蛛丝马迹来看,这西瓜恐怕也如“捞虾”一样,都非得之于正途,元无名氏〔寨儿令〕有“沤麻苎斗摸泥鳅”,“偷甜瓜香喷喷”之句,写的也是伴哥、王留这些小伙儿的生活故事,可为注脚。
由沙三、伴哥的分食西瓜,引出了第三者小二哥。这个小伙子趴在碾场的大石碌碡上,尽管垂涎三尺,但想到西瓜“来之不易”,故只能隐忍不发。只是因为西瓜的吸引力,把个颈子伸得好长。作者将这一形状比作碌碡上倒扣着一面琵琶,真是形象万分。从人物姿态动静各别的画面中,也可见到小二哥的憨厚。
在对人物画面作了生动写照后,作者的诗笔转向了田野的夏景。“荞麦开花,绿豆生芽”,处处是一派葱茏的生机。这虽是平凡的田间景色,但在农村质朴、怡和的生活气氛下,却显得亲切可爱。于是作者心中油然生起了艳羡之情。农村生活虽然陋朴,却“无是无非”,轻松而充满人情味。末两句的赞美,实际上隐含着对官场钩心斗角竞争的反感及对隐居平和生活的向往。这是在描摹农村夏日的一角生活小景后所得的感受,故有水到渠成之感。
苏轼卧看落月横千丈,起唤清风过半帆。且并水村欹侧过,人间何处不峨岩!慈湖夹--在今安徽当涂县北。阻风--乘船为风浪所阻。起唤清风--有经验的老船工,在审察风势将转时,往往长啸呼唤,使人感到风转是由呼唤而来。并--此处作"傍"解。欹(音机)侧--歪斜,不平稳。前两句说,躺在船上,看到天边月落的地方云横千丈,啊,天将破晓了,老船工急急爬起来,呼唤得半帆清风,加紧开船。三四句说,暂且傍着临江的小村,倾斜摇荡地驶过险段,这当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人世间又有何处不是峭壁危岩呢!
小诗寓哲理于形象之中,借助日常景物表现作者直面现实,不避艰险,随遇而安的人生态度。
这首诗所写的是出卖苦力的劳工的艰难生涯。前四句写暑天长期无雨,云头尘土飞扬,深堂挥汗如雨,干旱酷热。中四句言“负重民”,身冒酷暑,奔走长街,衣不蔽体,弯腰负重,承受着惨重的劳累,换钱来养活儿女。后四句以富人家的牛马来与劳工对比,牛马能在高树下乘凉避暑,劳工哪有这种福气。全诗取材贴近现实,出语平易晓畅,字里行间充溢着对下层劳工的同情。
张耒出身贫寒,从政后又一直沉沦下僚,对广大人民的穷苦生活有所体察和了解,在苏门四学士中,他是最关怀民生疾苦的,也写过不少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这首《劳歌》是他的“古乐府歌词”之一。它以朴素明快的语言,通过对“负重民”劳动神态的刻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悲惨命运。
诗的开头四句刻意渲染暑天之热。一二两句写天气:说“云头不合”,则可见烈日当空;说“惟飞土”,既呼应了上句“三月元无雨”,又强调了气侯炎热干燥,尘土飞扬。三四两句写诗人自己:盛夏赫赫,骄阳似火,深堂高卧,想动身而未动身,就汗如雨下,这表明炎热已到了难以忍受的程度。这四句对“热”尽情渲染,为后面写“负重民”劳动的艰辛,作了有力的铺垫。
“忽怜长街负重民”,下一“忽”字,笔锋陡然一转,结上开下,中间四句进入对“负重民”的正面描写。诗人由己及人,对于苦力的劳动强度,生活境况,不发抽象议论,也不作全面介绍,而是巧妙地通过两个典型细节的刻画,把“怜”的感情交织进去,含蓄地表现出来,这种手法是很高明的。“筋骸长彀十石弩”,一个青筋暴出,骨瘦如柴,身负重物,移步艰难的苦力形象,令诗人心碎。这一细腻描绘,不仅具有强烈的真实感,而且逼真地点明物体之重已远超过人所能承受的限度。
“以力受金饱儿女”,苦力的区区报酬得来十分不易,其中渗透着很多血和汗。这就深化了主题。“半衲遮背是生涯”一句,使文意层层逼进。烈日曝晒,“负重民”尽管衣不蔽体,却全然不顾。因为他们已被剥削得一无所有,除出卖苦力外别无“饱儿女”之法。“负重民”是家中直接挣钱者,从事的又是如此费力的劳动,尚且是“半衲遮背”,那么完全可以推断,所谓“饱儿女”,充其量也只不过勉强活命而已。这两个典型细节的刻画,不仅逼真感人,使文势跌宕,而且含意深长,从中也引发了一个问题:“是谁把“负重民”推向了苦难的深渊?”诗中体现了作者观察的深刻,剪裁的精当。
最后四句,变换韵脚,笔锋一转,向更深的意境开掘,以人与畜相比。牛马都有人爱护,拴在树下乘凉,唯恐其“犯炎酷”,而“负重民”如此艰辛,却无人怜惜,人还不如牛马。这样的强烈对比,更可看出“负重民”是生活在人间地狱,更能激起读者的深切同情。此外,作者有意换了入声韵,更表现出这是“凄厉萧杀”之音。
这首诗之所以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首先是因为诗人对劳动者有很深的感情,其次是因为成功地运用了多种描写技巧,刻意经营,发挥了艺术独创性。
《劳歌》通过作者自己的切身体验,反映劳动人民的痛苦生活。全诗取材贴近现实,出语平易晓畅,不用一个典故,也没有一个怪字,字里行间充溢着对下层劳工的同情和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