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专门吟咏幼女(含少女)的诗作数量不多,但这类诗作大都写得富有诗趣,颇具特色。西晋著名诗人左思的《娇女诗》可谓中国古代最早写少女情态的妙诗。此诗极尽铺陈之能事,着力描绘诗人的两个女儿——小女“纨素” 与大女“蕙芳” 逗人喜爱。正如明代谭元春所评:“字字是女,字字是娇女,尽理、尽情、尽态。”明代诗人毛铉的《幼女词》,尽管仅有20字,但状写幼女情态逼真传神,“如在目前”,较之左思280字的《娇女诗》毫不逊色。
毛铉的《幼女词》仅寥寥数语,便使一个纯真可爱的幼女形象跃然纸上。诗的前两句,写幼女下床穿新衣,初次学着“小姑”(此处指新娘)成婚时拜堂。这里,由幼女“下床着新衣”的动作引出其“初学小姑拜”的另一动作,并在“学小姑拜”之前着一“初”字,便突出了其情窦初开。诗人写幼女“学小姑拜”,旨在描绘其心态,故诗中并未具体描绘她学拜的情景,这一点与施肩吾《幼女词》别无二致。三、四两句笔锋一转,以幼女的动作摹写其含羞之心态。“羞见人”,这是直接点明幼女害羞,怕别人取笑她“学小姑拜”。“双手结裙带”,这是写幼女以双手扎缚、抚弄裙带来掩饰其含羞之情。而她要“结裙带”,就得“低头”,其不自然的心理也就被上述自然的动作所掩饰。此诗描绘幼女情态,语言质朴自然,看似信手拈来,实却颇见功力。读之,给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人之感。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有两句诗“忽忆情亲焦土下,佯看罗袜掩啼痕”(《所闻》),写一个给豪门侍宴的“娇女”(侍女),在豪门酒宴上以“佯看罗袜”这一动作掩饰其“啼痕”,以及她失去亲人(亲人被战火夺去生命)后的悲情。鲁迅先生的这两句诗是现实的写照,或许他在写作时也受到毛铉《幼女词》的启发。
施肩吾的《幼女词》与毛铉的《幼女词》都惟妙惟肖地描绘了个性鲜明的幼女的形象,也都以稚态见童心,富有诗意、诗趣。但其不同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在于幼女的年龄略有差异,交代其年龄的方法不同,还在于幼女的稚态与表现手法有别。施诗中的幼女年仅6岁,这是以“幼女才六岁” 直接点明的。毛诗中的幼女年龄多大,诗中并未直接点明,让读者自己从字里行间去寻找答案。此幼女不是像施诗中的幼女那样“学人拜月”,而是学“小姑”成婚时拜堂。可见她已不止“六岁”了。她知道“着新衣”,还知道“羞见人”,甚至懂得掩饰自己的羞态,去“双手结裙带”,可见她稚气未尽,仍是“幼女”,尚未成人,否则,她也做不出“初学小姑拜”的动作了。
施诗写幼女的稚态,突出其弄巧成拙,从而,见其童心。在写法上,施诗先直言幼女少不更事,分不清“巧”与“拙”,为下文写幼女弄巧成拙埋下伏笔;然后,以“向夜在堂前,学人拜新月”这一反映其稚态的动作描写照应上文,为“未知巧与拙”作了形象的注脚。这里,既有幼女年龄与其行为的不相称之明比,又有他人之“巧”与幼女之“拙”的暗比。如此着墨,就使幼女的形象活了,动了。
毛诗写幼女的稚态,着重反映其情窦初开,羞于见人之童心。毛诗通篇采用白描手法,一句诗就是一幅画面,逼真地勾勒出了幼女一系列的动作。在写法上,除了写幼女“学拜”这点相似外(其实二者学拜的内容也不一致),其余的皆与施诗明显有别。诗中通过幼女下床穿新衣,学着“小姑”成婚时拜堂,低下头,用双手扎缚、抚弄裙带等一系列的动作描写,以及“羞见人”的心理描写,突出幼女又要学拜,又知害羞之个性,把个特定年龄和环境中的“幼女”写得纯真可爱。施诗中的幼女,少不更事,“学拜”,纯属其好奇心所致;而毛诗中的幼女则要懂事得多,因为其年龄要大些,她“学拜”之因,除了好奇心之外,还在于情窦初开,诗中一个“初”字可谓道出个中信息。施诗笔法较直,毛诗笔法较曲。
明代文学家李贽曾道:“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意为天下最妙的文章,无一篇不出于具有童心(真心)的作者之手。其实,赋诗亦然。童心诗心,相映成趣,尽管笔法不一,但诗必妙而耐读。这也为施肩吾与毛铉的两首《幼女词》所证实。
上片首句一出,迷惘之情油然而生。“惆怅彩云飞,碧落知何许?”彩云随风飘散,恍然若梦,天空这么大,会飞到哪里去呢?可无论飞到哪里,我也再见不到这朵云彩了。此处运用了托比之法,也意味着词人与恋人分别,再会无期,万般想念,万分猜测此刻都已成空,只剩下无穷尽的孤单和独自一人的凄凉。人常常为才刚见到,却又转瞬即逝的事物所伤感,云彩如此,爱情如此,生命亦如此。“合欢花”与“相思树”作为对仗的一组意象,前者作为生气的象征,古人以此花赠人,谓可消忧解怨。后者却为死后的纪念,是恋人死后从坟墓中长出的合抱树。同是爱情的见证,但词人却不见了“合欢花”,只能空依“相思树。”更加表明了纳兰在填此词时悲伤与绝望的心境。
下片显然是描写了词人为情所困、辗转难眠的过程。“总是别时情”,在词人心中,与伊人道别的场景历历在曰,无法忘却。时间过得愈久,痛的感觉就愈发浓烈,越不愿想起,就越常常浮现在心头。“那得分明语”,更是说明了词人那种怅惘惋惜的心情,伊人不在,只能相会梦中,而耶些纷繁复杂的往事,又有谁人能说清呢?不过即便能够得“分明语”。却也于事无补,伊人终归是永远地离开了自己,说再多的话又有什么用呢。曾经快乐的时光,在别离之后就成为了许多带刺的回忆,常常让词人忧愁得不能自已,当时愈是幸福,现在就愈发地痛苦。
然而因不能“分明语”那些“别时情”而苦恼的词人,却又写下了“判得最长宵,数尽厌厌雨”这样的句子。“判”通“拼”,“判得”就是拼得,也是心甘情愿的意思,一个满腹离愁的人,却会心甘情愿地去听一夜的雨声,这样的人,怕是已经出离了“愁”这个字之外。
王同维在《人间词话》中曾提到“愁”的三种境界:第一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写这种词的多半是不更事的少年,受到少许委屈,便以为受到世间莫大的愁苦,终日悲悲戚戚,郁郁寡欢第二种则是“欲说还休”,至此重境界的人,大都亲历过大喜大悲。可是一旦有人问起,又往往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一而第i种便是“超然”的境界,人人此境,则虽悲极不能生乐,却也能生出一份坦然,一份对生命的原谅和认可,尔后方能超然于生命。
纳兰这一句.便已经符合了这第三种“超然”的境界,而这一种境界,必然是所愁之事长存于心,而经过了前两个阶段的折磨,最终达到了一种“超然”,而这种“超然”,却也必然是一种极大的悲哀。纳兰此处所用的倒提之笔,令人心头为之一痛。
通篇而看,在结构上也隐隐有着起承转合之意,《生查子》这个词牌毕竟是出于五律之中,然而纳兰这首并不明显。最后一句算是点睛之笔。从彩云飞逝而到空倚合欢树,又写到了夜阑难眠,独自昕雨。在结尾的时候纳兰并未用一些凄婉异常的文字来抒写自己的痛,而是要去“数尽厌厌雨”来消磨这样的寂寞的夜晚,可他究竟数的是雨,还是要去数那些点点滴滴的往事呢?想来该是后者多一些,词人最喜欢在结尾处带入自己伤痛的情怀,所谓“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尽管他不肯承认自己的悲伤,但人的悲伤是无法用言语来掩饰住的。
纳兰这首词,写尽了一份自己长久不变的思念,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他自己的一颗难以释怀的心。
“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诗一开始就化用《史记》中的话。“高妙”二字,同时表现其卓异的谋略和清高的节操两个方面;一个“特”字,表达了一腔倾慕之情。“明月出海底,一朝开光曜。”诗人在此将鲁仲连的出仕视为明月出海,这种极度的推崇,可见诗人对鲁仲连的景仰不同一般。鲁仲连一生大节,史传只举了反对帝秦和助收聊城二事。《古风》的这首则专书前一事。当初辛垣衍劝赵帝秦以图缓颊,平原君已为之犹豫,若无鲁仲连雄辩坚拒,难免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在此关键时刻,鲁仲连起的作用无异挽澜于既倒。“却秦振英声”五字就是对这事的肯定和推崇。
而“后世仰末照”一句,又承“明月出海底”的比喻而来,形容其光芒能穿过若干世纪的时空而照耀后人,使之景仰。这是其功业即画策的高妙所致。但鲁仲连的为人钦敬不仅如此,还在于他高尚的人品。当平原君欲以官爵千金相酬时,他却笑道:“所谓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而无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贾之事也,而连不忍为也。”说罢辞去,终身没有再见平原君。“意轻千金赠,顾向平原笑”,直书其事,而赞赏之意溢于言表。
热爱自由和渴望建功立业,本来是两种不同的理想追求,然而一些杰出的盛唐文士却力图将二者统一,并以此与政界庸俗作风相对抗,似曾成为一种思潮。
功成身退是李白的政治理想和自我设计的重要部分,在这个方面,他引为楷模的历史人物,便是张良、鲁仲连。李白的功成身退主要是为了抬高自己的从政身份,目的在以谋臣策士出仕。这样,自然而然地落实到吟咏者——“吾”身上的,即是对鲁连人格精神的高度推崇,“我”慕其风而愿与之同调了。一“倜傥”,一“澹荡”,既是鲁连的人格写照,也是诗人的精神追求;既是诗人的自许,也是诗人的自期。他是要把对鲁仲连心中由衷的仰慕转化为现实生活中自觉的人格追求,完成他的人生理想与政治理想。
这首诗直书其事,直抒胸臆,可说是最为质朴的写法。寥寥数句,给读者刻画了一个高蹈而又仗义的历史人物形象,其中又寄寓了诗人自己的理想。全诗虽然有为个人作政治“广告”的意图,却也能反映诗人一贯鄙弃庸俗的精神。“咳唾落九天,随风生珠玉”(《妾薄命》),这两句诗正好可用来形容李白自己的诗品,即随意挥洒,独具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