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首诗里,诗人以戎装参加阅兵,符合他的志趣,故情主喜悦。但当时朝政腐败,军事废弛,阅兵场面无法过分铺张,喜悦之情只能以闲淡、冷静的笔触来描写。然而,阅兵事件触动了诗人的理想与愿望,所以闲淡中又着一联富有激情的雄壮笔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最终在喜悦中又不免带出感慨。
第一联写大阅的时令和环境。“千步球场”,写阅兵校场的阔大,这里在练兵讲武之余,也作踢球用,故以球场称之。诗不明点“秋”字,“爽气”二字写出秋季特征,即是点秋。“新”字既接“爽气”,写其新鲜;从第六句看,又兼写雨后,因为雨后的秋气尤其新鲜。第一句从近处写,第二句转写远处。“碧嶙峋”写出山势峻峭,山色青碧。这一联用笔轻淡,却已把大阅的时令、环境写得鲜妍可爱,烘托出诗人参加大阅的愉快心情,远近俱到,景中有情。
中间两联写大阅的情况。颔联承第二句向远处开拓。“令传雪岭蓬婆外”,似是写实,因为这一带地区当时名义上属四川制置使统辖,而又带有理想和愿望,因为实际上地为吐蕃所占据。长安是汉、唐故都,当时被金人占据。陆游于乾道八年(1172年)到南郑任四川宣抚使王炎的幕僚之后,时时向往于收复关中失地;同时他又认为收复长安与关中,是恢复中原的根本条件,愿望更为迫切。他诗中常提到这种愿望,如《山南行》:“会看金鼓从天下,却用关中作本根。”《送范舍人还朝》:“公归上前勉画策,先取关中次河北。”诗中的“声震秦川渭水滨”,是用夸张手法抒写理想与愿望,因为成都阅兵的号令之声,根本无法传到这些地区。这一联用理想与激情,渲染阅兵声势的盛大,笔调雄壮,气势一扬。颈联则转入写实,写风吹而旗影闪动,用“倚”字、“弄”字,见风势不大。“马蹄”能“不沾尘”,一是明指“经雨”之故,即雨后尘埃不扬;一是暗指士兵训练有素,驰马轻捷。这一联从动态中反映校场中的宁静、整齐、严肃的气氛,是对大阅的赞美,笔调精细、疏淡。
结联抒情。“属囊缚裤”,写自己身着军装;“毋多恨”,写乐意为此。乐意的原因是诗人久抱从戎壮志,恨“儒冠”的“误此身”,这一句乃化用杜甫《奉赠韦左丞丈》“儒冠多误身”句。这一联在喜悦中带有感慨余音。
全诗可以分为三大段。开头四句为第一段,这是全诗的一个“总帽”,它点名了题目中“感事”的内容是“幽忧”,是与友人分别是的相思之苦,这让欧阳修感受到人生在世“知乐多悲患”——这也就是本片的写作缘由。
从“每忆知年事”到“展簟绿阴前”这七十六句属于第二大段。这一段是全诗的主要部分。诗人欧阳修在这一部分中回忆过去,写了一年前青年朋友们相聚的时候的无穷乐事,以此回应第一段中“知乐多悲患”这句中的“乐”字。这一大段又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开头,作者写与朋友们初识初聚的经过,以及癫狂落魄的情景;其次,作者回忆了对每一位朋友的印象;第三,作者写与朋友探幽访胜时的乐趣;第四,作者写歌舞宴乐的欢快场面。如此层层铺叙,步步推进,作者将西京留守府的青年才子们的赏心乐事渲染得淋漓尽致。在这一段中,诗人欧阳修有意以乐景衬托哀情——极力渲染往昔的“相聚”时的快乐,正是为了反衬而今的“相离”的悲伤。
第三大段从“乐事不可及”到全诗结束,共有十四句。诗人欧阳修写“酣歌变为叹”,以抒发朋友离散后自己的苦闷心情。这种心情就如同作者在为洛阳之会的另一位友人张先所写的《张子野墓志铭》中所说的:“知世之贤豪不常聚,而交游之难为可惜也。”
这首诗是一首以叙事为主,写景抒情,并兼带议论的长诗。该诗描绘了宋仁宗时期一批朝气蓬勃、充满自信的青年文学家的群体形象,展示了那一时期文人荟萃的历史生活画卷,对后人了解当时文化特征和文坛风气有认识价值。
这是一首送别诗,抒写作者与韦仁实兄弟的情谊,写得很有感情。
全诗可分两大部分。前十二句写伤离别。开篇迅即点题,写“送客”。送别时心情凄苦,故饮千杯而面无红色,“何物最伤心”句,唤起下文,载着韦氏兄弟的马匹已经驰去,马络头上的铜环鸣响,最能使送别人伤心。“野色浩无主”以下六句,描写送别地之景物,秋时天高气爽,野色辽阔,无人管领,斯人已去,空留旷野。目断远处,不胜惆怅,顿时使人心碎胆破。此时只有一行行官槐的青树梢簇聚着,伸向西去的官道上。景物描写中饱含着诗人送别时凄苦的心绪和眷恋的情思。“韦郎好兄弟”已经远去,回想起他们文笔精妙,字字如积叠的美玉,很觉惋惜,不能再和他们说诗论文,徒增伤感。
“我在山上舍”以下六句突然运用转笔,转写自己,慨叹自己困守不遇。先写家园土地之贫瘠,次写催租吏之困扰,夜雨中,催租吏的叫骂声和舂稻声交织在一起。“夜雨叫租吏,春(舂)声暗交关”二句刻画出催租吏雨夜上门催逼租税,农家被迫连夜舂米的辛苦景象,勾勒出当时社会现实的一个侧影。最后二句说,有谁能像韦氏兄弟那样经常怜念我忧怆的心情呢?唯有苍翠突兀的南山陪伴着我。用问语收结,给人以悠然不尽的想象空间,更具含蓄美。结尾与开篇遥相呼应,韦氏兄弟与自己交谊深厚,所以离别时倍感伤心。
全诗由饮别到送行,到惜别,到思念,并同自己的困境结合起来,真挚,凄婉,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