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也以景胜,写情较空泛。
“岸柳”二句最为清疏,柳本是绿色,作者用“拖”字则将岸柳写活,移情于物,别具韵味。下句本是写红日照花,而却说“庭花照日”,极言花之红艳。后三句写杜鹃声惊醒美人残梦,顿觉“画屏空”,这乃是人之空虚的反映。
上阕,写秋收起义的行动。分两层:
第一层:“军叫工农革命,旗号镰刀斧头。”开宗明义,庄严自豪。以对仗的形式写出,给人以声势赫赫、威风凛凛、红旗招展、阵容严整之感。9月9日后,起义军从破坏粤汉铁路开始,分别从江西西部的几个集结地出发,扑向湖南长沙。
第二层:“匡庐一带不停留,要向潇湘直进”,这两句点明行军方向,语气急促而斩截明快。“不停留”与“直进”连用,渲染出行军者昂扬的斗志、急迫的心情、加速的步伐和时不我待、日夜兼程的紧张气氛。读者似能看见一队队手持梭镖、身背大刀、肩扛土铳洋枪的革命军战士们行进在湘赣交界处的崇山峻岭、田间水边,白天红旗引路,夜晚火把照明……似能听到嘹亮的军号声,急促的马蹄声和不停的脚步声。由于工农革命军由赣入湘,目的是会合平江、浏阳的起义农民,协同攻打长沙,于是下片词的表现空间,也由上片的“匡庐一带”转入“潇湘”亦即湖南境内。
下阕,写起义的根本原因和声势。分两层:
第一层:“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揭示出农民暴动的根本原因和正义性。“重重”,反映压迫之深;“个个”,强调农民反抗地主阶级的普遍性。
第二层:“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写出了起义的时间和声势。“秋收时节”,交代了季节,含有9月9日重阳节之意。“暮云愁”写出了“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氛围。用一个“愁”字作谓语,加以拟人化,突现了氛围的凝重、激越和悲壮。饱受痛苦的农民和工人实在忍受不住了,怀着数千年做牛做马的旧恨和对蒋介石、汪精卫大屠杀的新仇,必然产生“霹雳一声暴动”的结果。“霹雳一声”承“暮云愁”而来,黑密的阴云,饱含着雨滴,必然要产生巨大的雷鸣,这就是暴风雨的前奏曲。
这首词的艺术特色主要是明白晓畅、平中见奇。词句人人皆懂,十分通俗,很符合工农战士的口吻,但“平”中见“奇”,词句越读越有滋味;另外采用了口语化的典故。“同仇”来源于《诗经》:“修我戈矛,与子同仇”。“霹雳”来源于《七发》:“夏则雷霆霹雳之所感也。”这样,少孺皆懂,达到了雅俗共赏的艺术境界。
此诗里用梨花的洁白形容诗人自己清廉的品德,用象征的手法表露了自己希望受到重视的心情。梨花的洁白人们素有所闻,梨花的清香在北方人也不陌生。左掖梨花,皇宫里的梨花,用来形容诗人,非常恰当。
此诗起句的重笔落在“冷艳”二字上,“冷”字写出了梨花的冰肌玉骨,透出了一股逼人的凛然之气。以“冷”修饰“艳”,则写出了梨花的洁白晶莹,明丽脱俗,也就自必胜过平凡的白雪了。这句中的“白雪”既是比喻,更是衬托,衬托出了梨花超凡脱俗的美质。承句稍稍变换了角度,从比较静观地观察,到物我更深一层地交融。微风过处,那若有若无的清新花气,蓦地飘进衣巾,仿佛花香亦有情。梨花这样的芬芳多情,因此作者要寄语春风,莫让梨花自开自落、悄无声息,请把它吹向皇宫的玉阶去。
中国古典诗歌受正统思想的影响,一般都难脱“言志”的窠臼,这首诗也不例外。首句看似写梨花的美质,实则暗寓自己过人的才华,高洁的品质。第二句与《古诗十九首·庭中有奇树》诗意相通,写怀高才而渴望遇明君。接下来转以春风喻皇恩,作者认为自己品质高洁,正如冷艳欺雪的梨花。结句暗示自己不甘冷落,希望得到皇帝的赏识和提拔,以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
丘为是一位善写山水田园作品的诗人。山水派诗人写景写物自然有山水画一样的韵味。这里写洁白的梨花,是用白雪来比较,用实物体现对象的特质,在古诗词里比较常见,这里也是这样的。雪花的洁白似乎无物可比,连梅花也比不上,可诗人认为梨花的白就超过了雪花。也许这是诗人的骄傲所致,但是梨花的清高与超然到底是一见阳光就会融化的雪花有所不及的。诗人或许这样想,因为梨花太纯洁,太洁白,所以给人冷漠的印象,但这正是它可贵的地方,如果它让人觉得孤高了,那么它散发的幽香应该能弥补吧。所以诗人希望君主能知道梨花的优点,其实也就是诗人自己的优点,从而能使诗人实现报效国家的理想。春风在这里可以理解为是欣赏梨花的,用春风来比喻君主,也不是生僻的用法,使君主显得亲切了许多。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说敬龙此番归国,行程辽远,里程不易概指。虽然《梁书·扶桑国传》说过“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后来沿用为日本的代称,若写诗也是这样指实,便缺少意趣。诗人采用“扶桑”这个名字,其意则指古代神话传说东方“日所出处”的神木扶桑,其境已渺茫难寻;这还不够,下面紧接着说敬龙的家乡还在扶桑的东头再东头。说“扶桑”似有边际,“东更东”又没有了边际;不能定指,则其“远”的意味更可寻思。首句“已在”是给次句奠基,次句“更在”才是意之所注处。说“扶桑”已暗藏“东”字,又加上“东更东”,再三叠用两明一暗的“东”字,把敬龙的家乡所在地写得那样远不可即,又神秘,又惹人向慕。那边毕竟是朋友的家乡,而且他正要扬帆归去,为此送行赠诗,不便作留难意、惜别情、愁苦语,把这些意思藏在诗句的背后,于是下文转入祝友人行程一帆风顺的话头。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船行大海中,最怕横风暴雨,大雾迷航。过去遣唐使乘坐的大船,常因风暴在海上漂流,甚至失事;能够到达的也往往要在数十日或者数月的艰苦航程之后。这些往事传闻,韦庄是心知的,所以就此起意,祝朋友此行顺利。用一个“到”字,先祝他平安抵达家乡;“明月”示晴,排除雾雨;“帆风”谓顺,勿起狂飚──行程中不生灾障。“谁”字先垫出“与师共到”之人,由下句的朗月、顺风再为挑明,并使“风”、“月”得“谁”字而人格化了。“共”字,一方面捏合“风”、“月”与“师”三者,连同“船”在一起,逗出海行中美妙之景、舒畅之情;另一方面,又结合“到”字,说“共到”,使顺风朗月的好景贯彻全程,陪同直抵家乡。两句十四个字,浑然一体,表达了良好的祝愿与诚挚的友情,饶有诗意。
诗人如此祝愿,也并非仅仅由于主观愿望,故作安慰语。它是有客观事实作基础的,这就是晚唐时日本与中国之间,海上航行相对地便利与安全的事实。它印入了诗人心底,写出来自然而然就是这样的诗句。
本诗是在洛阳送奚三回扬州的诗。主题、结构,和送辛大的诗《都下送辛大之鄂》完全一样。
前四句说扬州是茫茫无涯的水乡,乘船回去都要依仗顺风。我羡慕你从此路回去,不久就可以见到家乡。“朝夕”即“旦夕”,亦即不久”。
下四句说自己也离家已久,恨不能同你一起回南。将来如果你有书信来,我们也许可以在江上会晤。这意思是说:那时我也可能回家了。